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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聘

2023-07-19 06:28:4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南宁公办幼儿园招聘

2023年广西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稳就业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我县于6月28日、7月6日组织开展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双选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40人,其中:

(一)中职、高中教师82人;

(二)初中教师32人;

(三)小学教师20人;

(四)幼儿教师99人;

(五)特殊教育学校教师7人。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学位(部分岗位为专科及以上学历)。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职业资格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部分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其他要求

1.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比较扎实的学科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所需的岗位资格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已通过双选招聘签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场次

时间

地点

主办单位

备注

6月28日

北部湾大学大学生创业园一楼

北部湾大学

各场次具体参加的学校见附件1(实际招聘岗位及人数随招聘的开展而减少)

  

7月6日

宾阳县凤凰小学(宾阳县宾州镇康源路66号)

宾阳县教育局

四、招聘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

五、招聘程序

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现场签约→体检→聘用。

(一)现场报名

应聘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遍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参加应聘、签约,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身份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初步人选从学习经历、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等方面,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人岗相适应评价,根据岗位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的形式通知面试人选进行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具体由招聘学校确定),面试时间共3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试讲或说课10分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有放弃,可当场依次递补签约)。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签约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为能够顺利签约,求每一位考生来应聘时要务必带上就业协议书。被录用人员须在签约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5年内不得调动)。

(五)体检与办理入编手续

签约后,组织签约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录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报县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办理入编手续。

(六)待遇

1.所聘用的人员由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师待遇。

2.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9号)文执行。

3.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宾办发〔2014〕34号)及《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办公室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宾办发[2020]26号)精神,可享受安家费1至8万元不等的安家费(具体请咨询招聘单位),同时可享受住(租)房补贴等相应优惠政策。

4.根据《关于印发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15〕243号)精神,服务基层学校岗位教师可申请获得相关助学贷款补偿。

附件:1.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2021年南宁市宾阳县双选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

宾阳县教育系统2021年双选招聘引进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贵州省贵阳市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和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试教、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贵阳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教师525名(含贵安新区10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2.本次招聘中涉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应签订不低于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合同。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由具体招聘学校确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或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符合要求的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21日。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其他就业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6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

3.截止2021年9月30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

4.截止2021年8月3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2.2016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3.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4.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3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http://rsj.guiyang.gov.cn)“服务大厅”的“网上报名”入口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考岗位的要求,填写《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招聘简章、岗位招聘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否则招聘单位有权拒绝报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供报名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负责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必须在提交后24小时之内审核完毕。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自行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核等环节时使用。如出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贵安新区,市、区(市、县)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

2.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6:00。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6月23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6月23日16:00至6月24日16: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报考学校所属市教育局或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到市考试指导中心修改。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6:00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通过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在6月21日9:00至6月24日17: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yang.gov.cn),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格式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经考务部门审核合格后减免报名费。须上传的申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照片。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①建档立卡人员需上传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照片。②城乡低保家庭的报考人员需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照片。③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

(3)报考状态截图。截图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页面,将审核通过页面截图保存,并按要求上传。

4.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市考试指导中心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和“贵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成功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7月13日9:00至7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服务大厅”的“准考证打印”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试教、体检、考核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需参加闭卷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笔试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附件5)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因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须按有关要求一并提供)

笔试成绩将在“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切。

笔试结束后,由市教师招聘办公室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即考生按笔试成绩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区(市、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高于6:1的比例确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和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在报考该岗位最低相关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定向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岗位不受开考比例人数限制)。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后,在指定网站上进行公示。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已在网上进行聘用公示的2021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贵阳市新聘用人员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审查部门提交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此外,在职人员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须提交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试教及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试教。试教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试教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试教的时间和地点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它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百分制成绩占40%、试教百分制成绩占60%计算。笔试、试教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试教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试教。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在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则以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试教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试教或面试方式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招聘各区(市、县)教育局确定。

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报经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指定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按照管理权限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截止2021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学历证书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笔试考试范围见《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综合知识(笔试)参考范围》(见附件3)。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十三、工作要求及其他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严格执行《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6)等规定,根据各级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各地实际做好防控措施。通过强化防控举措、创新招聘方式,做好应急预案,扎实抓好考务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教师公开招聘疫情防控有关公告和报名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政策咨询及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市、贵安新区和各区(市、县)指定网站(见附件4)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

按新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市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贵阳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doc

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3:2021年笔试参考范围.doc

附件4:各区市县指定网站及咨询(监督)电话.xls

附件5:贵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考生个人健康情况申报表.xlsx

附件6:贵州省2021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docx

《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补充公告

一、《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1《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中“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的“(二)报考资格条件”的“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调整为“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

二、《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贵阳学校(单位代码210103)的6个招聘岗位(高中语文教师、高中数学教师、高中英语教师、高中物理教师、高中政治教师、高中体育教师),“其他招聘条件”栏中的“1.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包含“初中学段、高中学段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经历”。

三、《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2《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将“贵阳市2021年统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阳县所属学校岗位一览表”内“说明:一个岗位涉及多个学校(园)的,聘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岗,高分优先选岗。”调整为“说明:一个岗位涉及多个学校(园)的,聘用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由考生自主选岗,高分优先选岗。综合成绩相同时,试教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试教成绩均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笔试成绩、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相同时,需重新组织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进行试教或面试,以新一轮试教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新一轮试教或面试由开阳县教育局确定并组织”。

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贵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好消息!2023年良庆区将新增6所公办幼儿园

好消息!2021年良庆区将新增6所公办幼儿园来源:乐居买房2021-04-2711:08:11

  乐居买房讯乐居编辑从良庆区教育局了解到,良庆区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要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到202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数占比达到5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中2020年至2021年,良庆区共有16所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

  仅2020年秋季学期,良庆区就有10所公办幼儿园正式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540个。

  2020年良庆区开办公办幼儿园名单

  ●第一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红玉分园

  ●第二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

  ●第二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良堤分园

  ●第三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

  ●第三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体强分园

  ●第四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总园

  ●第四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乐棠分园

  ●第四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玉象分园

  ●银岭幼儿园

  ●那马镇中心幼儿园

  2021年良庆区新开办公办幼儿园名单

  ●建工城小区配套幼儿园(拟命名第五实验幼儿园)

  ●光明城市(梦溪苑)小区配套幼儿园(拟命名花林路幼儿园)

  ●万科金域中央小区配套幼儿园(拟命名歌海路幼儿园)

  ●金悦澜湾小区配套幼儿园(拟命名第六实验幼儿园)

  ●中南紫云集配套幼儿园(拟命名凤凰路幼儿园)

  ●好和家园配套幼儿园(拟命名博艺路幼儿园)

  南宁市良庆区第五实验幼儿园

  建工城(6#地块)小区配建幼儿园位于建工城6#地块,用地面积7020平方米,建设规模4680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第五实验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办学规模为18班540人。

  南宁市良庆区花林路幼儿园

  光明城市(梦溪苑)小区配建幼儿园位于良庆区庆林路,用地面积4680平方米,建设规模3120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花林路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办学规模为12班360人。

  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幼儿园

  万科金域中央小区配建幼儿园位于良庆区平乐大道西侧,项目用地面积3780平方米,建设规模2430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办学规模为9班270人。

  南宁市良庆区第六实验幼儿园

  金悦澜湾小区配建幼儿园位于良庆区百灵路100号,用地面积4320平方米,建设规模2520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第六实验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办学规模为12班360人。

  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幼儿园

  中南紫云集配套幼儿园位于良庆区凤凰路南侧、东风路东侧,用地面积4840平方米,建筑面积3146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秋季学期开园,办学规模为9个班270人。

  南宁市良庆区博艺路幼儿园

  好和家园配套幼儿园位于良庆区龙堤路13号,用地面积3240平方米,建筑面积1880.35平方米,拟命名南宁市良庆区博艺路幼儿园,计划在2021年10月开园,办学规模为6个班180人。

  据初步统计,未来五年内,良庆区将新建成投入使用普惠性(含公办)幼儿园超过70所。

2023年广西南宁市武鸣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解决武鸣区教师队伍人才短缺问题,计划双向选择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愿意在南宁市武鸣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二)身体状况: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9年、2020年大学毕业未就业者、2021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四)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五)资格条件: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但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参加过2019年、2020年南宁市武鸣区公招、双选招聘列入初聘人选后自愿放弃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9日(星期六)09:00-15:00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二)时间: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10:00-15:00

地点:广西民族师范学院体育馆(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

(三)时间:2021年1月16日(星期六)09:00-14:00

地点: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李宁体育场)

(四)时间:2021年1月18日(星期一)10:00--16:00

地点: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第三小学新校区(城厢镇上河路)

说明: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站完成招聘任务的岗位,后面场次将不再安排招聘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审查

1.现场报名。应聘者持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到武鸣区组织的专场招聘会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应聘者按时间节点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就业推荐材料)、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求职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招聘学校指定的邮箱。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应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

(二)面试和签约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初聘人选。

2.签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三)考核和体检。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聘用人员由城区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同等待遇。

五、其他

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教育股,咨询电话:0771—6224125联系人:苏老师,陆老师。

附件:1.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点击下载).xls

2.2021年南宁市武鸣区双向选择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doc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1年1月5日

安徽省亳州市涡阳县2023年公立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60名)

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为扎实推动我县学前教育优质健康发展,特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规范组织、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新任教师6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见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幼教、学前教育专业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非幼教、学前教育专业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8月2日(含)以后出生。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http://gyxxgk.bozhou.gov.cn/XxgkContent/showList/779/98766/page_1.html)发布。

在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30个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以下“高校毕业生”: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非“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专项“高校毕业生”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学历要求为符合条件的专科及以上普通高校学历,中专学历不可报考。

(二)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http://gy.pzhl.net/index.php)。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00至8月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1年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可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7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8日23:00前登录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缴纳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不足开考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8:30-12: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8月11日8:00至8月12日18:00从涡阳县考试中心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相应的专业知识。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20分。笔试合成成绩按《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3:7的比例合成,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加分因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须携带相关证书到涡阳县教育局人事股(涡阳县文化艺术中心北楼4楼)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

为确保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政策性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现场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合成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有数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人选缺额,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相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经资格复审合格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布。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办理缴费手续,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时办理面试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教育局组织实施。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方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0.6+面试成绩×0.4。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拟参加考察体检对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考察和体检

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因考察和体检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涡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选岗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照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编制管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聘期为5年(包括试用期),首聘期满方可调动和报考其他岗位。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公告由涡阳县公立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8-7220028、0558-7223817(涡阳县教育局)

考试咨询电话:0558-7217535(涡阳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8-7211160(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涡阳县2021年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涡阳县公立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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