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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23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北京幼儿园招聘编制公告最新

2023-07-19 12:29:1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公告)2023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北京幼儿园招聘编制公告最新

(公告)2023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2023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3-01-1016:45:34新疆公务员考试网//xj.huatu.com/文章来源:新疆人才网

【日程】2021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预约【公告】2021年新疆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限时领取】2021省考红领提分营【课程】2021年新疆公务员笔试辅导课程【热门推荐】2021年省考模考大赛【热门推荐】2021年省考上岸直通车【热门推荐】2021年省考夜猫班【热门推荐】2021省考网络课程

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隶属于十二师教育局,为公办幼儿园,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百园路169号。幼儿园传承十二师“首善之师、融合之城、宜居之区、产业高地”文化,打造“兵团芯·融聚力”品牌,建立“融文化”理念。2023年春季学期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十二师机关幼儿园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名,食堂厨师1名、面点师1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社会各类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没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专任教师

年满18周岁以上,35岁及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音乐、体育、美术等相关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幼儿园工作满5年以上的优秀教师,可放宽至40岁。

2.食堂厨师面点师

年满18周岁以上,45岁及以下(1978年1月前出生),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厨师职业证书、面点师证书优先,具有食堂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解聘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以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等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平台

十二师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10:00—2月1日18:00。

(二)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2日10:00—2月3日18:00。

(三)笔试、面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10:30—2月10日20:00。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事宜

(一)岗位查询

报考者可通过“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查询《2023年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如需咨询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二)报名方式。

将以下材料扫描成PDF版并按顺序排列,打压缩包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sesjgyey@163.com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奖项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2023年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插入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专业表彰、支教证明、专业资质等)。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传送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通过电话通知。

七、笔试及面试

(一)笔试、面试方式。

本次笔试、面试采取“线下分批次、分考场”方式进行。

(二)笔试范围。(30分)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

(三)面试内容:说课+基本功测试(70分)

1.说课(30分):

自选一节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进行现场说课。

2.基本功测试(40分):

音乐(舞蹈、声乐、器乐等)、美术(艺术形式自选)、体育(武术、足球、篮球、跆拳道、健美操等)三大类项目中任选两项进行展示(多选和其他才艺展示可视情况加分)。

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天公布,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他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录取。)

(四)考试成绩确定。

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基本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其他岗位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通过现场公布。

(五)调剂。

考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且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若报名表中“是否服从调剂”选项填写“是”的,可视情况进入到调剂环节。十二师机关幼儿园将在征求考生意见的前提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到保育员岗位,能够胜任专任教师工作的,一年后可根据工作业绩情况及个人意愿转为专任教师。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第76号令)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15号)实施。吸毒人员及曾患有精神类疾病者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或不合格等,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证书或相关材料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一学年一签。

八、聘用待遇

(一)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兵团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无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须在上岗后一年内取得。

(二)受聘教师转正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按学历层级比照事业单位新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转正定级后工资待遇执行,用人单位为受聘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九、招聘有关事项

1.请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兵团第十二师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3728882

监督电话:0991—3702457

 

十二师机关幼儿园

2023年1月4日

新疆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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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单位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始建于1915年,隶属北京师范大学,实行一园多址的管理模式,包括九园(校本部园、牡丹分园、望京分园、奥林分园、龙樾分园、新校区园、未来一幼、明光分园、珠海实幼)、三中心(研究中心、发展中心、培训中心),现拥有教职工800余名,收托幼儿4000余名。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本着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服务家长、服务北师大教科研的办园宗旨,继承发扬“蒙养百年、倡导开新”的校园文化,在传承中不断发展,在发展中不断创新,积极为中国学前教育事业做出最大贡献。幼儿园先后获得北京市示范幼儿园、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创建“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代表北京最高办园水平的“十佳幼儿园”等荣誉,成为全国学前教育同行学习的殿堂。近些年北京师范大学实验幼儿园以矫健的步伐迈向了国际舞台,不但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家的优质幼儿园建立友好关系,而且多次在国际研讨会上向世界展示我国优质的学前教育。

岗位介绍:

可解决编制和北京户口。

岗位要求:

202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

专业:教育学类、教育类、心理学类;

3.学业优秀,综合素质良好,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持有教师资格证;

5.身心健康、诚实正直、责任心强、肯奉献、有爱心;

6.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应聘须提供资料:

个人简历: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社会实践经历、科研课题等,请附本人照片。

(2)证书复印件:包括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作品等。

简历投递说明:

即日起,请将简历投至bnu-k@bnu.edu.cn。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6539/010-58804362

联系邮箱:bnu-k@bn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R)﹝2022﹞109号

为加强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公办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228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江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发布。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专业)和数量等详见《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一)》)和《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附件2,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二)》),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聘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一)》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1):

(1)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2021届至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2023届应聘人员须持有毕业院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于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符合学科(专业)需求,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且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见附件3)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的相应岗位(见附件2):

(1)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2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可放宽至专科毕业生),已经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及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或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并且获得过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上述1、2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3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和要求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1)报名平台:登录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中“教师招聘”模块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2年12月18日8:00至2022年12月21日17:00。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见附件1、2中的备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如:小学语文(1),初中语文(1)]。

2.资格初审。江宁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12月18日8:00至2022年12月22日17:00。

3.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12月21日17:00)后,不再接受应聘人员改报或补充材料。

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4.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时间:2022年12月18日8:00至2022年12月23日12:00。

5.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已报考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12月23日16:00至18: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6.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三日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非技术咨询,请与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25-52191069、52181813。

7.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照招聘学科(专业)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要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见附件3);兼报江宁区的应聘人员所报考的学段、学科与在其他区所报考的学段、学科必须一致,否则报名无效;同学科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如:笔试报名是小学学段,面试不得改报其他学段的同一学科)。

(3)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材料上传具体要求:

①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②2021届、2022届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业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③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④报考《需求信息表(二)》中相应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身份证;符合相应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及其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其中,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及以上毕业证书;符合招聘条件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的证明或清单(凭本人身份证可在缴纳地社保部门打印,须打印与聘用合同相一致的社保缴费证明或清单);具有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须上传本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原件;获得设区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奖项者须上传优质课评比、学科基本功竞赛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的原件。

本科毕业生提交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若无法体现师范类专业的,另须上传其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组织。由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通过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后续发布的《南京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应试须知》。

(2)笔试科目与内容。公共知识60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总分为160分。其中,特殊教育专业只考公共知识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另行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京市教育局网。开考时间和地点等详细信息,届时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4)成绩查询及打印。本次笔试成绩的合格线为总成绩的50%。应聘人员可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成绩并打印。

(5)本次笔试成绩作为应聘2023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的必备条件,在2023年度内有效。

以上安排将根据防疫最新要求适时调整,并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发布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严格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2.资格复审

(1)面试前,江宁区教育局将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的《关于2023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通知》,并按照该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

(2)江宁区教育局在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确认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不接受邮寄材料等方式),并携带本人笔试成绩证明和网上报名时应上传的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校验)与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和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请在面试通知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3.面试

(1)面试组织。江宁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制定2023年江宁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后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公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授课、问题答辩和基本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科学、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等岗位侧重基本功考核的学科(专业),授课占面试成绩的50%、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30%。除上述外的其他岗位,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问题答辩占面试成绩的20%、基本功考核占面试成绩的20%。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同分人员可共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公示与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江宁区教育局与其签订协议,并收取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的原件用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江宁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各学校(幼儿园)用人需求和师资均衡配置等因素进行选岗。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更换或关闭联系方式而致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025-52191069、52181813;

2.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52168726;

3.监督电话:南京市江宁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25-52283751。

附件:

1.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一)

2.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信息表(二)

3.2023年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附件:点击下载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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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北京各区幼儿园报名汇总表一览(持续更新)

【导语】:北京市各区幼儿园现目前官方公布了东城区的幼儿园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等详见正文。

更新时间:2023年7月3日

北京市各区幼儿园2023年幼儿园招生报名汇总表

区名称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审核结果查询报名平台等详情东城区6月1日-5日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暂未公布点击查看延庆区5月7日-14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暂未公布点击查看朝阳区6月1日9:00-10日24:00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7月1日起点击查看丰台区6月12日9:00-16日17:002019年9月1日(含)-2020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丰台区户籍或在丰台区实际居住的幼儿。2023年7月10日9:00后点击查看海淀区6月1日至6月15日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且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在海淀区。暂未公布点击查看西城区6月2日至6月11日年满三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以通知为准点击查看门头沟区6月12日至6月21日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本市户籍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幼儿。6月29日-7月2日点击查看经开区6月12日正式开始在经开区申请入园的适龄幼儿是指在经开区实际居住的幼儿实际住所性质须为住宅或家庭公租房监护人购房是指法定监护人(含适龄幼儿本人)名下拥有100%产权的住宅共有产权房按相关规定执行。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报名入口平谷区

预约审核:7月3日-6日

凡年满3周岁(2020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具有平谷区户籍或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平谷区的适龄幼儿均可在我区登记入园【京籍 |非京籍】

7月7日、8日

(现场审核)

入园政策大兴区信息采集报名:6月26日9:00-7月2日24:002019年9月1日(含)-2020年8月31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大兴区户籍或在大兴区实际居住,拟报名大兴区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幼儿。7月17日9:00-7月19日报名入口石景山6月19日已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实际为准以各幼儿园公布为准以各幼儿园公布为准点击查看昌平区6月16日已开始,具体时间以各幼儿园实际为准以各幼儿园公布为准以各幼儿园公布为准点击查看房山区6月25日-30日信息采集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可报名小班。7月12日—7月21日报名登记审核点击查看密云区7月1日至2日信息审核2023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年满三周岁,即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出生且具有密云区户籍或者家庭实际居住地在密云区的适龄幼儿7月14-7月16日入园登记招生政策详情怀柔区7月开展入园登记(具体以各幼儿园实际为准)2019年9月1日(含)至2020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均可免试、就近入园。各类型幼儿园按入园条件依次录取,额满为止。具体以各幼儿园实际为准招生政策详情以下为2022年报名时间,仅供参考,一经公布小编第一时间更新。燕山地区6月15日至6月30日划片范围内,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以各幼儿园安排为主点击查看顺义区7月7日至7月8日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各区幼儿园要求为准)。怀柔区7月15日(以幼儿园实际为准)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之间出生年满3周岁、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额满即止。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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