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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简章(615名)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公告电话

2023-07-18 09:01: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简章(615名) 2021年济南市市中区幼儿园招聘公告电话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教师招聘简章(615名)

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会计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15人,其中:34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40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4名事业编制中小学会计,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三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7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4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中的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下简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时使用)。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3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5;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C类岗位计划中。②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B类和C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A类岗位有多个组别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第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A类、B类、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B类岗位幼儿教师第十六组。④核减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岗位调整至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⑤核减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调整至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⑥无法调整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其他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要首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的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答辩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答辩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者,须同时提交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缴纳每人70元的综合考核考务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综合考核考务费。

(四)综合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会计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核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http://www.licheng.gov.cn/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及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教师招聘简章(88名)

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等有关规定,经章丘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高中教师A类岗位须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高中教师B类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B、C类岗位均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小学教师岗位均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

(四)应聘高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模版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累计(合同期限截止2021年7月31日)。

(六)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68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20名(人员控制总量)。本次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在职且有二学年(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及以上一直从事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高中、小学招聘的教师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聘的文化课教师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2: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21年7月15日09:00-7月18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高中、小学教师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每人80元(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报考专业技能(小学体育学科)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A类岗位使用;A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考非专业技能(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小学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A类岗位使用,A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的,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B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到C类岗位使用,C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公告。

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1年7月19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时,区别下列情况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一是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及复印件二是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及复印件。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现场办理减免手续时,除特别注明外,均需提交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专业技能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非专业技能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笔试准考证、《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15日之前取得,且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同时提交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取得)。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与简章要求不符、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专业技能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程序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考试方法;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的考试方法。

(一)笔试

高中、小学教师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和综合知识考试两部分。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

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上午08:30-10:0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上午10:50-11:50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参照2021届高中毕业生所学课程,试题难度相当于夏季高考水平。满分100分,按70%计入笔试成绩。

综合知识考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满分100分,按3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计算方法是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笔试成绩按30%记入综合成绩;

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按40%记入综合成绩。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分学段、学科分别确定。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别按招聘计划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二)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测试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2。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30%计入综合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设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及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说课形式进行,说课教材统一提供。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说课教材统一为高一教材,小学说课教材为五年级教材。

面试说课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30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说课。面试说课时间掌握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采取每项评分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

专业技能岗位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

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五、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学科)招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非专业技能岗位(小学体育以外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招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项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均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以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数量取整数,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

专业技能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非专业技能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按新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体检及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3、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报考学科有多个岗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章丘区教体系统。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212089

咨询电话:18663787157

九、其他

1、简章发布地址: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

2、为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nzq.gov.cn)公告,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2021年济南市章丘区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2.关于小学体育岗位专业技能考试的要求.doc

3.同意应聘证明(模版).doc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5日

 

济南市市中区政府 通知公告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5月17日前取得。报考各岗位所具有的相应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济南市接收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须知》(附件5)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设A、B两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无工作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中小学教师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连续两学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中小学教师相关工作,应聘人员须具备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幼儿园教师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连续一学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幼儿教师相关工作;财务人员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两年相关工作经历(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须现从事财务相关工作;体育教练员B类岗位要求至少具有连续两年从事相关体育项目的教练员经历(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须现在从事相关体育项目的教练员工作。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二、招聘岗位

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335人,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240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招聘95人。招聘的岗位条件、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5月20日11:00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7日11:00-5月21日12: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123.233.117.110:2023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可以报考本类的招聘岗位,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各不同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二)单位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物理、化学、历史、生物(简称“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下同)、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岗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应聘英语、音乐、体育岗位(简称“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下同)及体育教练员岗位人员应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每人70元。

报考教师技能学科岗位及体育教练员岗位的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14:00起,至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考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岗位的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2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3年5月20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接收邮箱为jnszjyrsk@jn.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1:3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定向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学校同学科非定向A类一组岗位)。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在笔试后安排现场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col/col15943/index.html)。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

教师技能学科(英语、音乐、体育)岗位采取先面试(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微课、答辩)的方法;教师非技能学科(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地理、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微课、答辩)的方法;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专业素养测试、微课、答辩)的方法;财务人员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察(答辩)的方法;体育教练员岗位采取先面试(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专项示教测试)的方法。面试、笔试和综合考察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面试

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的面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从言谈举止、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各测评要素的平均分,并累加计算出应聘者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为保证聘用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情况确定。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报名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7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2023年5月31日10:00以后,报考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的应聘者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3自行查询面试成绩及是否取得笔试资格。进入笔试的应聘者于2023年5月31日10:00-6月1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3年6月2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后半小时,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技能学科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财务专业知识;体育教练员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运动项目的专业知识。

3.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三)入围综合考察办法、查询及人选资格复审

1.入围综合考察办法

教师技能学科岗位和体育教练员岗位:按面试30%、笔试40%的比例,计算两部分成绩分值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选,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选。

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人员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选,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入围综合考察人选。

2.入围综合考察资格查询

在笔试考试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3自行查询笔试成绩。第四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3自行查询是否取得综合考察资格。

3.综合考察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综合考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前按顺序装订好,其中《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报考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余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

⑴2023年度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⑵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⑶身份证;

⑷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⑸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⑹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⑺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原件(模板见附件4),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⑻报考B类岗位人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模板见附件4),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其中报考中小学教师B类岗位的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证书;

⑼报考体育教练员岗位的还需提交三项材料:

具有省级以上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市级以上体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证明;

省级体育教练员任职岗前培训合格证明;

省级单项赛事前六名或省运会(省学生运动会)规程规定的录取名次以上成绩证明,或足球一级运动员证书。

⑽报考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交退伍证、身份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7)

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4.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取消其综合考察资格。因取消综合考察资格出现的人选空缺,将按规定在实有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察通知书。其中进入综合考察的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人员岗位应聘人员缴纳综合考察费70元/人。缴费时间和综合考察准考证打印时间详见综合考察通知书。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综合考察

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综合考察,采用微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综合考察,采用专业素养测试、微课、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等及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财务人员岗位的综合考察,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

体育教练员岗位的综合考察,采取专项示教测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现场示教、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合理运用技术、战术要求、基本竞赛规则,及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丰富多样的专项训练手段实现训练目的的能力,以及组织相关项目训练课,运用专业术语讲解训练内容及动作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按照每个测评要素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察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每个综合考察考场中,均组成不少于7人的评委组,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综合考察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考场设监督席,派社会监督员对考试程序、评分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综合考察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在综合考察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应聘者本人登录http://123.233.117.110:2023自行查询综合考察成绩以及是否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按照面试占30%、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30%的比例,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人员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察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的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重新组织的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教师非技能学科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及财务人员岗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重新组织的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由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考察人选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考察人选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择聘用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选择或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已选择聘用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15943/index.html)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派遣、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协议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已公示取得聘用资格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放弃聘用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市中区教育体育系统。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详见《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监督电话:0531-67987600(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九、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均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15943/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请随时关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直属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栏目(http://www.shizhong.gov.cn/col/col15943/index.html)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附件1: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证明.docx

附件5: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须知.docx

附件6:2023年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师技能学科岗位、体育教练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要求.docx

附件7: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教师招聘 2023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我区教育体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济南市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会计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五)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的模板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615人,其中:345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6名事业编制特殊教育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40名人员控制总量职业学校教师,4名事业编制中小学会计,由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招聘。

招聘岗位设A、B、C三类。在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其中:A类岗位面向2021年高校毕业生;B类岗位要求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两学年一直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 — 7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 — 7月4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的姓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为提高网络初审的准确程度,将安排专人二次审核。请应聘人员务必在7月4日查询结束前再次确认网络报名的审核结果。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2021年7月5日9:00 — 7月6日24:00登录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进行网上缴费。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教师、职业学校教师岗位中的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以下简称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每人70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缴费成功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时使用)。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通知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后办理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见附件2中第13条。

(四)岗位调整、核减、取消

报名结束后,将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各岗位报名人数须达到岗位开考规定的比例: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5;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拟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①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A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C类岗位计划中。②核减或取消的中小学教师B类和C类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同学段同学科A类岗位计划中,A类岗位有多个组别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第一组。③核减或取消的幼儿教师A类、B类、C类岗位的招聘计划均调整至B类岗位幼儿教师第十六组。④核减的特殊教育康复教师岗位调整至特殊教育语文教师岗位。⑤核减的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调整至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⑥无法调整的招聘计划按规定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再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其他的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核的方法。考试疫情防控工作遵守济南市疫情防控规定。

(一)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需要首先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的要求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分答辩和专业技能考试两部分。答辩主要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答辩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答辩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范围。若达不到1:5的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纳入笔试范围。

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缴纳每人40元的笔试费,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约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综合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其他岗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范围人员。若达不到规定比例,按笔试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

(三)资格审查

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进入综合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按应聘岗位的要求和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要提交的材料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其中《报名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其他材料装订复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①《报名表》(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未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者,须同时提交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个人承诺。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事宜;⑧应聘B类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校(不含培训机构)或人力资源公司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⑨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审查合格通过人员,现场领取综合考核通知书,缴纳每人70元的综合考核考务费。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不再缴纳综合考核考务费。

(四)综合考核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参加考试,综合考核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试讲的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会计岗位的综合考核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办法,计算出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现场公布。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综合考核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在综合考核全部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下午14:00以后,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及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科的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按照专业技能考试占30%、笔试占30%、综合考核占40%的比例,其他岗位按照笔试占40%、综合考核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

六、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应聘人员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从本招聘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

七、选择工作单位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聘用

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历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对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的办法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招聘咨询电话:0531-58768716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城区政府网站-专题专栏-教育专栏(/col/col11990/index.html)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查看,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如更换手机号码请及时致电招聘咨询电话更新登记。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简章由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1年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历城区教育体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4: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考试及资格审核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 年6月21日  

2023年度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定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5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至2003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4.硕士研究生需取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

5.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 6月12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将证明材料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照片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三支一扶”定向招聘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考2个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计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于7月5日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2∶1或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人社局7楼710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岗位提供,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教育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

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

《面试通知单》请考生于面试前3天,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采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小组。

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面试考官入闱管理后,抽签确定面试场次,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

报考教育类中学(含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含职教中心)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报考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考医学类和综合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考点学校门外。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选岗统一进行,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和《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7)方能进入考场。

(二)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遇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四)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招聘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附件:附件1定州市2021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定州市2021年度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附件4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5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7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1).docx

 

2021年6月4日

2023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2022-07-0718:09:13文章来源:章丘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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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135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须在2022年7月16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35人,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为普通专业技术岗位B类岗位要求具备连续二学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且须现从事幼儿园教学工作C类岗位面向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20年、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详见《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https://jszk.jnzq.gov.cn:1080/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

(三)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

(五)考务费减免。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人员,正常参加网上报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到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龙泉大厦7065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及联系电话。

委托他人办理手续的,被委托人要出具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六)准考证等材料打印。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要下载打印《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7月24日0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岗位核减取消。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及时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程序

幼儿园教师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方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4日上午09:00-10:00(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笔试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通过http://www.jnzq.gov.cn予以公告)

考点、考场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人选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nzq.gov.cn)公告。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

3、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网查询结果),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6、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报考B类岗位人员还应提交单位提供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或聘用)合同、在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缴费凭证,工作经历年限按学年计算。

7、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人员,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和说课的方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包括简笔画、自弹自唱、声乐、舞蹈四个项目内容,每项目25分,各项目分数之和为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1)简笔画:根据命题进行现场绘画。8K绘画纸统一发放,自备画笔和画板,时间为10分钟。

(2)自弹自唱:现场抽签确定考试曲目,3分钟准备时间,自弹自唱,调性为歌曲的原调,用钢琴伴奏,限时2分钟。

(3)声乐:演唱一首自选的独唱歌曲,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4)舞蹈:内容自选,自备伴奏音乐及播放器,限时2分钟。

2.说课

说课教材统一提供。主要考察教材把握、教法选择、学法指导、教学活动设计、教学基本素养等方面内容。

应聘人员根据说课题目,到准备室独立准备15分钟,然后到指定地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掌握在5分钟以内,说课满分100分。说课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面试(说课),按新的面试(说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体检及选岗

(一)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三)选岗。A、B、C类岗位分别选岗。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四、考试程序”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选岗要求重新现场选岗。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放弃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八、其他

(一)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

2.应聘证明(模版)

3.2022年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7日

转载:http://www.jnzq.gov.cn/art/2022/7/7/art_44548_481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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