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教>正文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锡林浩特市幼师招聘

2023-07-18 06:27:3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锡林浩特市幼师招聘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2023年公开招聘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盟委编委会下达的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用编计划,锡林浩特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2名(高中教师1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3日(不含)至2005年3月3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毕业证、学位证俱全),2023年度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在符合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7.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8.要求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2023年度毕业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不得报考。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依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设置。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锡林郭勒盟在编在册教师或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引进)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邮箱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30至3月5日17:3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将下列材料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手机号码+应聘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考学校指定邮箱(详见附件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电子版(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表,电子版照片要求近期白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

(2)《诚信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件3,从网上下载填写)。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四证之一即可)原件扫描件。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扫描件。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3年度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7)教师资格证原件扫描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原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学校负责实施,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3月3日8:30至3月6日12:00,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表》(附件1)中的专业信息,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报名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考费。

(二)考试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情况,采取“面试”或“初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如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仅用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不计入面试成绩。

2.考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3月8日,考试地点在锡林浩特市,其它具体事宜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另行通知。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备课40分钟、模拟讲课10分钟,要有教学设计、板书展示)方式进行,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应聘人员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面试。对不按要求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本次招聘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从相应岗位未进入体检环节、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1次。

(三)体检

1.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考察

1.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3)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

(5)2023年度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对聘用文件印发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5.岗前培训。由锡林浩特市教育局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6.聘用人员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实行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考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实行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五、有关要求

(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

15164988080

(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

13654791611

(锡林郭勒职业教育中心)

0479-8212556

(锡林浩特市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100052

(锡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479-8108659

(锡市纪委监委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0479-8222573

(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招聘岗位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xilinhaote.gov.cn/xwzx/xsyaowen/202303/t20230303_2962372.html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xilinhaote.gov.cn/xwzx/xsyaowen/202303/t20230303_2962372.html

3.诚信承诺书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xilinhaote.gov.cn/xwzx/xsyaowen/202303/t20230303_2962372.html

4.招聘学校报名邮箱及报名时间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xilinhaote.gov.cn/xwzx/xsyaowen/202303/t20230303_2962372.html

锡林浩特市教师公开招聘

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xilinhaote.gov.cn/xwzx/xsyaowen/202303/t20230303_2962372.html

锡林浩特市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简章

6.专业条件:各岗位报考专业条件详见附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岗位报酬包括生活补贴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生活补贴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生活补贴3000元/月,绩效报酬50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日常管理

经公示确定的聘用的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订期限统一确定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以及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经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考公告

2020年8月13日——8月21日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公布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工作由教育局负责,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网址: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linhaote.gov.cn)。请注意: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不支持手机登陆网站报名。

第一阶段:开展定向岗位报名工作,对报名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定向岗位调整到非定向同类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8月23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18日8:30—8月24日17:30。

第二阶段:开展非定向岗位报名工作。非定向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

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8月31日17:30。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8月25日8:30—9月1日17:30。

请报名人员尽早报名,以便留足修改、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的时间。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不连贯的,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3.报考人员须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的报名序号是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5.符合报考条件的盟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6.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教育局负责。对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注明需要补充的内容,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2.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上的公告。

(四)笔试

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财会、校医岗位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其中定向招聘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空出的岗位全部调整为非定向同类招聘岗位。

2.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综合知识占3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五)资格复审

1.笔试总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对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2:1比例的,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与笔试总成绩一同公布。

2.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局负责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携带的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报考面向服务基层期满高校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相应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

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面试通知书》需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分组方式进行,满分成绩100分。

3.面试分说课、组织游戏活动、才艺展示三个部分,分别占面试成绩权重的20%、40%和40%。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蒙授岗位必须用蒙语进行面试。

4.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七)总成绩的计算

幼儿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总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面试总成绩×70%校医、财会岗位,笔试总成绩即为本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八)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拟进入体检人选超出招聘人数的,幼儿教师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该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3.考核

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九)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2.将拟招聘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政府门户网、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平台、锡林浩特市教育局微信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招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十)报到及岗前培训

经公示确定招聘的考生,由市教育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所填报岗位类别,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聘单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教育局指定招聘单位报到,按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报到后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统一的岗前培训。

六、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其他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幼儿教育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3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含护理岗!专科可报!锡盟锡林浩特市基层医疗机构招聘60人公告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4月2日-4月15日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同时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现场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股。报名人员需自行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将报名材料装入自备档案袋并标注姓名。确有原因无法现场报名的人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提前拨打咨询电话,按照工作人员提示将网上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wsjjcb@163.com,审核结果通过邮箱回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后收到的邮件一律不予审核。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的考生,须在笔试前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如下: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4张《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以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不提交所在单位或企业同意应聘证明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

5.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报考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全天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因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后果自负。

(三)考试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锡林浩特市基层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数相应调整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2.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众号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证件一致)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笔试满分100分,蒙医类别考试须用蒙文作答,其余科目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6.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众号及时予以公布。

7.本次招聘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四)体检

1.由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通过草原明珠锡林浩特、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公众号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或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上岗后,不列入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管理。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聘用单位,否则按违约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绩效报酬两部分,生活补贴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生活补贴3000元/月,绩效报酬50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四、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锡林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举报电话:

2021年4月2日

02

笔试资料

超全!笔试备考资料

公基、行测、各专业习题集

点击扫码免费领取

备考QQ群

呼市、包头、赤峰、通辽、呼伦贝尔

乌兰察布、鄂尔多斯、兴安盟

巴盟及其他

医疗招聘考试备考群

▼▼▼

--扫码入群--

近期活动推荐(关注我们获取更多招聘咨询)

关注公众号在后台发送

【招聘】查看➡内蒙近期医疗卫生招聘信息

【汇总】领取➡呼市卫建系统招聘172人信息汇总

【1000】资料➡免费领取E类联考医基职测1000题

【公基】资料➡免费领取公基一本通+模拟卷+300题

【实操】资料➡免费领取专业实操面试资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