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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生 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2023-07-18 07:37:2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生 南宁公办幼儿园招生简章最新

南宁市公立幼儿园招生

家里的宝贝到了三四岁的时候,就要考虑上幼儿园的事儿了。幼儿园是宝宝们离开父母独自求学的起点,所以选择一家口碑较好的幼儿园十分重要。于是优秀的公立幼儿园就成了宝爸宝妈的首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公立幼儿园的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为何公立幼儿园更受宠?

公立幼儿园的一切财产均属公有,园长由教育局任命,建设经费、办公经费、教师及保育员工资均为财政拨付,师资力量雄厚。而私立幼儿园则是个人出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所以,教学质量好,学费也相对较少的公立幼儿园自然更受青睐。

广西民族大学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民族大学幼儿园共投资三千多万建成,是一所全日制事业办幼儿园,现为南宁市示范幼儿园、自治区示范幼儿园。位于广西民族大学东校园内,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幼儿人数250人,教工人数三十多人。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民大教职工子女,若有空缺名额也可考虑校外。另,今年生源已满,想就读的宝宝只能等明年了~

收费情况:2000-3000元/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西乡塘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

咨询电话:0771-3265926

广西区直机关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50年,占地面积42311平方米,开设有20个教学班,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隶属广西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辖。幼儿园办园历史悠久,环境优美。

就读条件:生源主要面向机关公务员子女,对外也有一定名额。

收费情况:具体可报名了再咨询。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植物路48号

咨询电话:0771-2804108

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教育系统幼儿园创办于1977年10月,总占地面积5596.96平方米,规模为14个教学班。现有教职员工65人,在园幼儿近500人。幼儿园先后获得南宁市示范性幼儿园,广西绿色幼儿园、南宁市师德教育先进单位等称号。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具体报名时间等教育局通知。一般在暑期开始。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伦街二里4号

咨询电话:0771-2821860

广西军区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军区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开设有23个教学班,700多名幼儿,160余名教职工。幼儿园占地面积33244平方米。现为全军、广州军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四级示范园。广西军区幼儿园素有“花园、乐园、学园”的美称。

就读条件:生源主要面向军队子女

收费情况:具体可报名了再咨询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天桃路33号

咨询电话:0771-2800894

南宁市第二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二幼儿园创建于1946年,前身是邕西幼稚园,1951年3月改名为南宁市第二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772平方米,全园有近300名幼儿。第二幼儿园是首批南宁市文明单位、南宁市一类一级幼儿园。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将于6月底开始招生。

收费情况:2000-3000元/学期,具体看收费公示。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西路6号

咨询电话:0771-2829330

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大学第一幼儿园创办于1958年,占地面积6666平方米。幼儿园归属广西大学管理,是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现有教学班级13个,在园幼儿470名,教职工66名。校园绿树环抱、书香萦绕,游戏设施丰富,活动场地宽敞。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西大教职工子女,若有空缺名额亦可考虑校外。另,今年生源已满,想就读的宝宝只能等明年了~

收费情况:今年秋季学期收费未确定。

学校地址:大学路100号广西大学内

咨询电话:0771-3233758

广西医科大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医科大学幼儿园创办于1947年,占地面积6800平方米。幼儿园现设有全日制13个教学班,幼儿440名,教职工57人。幼儿园富于现代气息,是一所集家园、乐园、花园为一体的区级示范幼儿园。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医科大教职工子女,今年生源已满。目前医科大适龄幼儿人数已经超出幼儿园可容纳人数约一倍!所以想就读的宝宝们一边哭去吧~

收费情况:未知。那边的美女告诉小编:你不是医科大的人,没有可知权限!本宝宝深深感受了一万点伤害……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广西医科大学

咨询电话:0771-5358611

南宁市第五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五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7月,座落在南宁市七星路南二里9—3号,占地面积2336平方米。园内环境优美,童话般的教学楼建筑别具一格。幼儿园先后获得广西幼儿教育先进幼儿园、南宁市示范幼儿园等称号。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6月11日开始报名招生,详细信息可去学校看公告。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七星路南二里9-3号。

咨询电话:0771-2804621

广西区党委机关保育院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机关保育院占地面积4665平方米,院内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全日制幼儿园。现有15个班400多名幼儿,教职工人数68人。

就读条件:生源优先面向党委机关工作子女,今年生源已满。

收费情况:今年秋季学期学费尚未确定。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28号

咨询电话:0771-2839239

南宁市第三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三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10月,主办单位为南宁市人民政府,占地2262平方米。校园环境很美,空气清新,在南宁市首批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幼儿园”称号,是南宁市一类一级幼儿园,首府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先进单位。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于6月下旬到7月初开始招生。

收费情况:具体看通知。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华强路97号

咨询电话:0771-2434330

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园

学校简介:衡阳西路第二幼儿园创建于1953年,是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园,南宁市花园式单位。幼儿园占地6000平方米,共有13个教学班,在校幼儿500多人,教职工50人。园内配套齐全,布局合理,为幼儿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活动条件。

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即可,招生时间待定,一般在6月左右。

收费情况:3000元左右/学期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秀灵路20号

咨询电话:0771-2732291

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衡阳西路第一幼儿园开办于1981年,原属柳州铁路局管理,2004年10月归属南宁市西乡塘区教育局管辖,占地面积5432平方米,是一所环境幽雅,设施完善,一级一类的公办幼儿园。

学校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南铁北三区五号

咨询电话:0771-2731783

南宁市第一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一幼儿园创建于1927年,属国民政府筹办,原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立第三女子师范学校附属幼稚园,解放后更名为现名。校园占地面积3369㎡,现有10个教学班,约320名幼儿。

学校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生路4号

咨询电话:0771-2615025

广西区直机关第三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壮族自治区直属机关第三幼儿园(简称广西三幼)创办于1981年12月1日,隶属于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现总园有29个教学班,1000余名幼儿和150多名教职员工,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3号

咨询电话:0771-5891461

分园概况:

1.大观天下分园(2009年已开园)

地址:柳沙路10号

电话:(0771)5675834

2.嘉和城分园(2014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5号

电话:4008-110-007转13066

3.盛天·小世界分园(2015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58号(广西药用植物园旁)

电话:4008-110-007转13371

4.翠湖分园(2003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富德五一路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398

5.隆源分园(2012年已开园)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东三里南侧

电话:4008-110-007转13137

6.骋望剑桥郡分园(2016年9月招生)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富德五一路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398

南宁市第四幼儿园

学校简介:南宁市第四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原址在南宁市中山路188号,2002年搬到现址滨湖路53号南湖公务员小区内,占地面积2715平方米,建筑面积2711平方米。现有大、中、小共9个班,全园教职工55人。是自治区和南宁市两级示范全日制幼儿园,是自治区首批“科研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53号公务员小区

咨询电话:0771-204446

分园概况:

1.招商·雍景湾分园(招生时间待定)

地址:南宁市柳沙半岛柳沙路13号(五象大桥北)

电话:4008-110-007转13302

2.大唐世家分园(预计2018年招生)

地址:南宁市邕宁区龙福路1号(龙岗大道与五象大道交汇处)

电话:4008-110-007转13376

广西教育厅幼儿园

学校简介:广西教育厅幼儿园创办于1986年,是自治区教育厅唯一直属的全日制幼儿园,位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内,环境优雅,幼儿园占地面积4875.5平米。现宫有十四个班,在园幼儿455人,教职工93人。幼儿园是广西幼儿师范学校实习、见习和实验基地,南宁市市级示范园、自治区省级示范幼儿园。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园湖路5号

咨询电话:0771-5881639

分园概况:

1.霖峰壹號分园(2017年9月招生)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佛子岭路和凤凰岭路交叉口

电话:4008-110-007转13043

2.中海国际社区分园(预计2017年招生)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金桥路

电话:4008-110-007转13308

3.区教育厅幼儿园2015年1月23日已签约进驻保利领秀前城!

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

学校简介:广西南宁市直属机关保育院创建于1955年7月,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主管。全院占地面积20017.8平方米,开设21个教学班,入托幼儿680多名,共有在岗人员105人。

学校地址:南宁市园湖北路93号

咨询电话:0771-56213765653265

分园概况:

1.新竹分部

地址:新竹路38—18号(新竹小区内)

电话:0771-5854253

2.世茂·茂御府分园(预计2018年)

地址:南宁市凤岭南岸那造路18号

电话:4008-110-007转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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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穗教规字〔2021〕4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广东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21〕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属地管理。各区切实履行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由各区按国家、省、市政策要求,统筹学前教育资源,制定本区招生工作具体方案,组织管理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开展招生工作。

(二)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其他任何变相考试及审查成绩的方式招生。

(三)公正公开。坚持依法依规,幼儿园招生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发布,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三、招生范围

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具体方案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四、招生时间

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5月。其中,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其他各类幼儿园招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五、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本区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工作中各环节的管理和服务要求,组织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二)公开招生信息。各区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引导,要将已取得办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本区招生政策、各类幼儿园招生对象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等招生工作信息在辖区内教育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

各区要指导本区各类幼儿园通过幼儿园公示专栏和网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包括幼儿园办园性质、招生对象、范围、时间、录取办法、录取结果以及咨询和监督电话等。

(三)有序组织报名。各区要统筹好各类幼儿园资源,根据各类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学位情况,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报名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及时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集中招生结束后,如有富余学位,可随时补招。

(四)完成新生录取。招生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幼儿园应当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核验,将录取结果告知幼儿家长;对于没有录取的幼儿,应当及时告知结果。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各区要指导本区各类幼儿园认真做好幼儿入园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区要切实履行学前教育管理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学前教育资源供需情况摸查,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要开展招生风险评估,健全应急机制,保障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要做好公办幼儿园尤其是教育部门办园的招生录取工作,做好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的管理和招生简章的备案。

(二)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各区要将招生工作与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统筹起来、全盘考量,有效实施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及时补充普惠性学位资源,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治理,切实保障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解决群众入园需求。

(三)统筹做好各类群体入园工作。做好政策性照顾和享受资助政策幼儿的报名组织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园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等的资助。适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做好港澳台幼儿入园指引。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市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当地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胞子女就读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的政策,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入园。

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对于未被录取的幼儿,各区要根据区域内幼儿园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做好入园指引和服务工作。

(四)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各区要完善幼儿园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加强监管。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将招生工作情况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引导各类幼儿园做好招生工作。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广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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