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幼师专业考试考什么

2023-07-18 04:35:51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幼师专业考试考什么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4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scvtc.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学校坐落于全球绿色城市、国际花园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省第二大交通枢纽遂宁市。

学校系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优质高职院校,四川省本科层次职教师资人才培养试点院校,教育部首批“经世国际学院”入选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具有111年职业教育和65年高等师范教育办学历史,校园占地面积2248.7亩,建有17个二级学院。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90人,具有高级职称267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31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普通大专学生近15000人,招收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越南、老挝、蒙古、印度、孟加拉国等8个国家留学生100余名。

“十四五”期间,学校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市场化的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为主线,以建“双高”、升本科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为目标,建成四川特色、全国一流、世界水平的职业技术大学,打造“职教师资摇篮、产业人才高地”。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2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4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sczyxy1917@sina.com。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6日8∶00至8月31日18∶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报送省教育厅前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在《报考信息表》上张贴相片处粘贴电子照片)和《报考信息汇总表》通过邮件发送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公招专用报名邮箱sczyxy1917@sina.com,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报考者将《报考信息表》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后,会收到我校回复邮件,如在24小时后尚未收到回复,请在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及时拨打咨询电话:0825-2290597。

4.打印报考信息表。收到学校专用报名邮箱的电子邮件回复的报考者,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收到回复邮件的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费,缴费成功视为有效报考,时间为:2022年9月1日10:00至9月5日17:00止,逾期缴纳费用视作无效报考。

缴纳流程:

1.用手机打开微信,扫一扫下面图片的二维码。

2.在登录界面的学号*那一行,请使用身份证号码登录,登录后必须核对个人信息,以防错交费用。

3.注意核对缴费账单为“公招笔试费用”,点击“立即缴费”

4.查询:在登录首页点击“缴费记录”查看已缴费详情。

5.技术咨询电话15182560605,马老师: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

6.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9月9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以邮件方式告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邮箱sczyxy1917@sina.com)。我校将笔试考务费退还至报考者提供的银行卡上,逾期未提供或因个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有误导致无法退费的,责任自负。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至17∶00)凭身份证并携带两张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到我校人事教师处(地址: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236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总成绩=专业试讲成绩×80%+综合答辩×20%

实训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医生岗位面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1科,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

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高等职业教育概论、高等职业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高等职业教育法规概论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2年9月17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将会提前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2年9月19日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2年9月20日12︰00前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2年9月21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2年9月16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文渊楼236室),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加综合答辩的方式;实训教师岗位、实验员岗位、医生岗位采取技能测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2年9月26日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需此内容)。

⑤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以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企业法人证书(或党政机关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⑦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包括专业试讲和综合答辩,专业试讲成绩占80%,综合答辩占20%。专业试讲重点考核报考者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综合答辩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品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应用、举止仪表及职业素质、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察。

实训教师、实验员和医生岗位主要考核岗位所需实际操作技能。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省教育厅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基本情况,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教育厅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拟确认人员的材料报送教育厅后,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教育厅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2022届毕业生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负责对拟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最终审核确认。审查审核合格并经我单位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将汇总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和我单位报送的人员材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确认。

通过省教育厅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凭确认复函,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四川职业技术学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和省教育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25-2290597(四川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教师处)

监督电话:0825-2290035(四川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附件:

1.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3.报名信息汇总表

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8月公招工作人员复习参考教材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月15日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考试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考试||中职考试内容||招生专业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现在正式公布了招生信息,关于学校的招生及考试内容,接下来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同学们可以关注一下小编呦!

一、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代码5158),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省教育考试院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实时公布学校志愿填报情况,考生可根据学校的志愿填报统计信息,结合本人实际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和更改。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ctbc.net)上的“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填报系统”,输入14位高考考生号,按要求最多可填报2个专业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同时选择该专业对应的技能综合测试类型。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后,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在填报专志愿时,须注意各专的技能测试类型和类别限制。

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相应报考类别的两个专业平行志愿:志愿A、志愿B。其中:中职类考生须选择“技能测试类型”相同的专业填报。报考休闲体育专业的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合格者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予以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准考证,核对个人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作出诚信承诺,并按照相关要求在来校加考试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三、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2.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14:00-18:00。

(二)考试地点

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场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不同类别的考生相应的考试方式为:

1.普高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和休闲体育专业的除外):文化考试+面试。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综合素质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基本素养和能力水平等基本素质。

2.报考休闲体育专的普高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体育素质测试。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体育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身体素质和部分专项内容。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普高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美术类联考成绩。报考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普通高中类试卷美术类联考成绩将按照总成绩折算为200分制记入单独招生考试总分。

4.中职类考生(报考美术类专业的除外):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技能测试按照不同的专业测试类型分别进行,主要考察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等。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中职类考生,采用文化考试+美术类联考成绩。报考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适用中职类试卷美术类联考成绩将按照总成绩折算为200分制记入单独招生考试总分。

6.除美术类专业外,名类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均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答问等方式进行,同一专业大类的考生采用同一套试题进行测试。技能测试内容可参考我校招生网《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大纲》。

7.考牛可在3月29日起通过单独招生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凡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3月30日17:00前按照系统中的成绩复查要求申请复查成绩,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四川省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考试的相关信息,其中包括工商学院的普高生和职高学生相关的一些相应资料,有不清楚的小编可以关注小编呦!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2号)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23年高职单招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国际代码:12970在川招生代码:5165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学历证书: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获得毕业要求的学分,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办学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三、组织保障

(一)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二)我校2023年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在学校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3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和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

(一)网上报名(填报学校志愿)

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1日9:00至7日12: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我校高职单招志愿(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为5165)。

(二)学校确认(填报专业志愿)

填报了我校志愿的考生本人于2023年3月10日9:00至13日12:00,登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报名系统(https://ddzs.scvtc.edu.cn/)或登录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scvtc.edu.cn/)进入单招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专业志愿是分类分专业填报,考生应根据自己的高考报名的身份类别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并选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其中一个报考类别。考生可填报三个顺序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2.中职类考生按第一志愿专业参加技能测试,须选择与自己专业相对应的技能测试项目。

(三)免试生资格审核

免试生于2023年3月24日14:00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学校招生网站可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地点:四川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经教育厅核实资格、学校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学校免试录取。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数

(二)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

(1)文化考试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11:30。

(2)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4:00-15:30。

(3)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3:30-18:00。

(4)艺体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下午13:30-18:00。

(三)考试地点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学府北路1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考室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200分。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人文与科技素质、职业倾向与生涯发展规划、健康知识、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纪律与安全常识等。

2. 普高艺体类考生:文化考试+艺体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采用省统一命制的普高类文化考试试题。

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3.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技能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技能测试:学校参照《四川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大纲》(2021年版)》执行,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4.中职艺体类考生:文化考试+艺体测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采用省统一命制的中职类文化考试试题。  

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和考试,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技能测试项目进行考核,各专业技能测试大纲详见我校官网。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4.选择了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在顺序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招收类别专业中参与调配录取,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选择了志愿调配,视为服从艺体同类别志愿调配(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视为同类别),不参与非艺体专业录取。未参加艺体类测试考生不得参与艺体专业录取。

5.若出现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学校招生网站可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考生可在学校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3月30日至4月3日17:00时,学校在官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本人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时不再办理。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3.4月6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新生注册

经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有需要领取缴费收据的考生,在学校报到现场领取缴费收据。

(二)对在高职单招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普通高考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考生对资格认定、录取等有异议可向招生就业处申诉,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教务处申诉,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部门投诉。

(五)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不以任何形式举办与高职单招挂钩的辅导班或补习班。

(六)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招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0825-2290000 2290006

教务处:0825-2290091

学生工作部:0825-291491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035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邮政编码:629000

传真:0825-2290006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学校微信公众号:sczyjsxy  

川职动态微信公众号:sczyxy-gbdst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