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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徐州邳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28名) 江苏幼师招聘公告网

2023-07-18 03:16:35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江苏省徐州邳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28名) 江苏幼师招聘公告网

2023年江苏省徐州邳州市教师招聘公告(628名)

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6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xz.gov.cn)、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pzjiaoyubao)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各岗位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具备《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4.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网站”(http://pzjsb.djwenhua.top),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6月30日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1日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16: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18: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6日9:00-7月2日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吋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邳州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申请退还报名费用或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14:00—17: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2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招聘对象为2022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只进行笔试)。笔试、面试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7月10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防疫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应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等,须符合当时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根据疫情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免试认定的考生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邳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邳州市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需按公布的时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并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022年毕业的邳州籍乡村定向师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占30%,三项成绩相加之和为该考生的总成绩。(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按百分制以实际得分计算,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选岗及考察

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邳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因考生放弃选岗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选岗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邳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将复核结果告知应聘人员。

(六)公示

邳州市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邳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邳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邳州市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邳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除招聘公告及岗位核减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外,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邳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络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16-6706129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6288837(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7061292(邳州市教育局)

招聘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516-86288538(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6626258(邳州市教育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2022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属事业单位招聘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点击查看原文件:

 

江苏师范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师范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001-024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025-027岗: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地点和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二)报名时间

1.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4日9∶00-9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4日9∶00-9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4日-9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4日9∶00-9月27日18∶00。

2.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报名时间为:

(1)报名、照片上传:5月24日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24日9∶00-6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5月24日-6月2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24日9∶00-6月2日18∶00。

(三)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学校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等信息)和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3.001-024岗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如有合适人选,即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4.025-027岗为短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在参加考核前须对照报考条件提前准备好以下相关材料。在学校进行资格审查时,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1.身份、奖励和科研成果等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历学位等证明

已毕业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推荐表;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和就业推荐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考核程序

1.001-024岗考核程序包括面试、教学试讲两个环节。

(1)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面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教学试讲人选)。

(2)教学试讲:教学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教学试讲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面试成绩×50%+教学试讲成绩×50%,总成绩满7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2.025-027岗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考核安排在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snu.edu.cn/)“人才招聘”栏进行公布,或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001-024岗按照教学试讲成绩排名,025-027岗位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如001-024岗教学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的内容和方式以江苏师范大学要求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心理测试为考察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师范大学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办理有关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须按要求提供备案所需材料,如在职人员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江苏师范大学为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30个工作日内不与江苏师范大学签订聘用合同的,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656129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师范大学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12388、0516-83656087、15371639560

邮箱:jiwei@jsnu.edu.cn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3日

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岗位表.xlsx关闭本页打印本页

2023年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教师招聘公告(185名)

2022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泉山区政府网(www.xzqs.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一)应聘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文件精神,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先参加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

5.应聘人员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条件按《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

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泉山教师招聘网站(网址:http://qsjszp.xze.cn),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8:00-2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5日9:00-17: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6日9:00-17:00

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7日9:00-17: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7日8:00-22: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泉山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泉山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泉山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10:00—12:00。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7月1日9:00至7月4日12:00期间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22年7月4日下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届时将在泉山区政府网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低风险地区或无本土聚集性疫情县(市)区人员正常流动;入境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和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落实“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措施。

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卡”,提供本人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检测体温。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防疫管理,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我省、市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应聘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参加泉山区教师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2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就读院校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2022年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须提供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

(4)《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5)《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泉山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泉山区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泉山区政府网发布。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

(五)选岗

泉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六)体检及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泉山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泉山区教育局从该岗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泉山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七)公示

泉山区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泉山区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泉山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泉山区教育局审核后报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应聘人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泉山区教师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泉山区政府网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泉山区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政策咨询电话:0516-85901752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15996918842

中共泉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6-67016996

徐州市泉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580611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徐州市泉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

附件1:2022年徐州市泉山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2023年江苏省南京市教师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90号

为选拔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属4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

编制内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等网站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高级职称;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校邮箱,发送邮件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命名。南京市第一中学邮箱:njyzbgs@vip.126.com;南京外国语学校邮箱:zhaopin@nfls.com.cn;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邮箱:nsfzrs@vip.126.com;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邮箱:njwxjszp@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2022届毕业生: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就业推荐表;

(4)博士研究生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社会人员: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学历起);

(4)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相应年限的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应聘人员有关要求:

(1)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收到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者在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携带报名材料中提及的各项原件和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分别到报名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的方式。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小于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采用专业测试、模拟课堂、结构化面试等多种形式的组合。面试中各项测试均采取百分制,合格线均为60分。各招聘单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大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0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式。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人选。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总成绩则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试防控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招聘学校网站信息。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组织加试来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2022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第一中学:025-68187209

南京外国语学校:025-83282300,025-83282398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025-83469020

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25-89622211

(二)招聘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教育局:025-83639921

附件:

1.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2.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南京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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