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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哪个学校有幼师专业研究生招生信息

2023-07-19 00:31:06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哪个学校有幼师专业研究生招生信息

闽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77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拟招人数为计划招生数,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数量、培养条件和推免生接收情况确定。

二、学制与学费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为全日制类型。

学术学位:学制3年。

专业学位: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学制2年;电子信息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学制3年。

学费:每生每年人民币8000元。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见招生目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2年9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6.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各学科门类或专业的报考条件要求及相关政策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有: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701数学、0703化学、0401教育学、0402心理学下所有招生专业、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54电子信息、0252应用统计、0454应用心理、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45104学科教学(数学)、045105学科教学(物理)、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4应用心理、045115小学教育、045116心理健康教育、045118学前教育、045119特殊教育、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不接收非本专业本科毕业生。

8.考生应当按照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各专业招生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心理学专业基础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地点: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场纪律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和各报考点通知。

(六)初试成绩将按招生工作进程安排在“研招网”公布,考生届时可上网查询。

七、复试

(一)我校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福建省属于一区),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我校各培养单位将在网上公布符合要求的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安排在2022年4月底前,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上公布,考生根据各培养单位复试要求参加复试。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四)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各专业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非英语师范专业的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在复试时加试一门专业课程(招生专业目录101J1英语课程与教学论)。

(六)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九、录取

(一)我校按照上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人事关系。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作出书面说明。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一般不可录取为定向就业,如确需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和本人的书面说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逾期未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为1至2年。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奖助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新生可根据条件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贫困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三助”岗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由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可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查询,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三)我校一律不代购参考书,考生如想购买参考书,请到各相关出版社或书店联系购买。

(四)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五)考生应按国家疫情防控规定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和复试调剂工作,保障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请考生关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和各培养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02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27801;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网址:http://yjsc.mnn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培养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山东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2年,我校共有69个学科专业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各招生专业学习方式

类别

专业

学习方式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全日制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非全日制

其他专业

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其中包括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人数,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拟录取推免生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2年实际下达指标、各专业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做增减调整。

三、学费标准

类别

专业

学费标准(每人每年)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8000元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2000元

公共管理硕士(MPA)

20000元

工程管理硕士(MEM)

15000元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5000元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0000元

其他专业

10000元

注:如国家或山东省相关收费政策有变化,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将以新的文件政策为准。

四、基本学习年限

类别

专业

基本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

所有专业

3年

专业学位

工商管理硕士(MBA)

3年

公共管理硕士(MPA)

工程管理硕士(MEM)

法律硕士(非法学)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

2年

其他专业

五、奖、助学金

我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山东省和学校奖、助学金政策。详细条件和标准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我校培养目标要求者,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代码125601](MEM)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1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4.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含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

七、推免生接收

具体规定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被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6)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按报考点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各报考点缴费方式不同,主要分为网上缴费和现场缴费,请考生注意不要错缴、漏缴。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九、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参加考试。

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不准予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将通知公安机关处理。

十、初试

(一)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科目具体名称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201-英语(一)、204-英语(二)

第三单元:301-数学(一)、303-数学(三)、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第四单元: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科目名称和参考书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等将于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内容

一般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等),具体内容和要求将在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会计硕士(MPAcc)、审计硕士(MAud)、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地处一区,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确定后再作公布。

(四)加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加试。

(五)加分规定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另行公布。

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言行举止、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的表现。

学校将主要采取下列考核方式,综合研判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院面试小组成员与考生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心理状况;对考生所在单位进行函调或派人外调,掌握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考察考生的日常言行举止,对问题的评论及处理方式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填写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山东财经大学招生体检要求细则》。

十五、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体检,并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

十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七、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邮编:250014

电话:0531-82617761

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

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

编号

学院

联系电话

所在校区

001

经济学院

0531-88583187

舜耕校区

002

财政税务学院

0531-82617883

舜耕校区

003

金融学院

0531-82917367

舜耕校区

004

保险学院

0531-82917381

舜耕校区

005

国际经贸学院

0531-82917211

舜耕校区

006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0531-88525938

燕山校区

007

工商管理学院

0531-88583170

燕山校区

008

会计学院

0531-81793500

燕山校区

009

公共管理学院

0531-88583102

燕山校区

010

法学院

0531-82911118

燕山校区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531-88198929

燕山校区

012

外国语学院

0531-82617795

舜耕校区

013

数学与数量经济学院

0531-82617651

舜耕校区

014

统计学院

0531-88525951

燕山校区

0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0531-88596229

燕山校区

016

MBA学院

0531-82617768

舜耕校区

017

MPA中心

0531-81793508

燕山校区

018

体育学院

0531-82911941

舜耕校区

019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531-82617905

舜耕校区

020

公共外语教学部

0531-88583146

燕山校区

022

国际教育学院

0531-81793530

舜耕校区

 

十八、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官方网站为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dufe.edu.cn/),各招生学院网站可从该网址查询进入,请考生及时关注获取相关信息。

(二)本简章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文件政策为准。

 

山东财经大学

2021年9月15日

 

天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学科。2023年我校拟招收约2200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中含推荐免试生数(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专业须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所有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接收办法和接收专业详见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因错选报考点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选择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我校可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最多只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人数的10%为汉族考生,具体参照教育部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报名点代码:1235)

选择天津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得到“支付已完成”的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网上确认期间,本报考点不接受补交费。

(2)其他报考点的缴费请查阅相关报考点说明。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确认时间、流程及具体所需材料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我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和研招网发布的网报公告及研招网其他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3.网报时未通过学历(或学籍)校验的,请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网上确认时按要求提交。因为考生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导致无法确认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需提前准备的学历(或学籍)材料包括:

(1)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予以确认。

(2)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已获得国(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4)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或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准备相应的在线验证报告或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及进行初试成绩查询。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代码为5××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二)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6日代码为5××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关于考试科目推荐书目请咨询相关学院(部)或浏览相关学院(部)网站查询。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各学院(部)公布信息为准。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根据相关学院(部)要求执行。

(四)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相关学院(部)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工商管理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本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八)拟录取的考生须向学院递(寄)交考生在当地二甲以上公立医院所做的体检证明材料(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半年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压、身高、体重、视力、肝功、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待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入校体检。经学校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我校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天津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的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日期前(以学校公布的报到日期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具体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其他

1.学制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详见我校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学费

专业名称(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8000

金融硕士

10000

法律硕士

10000

社会工作硕士

10000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体育硕士(不含竞赛组织)

10000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10000

应用心理硕士

12000

翻译硕士

1400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000

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10000

电子信息硕士

10000

材料与化工硕士

10000

图书情报硕士

12000

艺术硕士

18000

专业名称(非全日制)

学费标准(元/生·学年)

学术型硕士

8000

教育硕士(不含教育管理)

10000

教育硕士(教育管理)

20000

工商管理硕士

20000

公共管理硕士

18000

 实际学费标准以报到日学校财务处主页公布的《天津师范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为准。

3.住宿

 根据相关安排,学校不为录取为非全日制考生提供住宿。

单位代码:10065

单位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2)23766157传真:(022)23766158

电子邮箱:tjnu1235@126.com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编: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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