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教师招聘简章(1780名) 上海幼儿园教师招聘网官网
2023年内蒙古赤峰市教师招聘简章(1780名)
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自治区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全市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8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赤人社办发〔2021〕2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不断改进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公开招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教育人才选拔质量,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二、招聘计划
本次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拟公开招聘1780名教师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含赤峰学院附属中学招聘计划20人、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计划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其中,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笔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组织,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单独划定,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具体事宜请关注招聘单位后续公告(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幼儿园招聘岗位实行“员额控制、以事定费、合同聘用、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户籍条件:报考人员须具有赤峰市户籍或入学前为赤峰市户籍。在赤峰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退役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户籍取得时间须为本招聘公告发布前。
2.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报名开始日为准)。
3.其他条件: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条件及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其中,对于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调整导致专业名称或代码改变的不影响报考。对于教师资格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考;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师范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报考。按照教师“持证上岗”要求,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
(三)健康安全条件
为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本次公开招聘要求所有考生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健康码非绿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符合健康安全条件并提供有效证明方可报名考试。因未达到健康安全条件影响报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定向招聘岗位条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在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总数中,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统称为“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简称“蒙授生”);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专项招聘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简称“高校毕业生岗”)。
(五)定向招聘岗位名词解释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当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发布招聘简章
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赤峰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fpta.com.cn)公开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ife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开考比例: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及红山区、松山区、元宝山区招聘岗位按1:3设置开考比例,其他旗县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所有岗位设置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报名分为两个批次进行,安排如下: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第一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2021年6月28日9:00至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30日17:00至7月1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第一批次岗位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调整。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项目人员”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无“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限定条件的相应岗位,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合并或更改为普通汉授岗位或“蒙授生”岗位。调整后的岗位计划,经招聘单位申请,由赤峰市教育局公告后,对新增岗位进行第二批次报名。
(2)普通汉授、“蒙授生”岗位及调整后新增岗位第二批次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8日17:00;
审核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10日17:00。
考务费减免办理时间:2021年7月6日9:00至7月9日17:00。
2021年7月6日9:00至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7月8日17:00至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对无人报名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或取消,招聘单位可以按照急需紧缺及高层次人才招聘程序和办法予以招聘,但需按照管理权限履行备案手续。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前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计划表》中岗位名称后半部分的数字为岗位代码,01代表“蒙授生”岗位,02代表普通汉授岗位,03代表蒙授项目人员岗位,04代表汉授项目人员岗位,05代表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岗位,06代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01、03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授生”,03、04、05岗位要求必须为“项目人员”,05、06岗位要求必须为蒙汉兼通人员)。标有“高校毕业生岗”的岗位,仅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19、2020届)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证件彩照(jpg格式,500KB以下),同时上传报名当日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获取的考生本人“国家电子健康码”截图(jpg格式,500KB以下)。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须在报名简历中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务基层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情况,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提交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特别提醒:请报考人员反复核对所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方可提交,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报名初审结束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资格网络初审安排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报考各旗县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旗县区教育局负责。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应于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予说明。
报考人员对《岗位计划表》中的具体岗位报考条件存在疑问时,请拨打岗位对应的报考咨询电话咨询。
5.缴纳考务费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1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者须按要求在网上进行缴费,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50元(报考厨师岗位考生不参加笔试,只需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考生未能参加考试外,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缴费后请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
注:报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并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赤峰市教育局将于考试结束后通过报考人员缴费银行统一退费。由于报考岗位取消改报其他岗位的,需重新缴费。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费、考务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1份,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减免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特别提醒:需要办理考务费减免的考生,请勿提前网上缴费,否则将影响考务费减免办理。报名费、考务费减半的考生办理减半手续后,须在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半费。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名费、报考费。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扶贫办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者将所在旗县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报考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报名登记表》、《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就近到各旗县区教育局办理相应手续(可委托他人代办)。
(三)笔试
笔试在旗县区设置考场。旗县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本地区的考务工作。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及赤峰学院附属中学、赤峰市体育中学招聘岗位的考务工作由松山区教育局组织。
1.笔试内容
(1)报考各类教师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工作应具备的教育理论和职业道德素养。其中,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育政策法规占30%,教师职业道德占20%,教育学占30%,教育心理学占20%。
报考普通中小学校语文(蒙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日语学科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学科)教师及幼儿教师(含保育员)的考生还须参加《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具备的新课程理念和本学科专业知识。
(2)报考会计、保健医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一张试卷,总分100分。
(3)报考厨师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后直接进入面试(不限人数、比例),面试时间、内容另行通知。
2.笔试试卷
赤峰市教育局委托市外有资质的专门机构组织命题相关工作。
《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均提供三种试卷,报考汉语授课岗位人员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授生”岗位人员使用蒙文试卷;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使用“蒙汉文”试卷,“蒙汉文”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
注:英语、日语学科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别使用英文、日文试卷。
3.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考人员务于2021年7月17日9:00至19日17:00登录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笔试时间
2021年7月20日(星期二)
上午0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学科专业知识
5.考点设置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对于仅考《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一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或《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对于考《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的考生,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
8.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9.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10.笔试阅卷工作采用自动化评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实际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末位成绩并列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要求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报考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岗位的到赤峰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单》,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居民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面试考务费50元;
(5)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或服务起始终止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见)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存放档案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执(职)业资格及工作经历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相关证件及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资格复审通知)。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5.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由旗县区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五)面试
1.赤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的面试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旗县区所属学校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安排及面试成绩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另行公布。
面试评委专家采用异地聘请形式,由7人组成,不得聘用本县域内人员担任评委,确定面试评委时要考虑考生面试语种。面试过程要求全程录音录像记录。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分别采用现场抽课试讲(说课)、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形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结束后,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成绩。
3.面试提供三种试题,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汉文试题,须用汉语作答;报考定向招聘“蒙授生”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文试题,须用蒙语作答;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使用蒙汉文两种试题,须分别用蒙汉语作答。对于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报赤峰市教育局备案。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赤峰市教育局、各旗县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市、旗县区教育局。
体检时,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到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示完成后进行。考察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监督电话:赤峰市教育局0476-8333110。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1.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报考岗位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及用人单位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在本次招聘考试报名成功后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列编招聘),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在编)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空缺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各旗县区教育局、各招聘用人单位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1.各报名点、各考点要制定好报名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对报名考试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人进行指导。
2.对于涉考工作人员,要按照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原则上安排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相关工作。
3.报名、考试前做好体温监测。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应通过“健康赤峰”微信公众号(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公众号)申领“国家电子健康码”。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4.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报名考试场所须佩戴符合防疫标准的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管理,否则不得进入。发现异常人员严格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5.做好消毒工作。报名、考试场所要尽量开门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楼道、地面、墙面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
6.报名考试期间,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聚集,待人员聚集时,要有序排队,依次进行,人与人间隔要保持一米以上。有异常情况,要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各旗县区教育局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本次招考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赤峰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jyj.chifeng.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本简章由赤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赤峰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公开招聘考试减免报名费、考务费申请表.doc
赤峰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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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市宝山区师资招聘公告
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981名)
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98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4月16日9时—18时。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old.qhedu.cn/gk/tzgg/202101/t20210121_35169.html)、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省特殊教育学校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海北州、黄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果洛州
1.报考学前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玉树州
1.报考学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青海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组考单位防疫要求。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15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3。因谎报、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一、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1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2年4月14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9日至20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docx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docx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docx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docx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docx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docx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docx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docx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docx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docx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