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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广东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07-18 15:43: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广东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年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丰顺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县幼儿园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教育需要,结合我县公立幼儿园师资需求情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丰顺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立幼儿园合同制幼儿教师(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编制管理)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2021年丰顺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7月27日至2003年7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自行本网站下载填写《2021年丰顺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见附件2),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同时还应提供各学科成绩合格的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各二份)。《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一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27日共两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丰顺县汤坑镇新世纪庄园路2号(丰顺县人社局一楼),咨询电话:0753-6618639(教育局)

4、领取笔试准考证:2021年8月5日凭考生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报考人员的户口或生源地在本县,或父母(配偶)户口在本县的考生均可报名(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的户口证明)。已到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可先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能取得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广东省统一选聘到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应在报名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幼儿教育知识和素养。

笔试时间:2021年8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00(时间若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笔试时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全体考生笔试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并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划定。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fengshun.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向考生发放个人面试成绩通知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应聘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fengshu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三年一聘,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被聘用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及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在未聘用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补聘。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合同制人员的薪酬待遇:第一年工资年薪5万元(含五险一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一年后年薪5.8万元(含五险一金,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电话:0753-6886391;

4、本公告由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描述、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丰顺县教育局(电话:0753-6618639)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丰顺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2021年丰顺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顺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2023年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教师招聘公告(190名)

2022年海丰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大力提升我县教育教学水平,补足补强我县缺编学校的师资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学校医务人员1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海丰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近2年来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考察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已进入考察环节的;或已被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原录(聘)用单位规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计算从开具行政介绍信起至本次招聘公告报名首日止)。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兑现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符合中共海丰县委海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丰县“海纳英才”人才计划〉的通知》条件的聘用人员,除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外,按规定标准发放补贴。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8日16:00;

(二)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汕尾人才网”(网址:www.shanweirc.com)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程序

1.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考生务必保存好本人的报名账号、密码。

2.报名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

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初审的考生是否完全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意见为准。

3.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提交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C}五、{C}考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1.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笔试成绩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广东汕尾人才网”直接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审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名额以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确定面试资格审核对象。如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出现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均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考生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所缺名额将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3.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少数点后2位;

2.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按程序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七、聘用岗位选择

报考招聘单位以学科教师(校医)设置的岗位的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优先选择聘用单位。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优先选择。考生必须服从海丰县教育局招聘岗位安排计划,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3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报考者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通过查阅个人档案、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调查了解等方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准确把握其是否符合其报考岗位聘用条件。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东汕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通过公示无异议,经海丰县教育局同意报海丰县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

(二)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考试资格;且考生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报考者须诚信报名,如实提交报考材料。凡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等行为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6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招聘公告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五)报考者须按《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的对应专业进行报考;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范围内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或其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考生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六)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相关规定享受加分政策。

加分资格审核的具体事项于笔试前在“汕尾人才网”另行通知。

(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考生若被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且作出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周年以上的承诺。服务年限不满5周年的,退还领取的一次性住房补贴。

(九)本次招聘,如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以及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十)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十一)本公告中有关考生年龄以及相关经历如执业资格证书、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含本公告中其他与时间计算有关的事项界定时间)均为本次公告报名首日((即2022年5月16日)。

(十二)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均通过“广东汕尾人才网”适时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相关通知。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6600117(海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660-3393252(汕尾市人事考试鉴定院)。

附件:1.2022年海丰县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1).xls

3.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中共海丰县委组织部

海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丰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

2023年度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度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用编计划的函》(鄂编办函〔2021〕19号)和樊城区《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的批复》(樊机编〔2020〕23号)文件,樊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总体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区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网上报名、初审、打印笔试准考证和笔试等环节与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同网同时进行,笔试后续工作安排按本公告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樊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14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

(1)报考樊城区区直机关幼儿园、樊东教工幼儿园、樊西教工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艺术幼儿园、春园幼儿园、三原幼儿园、商务第一幼儿园、商务第二幼儿园、商务第三幼儿园、方圆华庭幼儿园等11所城区公办幼儿园(子岗位编码060601)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学历、学位);

(2)报考樊城区龙头中心幼儿园、五板桥幼儿园、朱坡中心幼儿园等3所农村公办幼儿园(子岗位编码060602)要求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面试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明,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应提供正式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2.要求学前教育专业;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

4.教师资格证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取得考试类别为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符合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要求

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四、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打印笔试准考证方式、时间等安排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行,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报名时分学段分学科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清晰的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五、笔试时间、地点和笔试科目及笔试形式

(一)笔试科目、时间。请仔细查阅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

(二)笔试地点。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要求为准。

(三)笔试形式和内容范围。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公告为准。

(四)笔试成绩。考生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个人成绩,登录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成绩。符合“三支一扶”(含资教生、特岗生)笔试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按照湖北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办理。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开始前,樊城区教育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面试通知书》,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后缴纳面试费50元。资格复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花名册及资格复审材料复印件汇总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面试资格审查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结果、教师资格证,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2张等资料。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资料的,资格复审时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获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证明(一定不要有假设关系的证明)等资料。

4.港、澳、台学习和留学回国人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四)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

面试开始前,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在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请登陆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查询《面试公告》。

七、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与湖北省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方法一致。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综合成绩通过樊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fc.gov.cn/)发布。

八、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

1.根据各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情况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2.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二)考核

1.考核工作由樊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弄虚作假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核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此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选岗及公示。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制定分学段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并向社会公示后,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岗位,组织选岗。用人单位根据体检、考核、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和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取消聘用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该岗位招聘的是紧缺专业,用人单位要求递补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区人社局核准,并依据本次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时由用人单位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公示。

2.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向区人社局申报拟聘用人员名单,区人社局根据招聘结果,对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进行复查,审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考试收费

笔试考试收费按照全省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统一标准由考生自行缴费;面试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为:面试每人每次50元。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樊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710-3818443(樊城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2021年度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樊城区人社局樊城区教育局

2021年4月2日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招聘公告(336名)

惠州市惠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公告

为满足惠城区教育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编办发〔2019〕23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一)中小学教师316人。

(二)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20人。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小学教师

①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研究生段或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②教育部直属高等院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③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师范类专业(心理健康岗位及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除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④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在岗合同制教学人员。

2.幼儿园幼小衔接教师

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发证机关以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直属教育科研机构为准),具有8年及以上学前教育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职业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5.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及专业,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人员除外;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况不纳入招聘范围: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惠城区在职在编教师;参加惠城区其他批次招聘编内教师并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其他岗位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四、待遇

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经批准聘用的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7日上午9:00至6月9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扫描或识别下面二维码,进入“惠城区教师招聘系统”,按系统操作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不在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请应聘者进入小程序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惠城区教育局发布的招聘岗位,并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问题,后果自负。

3.志愿填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JPG文件格式):

(1)近期蓝底免冠彩照;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5)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相符的教师资格证);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编内教师同意报考证明需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非编内教师由用人单位提供);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须提供《园长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证明;

(9)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惠城区双拥办开具的《驻惠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证明》;

(10)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含有效加分证明材料等)。

5.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5)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加分规定的,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不按要求上传有效证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6)同一材料上传信息点如有多页的,请逐一对每一页材料拍照后,再将每张图片由上至下拼接成一张JPG长图上传,严禁将多页材料拍摄在同一张照片上。上传前务必保证图片中的文字清晰可辩认,否则,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二)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主要通过报名系统对考生网上报名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参加笔试。资格初审结果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反馈,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准考证打印

2023年6月15日上午9:0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入招聘系统查询窗口,复制准考证链接后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7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及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招聘职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及资格复审对象,如未达规定比例,则按实际符合面试及资格复审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及资格复审。

2.面试形式:美术、音乐、体育及信息技术学科面试形式为专业基本功测试,其余学科面试形式为说课,专业基本功测试和说课满分均为100分。

3.面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另行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基本功测试成绩或说课成绩×60%。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序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若面试成绩又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者排前;若主考官评分又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再次面试成绩高分者排前)。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起薪时间为2023年9月1日。

六、优惠政策

(一)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服务期满并取得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二)惠城区在职合同制教学教辅人员报考乡镇学校的(含横沥镇、芦洲镇、汝湖镇、三栋镇及马安镇学校,小金口街道和水口街道村小或教学点,不含小金口中学、小金口中心小学、水口中学、水口中心小学),在惠城区公办学校服务满1年的笔试原始成绩加1分,满2年的加2分,依次类推,最高加8分。

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政策的取最高加分值,不累计加分,笔试原始成绩未达60分合格线的不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符合《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惠府〔2022〕17号)有关规定的现役军人配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合同制教学人员是指由惠城区教育局招聘并与聘用学校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在职在岗人员;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明显标识的服装参加考试,否则不允许进入考场;

(四)笔试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60分,笔试未达到60分的不得列入面试对象;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划定为70分,面试未达到7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与考察对象;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复审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六)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七)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按《聘用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惠城区人社局、惠城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资格;

(八)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在招聘过程及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恶意干扰招聘工作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九)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不能调动或辞职;

(十)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依据进入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一次以后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经批准聘用的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均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四)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聘工作。

八、本公告由惠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编内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2677312、2677403

监督投诉电话:0752-2587407(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惠城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职数表.pdf

2.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编内教师专业目录.pdf

3.区直属统招统分对应学校名单.pdf

4.报名小程序二维码及填报要求.pdf

5.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pdf

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45名教师等岗位)公告

广东教师考试网提供以下广州教师招聘信息: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45名教师等岗位)公告,报名时间:6月1日截止,更多关于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教师等岗位,广州教师招聘考试的内容,请关注(广东教师招聘考试频道/广东人事考试网)!

招聘公告: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45名教师等岗位)公告公告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招聘人数:若干人报名时间:6月1日截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在线咨询:

广州南沙公共资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全额出资组建的区属国有一级集团公司,注册资金28800万。公控集团作为南沙区公共资源投资管控平台,重点围绕人才发展、教育服务、医疗健康、文化体育产业、政府采购、安保服务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为南沙深入推进建设全国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广东省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促进医疗教育公共服务领域高端产业项目的落地,发挥好区属国有资本对区域发展的功能保障作用。

广州南沙教育投资有限公司是广州南沙公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公司倡导以人为本,尊贤重仕的企业文化,希望和员工共同发展、共同进步。现诚邀有贤之士加盟,与我公司共谋美好未来。

岗位(一)园长/副园长等园区筹备领导(若干名)

一、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幼儿园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幼儿园的筹建、教育教学管理、后勤安全管理、家长工作管理

2.负责统筹招生工作,保证幼儿园如期开园

3.负责幼儿园教师、保育员、校医、后勤队伍的招聘与培养

4.负责实施幼儿园学年、学期工作计划。

二、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履职所需的身体素质

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幼儿园园长上岗证书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具1年及以上区一级及以上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任职经历

(2)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具2年及以上市一级及以上幼儿园中层正职(含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任职经历。

6.具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者优先

7.特别优秀者各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发展方向:区域教学总监、公司管理岗位等

岗位(二)公办幼儿园中层管理人员(6名)

一、岗位职责

1.协助教投公司筹备人员进行人员配置、物资采购、后勤配置、园务规划等开园前工作

2.协助园长开展幼儿园开园前期的园务,包括教务、后勤等园务工作,后期配合园长负责园所的管理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25-45岁,学前教育、教育学、心理学、音体美等专业优先考虑

2.具有3-5年以上的幼儿园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2年幼儿园中层干部管理经验

3.对待工作主动、热情、有责任心,能在压力环境下有效地完成任务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发展方向:副园长、园长、公司园务管理岗位等

岗位(三)公办幼儿园教师(45名)

一、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执行上级单位和教育部门的教育理念和制度

2.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执行幼儿园各项教育常规及幼儿园教育、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3.认真做好家长工作,定时和每个幼儿家长保持联系,了解幼儿家庭教育情况,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4.努力学习幼教专业理论,积极参加教育研究和各种业务进修学习,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5.定期向园领导汇报工作,接受集团公司的检查和指导。

二、岗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及艺术相关专业(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

2.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

4.有幼儿教育工作及实习经验者优先

5.此岗位为2021年7月上岗。

发展方向为:骨干教师、教研组长、中层管理人员、副园长/园长或公司管理岗位等

注:以上工作岗位简历投递截至时间为2021年6月1日,岗位(一)、岗位(二)面试后可立即上岗,薪资待遇参照国家公办园及当地收入为准。

联系人:任老师15521327018(微信同号)李老师13178825974(微信同号)

简历接收邮箱:renxihua@nsgkgroup.com(邮件名称为:岗位+姓名+专业+信息来源)

集团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67号国际人才港

原文标题: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教师等岗位)

文章来源:https://www.qgsydw.com/qgsydw/recruit/comrecruit/20210125/73895.html

以上是广州公办幼儿园招聘(园长/副园长、中层管理、45名教师等岗位)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广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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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具体岗位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2021年1月1日至报名首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21、2022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非在职)。

⑤2021、2022年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非在职)。

⑥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以上④至⑥列明的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5月22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2年5月22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3年5月22日10:00至5月26日17:00。

2023年5月24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3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3年6月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3年6月10日(周六):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3年7月20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确定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同一岗位不足5人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0分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主管单位或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应届生岗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并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或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5月22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3年5月22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市总工会:(0755)8813507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66882356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深圳开放大学:(0755)25588874

附件:1.招聘岗位表(含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共2个表)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

光明区教育局2023年6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深圳市光明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扩充与建设,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工作人员若干,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单位为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办公室主任若干、办公室干事若干、教学主任若干、教研员若干、后勤干事若干、安全干事若干、信息管理人员若干、园医若干、保健员若干、班主任若干、副班若干、保育员若干、专职体育教师若干、专职美术教师若干、专职舞蹈教师若干、专职音乐教师若干。

二、岗位条件

(一)办公室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及写作能力;

3.有2年以上市一级幼儿园行政管理的工作经验;

4.熟悉幼儿园各个岗位业务,团队管理能力强者优先。

(二)办公室干事

1.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熟练操作EXCEL、WORD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及写作能力;

3.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或党务工作经验或教育类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教学主任

1.年龄45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具备幼教专业素养和知识;

3.有3年以上市一级幼儿园教学管理经验。

(四)教研员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有公办园管理经验、主持课题、论文发表、幼儿园登记评估经验,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活动,有公办园管理经验、主持课题、论文发表、幼儿园登记评估经验,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

(五)安全干事、后勤干事

1.年龄45周岁以下,不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相关资格证,有1年以上相关业务经验;

3.有教师资格证、公办园管理经验、幼儿园等级评估经验、管理能力突出、学前教育或教育类专业者优先。

(六)信息管理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信息技术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健康证,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微信公众号编辑经验;

3.持教师资格证,熟悉一般音频、视频录制与剪辑,有幼儿园工作经验及摄影特长者优先。

(七)园医

1.年龄45周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保健医生上岗证、健康证、医师资格或护士资格证;

3.有3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市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八)保健员

1.年龄45周岁以下,医学类专业、妇幼保健、护理或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有医师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证、健康证;

3.有2年以上幼儿园保健医生工作经验及经历区级及以上评估经验者优先。

(九)班主任

1.年龄4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1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3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验;

3.有专业技能特长或较强文字功底或被评为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者优先。

(十)副班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大专需承诺1年内取得本科学历,否则不予续聘);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有1年及以上配班工作经验。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一)保育员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保育员上岗证(按照有关规定,保育员需持有广东省(深圳)市教育、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发放的上岗合格证书)、健康证;

(3)有1年及以上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二)专职体育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体育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三)专职美术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美术/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美术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美术/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四)专职舞蹈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舞蹈/舞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舞蹈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舞蹈/舞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十五)专职音乐教师

1.社会招聘人员

(1)年龄40周岁以下,音乐/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3)有1年以上幼儿音乐教育工作经验优先。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1)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音乐/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持教师资格证、健康证。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3日18:00。

2.报名材料:

(1)社会招聘人员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毕业证、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③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健康证;

④聘书或现任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⑤证明(附件1)说明:考试身份为光明区在职幼儿园教职工的,需提供原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证明(原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

②教师资格证;

③提供院系推荐表(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承诺书(附件2)

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https://2022gmxqjy2.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二)资格初审6月14日至6月20日

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选择入围面试人员,并通过短信的形式通知。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三)面试

1.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面试为线上面试,以结构化的形式进行。

2.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四)录取和体检

1.录取。录取面试成绩70分以上人员,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2.体检。被录取者区教育局将通过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入职体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入职体检报告交区教育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区教育局组织队伍对入职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验证报告)、职称证、健康证、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佐证材料、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证明、承诺书等(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另附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和应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原件材料。

3.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任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公办幼儿园工资分配指引》执行。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调控进行处理;

3.考生须本人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料复审的考生,取消相应资格;

4.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5月31日;

5.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6.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咨询电话:

招聘条件咨询:0755-88217927;

招聘网络系统报名:0755-83256466。

9.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证明

2.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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