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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71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3-07-18 01:56:3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71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23年山东省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简章(71名)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2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80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教师资格证容缺条件:

因受疫情影响,按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022〕24号)文件规定。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考生需提供“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报名信息”相关证明,可先参加省内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

其他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师资格)。上级有关部门如出台新政策文件,遵照新政策文件要求执行。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定向岗位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9:00—5月14日18︰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yq.8ycn.cn/binzhou网址,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5月12日11:00—5月15日18︰00

开发区教育分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5月12日11:00—5月16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yq.8ycn.cn/binzhou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相关笔试、面试等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16日14︰30—18︰00到中海大厦1610房间(滨州渤海十八路667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公告,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http://yq.8ycn.cn/binzhou)公告。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的通知公告。

笔试内容(满分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主要内容为相应岗位学科高中教材知识(不含初中心理健康CZ003、小学心理健康XX008和小学教育XX007岗位);幼儿教师岗位内容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小学教育XX007岗位主要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初中心理健康CZ003和小学心理健康XX008岗位笔试内容为心理学相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发区教育分局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及直接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范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增加技能测试,包含技能测试的岗位,试讲成绩按60%、技能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详见附件1、附件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网站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先按1:1比例进行,开发区教育分局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及我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的残疾人应聘,不得以身体残疾为理由拒绝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和报名网站(http://yq.8ycn.cn/binzhou)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组织部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bzkf.gov.cn/)和报名网站(http://yq.8ycn.cn/binzhou)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滨州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名咨询电话:0543-3162571

幼儿园教师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43-3418508

小学教师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43-3180095

初中教师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543-8130979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43—3260998

15054399221

监督电话:0543-318638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5月5日

附件:

附件1: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控制总量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4: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5:2022年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函22-24号.pdf

招远市政府 事业单位招考专栏 2023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法规政策规定,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四)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5月23日(含)以后出生。

(五)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所载任教学科)须与招聘岗位专业(或学科)要求相一致。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公布相近专业。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留学生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5月22日(含)之前取得。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2年8月15日前取得。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省内2022年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含中职和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的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我省2012年及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及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0年及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书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23日12:00-5月26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23日12:00-5月27日16:00;

报名网址:

招远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oyuan.gov.cn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报名需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影响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约114*156像素、占用空间约20K),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5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6日11:00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网上审核人员的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网上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6日15:00前向报名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2年5月23日12:00-5月27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请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内(具体时间视疫情防控等情况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2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2年5月23日12:00-5月27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缴费,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申办免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剂到同学段、同学科招聘岗位,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和技工学校等非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不予调剂。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先

下载填写并打印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简章》附件9)作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封面,提前按《清单》顺序装订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已经毕业的提供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9)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4)。

(10)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7)

(11)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8)

(12)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13)48小时(按采样时间计)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

取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组织实施。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主要以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育教学知识和学科知识为主,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二)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技工学校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技工学校体育教师和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素养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专业素养测试分值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报考特殊教育学校音乐教师的试讲内容为我市现行小学音乐教材;报考幼儿教师的试讲内容为我市现行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报考技工学校教师的试讲内容为我市现行高中教材。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的其他事宜将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三)面试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进入面试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发布。

(四)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各招聘岗位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面试,根据重新面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进入考察与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适时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本次招聘技工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岗位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8246383

监督电话:0535-8246676

电子邮箱:zyjszkbgs@yt.shandong.cn

招聘通知、信息、公告和公示网站: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

 附件1: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2022年招远市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未落实工作单位(无业状态)承诺书.doc

附件5:应聘学历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附件6: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7: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8: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9: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招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12日

2023年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教师招聘简章

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

根据2021年度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0〕1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七)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此次招聘主要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八)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相关证明材料,一般应于报名前(2021年5月6日)取得,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符合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关于省退役优秀运动员和获得省运会金牌的济宁籍退役运动员安置意见》(济人社字〔2010〕48号)要求的济宁市任城区户籍且获得第23届省运会金牌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报考符合条件的退役优秀运动员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附件,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教育类岗位采用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报考信息,报考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1年5月10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考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5月6日11:00-5月12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报名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21年5月19日9:00—5月23日9: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通过招聘单位初审后,于5月11日9:00至11: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任城区任兴路64号A座210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1次。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须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应聘人员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5月6日之前取得);(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就业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3)在职人员、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信》;(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须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6)就业报到证;(7)退役优秀运动员报考定向招聘教练员岗位的还须提供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第23届省运会金牌、户口簿或竞赛成绩证书;(8)教师资格证;(9)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报名网站予以公告)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21年度济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笔试。笔试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教材教法及学科知识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工作方案于面试前一周,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面试工作方案包括:面试时间地点、面试形式、面试程序等。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和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选岗和公示聘用

报考有选岗要求且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职位和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选岗。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参照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顺序选岗。放弃选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报名应聘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7803

技术咨询电话:0531-59832129

请在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岗位汇总表.xls

2、2021年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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