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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网官网

2023-07-19 04:06:2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滨海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网官网

甘肃省天水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7〕276号),《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14〕6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决定组织实施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公开招聘419名工作人员,其中:市直50名,秦州区20名,麦积区107名,秦安县59名,甘谷县63名,武山县60名,清水县50名,张家川县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以下简称《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标注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只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职位列表》报考条件范围一栏中没有标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

3.为加快推进西部大开发进入新发展阶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人才振兴战略,我市未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内管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纳入此次公开招聘县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9日至2003年4月9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5.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其它条件。《职位列表》中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职位列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职位所需标准为准。

6.《职位列表》中有户籍限制的职位,户口迁入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7.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以学历认证书认定的学历和专业为准。

8.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或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处分(罚)期间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人员。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订单定向生、委托培养生。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须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特别提示

1.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招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职位列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录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在资格复审时未予审核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我市参加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tianshui.gov.cn/)下载本公告附件1《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期间(共5天时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ks.rst.gansu.gov.cn),进入“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天水)”,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并确认提交成功。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职位列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职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对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咨询。

2.网上资格审核。由专人负责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各职位基本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初审。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0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4月19日(星期一)18:00以后,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职位,责任自负。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1年4月15日(星期四)9∶30至4月21日(星期三)18∶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5月18日(星期二)9∶00至5月2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后续各环节都需使用。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分300分。卫生类《综合应用能力》为合订本,由考生按报考职位作答相应部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类表

2.笔试方式: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3.笔试时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综合管理类(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中小学教师类(D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医疗卫生类(E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08:30—10:00

《综合应用能力》  10:00—12:00

4.笔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5.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笔试时携带的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无关物品。考生进考点手机显示健康码后,手机要统一存放在考场内指定地方。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疫情防控要求:应试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甘肃健康出行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甘肃健康出行码”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试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甘返甘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8.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比例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健康出行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县区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160分以下者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原件、健康出行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适应实际工作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等。

4.面试总分100分,现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按40%计入招聘总成绩。个别艺术类职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职位列表》。

未参加面试和面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工作环节。

应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招聘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1.无面试环节的笔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即按百分制计算)×60%+面试成绩×40%。个别艺术类职位面试成绩比例详见《职位列表》。

招聘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排名时,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招聘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名次。

3.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政策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医院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确定。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因应聘人员分娩等无法正常参加体检的,可推迟体检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招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就业招聘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7日内提出复检书面申请。复检由市、县区人社部门安排在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对其结果不予认可。

拒不接受体检及复检结果的,按本人自动放弃资格对待。对主动放弃体检资格的,责任自负。上述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和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资格。本环节不再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统一公示,各县区对本县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县区官方网站或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招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通知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办理招聘手续。

3.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省人社厅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项目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含试用期一年时间)不得调动。

四、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体育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1〕13号),今年继续采取“一统三单”(统一考试、单列名额、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单独列出一定数量的招聘指标(按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用于选拔市体育运动学校、天水师范学院等院校体育运动优秀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农村中学任教,其他学历的在农村小学任教)。

报考条件为:

1.天水市生源和户籍。

2.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

3.2011年后代表我市参加全国、全省运动会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全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前二名,或全省青少年体育运动年度比赛第一名。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报名工作由市人社局负责,市体育局配合。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报名时间、步骤和考试时间与市、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同,报名费150元/人。

报考者应如实填写报考信息,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参赛获奖证书、文件、健康出行码等有关证件。其中,户籍信息必须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户籍改迁的,不得报考。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笔试科目与教育类职位相同。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其余程序与其他职位相同。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上相关部门单位联合发文,按笔试成绩排序和户籍确定就业县区。

五、监督与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考者可以向招聘单位、考试机构、纪委监委派驻组等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单位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

市人社局直属机关纪委:0938--8393563

六、其他事宜

1.招聘职位对年龄和工作经历有其他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日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基准。

2.在招聘过程中,接受社会及有关方面的监督,凡有弄虚作假、作弊或协助他人作弊,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责任由相关人员承担,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有关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报名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0938--8213896

市卫健委人事科:0938--8214970

秦州区人社局: 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 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 0938--4902136

甘谷县人社局: 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 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 0938--4957324

张川县人社局: 0938--8879314

报名技术支持: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0931--4810240

报名网址: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 (http://ks.rst.gansu.gov.cn)

 

附件:1.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xlsx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网址如下: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8/content_5280587.htm

 

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直属及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20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及县(市、区)配合。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保定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应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凭考试合格证明应聘的考生须在聘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用人单位予以解聘;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下行使用,报考幼儿园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除《岗位信息表》特殊要求外,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6日至2004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12、“三支一扶”人员:包括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和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合格予以聘用,否则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3、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曲阳、涞源、阜平、唐县、望都、易县、顺平、博野招聘岗位及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C、D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rsj.baoding.gov.cn/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5月30日9:00至6月3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4日12时;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4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2年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4日17时0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10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bdrsjsyc5037344@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6月14、15、16三天。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后续程序时间安排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并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告栏及事业单位报名专题发布公告,请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2023年江西省赣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1〕27号)精神,现将2022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请查看《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部分岗位使用编制控制数和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有关待遇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部分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具体招聘办法以招聘单位的公告为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2.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各招聘岗位在学历、专业、年龄等方面具体条件,请查阅《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考生所学专业如未列入《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应在报名前咨询招聘学校及其主管教育部门能否报考。涉及到年龄问题,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如岗位条件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含3月1日);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涉及到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五)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除2022年毕业生外,择业期内(即2020年和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

(六)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含市直,下同)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7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最后任教中小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省内外其他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以上同意报考证明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之一。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2020、2021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七)2019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三年至2022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可以报考,但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八)我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原则上不得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如确要参加,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考生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各市、县(区)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2日9:00-3月16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记住注册账号(手机号码)和密码(注册账号及密码将作为考生的登录标识)。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

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上重复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17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考生报名完成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3月14日、15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完成缴费报名考生人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4月5日9:00-4月8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调剂、资格复审及面试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4月9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2.笔试内容和成绩占比。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依据《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9年修订版)》。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其它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3.试题类型和分值。“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题型与往年相同。客观题用2B铅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答题所用的草稿纸由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5.违纪处理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考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停招一年的处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考试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在教师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依据相关文件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聘用审批后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6.笔试成绩和入闱名单。笔试成绩及入闱人员名单将于5月13日左右,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一周内发布调剂公告,对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比例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自愿在网上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省统招不能调剂特岗,特岗也不能调剂省统招)。

(三)资格复审

1.入闱人员须在招聘部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0天内完成。

五、聘用上岗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七、其他

(一)2022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相同。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附件1);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附件:1.江西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2022年修订).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8日

苍南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8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86名。其中:

1.中小学教师(含高中、初中、小学)岗位74名;

2.学前教育教师岗位10名;

3.特殊教育教师岗位2名。

具体岗位、名额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具有相应学科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年龄要求: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33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2023年开始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须30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我县现任公办园合同制教师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年龄可以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户籍要求:具有苍南户籍(不含原苍南县龙港镇)或苍南生源(指参加高考时户籍在苍南)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户籍不限;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户籍不限。户籍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

5.人员身份要求:未被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若已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人员报考时,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面意见确认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定向学科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对象,民族身份界定以户口簿原件注明为准,界定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为我县公办园工作满一学年的现任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学年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6月30日。

6.学历要求:报考高中、初中学科岗位及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的,应取得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二类岗位的,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附件1。

7.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要求: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适用于低学段学科岗位,幼儿园岗位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在2022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精神,对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此类对象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专业要求: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可选择与学历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相应学科或教师资格证对应的学科进行报考(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报专业相应学科);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社会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初等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或具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的,可自选相应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报考学前教育一类岗位、特殊教育二类岗位要求对应专业;报考学前教育二类、特殊教育一类岗位的,专业可以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9日9时-7月1日17时。

报名系统入口网址:http://cnjszp2022.kingsit.cn/(苍南县2022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报考学科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注册报名期间不作初审,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学科岗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时需要在网络上提交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

(2)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岗位的必须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

(5)被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6)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还需要提交《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报考者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说明,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日18时-7月3日17时。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查询确认初审结果

时间:2022年7月4日9时-7月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再次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5日18时-7月7日17时。

对再次报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5.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7日18时-2022年7月9日17时

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拒绝重复缴费。

同一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3个及以上或户籍不限的岗位,按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中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至未核减的同学段同学科招聘计划中。招聘计划的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将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于2022年7月10日15:00-17:00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提供改报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如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可通过报名电话联系,核实身份后予以办理)。

6.打印准考证

2022年7月14日9时-7月16日上午9时

已完成缴费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凭打印的准考证、健康承诺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暂定2022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与学科专业知识,合卷一科考试。

3.笔试形式:采用闭卷形式。

4.笔试内容及分数构成: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相关学科(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

5.笔试疫情防控措施要求: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疫情常态化防控方案及我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最新防控通告执行。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服从现场防疫管理。考点报到时需要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温州“防疫码”、健康承诺表。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试课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1.5∶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1.5∶1,则所有参加笔试对象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的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苍南人才网、苍南县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苍南县2022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名;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非苍南户籍的苍南生源须同时提供户口迁出底册)等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及以上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5)报考语文岗位的,还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存档证明(由个人档案保管单位开具,其中个人档案在苍南县人才市场的可在苍南人才网上打印网页作为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7)被苍南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报考对象需要提交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学前教育二类岗位的须提供《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经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资格复审,确认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能参加苍南县教师招聘试课。材料不全的或所提供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试课资格;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围下一环节资格。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者中有同分的按入围资格复审办法处理(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试课

试课三天前,公布招聘计划的具体岗位。

1.试课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试课对象,试课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试课通知书的视作放弃或于试课3天前书面确定放弃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它出现的试课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试课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材内容出自温州市域内通用的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

3.试课分值(100分):七位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考生得分,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试课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试课形式:试课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准备时间为60分钟,试课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方式视疫情变化形势确定。

5.其他说明:试课规程、时间及领取《试课通知书》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试课规程届时发布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所有试课对象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试课通知书》参加试课。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试课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课成绩×50%。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及》执行。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自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

对第一轮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指标缺额的,在同学科岗位报名对象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出现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学历也相同的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学历落款时间也相同的,抽签决定。第一轮递补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小学语文岗位入围对象如有递补人员,原入围人员名次不变化。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在苍南县教育局网站、苍南人才网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择岗、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需参加县教育局组织的分学科岗位公开择岗,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遇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高者优先;3.毕业证书落款时间早者优先;4.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抽签确定)。择岗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女教师因怀孕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先参加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再办理有关手续,正式予以聘用。

四、其他要求

1.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人员管理严格按照市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准考证(或通知书)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试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坚决杜绝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对提供假证书、证件、证明,将取消招聘资格,同时三年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4.聘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岗位及符合“先上岗、再考证”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被招聘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5年,聘用到定向岗位学科教师服务期不少于6年),逾期不到学校工作、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6.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及我县教师招聘规定审查认定,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规定执行。

7.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68898980,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68881517,县教育局机关纪委64751553。

8.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苍南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9.本公告由苍南县教育局、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64758278、64758543。相关考试信息请关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和苍南县教育局网站(http://www.cncn.gov.cn/col/col1229418694/index.html)。

附件:1.苍南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2.苍南县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2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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