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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教师招聘公告(97名) 2021年北京最新幼儿园老师招聘公告电话

2023-07-18 09:12:1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教师招聘公告(97名) 2021年北京最新幼儿园老师招聘公告电话

2023年3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教师招聘公告(97名)

2021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浙江省杭州市夏衍中学等32家学校,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专任教师97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细情况详见《2021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选调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应届研究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届毕业生和2020届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省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的毕业生;

2.省级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高校、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国家“一流学科”专业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团)干部等荣誉或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4.省级师范类院校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5.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6.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三)在职教师

“在职教师”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市级综合荣誉或者在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省级获奖,或地市级一等奖上奖项的优秀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5.杭州市区范围内(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在职在编教师

三、选调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者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应届本科生须在2021年8月入职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应届研究生须在入职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材料确认三个环节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12: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jg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简历信息,上传各类报名材料附件后进行岗位投递。报名所需材料见《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在职教师报名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岗位投递成功后无法修改简历信息,请在投递前确认个人资料已完善。仅注册不投递岗位,

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3月3日9时—2021年3月12日13时。

各招聘单位对岗位投递成功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理由,对初审结果有疑义的应聘人员,可在复审结束前向江干区教育局反映。

2.资格复审

时间:2021年3月10日13时—2021年3月12日17时。

江干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下发考试通知书,告知现场材料确认和考试环节的时间地点等各项安排。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由江干区教育局告知理由。

应聘人员可登陆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江干区教育局人才招聘”(二维码见后)进入“个人中心”,须经绑定后可在“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材料审核状态和后续结果。

(三)现场材料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安排携带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所需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确认,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现场材料确认环节中被发现有材料不齐全、不真实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或笔面试相结合,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以上课、试讲、说课和回答问题等方式进行,满分为为100分,面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检由江干区教育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负责实施,体检项目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幼儿教师体检同时参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心理素质测试、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自动放弃的岗位,报江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招聘学校可在体检的次日起,两个月内申请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选择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心理素质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干区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上公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统一办理。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

本公告由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政策咨询电话:(0571)86974949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974910

附件1:2021年3月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doc

附件3:《江干区教育局所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doc.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doc

附件5:《优秀毕业生证明》.doc.doc

附件6:《亲属关系申报表》.doc.doc

附件7:《材料真实性保证书》.doc.doc

附件8:教育部直属、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名单;“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pdf.pdf

杭州市江干区教育局

2021年3月2日

2023年天津市东丽区教师招聘公告(157名)

天津市东丽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15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离校未就业2021届毕业生(含2019、2020届毕业生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2020、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留学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报考人员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4、身心健康,且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公务员被辞退的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被解聘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1年6月21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网:www.tjdl.gov.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4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包含具体条件审核和填写规范审核,因填写不规范(错别字、逻辑矛盾等)也会被退回。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填写规范,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审核通过已缴费且报考岗位不能开考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7月5日9:00至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8日9:00至7月11日9:00。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周日)上午9:00—11: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考试无考试大纲,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1年7月16日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7月20日9:00至16:00(中午12:00—14:00休息)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一楼大厅(天津市东丽区跃进路51号)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如果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材料,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应材料,如:专业方向证明、党员证明等。证明类材料留原件。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至7月31日17:00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缴费期间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909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联系电话:022-28013603。

(四)体检、考察与选岗

在总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召开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工作会议,部署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

1、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3、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前再次查验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天津市东丽区政务网(www.tjdl.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

对于在面试之后的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其他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通过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对于笔试面试内容范围方向等问题一概不作答复)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天津市东丽区教育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1日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陵县教育局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55人(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近三年(2019年1月1日及以后)在教育局备案的民办幼儿园(含无证园)举办者或园长符合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7.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籍山镇春谷幼儿园二楼多功能厅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和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和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无证园可不提供);以我县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身份报名的,须经所在幼儿园同意报考的证明(已经停办的可不提供),并经所在地中心小学审核、县教育局民管办复核的个人申请材料。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资格证书编号。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3)。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

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2;如低于1∶2,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可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用工形式及待遇同本次招聘的教师。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统一实行劳务派遣,与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管理使用,根据全县师资配备情况安排到相关幼儿园任教。聘用期间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并保证电话畅通。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70、6839002、6910305。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2.2022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诚信承诺书.docx

4.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远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1日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缓解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紧缺现状,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2年兰州高新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小学教师25名、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详见《岗位简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是指已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1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面向兰州户籍毕业生。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官方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2.报名须知。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3.报名咨询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 0931-5607572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另提供2张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和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三、笔试

1.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2.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4.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面试

1.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参加面试考核。面试采取试讲形式,时间为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2.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面试地点在兰州高新区第一小学(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高科路与309国道交叉口东南180米处)。

3.面试成绩通过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lzhtp.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1.按照综合成绩及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应聘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在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兰州市榆中县定远镇歇家咀村龙海街2号,兰州海洋公园对面)

4.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及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薪酬待遇

招聘小学教师25名,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招聘幼儿园教师及保育员47名,享受兰州高新区编外临聘人员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兰州高新区纪工委监工委  0931-8552497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报名、笔试、面试及资格复审、体检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兰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兰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3.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招聘工作安排及相关信息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发布,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站查询。

4.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5.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本公告由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简表.xlsx

2.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简表.xlsx

3.2022年《兰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兰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和农村工作局兰州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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