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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河南幼师本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2023-07-18 23:51:0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河南幼师本科学校有哪些学校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ShanghaiTechUniversity,简称上科大、ShanghaiTech)是一所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9月30日经教育部批准同意正式建立。2022年2月14日,学校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提供科技解决方案及发挥思想库作用,积极投身高等教育改革、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努力建设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

  

学校2022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460名本科生。为继续探索“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的选拔招录模式,学校将坚持正确导向、公正公开、科学有效的原则,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

  

一、招生省份

学校2022年将在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浙江、江西、福建、河南、四川、贵州、云南、辽宁、天津、湖北、陕西、湖南、甘肃、重庆等18个省(市)开展本科招生。

  

二、招生规模

学校2022年拟面向全国18个省(市)选拔招录460名本科生。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结合“校园开放日”报名情况确定各省(市)招生人数。

  

三、招生专业

学校2022年拟按照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等11个本科专业招录学生。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管理科学、工业设计专业仅在部分省(市)招录。学校在高考录取阶段满足被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入学后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公开公正的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

  

四、报考条件

理工科基础扎实,在科学创新、批判思维、人文素养、沟通协作及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素质优秀并具备学科特长,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理科毕业生(新高考省份须选考物理)均可报考我校。

  

五、“校园开放日”报名要求

1.网上填报

符合2022年上海科技大学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5月5日登录报名系统https://apply.shanghaitech.edu.cn/,在线填写“校园开放日”申请材料。

2.报名材料

(1)自述信1封:申请者结合对上海科技大学的了解和认识,阐述感兴趣的专业方向、未来规划以及能够体现自身学科特长的实例等,独立完成自述信一封。(800字以内,自述中原则上不应出现透露申请者家庭成员身份的信息)。

(2)推荐信1封:由申请者班主任或任课老师、课外活动指导老师等叙述该生特点及推荐理由。(800字以内)。

(3)申请者本人高中阶段成绩单(需注明每门满分数值,加盖学校公章、经校长签字)。

(4)申请者所在省(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或证明材料。

(5)其他能反映申请者自身特点的相关材料(经所在中学详尽公示的综合素质档案,申请者在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突出表现的写实记录)。

说明:

(1)申请者所提交的所有材料均要保证内容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将按教育部和上海科技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2)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以电子版方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请者参加“校园开放日”时,需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六、“校园开放日”活动流程

1.材料审核

学校对所有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参加上海科技大学“校园开放日”活动的考生名单,名单将于5月底在报名系统中提供查询。

2.综合面试

“校园开放日”将通过以综合面试为主的多样性活动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

3.时间地点

学校拟在2022年6月10日-20日,分多期举办“校园开放日”。最终日程安排以报名系统内公告为准。

4.综合评价

学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及“校园开放日”整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表现优秀的学生将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

“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分档如下:

A档:20分;B档:15分;C档:10分。

5.结果公示

学校将考生名单及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录取政策、录取结果等信息报送其所在省(市)招办(考试院)备案,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校园开放日”活动安排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另行通知。

 

七、志愿填报

参加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并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须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否则其“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无效。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含未报名参加“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可在其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前批次本科志愿栏内填报我校(有特殊规定省(市)除外)。

 

八、择优录取

所有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含教育部、所在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加分)应达到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高考改革试点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以该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文件为准。

 

学校将考生“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与其高考成绩相加后,与其他报考我校但未获得“校园开放日”综合成绩的考生共同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其录取规则以我校公布的《2022年上海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为准。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01210

电话:4009209393

传真:021-20685226

咨询邮箱: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学校主页:http://www.shanghaitech.edu.cn

 

十、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室将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行政中心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201210

电子邮箱:skdjw@shanghaitech.edu.cn

  

十一、说明

上海科技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相关政策及通知均以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十二、本简章由上海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科技大学

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2年2月

 

厦门大学2023年艺术类专业(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厦门大学是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21年创办的,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华侨创办的大学,也是我国唯一地处经济特区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2017年,厦门大学入选国家公布的A类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

一、招生学院

厦门大学位于厦门岛南端,背依连绵起伏的五老峰,面临碧波万顷的东海。这里风光旖旎,四季如春,具有培养艺术人才的优良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艺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备的教学设施,现有全职教师78名,其中教授20名,副教授24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84年起招收本科生。1986年,学院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2008年开始招收文化创意与艺术管理方向研究生;2011年获准美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2014年获批音乐表演理论、造型艺术研究博士招生。目前在校本科生754名,在校硕士生192名,在校博士生10名。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依托厦门大学作为综合性一流大学的办学优势和深厚的历史人文积淀,培养具有良好理论素养、扎实专业能力和锐意出新精神的高层次艺术人才。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坚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创新,深入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构建交叉融合特色学科,注重美育与实践,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努力朝着一流艺术学科迈进!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2022年本科艺术类各招生专业不组织专业校考,安排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份招生。具体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1.音乐表演专业:75人。各专业方向分省计划如下:

序号省市管弦乐民乐声乐键盘总计1河北小提琴2单簧管1扬琴1钢琴152山西低音提琴1长号1圆号1打击乐2笛子1钢琴173辽宁琵琶1笙1钢琴134黑龙江钢琴225安徽声乐1钢琴1双排键电子琴246山东小提琴2二胡1古筝147河南小提琴1大管1圆号1大提琴1唢呐1钢琴278湖北声乐229湖南大提琴1小提琴2中提琴1大管1长号1长笛1竖琴1双簧管1扬琴1古筝2声乐1手风琴2钢琴11610四川声乐2钢琴1311广东中提琴1112浙江小号2单簧管1中提琴1古筝1二胡1笛子1声乐1钢琴1913江苏声乐2214吉林琵琶1115福建器乐方向:6人,主要招收大提琴、竖琴、低音提琴、埙(含陶笛)、钢琴等考生。声乐方向:3人。9

2.音乐学专业:3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河北辽宁福建江西河南湖南招生计划1113221省份广西江苏贵州宁夏浙江-招生计划22222-

3.舞蹈表演专业:10人。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福建湖南河北海南四川黑龙江江西招生计划3211111

4.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80人。具体分省计划如下:

省份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北京招生计划43433332233省份山东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浙江-招生计划333343343-

注:以上计划仅供参考,最终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结合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具体要求,编制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

1.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份有关本年度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考规定的考生。考生均须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本省组织的高考。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专业合格线,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全国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填报我校相应专业志愿。其中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方向一致(即对于专业省统考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器乐类专业,其参加专业省统考测试主项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其参加专业省统考测试科目主项须为声乐。对于专业省统考未区分主副项的省份,考生报考我校器乐类专业,其参加专业省统考测试乐器须与报考我校乐器项目一致;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声乐测试)。福建省按器乐方向、声乐方向招生,其中器乐方向主要招收大提琴、竖琴、低音提琴、埙(含陶笛)、钢琴等考生,非相应方向考生慎重填报。

四、录取规则

在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各省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达到各省艺术类本科合格线的出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

1.音乐学专业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2.舞蹈表演专业

女生身高不低于163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2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8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3.音乐表演专业各招生方向

考生省级音乐类统考专业测试科目主项必须与我校招生专业方向一致。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我校将根据分省计划及招生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投档成绩、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4.绘画专业(含中国画、油画、漆画、雕塑方向)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我校录取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以考生的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以750分为满分计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考总分×750×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专业省统考总分×750×50%。

当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较高的考生,当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均相同时,依次以高考文化原始分、语文、数学成绩高低为录取优先顺序。

注:

(1)以上“出档考生”指各省本年度按省级招生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基于各省投档出来的考生,按以上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对于有统一录取规则要求的省份,按照相应省份要求执行。

(2)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五、学费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360元人民币。

六、监督

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0592-2186219。

七、入学与复查

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注册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附则

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参加所在省份专业省统考的考试专业类别必须是音乐专业、舞蹈专业、美术专业,不包括其它艺术类专业。

九、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网址:https://zs.xmu.edu.cn

河南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南科技大学坐落于“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洛阳,是国家国防科工局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39人(含推免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452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87人,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1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不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2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原则上只接收五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并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一)中各项要求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现役军人报考我校时,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写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现役军人报名时须出具加盖团以上政治部门公章的《同意***同志报考河南科技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说明》。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对考生报考的其他要求

1.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不能跨门类报考。

2.符合各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限定要求。

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学术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每学年学费8000元。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见下表:

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学制和学费

类别

学习方式

学制(年)

学费(元/学年)

0251金融

全日制

3

8000

0551翻译

全日制

2

8000

非全日制

2

15000

0854电子信息

全日制

3

8000

0855机械

全日制

3

8000

0856材料与化工

全日制

3

8000

0857资源与环境

全日制

3

8000

0858能源动力

全日制

3

8000

0859土木水利

全日制/非全日制

3

8000

0860生物与医药

全日制/非全日制

3

8000

0951农业

全日制

3

8000

非全日制

3

15000

0952兽医

全日制

3

8000

0953风景园林

全日制

3

8000

0954林业

全日制

3

8000

1051临床医学

全日制

3

8000

1054护理

全日制/非全日制

3

8000

1251工商管理

全日制/非全日制

2.5

22000

1253会计

全日制

3

8000

非全日制

3

12000

1256工程管理

全日制

3

8000

1351艺术

全日制

3

8000

注: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省级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四、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以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公告为准,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牢记网上报名编号。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方准予考试。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注:《入伍批准书》应提供原件或加盖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应提供原件。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报考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及相关公告,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公布的报考要求。无论何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

1.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4.命题及考试大纲

我校初试科目中以下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96-经济类综合能力。

除以上科目外,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可查看《河南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5.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于2月份在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s://yjsc.haust.edu.cn)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如查询时间有变将另行通知),我校将不再寄发纸质版成绩单。

七、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单位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位考生届时关注。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或工程管理硕士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我校在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状况,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并及时公布。

6.初试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我校不破格复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十、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按照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奖助政策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其他奖助项目,详见《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

十二、其他

1.请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网址:https://yz.chsi.com.cn/kyzx/jybzc/202109/20210903/2105941509.html),了解报考流程,知晓自身责任。

2.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说明

(1)按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人员。

(2)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其他奖励参照当年相应的文件和奖励办法。

(3)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在学校住宿。

(4)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不转入我校。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

4.学校研究生培养主要在以下两个校区:开元校区(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和西苑校区(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8号)。学校将根据学科专业分布和培养需求安排在不同校区。联合培养单位学生按相关协议执行。

5.学校将严格按照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6.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7.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64

单位名称:河南科技大学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haust.edu.cn/

联系人:侯老师陈老师

研招办咨询电话、传真:0379-64231373

纪委监督电话:0379-64231439

电子信箱:yzb@haust.edu.cn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71000

 

深圳大学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深圳大学简介>> 艺术学部简介>> |历年录取分数

深圳大学2023年计划招收国家任务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约为594名,具体如下: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一)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备注:1.表演(影视戏剧)专业在广东省按校考方式招生,其他各专业均在各招生省市按统考方式招生。

2.如招生省份艺术类计划不分文理,则艺术文理兼招,否则仅招艺术文或艺术历史(以各省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3.音乐表演(器乐演奏)在广东省招收:钢琴(9人)、古筝(4人)、小提琴(2人)、手风琴(2人)、钢琴(按流行键盘、爵士钢琴、即兴演奏培养)(10人)、电贝司、电吉他及古典吉他(共6人)、萨克斯(按流行及爵士萨克斯培养)(3人)、打击乐(按爵士鼓培养)(3人);在四川省招收:钢琴;在湖南省招收:手风琴。

4.音乐表演(声乐演唱)按美声、民族培养;在新疆招收单列类应试外语科目考生。

5.音乐表演(流行演唱)按流行唱法培养。

6.音乐表演(音乐编创)在广东省招器乐类统考(限钢琴、中提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琵琶)考生;在湖南省招收音乐类统考(理论作曲类)考生。

7.高考改革3+3省市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不限;3+1+2省市招生专业再选科目要求为不限。

(二)学制:四年。

(三)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各专业学费平均约10000元/学年,情况详见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住宿费为800-1500元/学年(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二、校考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条件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并已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和艺术类校考报名。非广东省生源报考无效(内地高中新疆班考生为新疆生源)。

(二)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表演(影视戏剧)专业的广东省考生,请于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21时,通过“小艺帮”APP报名、上传相关报名材料、缴费,并在考试截止日期前按要求在线录制视频及提交。

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一旦缴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回,请考生认真考虑。广东省考生200元人民币/人/专业。

注:报名信息必填字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高考准考证号(10位数字)、高考生源省份、毕业中学、考生联系电话等,考生应确保报名资料的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本人填写数据有误导致无法上传校考报名数据,该考生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

(三)初试

我校采取非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初试考核。考生须按照我校2023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录制考试视频,于2022年12月30日21时前通过报名平台上传考试视频作品。

注:1.录制视频要求:

(1)考生仅上传一个视频文件,如因考生本人误传视频影响评分,责任自负;

(2)录制视频期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本人姓名、证件号等能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

(3)视频作品其他要求详见考试大纲。

2.一旦发现考生视频作品有编辑、替考等考试违规、作弊行为,我校将取消该生考试成绩,并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四)复试

我校采取现场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复试考核,初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2月11日,地点为深圳大学粤海校区汇德楼B座一楼。

注:1.最终排名按复试成绩排名,与初试成绩无关。

2.复试指引等具体相关事宜将与复试名单一并公布。

(五)校考考试科目和内容(详见附件考试大纲)

表演(影视戏剧):

1.初试:(1)声乐;(2)文学作品朗诵。

2.复试:(1)声乐、文学作品朗诵片段展示;(2)舞蹈;(3)多人小品。

三、录取

(一)录取条件

1.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报考条件及录取规定,按省统考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子类别)的统考(详见附件)并达到省规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2.体检符合报考专业的要求,美术类考生色盲者不予录取。

3.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设有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达相应分数线者请放弃报考,否则将被退档。在广东、福建、湖北、湖南、重庆为普通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安徽、黑龙江、四川为普通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浙江为普通类第一段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分专业时认可全国性高考加分,文化成绩无单科要求。

按平行志愿方式、且按专业计划数1:1出档的考生,服从调剂、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规则和体检要求,我校不退档。

1.设计学类、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音乐表演、音乐学各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还须达到我校规定的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广东省以投档总分(排位)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2.表演(影视戏剧)专业: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规则出档后:

(1)广东省先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计划数的50%(按四舍五入规则;如校考分数相同,则按文化课择优录取);再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剩余计划(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校考分数(排名)择优录取)。

(2)其它省按术科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术科统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排位)录取。

四、专业介绍

艺术学部(点击进入)

五、有关说明

(一)“设计学类”,设艺术设计学(创意策划与设计管理)、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新生进校后按大平台授课,前两个学期不分专业,学习公共课、基础课,第三学期进入各专业学习(第二学期完成专业分流工作)。

(二)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校考初试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按照专业计划数1:4确定。

(三)按教育部要求,分省计划艺术类专业按省计划统一划定各专业合格分数(每个专业校考合格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专业上一年度录取人数的4倍)。

(四)校考复试名单和复试指引预计将于2023年1月中旬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zs.szu.edu.cn)和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本科招生”(szubkzs)公布;校考复试考试成绩和合格线将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合格证不再打印、邮寄。

(五)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和专业水平等复查,凡复测成绩未达到入学专业课考试成绩70%的考生,或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六)对于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请于2022年12月24日前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七)如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政策执行,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网。

六、招生咨询方式与投诉渠道

区号:0755;邮编:518060;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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