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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武汉汉南区招聘教师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幼儿园岗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公布

2023-07-18 05:20:17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武汉汉南区招聘教师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幼儿园岗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公布

2023年武汉汉南区招聘教师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幼儿园岗位)

2021年武汉汉南区招聘教师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幼儿园岗位)

2021-08-2314:03湖北教师招聘网https://hb.huatu.com/文章来源:汉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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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汉南区招聘教师面试及资格复审公告(幼儿园岗位)

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全国及武汉市当前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我区公开招聘教师(幼儿园岗位)面试及资格复审工作拟同步进行。现将本次招聘面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A 公共部分

一、面试及资格复审人员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含保健医、保育员)202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631名(详见附件1)。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岗位

(一)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25-27日,为期3天。

8月25日面试及资格复审岗位:博雅幼儿园、永久幼儿园、新华幼儿园、博学幼儿园、新城幼儿园教师岗位。

8月26日面试及资格复审岗位:红升幼儿园、红江幼儿园、万家湖幼儿园、纱帽山幼儿园、育才幼儿园、晨曦幼儿园、邓南小学幼儿园、东荆幼儿园、汉南小学幼儿园、乌金山小学幼儿园、蒲潭幼儿园、凤凰苑幼儿园、小军山幼儿园、龙湖幼儿园教师岗位。

8月27日面试及资格复审岗位:幼儿园保健医和保育员岗位。

(二)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博雅幼儿园。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湖路8号。

三、疫情防控

本次面试及资格复审工作,实行健康信息申报制度。考生需提前下载打印《武汉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面试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如实填写考前28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个人健康状况,并签名(按手印)确认。考生如涉及《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中2至10项所列情形,应当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于面试及资格复审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视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如有新要求,再另行通知。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面试及资格复审资格。

考生面试及资格复审前须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考生须知(详见附件3),承诺已知悉疫情防控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它事项

1.武汉人事考试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和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2.部分到下午面试及资格复审的考生,考场免费提供中餐。

3.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27-84897867。

B 面试部分

一、面试形式、内容及赋分办法

(一)专任教师岗位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共8分钟。其中结构化面试4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占面试分值40%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才艺展示,时间4分钟,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本素质和能力,占面试分值60%。专业技能测试现场提供U盘音乐播放设备、钢琴和电子白板,其它设备由考生自行准备。

(二)保健医、保育员岗位

保健医和保育员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结构化面试时间8分钟,占面试分值100%。

二、面试程序

1.签到。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及资格复审所需资料于面试当天上午7:00前到达考点,考生须进行身份验证、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要求相关检查方可进场。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须提相关资料再次进行身份确认。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含手机、智能手表等)须关机后按照考务工作人员要求存放。7:30考场大门关闭,仍未到达考点的考生(以进入考点大门时间为准),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抽签。上午7:35,候考室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考生在候考室按岗位分组并通过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面试。上午8:00,1号考生进入考场,由主考官主持面试,考生按要求作答,计时员计时。

5.听分。面试完成后,采取隔位报分法对考生公布成绩,考生签字确认后有序离开面试考点,进入资格复审室参加资格复审。

6.成绩公示。以面试室为单位,按上午和下午两个半场公示面试成绩。

三、确定体检与考核对象办法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未达到1:3的岗位,实行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资格复审合格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考生应于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考生须知》(附件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面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熟悉掌握面试安排、面试纪律和防疫要求。

2.对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未携带规定证件资料参加面试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和要求,不得影响正常面试秩序,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考生应注意提前查询和确认考点位置、交通路线及考试期间天气状况,确保面试当天安全、准时到达考点。

5.面试结束后,请考生保持手机、网络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及时联系沟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导致无法送达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C资格复审部分

一、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室参加资格复审。

二、考生提前准备好复审资料。所有资料按照原件和复印件两类分类依序整理(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按顺序整理,招聘单位留存原件审完考生带走)。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

2. 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 学历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4. 执业资格证书:

(1)教师岗位提供与申报学段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

(2)保健医岗位提供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

(3)保育员岗位提供保育员证书,无保育员证书考生须提供个人承诺书(承诺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保育员证书,否则承担一切后果,承诺内容一并写在考生资格复审资料承诺书上)。

5. 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证书其它岗位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证书保育员岗位不用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

6.考生资格复审资料承诺书(详见附件5)。

7. 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其他材料。

凡未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1.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幼儿园岗位)面试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 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3. 面试及资格复审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4. 面试考生须知

5. 考生资格复审资料承诺书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教育局

2021年8月21日

附件:1、2021年招聘教师幼儿园岗位面试及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3、面试及资格复审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面试考生须知.docx

附件:5、考生资格复审资料承诺书.docx

原文链接:http://www.whkfq.gov.cn/xxgk/fdzdgk/tzgg/202108/t20210821_1764176.html

汉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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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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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北省武汉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公告

为吸引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投身武汉教育事业,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组织武汉市部分中小学校面向社会招聘2023年度第一批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原“武汉市示范性学校专项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名考试。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可放宽至2023届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教师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持有教师资格证;②持有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③相关高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如高校因疫情等原因尚未组织考试考核的,应持有所在高校开具的相关证明)。拟聘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应聘人员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以海(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8.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现役军人、非2023届的在读学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且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不受理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如下:

(一)提交应聘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上午9:00至1月17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点击“网上报名”选择“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各岗位报名情况次日上午更新,建议考生合理选择报考岗位,避免报考志愿过度集中。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二)提交审查资料。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应聘申请时,须同步将相关印证材料扫描件(清单附后),以压缩包形式(压缩文件名称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毕业高校名称)发送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名与压缩包名一致。

请报考人员注意:提交应聘申请当天晚上24:00前(1月17日为中午12:00前,统计时点以指定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未提交审查资料、所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网上审查资料清单如下:

①学生证扫描件;

②加盖学校有关部门公章的成绩单,以及学校核发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扫描件;

③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扫描件;

④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扫描件;

⑤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例如部分岗位要求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⑥其他相关资料扫描件(例如部属院校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扫描件、海外学历人员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等)。

注意:扫描件应为.jpg或.pdf等主流格式,相关文本内容应清晰完整。

(三)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1日中午12:00至1月17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资格审查意见于1月17日中午12:00以前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报名。报考人员应聘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及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本次招聘计划与报名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保留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面试、复试等两个环节,分区组织实施。各区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公告通知为准,原则上在2-3月份进行。

(一)考试公告

各区考试公告将在当地相关政务网站发布(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和查询,及时打印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举止仪表、思维表达、教育理念、职业认知、心理素质等教师职业应具有的基本素质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环节由各区设定基本合格线,于面试前告知考生。按照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从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复试名单。

(三)复试

复试前审查报考资料原件。考生须携带“网上审查资料清单”所列资料的原件,以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登记表、面试准考证等参加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相应资料参加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复试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学前教育、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可加试专业技能,加试科目按30%权重计入复试成绩。

对招聘计划与参加复试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各区设定复试成绩合格线。考生达到复试合格线,方可按招聘计划数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考察

按照考生面试与复试成绩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体检标准一般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一)面试、复试等环节成绩在考点按规定公示,综合成绩原则上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相关网站公布。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在相关网站按规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

(一)聘用人员原则上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一并办理入职手续并签订试用期合同。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一般安排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三)拟聘用人员应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证明,否则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用人员应在各区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2023年8月10日前,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友情提示:本次报考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因考生所留手机号码无人接听、空号、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无法送达相关通知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须诚信报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未能按要求出具相关资料(原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关于《武汉市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拨打本公告附件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附件1)。

(四)对本次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6日

附件列表:

附件1:招聘岗位一览表(含资料投递邮箱、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各区考试公告发布网址.xls

2023年河北省保定市教师招聘公告(1787名)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开发区及街道办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计2437名,其中,综合类454名,教育类1787名,医学类196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和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无具体要求的,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5日至2003年7月5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5日后出生),所有岗位户籍不限。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

应聘教育类岗位的,《岗位信息表》中除部分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外,其他岗位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除《岗位信息表》部分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其他岗位本科、专科学历的,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专业符合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岗位一致均可报名。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5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地(市)区。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过试用期的正式在编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博野县所有岗位及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高阳开发区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其他岗位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D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7月12日9:00至7月1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7月17日12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7月17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1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7月17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syc0312@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21年7月22日9:00至7月23日23:00,登录“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5、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绿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身体健康监测表及承诺书》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6、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7、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考生达不到1:2时,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的全部进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8、请考生于7月28日左右登录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时间:2021年8月2日至3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地点:以市区及各县(市、区)为单位设置,具体如下:

应聘保定市直及竞秀区、莲池区、高新区、徐水区、满城区岗位的考生在保定市人才大厦一楼大厅(保定市东二环1539号,东二环与七一路交口东南角。参考乘车路线:火车站乘27路;客运中心乘56路市内乘29路、22路等);

应聘清苑区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在清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清苑中心中街252号);

应聘蠡县综合类考生在蠡县司法局(范蠡西路111号)

应聘涿州市综合类及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包括技师学院与职教中心的财务教师、专业课教师、计算机教师岗位)在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

应聘涿州市教育类考生(包括高新区学校,高铁新城学校,南关中心学校的会计岗位)在涿州市高新区学校

应聘安国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药都北大街16号);

应聘安国市党群系统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考生在安国市政府大院西配楼三楼组织部干部科(祁州大路94号);    

应聘高阳的在高阳县教体局(高阳县正阳路98号);

应聘定兴县教育类考生在定兴县教育和体育局阶梯教室(定兴县兴华西路19号);

应聘定兴县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在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定兴县开放路279号);

应聘博野县教育类考生在博野县教体局阶梯教室(博野县兴华南街62号);

应聘博野县综合类考生在博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博野县兴华南街18号);

2、资格复审时考生需下载并填写《报名资格复审表》一式两份并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另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复审时提供即可);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明),否则取消后续资格。

3、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程序。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参加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并依据本岗位笔试成绩顺序递补。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复审结束后,各单位及县(市、区)将复审合格名单报市人社局事业处。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考生请于2021年8月9日至10日登陆事业单位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分三批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除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其中,莲池区小学语数教师和保师附校全科教师,试讲内容为小学语文和数学(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相同内容。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应聘教育类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方法为试讲加技能测试。时间共25分钟,顺序、所占分值、时间及方法分别如下:

①情境主题画(15分),地点各候考室,时间10分钟,由主评委和1名评委带绘画题本到候考室组织,计时员负责计时,监督员负责全程监督。考生根据给定的情境进行绘画。招聘方提供绘画纸,考生自备画笔等绘画用具,考生只能在画纸上填写顺序号,不得署名或做其他标记,否则不计成绩。集中绘画结束后,两名评委将作品带至面试室进行评分,考生按顺序进行后续内容。

②试讲(50分)。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考生进入此环节前有14分钟的备考时间。

③即兴弹唱(20分)。弹唱曲目在中国幼儿歌曲中随机抽取1首,用边弹边唱的形式展示。

④自选舞蹈或体操(15分)。考生自备以U盘为载体的乐曲(格式为MP3)。

⑤除情境主题画在10分钟内完成外,其他环节总计15分钟,各环节间的转换由考生自行掌握,但总体不得超时。

5、部分岗位由于面试人员较多,将采取蛇形分组的方法,招聘计划均分到各组。

6、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7、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8、教育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类和医学类岗位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及考核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程序人员。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第二批、第三批面试结束后2日左右,考生可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查询是否进入考核、体检程序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市及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1、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另行确定;

2、确定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另行组织。定兴、徐水、清苑、安国教育和卫生岗位及涿州部分教育岗位进行选岗,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出现并列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的顺序。选岗时间、地点和方法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及高阳县聘任制教师、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按《岗位信息表》报考岗位录取,具体使用分别由莲池区、竞秀区及高阳县教体局、高新区、涿州市委组织部及安国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拒不服从调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或在此期间及确定岗位期间自动放弃者,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考核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4、对公示无异议并明确岗位人员,事业编岗位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市直属单位报市人社局审批,县(市、区)属单位报同级人社组织部门审批并报保定市人社组织部门备案。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拟聘人员通知》和《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

聘任制教师、开发区及社区工作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6、待遇

(1)聘任制教师。聘任制教师按照保定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规定进行考核管理。

保师附校及青年路幼儿园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5780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在预留政策性安置和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后,根据用人单位编制空余情况,采取考核的方式择优对聘任制教师按政策和程序办理公开招聘审批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高新区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按照人均65120元/人/年标准支付,逐步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学校按照考核方案,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二次分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学校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学校实行集团化办学,现一校四址,所有被聘用的教师必须服从岗位安排,拒不服从的取消聘用。

高阳县聘任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事业单位同类人员落实,社会保险按政策缴纳。坚持在基层学校工作,5年内不准调入县城,同时至少服务本县教育6年。

竞秀区及博野县聘任制教师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实行合同制管理,招聘人员由聘用学校负责管理。聘用学校与招聘人员签订《使用聘任制教师数人员聘任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每个聘期三年(含试用期),首次聘用试用期为十二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可以续签。

(2)高新区街道办薪酬待遇,按《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高阳县经济开发区按规定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根据个人意愿,且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招聘人员入职薪酬3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需单位缴纳部分按相关政策办理),岗位薪酬700元/月。薪酬待遇解释权归县财政局和开发区管委会所有。

(4)事业编的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二)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3)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三)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疫情防控医护保障由市卫健委会同疾控中心负责。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3、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2点半至5点半)

报名技术咨询及监督电话:保定市人社局0312-5037344

  附件:1、保定市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考生防疫须知和身体健康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21年7月5日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下载.zip

 

运城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时间:2021-11-23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日所属省份:山西工作地点:运城市栏目分类:山西高校招聘人数:60名报名方式:网上系统需求学科(供参考):电气工程法学管理学化学机械工程计算机与软件类建筑学(含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学)教育学经济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历史学生物学数学体育学统计学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仪器科技艺术学(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类)艺术学(理论及美术设计类)

运城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综合类省属本科院校,占地面积3089亩。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0900余人,学校现设17个教学科研单位,51个本科专业,涉及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拥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优势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优势特色学科,2个山西省“1331工程”重点创新团队建设计划支持团队,1个山西省“1331工程”立德树人“好老师”课程建设计划支持人选,1个“特色农产品发展”服务产业创新学科群支持计划,5个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山西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018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山西省教育厅确立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60名,均为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高校硕士毕业生(不含2021年毕业的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1月。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8:00至12月3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202.97.153.186:8082/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提交材料:

(1)《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扫描件。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相关管理部门或档案存管部门公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近期免冠一寸红底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登记表照片一致,JPG格式,295像素×413像素,不超过5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

(4)本科和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在读证明扫描件(内容包含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

(5)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附翻译件)扫描件。

(6)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7)2019年、2020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时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扫描件(附件3)。

(8)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要求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9)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扫描件。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扫描件(附件4),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10)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5)。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运城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补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应达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运城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运城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其中教育专业能力知识占20%,公共基础知识占8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5天。

2.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达3:1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面试前一周,在运城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等。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运城学院及省教育厅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主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1日内将面试结果和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顺序,在运城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运城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

体检有关事宜在运城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学校、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考试总成绩顺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运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运城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王老师,司老师

咨询电话:0359-2090084,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359-209032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运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x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szsydwzpgg/202111/t20211123_3445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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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0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辅导员招聘公告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1-11-19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所属省份:广东工作地点:佛山顺德栏目分类:广东高校招聘人数:33名报名方式:网上系统需求学科(供参考):专业不限心理学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9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广东省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省市共建、顺德政府投资兴建的公办高职院校。校园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顺德学院站至广州南站仅需15分钟车程。学校现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双高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全国前30)。为进一步充实辅导员队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辅导员共33名,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本科学历以上(含)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胜任本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能力。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专业和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岗位需求表》,其中岗位1(FDY01)、岗位2(FDY02)为专职辅导员,岗位3(FDY03)为心理咨询中心专任教师(心理辅导员)。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7日后出生)。

5.港澳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本科毕业成绩达到UpperSecondClass。

6.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三、岗位待遇

本次录取的人员为聘用制辅导员,指以合同形式聘用,不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学校教职工统一管理的工作人员,年薪本科生约11万元(税前),硕士研究生约13万元(税前),购买五险一金,学校提供校内周转房。

本科以上学历可以申请享受佛山市和顺德区政府租房补贴等人才安居政策。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请登录顺德职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sdpt.edu.cn,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身份证、党员证明、学历学位证、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五、招聘程序

(一)遴选

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人数,学校人才招聘工作小组可对应聘简历进行择优遴选,原则上按招聘岗位1:6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部门考核人员名单,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入围部门考核人员名单。根据实际情况,遴选可以结合面谈和笔试进行。

(二)部门考核

结合疫情情况,可通过线上或线下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取面试方式,内容为辅导员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对部门考核合格者,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根据面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确定参加学校面试人员。面试人数如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的,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学校面试。学校组织参加招聘会,可现场考核,择优推荐进入学校面试。如考生自动放弃学校面试资格的,学校可根据部门考核成绩进行资格递补人选。

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参加学校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确定合格后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学校面试并于学校网站公布。

(三)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专业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0分。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取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学校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对成绩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名单。若出现成绩同分现象,则比较部门考核成绩,部门考核成绩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并于学校网站公布。

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体检不合格、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或公示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学校可根据学校面试成绩进行资格递补人选。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栏目信息:http://www.sdpt.edu.cn/。

2.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协议无效。

4.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757-22326950陈老师;0757-22327285张老师,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后)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1月17日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岗位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其他要求

招聘人数

岗位1

(FDY01)

专业不限

本科、学士或以上

1.需要入住男生宿舍,只限男性报名;

2.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综合素质、文体特长契合学校发展者优先;具有心理专业背景者优先。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本科期间担任过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职务;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兼职辅导员。

13

岗位2

(FDY02)

专业不限

本科、学士或以上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综合素质、文体特长契合学校发展者优先;具有心理专业背景者优先。有相关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本科期间担任过二级学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职务;或研究生期间担任过校级团学组织副部长以上职务;或担任过兼职辅导员。

10

岗位3

(FDY03)

B0402心理学类:B040201心理学、B040202应用心理学。

本科、学士或以上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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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如招聘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向求职者提出收取押金、保证金、体检费、材料费、成本费,或指定医院体检等,求职者有权要求招聘单位出具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请求职者提高警惕,有可能属于诈骗或违规行为。0

2023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公告

 

 

2021年,福州市属学校共招考286名教师(招聘单位、计划数详见附表1-4),其中新任教师中学228名,小学22名,职专专业教师12名,幼儿园10名;在职教师14名。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福州市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招考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见下表)

招聘对象

年龄条件

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普通话要求

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1)

本科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硕士学位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博士学位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福州市引进行政挂职类博士随迁配偶年龄条件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①要求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

②具体专业要求见附表1-3各学科岗位对应的专业

①安排完中、高中、职专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安排初中的要求为相应学科高级中学、中职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小学的要求为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本公告附表2小学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高级中学、初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安排幼儿园的要求为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安排中职校专业教师岗位应聘人员暂未取得的,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否则予以解聘。

②研究生在报名、报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③2021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要求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笔试科目成绩均合格证明,并在报到时提供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应取得(2021届毕业生允许报到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小学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2)

师范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详见附表3)

30周岁及以下。

大专(无学位要求);本科、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

在职教师岗位(详见附表4)

40周岁及以下。高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下同)。

分别同中学、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

 

已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四)相关条件说明:

1.境内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原则上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可在“学信网”和“学位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因境内外高校专业名称设置不尽一致,对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8.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标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允许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毕业高校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加盖院系公章,并附工作人员联系电话号码)。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允许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报名的岗位,属编制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供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函》。其中,福州各县(市)区属学校编制内人员需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由主要负责人及人事科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福州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报考人员需经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以上《同意报考函》需在3月21~3月27日(18:00前)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新濠酒店福州教育宾馆六楼;电话、传真:0591-83340647)。其中,福州市的报考人员需到现场提交,外地报考人员可以传真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同意报考函》直接进行网络报名的,其报名资格无效。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按专业对口原则,每人限报1个岗位志愿。

2.应聘人员须在3月21日~3月27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报考35-47号、62-70号岗位应聘人员,登陆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网络报名平台后,在市属学校相应学科岗位“委托类”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其他岗位在“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选择报考。

3.网络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学历信息自大专起填写,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名称应与教师资格证上的名称一致。

 (二)应聘人员按本公告附表5《应聘人员须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准备材料。尚未穷尽的个别材料,须按岗位具体条件要求提供。2021届毕业生现在学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交,各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均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日(含)前取得。

(三)报名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间及时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应立即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申诉,并在报名截止前及时跟踪后续情况。

(四)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

附表1-4岗位,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确需开考的岗位,经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附表4中的高级教师岗位免笔试,只参加面试。其它各岗位均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专业知识(其中,报考第35-47号岗位的,笔试内容仅为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须于网络报名平台规定的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笔试原始成绩和政策加分相加而成。笔试原始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折算(其中,报考35-47号岗位的,笔试原始成绩为折算成百分制的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各岗位笔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

4.加分政策。符合以下招考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有关规定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等。

上述报考人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于4月23日上午(8:30-12:00)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名单另行公示。

(二)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根据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考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同分的,同分人员一起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至正式面试名单公布前两个工作日)。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四、聘用事项

(一)高级教师岗位聘用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其它各岗位聘用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聘用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成绩或聘用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二)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聘用成绩和拟聘用人选的名单另行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笔试成绩中的专业知识成绩也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并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商调手续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本轮招考过后仍未完成的新任教师学科招考岗位计划(不含35-47号岗位)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考,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三)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市属学校岗位有关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新任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暑期岗前培训。市属学校有关培训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全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

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审核不合格;

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

4.审档不合格;

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六)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及办法另行发布。

(七)本公告附表4在职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学校根据实际岗位设置情况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岗位。

(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它

(一)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市教育局。

(二)本公告中的市属学校指福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

(三)本公告招考全程工作,市属学校岗位由市教育局负责;受委托代为发布招聘岗位的市妇联直属幼儿园岗位由市妇联负责。各单位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七)为缓解学校缺编及师资紧缺困难,今年市属学校计划面向参加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但暂未录取的人员招考编外教师若干名,笔试成绩拟采用相应学科岗位2021年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具体招考公告另行发布。

(八)正式报到时间

拟聘用人员正式报到时间暂定为2021年8月16日。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0591-83340647(咨询福州市属学校岗位)

市妇联0591-87524079(咨询市妇联直属园岗位)

 

附件:

表1.中学(含职专)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2.小学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3.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4.在职教师岗位招聘单位、人数、对象及具体专业要求

表5.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有关报名材料

 

                 福州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6日

 

2023年武汉东西湖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283人

2021年武汉东西湖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及工作人员283人发布时间:2021-07-2111:04:53湖北省中小学教师教师笔试课程咨询笔试时间4月22日教师面试备考指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区新开园办学需要,有序补充已开园保教队伍,加强幼儿园公共卫生预防,根据《东西湖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安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283名,其中:幼儿教师194名,保育员77名、保健医1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共计283名,详见附件《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师德高尚,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幼儿为本、才艺兼备、擅长保教;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6.性格开朗,合作意识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无不良犯罪记录。

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一)幼儿教师

1.幼儿教师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及相近专业(具体要求见岗位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

4.教师资格: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基本技能: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的基本技能。

(二)保育员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基本技能:具有保育员岗位实际操作技能。

5.其他:因岗位特殊性,保育员仅限女性报考。

(三)保健医

1.学历及专业: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类、临床医学类及相近专业;

2.年龄:35周岁以内(1985年7月21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会说标准的普通话;

4.职业资格:具有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护士执业证书。

5.基本技能:熟练掌握公共卫生预防、疾病预防、保健护理、应急救治基本技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5.现役军人;

6.已经纳入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身份管理的在岗人员;

7.在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届毕业生应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8、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并处于记录期的;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为百分制。笔试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面试形式待定。

笔试与面试考核成绩的比重为4:6,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7月21日-7月26日)

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网(www.dxh.gov.cn)、东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rsj.dxh.gov.cn)、东西湖区教育局网站(jyj.dxh.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7月22日-7月26日)

1、应聘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22日9:00起至7月26日17:00止登录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进入“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考系统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对报考系统若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后台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咨询。

2、查询网上审查结果。2021年7月22日10:00起至2021年7月26日18:00止,由考务组根据考生网上报名基本信息填报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确认缴费。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7月22日10:30—7月26日24:00。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缴纳考试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报名不成功。到账有时差,请考生尽早缴费。考试报名费按照每人100元收取。

4、打印准考证(7月29日-31日)。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2021年7月29日10:30—7月31日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打印中遇到问题,请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工作时间咨询工作人员予以更正,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027-50728791、50728793。

(三)笔试

1.时间:2021年7月31日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笔试开考的确定:当报考总人数达到总岗位招聘计划的1:2时可以开考。

4.幼儿教师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心理学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5.保育员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保育员手册》。

6.保健医笔试内容:笔试采取百分制,主要考核专业理论知识。

8月7日将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局网站(jyj.dxh.gov.cn)发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通知及资格复审名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复审资料以通知要求为准。

原则上按照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2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时需满足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2021年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不能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同一岗位有弃权的考生,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

1.时间:时间待定

2.地点:以准考证指定地点为准。

3.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后,依照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形式:待定。

5.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实际综合应用能力。

7.面试成绩采取截尾平均值计入。对7个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个考官的平均分。

8.面试当天由于考生弃考等原因,造成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分数必须达到60分且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最低分数线(含60分),则可以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9.因考生原因,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时,该岗位计划相应核减至与参考人数相同。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幼儿教师: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进行排名若笔试成绩还相同的,以笔试综合成绩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成绩排名。

2.保育员、保健医: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以上情形还相同的,在递补调剂时优先。无法递补调剂的,可申请等额增加岗位计划。

(七)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面试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负责体检的医务人员和主检医生须在结果栏签署明确的合格或不合格意见。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安排考生到另一家市属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函调、阅档、个别谈话、单位座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拟聘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如拟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需考核其现实工作表现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核合格或考核不合格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递补及调剂岗位

1.对于岗位出现体检人数不足、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优先在同岗位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数小于1:2比例的岗位,依次递补人员面试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2.对于无人报考的岗位或无递补人员的岗位,将纳入调剂,调剂人员需符合岗位条件,同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且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在体检、考核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直至岗位计划录满为止。

(九)公示

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岗位认定手续。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如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前仍未提供招聘所需相关资料的,将取消其拟聘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将取消其拟聘资格。

本次招聘的幼儿教师、保育员、保健医属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非编制用工性质,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其薪酬待遇按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五、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请关注湖北人才网(www.jobhb.com)、东西湖区教育局网(jyj.dxh.gov.cn)相关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因所填电话有误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应在考试日前14天每日自查自报有无发热、咳嗽、胸闷等异常症状。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均为绿码且无星号标识,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如发现异常的,将按有关防控措施处理。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遵守考纪。对在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的应聘者,经查实的,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或培训;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及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本次招聘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3211343。

6、本实施方案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另行规定。

招聘咨询电话:027-83894625  027-830822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2021年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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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23年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现将2022年全省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我省共招聘特岗教师350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2500名,省特岗计划1000名。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热爱教师职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规记录。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可适当招聘高等师范专科毕业生。具体学历要求由设岗县自主确定。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受疫情影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应聘初中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特设岗位必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专科学历。

(3)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向下融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物理、化学、生物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科学岗位。先上岗的应聘人员在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上述要求。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体检考察合格。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需达到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在继续支持临县按照“一县一策”实施招聘的基础上,其他实施中央特岗计划的县,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可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面向本县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

5、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士兵退役复学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程序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通过“山西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tgjs.shxedc.com),完成相关工作。

(一)查询岗位信息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报名系统。

(二)网上报名及查询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6月16日9:00—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名资料,填写《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报名登记表》并在线打印。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6月17日--6月21日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打印准考证。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7月1日--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各设岗县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所报特设岗位及个人信息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报名、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彩照(红底或蓝底)且符合网上报名所提示的规格和要求。

(2)在岗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招聘考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两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参加上一年度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无故不参加笔试的;笔试通过无故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被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无故不参加体检的;参加了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已经通知签订《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签的签订了《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却无故不到岗的派遣到岗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

2022年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但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于7月10日前向设岗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3)整个招聘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2、笔试结果公布:笔试结果拟于7月13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公布。需要查分的应聘人员在成绩公布后1天内,填写《2022年山西省特岗教师考试笔试查分申请表》,交相关招聘市教育局。

3、面试:面试完成时间为7月30日左右,各市自行确定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各市教育局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4、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要求参加笔试。无身份证人员须提供山西公安公众号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等材料,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3)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学生证、学籍或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和本人签字的关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承诺书)、优先录取有关证明材料。

(4)面试按设岗县所在市教育局有关要求执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山西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或考务费,不指定具体的参考用书,山西省教育厅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以任何形式组织或委托组织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的辅导和培训。

2、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晋财教〔2018〕4号)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特岗教师岗位且录取的均可享受该政策。

3、请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了解掌握报考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按规定提前做好各项准备。

招聘过程中的未尽事宜请向有关招聘市、县教育局咨询。

附件:山西省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名额分配表

山西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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