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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市幼儿园老师待遇

2023-07-19 04:09:1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南京市幼儿园老师待遇

2023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1﹞6号

为加强南京市雨花台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1年雨花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5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njhrss.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表1》)和《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表2》)。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报考《需求表1》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或2。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2021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2021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3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1日后出生)。

(3)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的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硕士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曾以留学人员身份报名参加过雨花台区教师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得再参加本次招聘。 

(二)报考《需求表2》中相应岗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可放宽至大专)。

2.具有2年及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教学工作经历[任教学段、学科须与报考学段、学科相一致(初中学段与高中学段可以融通),报考南京中华中等专业学校专业学科的应聘人员须具有职业学校相近专业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报考学前教育的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名网址: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

说明:此次网上报名,合并招聘的学科(专业)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报学段学科(如:高中语文、初中语文、小学语文、幼儿园学前教育)。

2、资格初审

雨花台区教育局根据设置的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4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1月13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4、缴费确认

通过我区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

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月12日8:00至1月15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

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1月18日12:00-14: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7、有关要求: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考《需求表1》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1年雨花台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兼报我区的,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与其他区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应聘人员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1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身份证(正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身份证(正反)、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0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④具有满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的:身份证(正反)、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幼儿园)满2年的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未注明任教学段、学科岗位的,需聘用单位出具满2年任教学段、学科的相关证明,如是劳务派遣的要在合同上加盖学校或幼儿园的公章。

年龄放宽到40周岁报考学前教育的,还需提供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考生“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和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职业学校专业的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1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可于2021年2月4日起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打印成绩。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如考生参加笔试的有关要求以及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有调整,将在南京市教育局官网及时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本次招聘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由雨花台区教育局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雨花台区教育局将于2021年3月中下旬在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府网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公告。在雨花台区参加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雨花台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形式和办法: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从课堂教学能力、基本素养、基本功(分别占50%、30%、20%)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雨花台区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2021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2021年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雨花台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 

雨花台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883593

六、招聘监督 

雨花台区教育局:025-52873631 

本公告由雨花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

2.2021年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

3.雨花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南京市雨花台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学校(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推进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就2022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正、副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和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室、教科所、少年宫、电化教育馆中专门从事中小学或幼儿园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评审条件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江苏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5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2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三、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网站或公共场所进行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学校(单位)推荐。所在学校(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依据岗位设置的要求,按岗推荐,无岗不得推荐。通过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推荐工作。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70%。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推荐结果及《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学校(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共场所公示后报送相应教育主管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主管部门审查。市、区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核实,确保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市教育局于评委会评审前将副高级教师职称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委会评审、推荐。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职称由省、市职称办委托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在市教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由市教育局报经市职称办同意,成立市正高级教师推荐委员会,对照相应的资格条件,通过审阅申报材料、集中教学测评、同行专家评议等方式,在省下达的推荐名额内择优推荐,推荐人选及《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情况简表》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省教育厅。

(五)发文公布。省、市职称工作部门对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审核后,正式发文公布。评审通过人员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四、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今年省下达给我市的推荐名额共44名。我市分配给各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市推荐人选共74名,其中乡村教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得少于10%,在乡村中小学任教满30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具体名额见附件1)。各区、直属学校(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荐人选在学段、学科的合理分布,并向一线教师、乡村教师倾斜,其中担任中小学(不含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含副职)的不超过30%,达到同学科教师规定教学工作量的副校长可按教师身份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高校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统一报所在区教育局。

(二)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继续进行网上申报,经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在线办理”申报相关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2)一并递交各区教育局。

(三)对推荐的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要全面考察并进行公示,提交有关人员师德师风情况书面说明(具体要求见附件2)。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申报人员进行现场教学考核,考核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省下达推荐人数的60%,教学能力考核要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上报的论文代表作进行查重处理。

(四)各区、各校要加强对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表和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根据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于7月20日前报送材料,上报后不再接受个人补充材料。因申报材料信息疏漏、错误等问题影响到参加评审的,由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对材料缺漏、拖延等情况比较严重或因推荐人选失当造成名额浪费的区、学校,核减下一年度正高级教师指标。各区、学校一律不得超报、迟报,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区、直属学校(单位)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申报名册、评审表和相关电子版材料均发送至指定邮箱(njjyrsc@163.com)。

五、副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报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采用网上申报为主、纸质材料为辅的方式。申报人员需在7月28日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并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首页“办件”栏目查询审核进度。网上申报材料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后通过系统上传,无需递交纸质版,原件备查。通过网上审核的申报人员,可登录职称信息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并按要求盖章签字后,与其他纸质申报材料(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3)一并递交各区教育局。

(二)教育教学实绩是评聘教师职务的主要依据,申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不仅要提供评审条件中有关教育和教学工作所要求的材料,还需提供近两年所教学科一个完整学年的教案,供评委会对申报者的教育教学情况进行考察,学校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还要提供近两年中一个完整学年的听课笔记。

(三)根据规定,申报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职称均应参加专业面试(答辩)(具体见附件4),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今年将继续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术成果材料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查重结果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区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区教育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委托评审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按属地化的原则,报送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材料报送市教育局。各区应在9月15日前,将申报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材料连同人员名册(附件5)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地点:长江路272号207室)。直属学校(单位)在8月31日前将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地点同上)。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坚持统筹全局激发活力。着力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形成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学段各类教师的评价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注重参考申报人员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教师职称申报,待新修订的相应资格条件出台后由各级教育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受理。各区要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岗位管理工作通知》要求,逐步用足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贯通使用中级和初级教师岗位。各单位在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应同意其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二)坚持师德评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对师德表现突出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近三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三)坚持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须提供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近三年)。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对长期担任班主任工作和近五年教学工作量多的教师以及在参加课后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须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须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对特教教师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四)坚持发挥积极导向作用。职称评审工作要引领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健康发展。高级职称推荐人选在工作中应率先垂范,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师工作站(室)及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省级培训(含空中课堂)授课教师等,或参与“四有”好教师团队、“双师型”教师团队建设并做出较大贡献、发挥示范作用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贡献的,对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申报评审职称,取消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等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研训员申报副高级教师,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六)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要求,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在线免费学习,由系统实时记录学时并自动转入职称申报平台,也可在线打印公需课学时证明。专业科目由用人单位进行学时计算,填写《2022年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认定表》,并提供学时计算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申报高级职称,需参加1个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线上专题讲座学习。

(七)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青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教师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援派期满回到派出地继续有效。援藏援疆援青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可免除同期继续教育要求,同期参加本市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可免于面试。

(八)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教师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2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或非热点学校交流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以及乡村教师可放宽)(证明样式见附件6)。以定向评价标准申报的乡村教师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文件的身份界定提供证明。在乡村学校通过“三定向”政策评上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流动到非乡村学校,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在乡村学校任教满10年且申报之时仍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对其论文发表、课题研究不做硬性规定,可用研究报告、教学教法经验总结等经专业评价和学校公示、认可的教学成果替代。

(九)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拟转评系列(专业)相关工作1年以上,方可申请同级转评,同级转评条件及程序与正常申报评审要求一致。专业技术人员转评后,需具备本系列(专业)职称资格1年以上,方可申请高一级职称,截止时间为申报前一年年底,原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连续计算。高校、高职校、中职校、中小学(幼儿园)、党校、技校等系列之间均需要同级转评。

(十)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职称初定和评审由各区组织,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以各区有关通知为准。2021年及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可按照《关于做好我市初、中级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8〕26号)和《关于更新各系列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专业目录的通知》(宁职称办〔2020〕16号)规定执行;2022年及以后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人员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21〕103号)规定执行。专业、教师资格证不符或转评的人员需参加相应系列一级教师、二级教师评审,二级教师职称由一级教师职称评委会代为评审。

(十一)副高级教师按照《关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宁财综〔2021〕198号)规定收取评审费用,请各区、有关直属学校(单位)在市公示后,将评审费交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十二)各区、各校要加强职称评审规范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是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领域,要规范评审办法程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广泛宣传解读政策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向内对标找差,明确努力方向,向外参与监督,积极合理建议。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把好申报对象关,确保评审之前文件公开、条件公开,各环节预留充足时间;评审过程科学有序、公平公正;评审结果及时公开、令人信服。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认真及时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加强文件学习和指导服务,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须各负其责、逐一审核,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和申报单位自行负责。要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凡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发现师德师风、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问题,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分处理,取消职称评审相关资格后,从次年开始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酌情追究申报单位、推荐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2022年全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江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3.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4.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2022年专业面试(答辩)工作办法

5.南京市2022年XX区(学校)副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报审人员名册

6.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乡村学校教师证明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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