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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蚌埠市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07-19 12:54:1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蚌埠市幼儿园招聘公告最新

2023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公告

为做好2021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现就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1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共32名(见附件)。招聘公告同时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计算截止2021年8月6日,即30周岁以下为1990年8月6日之后出生,以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2日9:00至8月6日17:00,逾期不再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事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至2021年8月7日12:0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1年8月7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3.交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2021年8月8日17:00前通过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缴纳考试费用(笔试费用45元/科),逾期没有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8月10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位。改报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9:00-16:30。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12日10:00至8月15日8:30前登录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上述材料由考生于8月13日工作时间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参加公开招聘的笔试卷面分数增加2分,逾期不予加分。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综合知识》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包括幼儿园五大领域课程等专业知识。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2.笔试时间和地点

8月15日 上午8:30—10:00《学科专业知识》

10:00—11:30《教育综合知识》

地点: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分数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

4.笔试成绩和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公布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教育局网站、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公布,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下的按5: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上的按3: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三)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按照复审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包括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区聘人员须出具由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身份信息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否则取消进入下一阶段测试、考察资格;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费用。

资格复审合格并已缴费人员现场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四)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技能测试(弹唱、舞蹈、绘画)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专业能力、业务素质及潜能。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个程序。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最终成绩(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一次。(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全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后续信息以蚌埠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发布为准,请考生持续关注该网站和蚌埠市教育局官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教育局、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52-2044954(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0552- 3716687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21年蚌埠市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市工艺美校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6日

2023安庆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2023安庆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汇总

为了方便备考安庆幼儿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及时掌握考试动态,安徽幼儿教师招聘网将为考生搜集发布2023安庆幼儿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成绩查询、面试时间、面试名单,与此同时,安徽华图教育特为考生开设了2023安庆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辅导课程,助力考生顺利通过考试!安徽幼儿教师招聘交流群:。关注安徽华图教师官方微信(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招考资讯,海量资料,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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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2023年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43名)

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障全区幼儿园2022年秋季开学师资需求,根据区域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及教师补充计划,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区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43名(含保健医生5名)。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原则上具有与报考岗位条件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中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应在规定的一年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逾期应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教师资格证高段可低用。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应具有医师或护师资格证书

6.应聘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应聘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应按时取得毕业证

7.幼儿园全科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甲等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提交应聘申请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上午10:00至6月24日中午12:00前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首页的“招聘·考试”页面,点击“网上报名”,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申请未通过的,6月24日中午12:00以前可改报符合应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9: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请应聘人员尽早提交报名信息,避免出现临近报名结束前因报名人员众多造成网络拥堵,导致审核不通过人员无法改报的情况。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经区教育局与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学校师资需求研究确定是否取消岗位或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2.查询网上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于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4日下午18:00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网上审核结果。通过网上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

3.网上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至6月25日中午12:00。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审核的报考人员应于2022年6月29日中午12:00起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最新公告)

(四)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为2022年7月2日,具体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认真阅读并按照《笔试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做好时间规划。笔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和专业素养。博士研究生及取得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免笔试,但须参加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办理免笔试手续的人员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中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武汉掌上人才网发布笔试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附件2),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提交的相关材料信息不全或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通知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无学生试讲和现场问答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现场应变能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课堂组织驾驭能力、教育教学技能和工作实践能力,面试测试时长为12分钟。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七)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免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计为综合成绩。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再加试结构化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八)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体检表代替。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体检合格报告的须签订承诺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格报告。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采取职业心理测试及函询、查阅档案资料或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报考期间表现等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或与应聘岗位不匹配及职业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等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商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从应聘本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用人员一旦公示,则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手续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公示7天无异议者,按照《武汉市洪山区人事代理教师管理暂行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武汉市洪山区政务网(www.hongshan.gov.cn)、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

(二)本次招聘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防控安排由洪山区教育局专门制定。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配合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出具健康码、行程码、规定时间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7月30日前未前往区教育局办理报到派遣手续的

3.未在2022年7月20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4.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报名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试舞弊、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试用期内存在影响聘用的不当表现和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27-87643022。

(七)今年洪山区拟结合2022年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生数及各园师资需求,适时组织招录一批用人额度身份的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将由各幼儿园分批组织实施,各幼儿园招聘岗位数、具体资格条件及程序详见各幼儿园在其公众号上发布的招聘公告。各幼儿园公众号详见附件4。应聘人员可同时报考我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及公办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岗位。

(八)本公告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789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7-83331018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2: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幼儿园人事代理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材料目录.docx

3:笔试疫情防控须知.docx

4:武汉市洪山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用人额度身份工作人员招聘发布平台.xlsx

2023年上半年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禹会区人民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23年上半年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关于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禹会区人民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以及安徽华图教师考编(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安排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时间:4月10日-21日17时,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可以报名。符合禹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6月12日-21日17时,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报名。符合禹会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应统一选择此阶段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关注本人报名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现场确认等。

二、受理对象及范围

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禹会区内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禹会区居住证的人员;

(三)蚌埠市禹会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蚌埠市禹会区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蚌埠市禹会区的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蚌埠市禹会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

蚌埠市禹会区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3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蚌埠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相应的县(区)教育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蚌埠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陆“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http://ahywpc.ahedu.gov.cn)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0日-21日17时;6月12日-21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地点:蚌埠二院体检中心(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禹会区政府网站(http://www.yuhui.gov.cn/)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提交材料清单,详见相应认定公告)。

(1)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4月10日至4月21日完成网上报名的申请人务必于本阶段完成现场确认)

第二阶段:6月27日-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地址:蚌埠市涂山路335号禹会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湖岸水景小区对面)1208会议室,联系电话:0552-4034142。

(3)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②户口簿原件,或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或学生证原件。

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期内实体(电子)居住证;

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3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在现场确认之前通过系统在线核验,否则需要在领取证书时,须出具毕业证书和学历验证报告已确认学历信息。

驻蚌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皖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③学历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同时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认定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当次有效)。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中小学、幼儿园师资格的人员,由蚌埠市禹会区教育体育局颁发证书。证书领取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人自行选择其一。

①现场领取:将在禹会区政府网(http://www.yuhui.gov.cn/)上公布领取时间、地点,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②邮寄:为方便领取证书,本着自愿原则,申请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领取证书。现场确认时,“中国邮政EMS”工作人员参与工作,办理邮寄手续。认定工作完成后,由“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申请人。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时,认定流程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的相关事宜。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申请人务必关注并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

1.蚌埠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2.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3: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附件1:

附件2:

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体检注意事项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体检时间:

4月10日-21日网报人员:2023年4月11-25日(8:00-9:00到达体检中心)(周日休息)

6月12日-21日网报人员:2023年6月13-23日(8:00-9:00到达体检中心)(周日休息)

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18110219722(杨医生)

                       15255226363(孙医生)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

下午2:30-5:30

二、体检预约:

   采用网络预约体检的方式进行预约缴费,报名网站为“蚌埠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预约系统,预约网址:http://bb2y.pzhl.net/index.php。(2023年4月8日起可进行网上预约)

体检当日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到达体检中心,凭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体检表》到二楼前台打印导检单进行体检。

三、蚌埠二院体检中心地址:

地址:蚌山区新地城市广场商业区4号楼(东海大道与延安路交叉口银泰城向南第一红绿灯在向西100米)

交通路线

1、乘公交车坐138、121到银泰城下步行延安南路银泰城向南200米,右转富民路向西100米

2、乘公交车坐125、106,到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携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教师资格体检表》:体检表自行下载,正反面打印,提前填好个人信息(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3.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底色不限)

五、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证件,按要求准时到达二院体检中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高强度运动。饮食注意清淡,勿饮酒,避免含糖食物和甜饮料。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检查,早晨需禁食禁水。

4.体检当天需穿轻便服装,勿穿有金属扣子的内衣裤及佩戴金属饰品,夏季女性不要穿连衣裙和连裤袜。

5.女性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前台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6.尿常规检查,请留取中段尿。如遇生理期,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3日后再补检。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结束后,请将《导检单》和《体检表》交至前台,以便及时为你出具体检结果。

9.本次体检提供早餐。

10.★领取体检报告时间:体检后两个工作日,早上9:30至11:00,下午2:30到4:00,工作日领取。

原文标题:蚌埠市禹会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禹会区人民政府(原链接MD5:d0460c7f4d4f4c8542272e47752057ae)

本文链接:https://ah.huatu.com/2023/0331/25827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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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年上半年蚌埠市禹会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来源于禹会区人民政府,具体最终信息请以禹会区人民政府为准!

(编辑:sunmiaom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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