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公告 南宁市2021幼师公开招聘信息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幼儿园幼师公告
2023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中小学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6月20日及以前取得。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应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聘用后1年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2年6月20日。
(五)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2021届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教师类岗位。其中:C1类、C2类岗位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C2类岗位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2年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oucun.gov.cn)“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公告”专栏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3日16:00。
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6月21日09:00-6月24日16:00。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电子照片(要求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7875121)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6月24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3、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以及残疾人员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截止前(6月23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
4、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2022年7月6日9:00至2022年7月9日9:30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须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5、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如因通讯不畅原因导致无法应聘,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11:30。若出现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时间可延迟。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讲课(模拟授课)、现场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对于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公告中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签订合同时按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材料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新招聘人员应聘到教师岗位后,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辞聘。
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的管理工作,按照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详见《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5),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及自我健康管理并提前14天自测体温,如实填写《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见附件5),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在周村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八、咨询、监督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见附件6)。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应聘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程序的,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附件3:同意应聘函(式样)
附件4:解聘说明(式样)
附件5: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6: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周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14日
附件1: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函(式样).docx
附件4:解聘说明(式样).docx
附件5: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6:2022年淄博市周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doc
2023年广西南宁市教师招聘简章(第二场)
2023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第二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宁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单位计划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3年4月10日(如18-35周岁,为1987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0日出生)。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4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3年取得普通高校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的“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招聘简章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以及部分高校网站公布。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招聘单位或现场考点区域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各岗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
报名方式:凡符合本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教育局官网(http://jy.nanning.gov.cn/)首页-“南宁市教育系统教职工招聘专题”,点击专题图标进入“2023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第二场)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的规格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的各项佐证材料原件扫描版。
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的提示填写真实可靠的报名信息资料,并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名后作为参加面试的重要凭证。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计划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8:30至4月14日18:00。
本次招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本场招聘实行网络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在2个自然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0日8:30至4月15日18:00。
招聘单位应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网络报名招聘场次,对最终取消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改报岗位及资格审查。
网络报名招聘场次,报考人员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报考。网上改报与资格审查同日进行。
网上改报时间:2023年4月18日8:30至4月18日17:00。
网上改报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18日8:30至4月18日18:00。
5.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是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打印时间:2023年4月19日8:30至5月14日18:00。
(二)笔试。
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单位书面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实际通知为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须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对于免笔试岗位: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在21人以下的,资格审查人员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大于21人,考虑到无法保证同一岗位面试人员由同一组面试考官在同一天内完成21人面试,应全部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按照笔试成绩自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同分人员一同列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形式:以各招聘单位面试通知为准。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在招聘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现场面试考点工作区域、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5.招聘总成绩:
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招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各招聘单位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分别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报送聘用材料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市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按单位单列下发聘用通知。同时,将聘用通知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使用中小学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应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招聘单位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九、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教育局官网、各招聘单位官网(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计划表;
南宁市教育局:0771-2809709;
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南宁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771-2809068。
附件:2023年南宁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计划表(第二场).xls
南宁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