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1年临沂市幼儿园教师编招聘公告及时间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2023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南部山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要求,南部山区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招聘工作。现将2021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幼儿园教师岗位、中小学教师岗位均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12月1日前取得。(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注册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具体见岗位专业目录);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B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标准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
7.应届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除2021年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019、2020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外,其他应聘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教学经历(《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的模板见附件4)。教学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合同期限2021年12月1日为截止日期。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50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38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高中教师7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名,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管理局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中小学普通岗位,B类为其他岗位(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1年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日9:00-1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1月2日9:00-1月5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1月2日9:00-1月6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缴费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官网/进行公布。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已被用人单位聘用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2日9:00-1月5日16:00。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如需完善补充报名信息,请在报名时间段内填报并提交,过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40元/人。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1月12日-1月16日9:00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1月4日9:00-16:00到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柳埠二区114号,济南汇广广告有限公司东130米)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5)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A类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B类岗位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5。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其中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因招聘计划取消造成相应考生无法报考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法。A类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考试方法。B类岗位采用先笔试、后专业技能测试、再面试的考试方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相关通知请及时关注网上公告。有关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务必详细阅读《2021年济南市南部山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须知》(附件5)中的相关内容。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笔试内容。笔试根据岗位不同分类,不指定教材。A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及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B类岗位(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技能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两部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1月16日9:00-11:00,地点等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专业技能测试分学科进行,考试程序和要求详见专业技能测试要求(附件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专业技能测试现场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现场确认。
3.确定面试人选。
A类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B类岗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的30%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
以上两类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审查资格的,视为弃权。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人选名单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4.面试人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拟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并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同时缴纳面试费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单。现场审验原件,相关材料复印件按如下排号顺序装订后交报,其中《报名登记表》和《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直接装订原件。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或笔试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相关证明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直接打印,本人签字确认);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段的毕业证;④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⑥留学回国人员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⑦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并提交现聘(录)用单位盖章的《同意应聘及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4),应聘者本人自行处理与现聘(录)用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事宜;⑧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提供聘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
5.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考试设置监督席,社会监督员全程监督。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考察体检范围。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并确认。面试成绩同步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公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程序。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人员空缺,依次递补。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该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的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按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注:以上各环节的所有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由于电话联系不上、不守时等个人原因影响笔试、技能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南部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工作。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选择工作单位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现场选择工作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如以上成绩都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重新组织综合考核,该综合考核成绩为考生的最终综合考核成绩,按最终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工作单位的时间及地点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7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南部山区管委会组织人事局备案。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度,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须在南部山区区域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五年,违约者承担聘用合同中约定的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811272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十一、其他
1.有关重大事项均在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查询;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简章由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6:疫情防控考生承诺书(笔试入场时提交个人签字纸质版1份).docx
济南市南部山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济南市南部山区管理委员会作者:张恒2023山东教师招聘公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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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3名)
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发布平台.xlsx
2023年清远市清新区公开招聘特校、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教师招聘简章(688名)
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非在编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乌党办发〔2019〕6号)精神,结合乌鲁木齐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乌鲁木齐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4名在编教师和124名非在编教师。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四)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
4.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5.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非在编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乌党办发〔2019〕6号)文件聘用的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非在编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2),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完毕后,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在网上报名时一并缴纳。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学科专业知识,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托里乡、甘沟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采用片段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和《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附件4)。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十一)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劳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缴费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21年4月30日。
网络报名:2021年5月6日10:30-5月13日18:30。
网络缴费:2021年5月6日10:30-5月14日18:30。
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8日10:30-5月21日18:30。
(二)笔试
笔试:2021年5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5月14日发布的《笔试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5月2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2021年5月31日-6月2日(每天10:30-18:00)。
(四)面试
2021年6月12日(详见具体安排)。
(五)总成绩公布
2021年6月18日18:00。
(六)体检
2021年6月22日-6月23日。
(七)考察
2021年6月25日-7月1日。
(八)公示
2021年7月5日-7月11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在考前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6),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7),并于笔试和面试时出示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和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9: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2956070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xlsx
3.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4.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doc
5.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6.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
7.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