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2公告最新消息公布时间表

2023-07-19 04:57:0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教师招聘公告 武汉市幼儿园教师招聘2022公告最新消息公布时间表

2023年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发〔2016〕36号)、中共天长市委、天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天办﹝2020﹞49号)文件精神,经市相关会议研究批准同意2022年安徽省天长中学、天长市炳辉中学公开引进19名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引进工作由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财政局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紧缺优先、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符合引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及范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双一流及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2.引进人才的年龄: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最终获得引才资格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入职报到(其中高中教师资格证可于2022年12月底取得),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引才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非2022年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应聘引进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简历投递、资格审查、面试和说课、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于2021年11月23日通过天长市人民政府网(www.tianchang.gov.cn)、天长市人事考试网、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公开引进人才报名采取线上简历投寄的方式,请将所有报名资料打包后发至邮箱:358875128@qq.com, 咨询电话:13695501190或13955077282。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3日-12月5日;

3.资格审查:

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1年12月5日前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022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的引才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引进等资格。

审核:引进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即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邮箱回复形式及时告知。

报名材料(请以图片形式按下列顺序提供):

(1)毕业证明(注明是否能如期毕业)。

(2)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高中教师资格证。

(5)成绩单。

(6)学生证及相关获奖证书。

通过审核的人员考核考察、面试及说课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4.引才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引进方法

采取考核考察、面试及说课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天长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等组成专家组,采取审核报名人员相关信息材料、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面试、说课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审核报名人员相关信息材料: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2.查看在校期间学习成绩:查看报名人员在校期间必修考试科目成绩,每门均须达到60分以上(按百分制计算),且专业课不得有补考科目。

3.面试:通过面试,对报名人员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执教理念、逻辑思维、诚实敬业精神、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测试,分项打分,累计面试成绩。进入说课环节人员数与引才岗位数原则上比例不小于2:1,如不足按实有报考数进入说课。

4.说课:每位报名人员说课时间10分钟。同一专业报名人员以第一人随机抽取准备好的说课课题,分别间隔10分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并按时序进行说课。专家组根据报名人员说课情况独立评分。

(四)成绩计算

按照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占30%与说课成绩占70%的合成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在80分及以上人员,按引才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高低排序。

(五)择校

同一引才岗位涉及2个引才单位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引才单位,若总成绩相同,以说课成绩高者优先若说课成绩相同,进行加试排序。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天长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六、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安徽省天长中学和天长市炳辉中学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事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由学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期间如提出调动,其服务年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优惠政策

所引进的教育人才符合《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激励暂行办法》,可享受为期5年的租房补贴,按类每人每年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8000元对于来天长工作后5年内购首套住房的,给予购房补贴,按类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补贴,以及文件规定的其他相关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咨询电话:0550-73312680550-7770427,监督电话:天长市纪检监察委0550-7770000)。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九、其他事项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报名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面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名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面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面试。

(二)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天长市教育体育局、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docx

2.2022年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3.安徽省天长市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天长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天长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天长市财政局 天长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瑞人社〔2022〕43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努力优化师资结构,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用人需求实际,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条件;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五)年龄要求为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年龄放宽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已入围体检资格且体检合格的瑞安市教育系统赴高校提前招聘2022届优秀毕业生报考对象;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高校毕业生。

(二)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在瑞安市参加高考的瑞安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

(三)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为温州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高校毕业生。

(四)符合小学全科、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户籍所在地为浙江省的高校毕业生。

(五)符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所需报考条件的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在职劳动合同制教师。

(六)以上报考对象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相应学科,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三、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具体计划数和要求

(一)鉴于个别学科及部分学校师资紧缺的实际,本次招聘的中小学信息技术、初中历史与社会、高中历史、小学全科、特殊教育、职高专业课等教师岗位,开考比例为1:2;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

(二)招聘具体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岗位、计划数及开考比例等详见《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由瑞安市教育局另行发布公告,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直接采用此次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1)笔试成绩。

(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普通话、报考专业等其它要求详见《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国(境)外毕业生须于2022年6月16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证书证件(证明)中落款时间为准,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年6月16日(报名开始前一天)。

(六)报考专业资格审查按《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执行。

(七)招聘单位因涉及校网布局而撤扩并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新单位名称为准,如果涉及人员分流的,以分流后的单位为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rsks.ra12333.com(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

1.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2022年6月19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6月17日9时—2022年6月20日17时。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再受理。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名人数等因素影响,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认真选择报考岗位,并尽量预留足够的资格初审时间。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6月21日9时—2022年6月22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

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招聘计划数调整及现场改报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招聘计划数取消的岗位,允许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进行现场改报。改报时间定于2022年6月24日9:00-15:00;地点设在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602室(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逾期未到现场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所报岗位的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本次笔试科目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规定,除零分、缺考和违纪违规等特殊情况外,其他情况不予查分。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2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10:30-12:00《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考点、考场等见《笔试准考证》。

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科目考试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不得提前交卷离场;《学科专业知识》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之间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2.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2年7月7日上午9:00—2022年7月9日上午9:30,考生可自行登入瑞安市人事考试录用系统进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及《考生须知》。考生须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准考证遗失的可自行登入再次打印。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资格复审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1日(星期四),地点设在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具体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

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因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开考比例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定入围资格复审笔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入围资格复审。最低分数线为满足开考比例且名称相同的招聘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如没有相同招聘岗位名称的,则为同一招聘类别区域中满足开考比例的所有招聘岗位中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分数。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证书、证明等材料均须原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均不返还)和一份复印件。

(1)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本人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报名表》一份并签名。

(2)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户籍或籍贯为瑞安市的除外),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高中毕业证书;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载的信息为准。

(3)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及小学全科教师岗位的须提供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岗位的须提供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5)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包括学士、硕士、博士);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学历证书(有学位要求的须一并提供)。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线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7)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符合递补条件的报名对象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联系。因无法联系到考生的(首次联系无果后,发送短信提醒,半小时内再经2次电话联系,仍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递补入围资格复审。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2年7月23日,实际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初定于面试后一周内进行,具体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告。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告发布后,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应在1个月内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解除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新增空缺名额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前,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仍相同的抽签决定顺序),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考察工作公告发布后,择岗情况不再予以调整,若放弃资格的,将影响个人征信。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配合学校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教育局。人员岗位聘任根据用人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疫情防控措施要求

1.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提前通过“瑞安发布”公众号,了解并严格遵守瑞安市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提前安排好行程,预留来瑞落地防疫管控时间。如有异常情况,须提前主动向瑞安市教育局报告(0577-66803302)。

2.按实际参加考试(或资格复审、体检,下同)日计算,考前28天内入境人员和考前21天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或资格复审、体检现场,下同)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温州防疫码中“温州健康码”“行程卡”绿码且无“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标记;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防疫码中显示的检测结果或有效纸质检测凭证,以检测时间为准,下同);

(3)现场测温37.3℃以下(允许间隔2-3分钟再测一次)。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提供经本人当天签名的《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纸质材料。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5.考生在考点内不集聚、不扎堆,考生可以直入试场(教室),坐到自己的位置,不得随意走动。

6.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或监考人员)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将启动应急处置流程进行管控,全体考试参与人员须全力配合并等待医务人员研判和工作人员处置,严禁擅自离开或鼓动他人离开,由医务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启用备用考场以及为考生送医,送医考生将不再继续考试。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有序退场,迅速离开考点,考生退场完毕后由专业人员对考点及时进行消杀。

8.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伪造或虚假申报防疫信息的及出现其他不配合疫情防控管理的人员,责令其离开考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疫情防控需要而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六、考生守则

1.考生出行前应仔细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承诺表》、温州防疫码(是否“限制聚集”“不可通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文具等必要考试用具。

2.考点地处交通要道,考生须充分考虑天气、交通、防疫检测等因素,提前做好时间安排,充分预留考点防疫检查时间,影响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摸车上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液做好自我防护。

3.严禁将手机等具有联网、记忆、存储、翻译、编程等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书籍、笔记、纸张(包括空白纸张)等带入考场,不符合规定的物品一律放置在规定位置,违者按违纪处理。

4.答题前应先在试卷规定位置正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等相关信息。

5.开考铃响后,才能开始答题。本次考试采用网络和读卡评卷的方式,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书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答案均无效。答题时客观题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签字笔)作答。

6.因疫情影响,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连续进行,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第2科开考1小时后至结束前15分钟经监考老师同意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其余时间不得交卷离场。

7.考生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8.试卷有字迹不清,卷面缺损,可举手提问,但不得询问与试题内容有关的问题。

9.考场内不得出现交头接耳、喧哗、摇晃、吸烟等影响和干扰其他考生的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予以处理。

10.考试结束时,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将试卷收交完毕后,在播音指挥下方可有序离场。严禁将试卷带出考场。考生得到离场指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11.成绩等相关招聘信息均发布在瑞安教育局、瑞安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七、相关事项说明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用人单位的可报考专业设置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6月14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瑞安市瑞枫大道801号综合楼602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由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统一反馈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2年6月15日向瑞安市教育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明确增加的予以发布补充公告。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影响个人征信,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等执行。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瑞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65812876,监督电话: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0577-65815611,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7-65811633。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1.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3.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7日

瑞人社〔2022〕43号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doc

瑞人社〔2022〕43号附件1_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瑞人社〔2022〕43号附件2_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瑞人社〔2022〕43号附件3_2022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承诺表.doc

甘肃省武威市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甘肃省武威市2022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共348名。具体要求详见《武威市2022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公费师范生,不受引进计划、岗位条件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硕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须取得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国(境)外高校毕业生不在本次引进范围。

(三)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引进后即与用人单位形成回避情形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将报名要件(pdf格式)发送至招聘岗位对应报名邮箱。应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三方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往届毕业生报名要件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须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引才办根据报名登记表信息及报名要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要件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对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复审。引才办根据岗位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要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2张2吋正面免冠照片和报名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考核通知书》,参加考核招聘。

(四)考核招聘。市、县区中小学招聘岗位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考核;市委党校招聘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他招聘岗位全部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求职动机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等。进入考核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达不到1:1以上、形不成竞争的,经引才办同意,可参加考核,成绩达不到85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现场签约。引才办根据考核成绩,按岗位引进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引进人选,现场签订引才协议书。确定的拟引进人选因个人原因不愿签约的,个人书面承诺后取消签约资格,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低于85分者不再递补。

(六)岗位调剂。参加考核但未进入现场签约、成绩高于85分者,经征求本人和用人单位意见后,可在其他相同招聘条件无人报考的岗位调剂。

(七)考察体检。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由市县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市直相关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所签协议书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无问题反映或经核实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政策待遇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并按条件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二)为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人才公寓无法满足需求时,按照博士、正高级专家每月20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每月1500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每月800元标准发放人才租房补贴。

(三)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四)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的工作补贴。

(五)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所在单位没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通过设置特设岗位评聘职称。

(六)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属于夫妻跨市两地分居的,经本人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其配偶身份性质,协调调入相应的单位工作。

(七)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处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的,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

(八)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国有企业服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等由所在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安排到相应市、县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鼓励在企业任职。

(九)引进到市、县区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并选派到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待工作单位有空缺编制时正式调入。

引进的公费师范生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享受引进人才相关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专场招聘会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核、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国家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加强自我防护,按疫情防控和有关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广大应试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0935—2211077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935—2212221

市直(综合类)报名邮箱:gsswws2021rcyj@163.com

联系人:杨树来:13893586589 杨世利:15393523095

市直(教育类)报名邮箱:wwsjyjyc@163.com

联系人:闫丽霞:13993553516

市直(卫生类)报名邮箱:wjwyincai@163.com

联系人:范俊杰:18609356208

凉州区报名邮箱:wwslzqrcyj@163.com

联系人:龚世亮:0935—2218725 13884548508

裴金鑫:0935—2229359 15294327215

民勤县报名邮箱:mqxrcyj@163.com

联系人:魏仁斌:13884082666 胡吉龙:13830536080

古浪县报名邮箱:gssglx2021rcyj@163.com

联系人:孟庆禄:13830505844 徐连山:13884585619

天祝县报名邮箱:tzxrczx@163.com

联系人:蒋振业:13884087808 侯江鸿:19968526717

 

附件:1.武威市2022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pdf

2.武威市2022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docx

2023年河南省濮阳市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笔试与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市直31个部门87家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3名,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毕业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5.濮阳市、县(区)、乡(镇、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年龄”表述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1年5月31日在濮阳党建网(http://www.pyzzb.gov.cn)、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hapy.hrss.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发布。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设置咨询电话(见附件1),解释和答复关于专业需求、资格条件等方面具体的问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0日18:0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进入“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网上报名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1年6月8日9:00至6月11日12:00,由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或咨询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11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30元,共计6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后到市人事考务中心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手续(濮阳市人事考务中心地址:濮阳市开州路56号)。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于2021年6月30日9:00至7月3日下午14:30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www.pysrsks.com),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个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递减、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6月15日17:30前,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最新情况,此次考试遵守当时防控要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本次统一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类、教育类、卫生类三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教育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卫生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安排。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周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5:30《公共基础知识》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或《卫生类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在濮阳市设置考场。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

3.加分政策。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于7月5日至7日持相关材料到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人员情况经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审核汇总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进行公示。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区)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4.笔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或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或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进入面试人选根据《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确定的人选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数量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笔试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濮阳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3.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的方式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指点网站公布。

1.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表》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公布总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的应聘人员面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1.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类、卫生类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进行,教育类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濮阳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在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1:1的比例自主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公示。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招聘指定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每位报考人员。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由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393-618961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8255619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93-6665582

监督电话: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6189677(邮箱:zzbjjjc@163.com)

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393-6662917(邮箱:pyrsjj@163.com)

附件:1.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docx

4.2021年濮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名单.docx

中共濮阳市委组织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31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130名,其中A01-A09职位为仅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A19-A27职位为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须取得与应聘职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职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至2004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1日之后出生)。

5.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职位。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kids.xssxsl.com/ERS_Index.asp。报考者可通过电脑端访问上述网址,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通过微信扫码);或手机端直接扫描右侧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也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响水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进行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8日18:00;

(3)缴费确认:

2022年5月6日9:00至5月19日18:00;

(4)陈述申辩: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5)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19日18:00;

2.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方可缴费,完成网上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缴费标准:每位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报考人姓名及报考职位。

3.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对照公告中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480×640像素,大小1MB以内,素颜、淡蓝色背景)。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以职位代码为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3)笔试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或降低开考比例后报考人数仍然不足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5月20日9:00-17:00。

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5. 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时请加入报名系统公布的QQ群,随时关注群消息)。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仅面向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的职位(代码A19-A27)不进行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中高风险地区低风险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查应聘职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网上查询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的按实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供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缴纳面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缴费收据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2022年毕业生须现场签写《“2022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并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高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2021年毕业以“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须提供未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同时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下同)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①身份证;②报名表;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应聘职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⑤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其他证书。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微型课10分钟,答辩5分钟,总分为100分。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封闭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答辩。面试成绩由评委组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仅面向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学科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响水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人员方法相同)。

4.选岗: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将按照总成绩分职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及分组另行通知。

六、聘用

1. 根据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2.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首聘服务期一律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拟聘新教师须在2022年9月15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教育局档案室,2022年8月31日前向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如因其他等因素影响,无法提供上述证书的,需由毕业学校出具相关书面说明。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取消聘用资格。

4.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县内学校服务期未满协议期限申请办理调出、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待遇

被聘用人员经县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手续,享受我县同类教师同等待遇。对符合我县《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的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等(详见附件4)。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15-68020015。

九、招聘工作咨询

咨询电话:0515-68878020(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响水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2.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3.响水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x

4.《引进培养教育卫健人才的激励政策(试行)》摘要.docx

响水县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