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杭州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公告
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59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建德市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职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6.本次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及社会人员报考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2日下午4点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03/),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6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下午4点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4点。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2023年5月21日下午4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2023年5月27日上午9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的也同时提供。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按加试成绩排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德人事人才网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遍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
(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的公告)均在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公布。
(七)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附件: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30名)
桐庐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中职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同等境外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特殊教育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招聘对象:桐庐县户籍或生源地的相应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1年5月1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1年5月11日当天迁入人员)。下列2类人员不限户籍:(1)持有桐庐县公安局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桐庐县户籍人员;(2)2014年及以后在桐庐县域内高校就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各招聘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2021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7月31日前。成人高校、自考、函授等学历的毕业生(招考职位对学历、户籍或生源地等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要求执行)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1年5月11日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35周岁(1985年5月11日至2003年5月11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报考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其中:
(1)2021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下同),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紧缺教育、小学信息技术的,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3)报名时已取得相应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其他社会人员也可参加报考,但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紧缺教育岗位、小学信息技术的除外),届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含持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任教学科为准。2020年(含)之前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时间需在2021年5月11日(含)之前。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有效时限内的学信网上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登录学信网www.chsi.com.cn,登录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查看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申请对应学历的中文版电子注册备案表)。
7.桐庐县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已签约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学校的各类人员、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
时间:2021年5月12日9时-2021年5月20日17时
报名二维码:
考生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扫描上方二维码输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一寸免冠证件照,像素为(高*宽)413*295,大小在40K以内,选择岗位报名后提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时间:2021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确认地点:桐庐县教师发展中心(地址:桐庐县桐君街道职教路1号)
考生本人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2)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仅网络报名未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3.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2021年5月25日前
对现场确认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现场确认并通过报名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4.打印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或下载打印对应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打印方式将根据笔试时间安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
5.笔试
时间: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6.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计划在2名及以下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5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3名至7名的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3比例确定。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具有体检和考察资格。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面试前2天,如有考生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不作递补。
7.综合成绩
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教师、幼儿教师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其它岗位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紧缺教育、中小学美术、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和幼儿教师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其它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8.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9.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如有考察结论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入围考察名单公示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前,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0.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公布和桐庐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作递补。
11.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选岗后与所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须满5年(含试用期)。
三、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各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4.县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5.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535112/index.html)“人事信息”栏“招考信息”板块和桐庐人才网(http://www.tlrcw.net.cn/)公布为准。
6.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公务员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64218511、64218512(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
1.桐庐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xls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清单.docx
4.桐庐县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doc
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2023年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市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将组织实施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共推出31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74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2023年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或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4月20日中午12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4月20日17时。
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4月21日中午12时。
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以下简称“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报平台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并解释,专业条件可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为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缴费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并在2023年4月21日中午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电子版发送至杭州市人事考试院工作邮箱(hzrsks01@126.com),经审核后退还报考费用。
(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2.关于“两个同等对待”: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4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随军家属报考的,户籍范围不受限制。
5.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认定依据。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该工作经历不包括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
7.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9.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时间:2023年5月21日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题型:《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4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不足4倍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一门科目及以上的,不得入围面试。
2023年6月5日在网报平台上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也可同时查询。
2.面试
面试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实施3天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办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具体可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试讲、实际操作考试、结构化面试等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岗位有行业标准的可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由各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hangzhou.gov.cn)和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内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相关单位,具体分工如下(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解答,并接受监督投诉。2.杭州市人事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缴费确认等技术咨询。3.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相关政策咨询。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和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杭州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计划表
中共杭州市委组织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7日
2023年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9人)
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9人)2022-06-1119:49:56事业单位考试网https://zj.huatu.com/文章来源: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报考疑惑》》点击咨询笔试课程》》点击查看面试课程》》点击查看备考资料》》点击查看【导读】华图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同步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9人),如有疑问请点击【浙江华图各分校联系方式】,更多资讯请关注浙江华图微信公众号(zhejianght),浙江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0571-89710880,本文地址:http://zj.huatu.com/2022/0611/1723470.html【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联考系统精品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19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2年杭州市临平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有关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7月10日17时。
报名网址:(杭州市临平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lpzy.linping.gov.cn:8011),6月20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7月11日9时—7月17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7月18日9时—7月20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随报随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4、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应届生,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①在择业期(2020年6月1日及以后毕业)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②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③2022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含在杭高校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以2022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但研究生以本科生专业报考岗位的除外。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4)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1年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8年4月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
(5)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7月21日9时—7月22日16时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于缴费确认截止日前工作日持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平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719办公室,申请免交报考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根据通知时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1、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网上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
2、学历、学位证书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要求时间前提供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0年和2021年毕业生视同高校2022年毕业生的,提供2020年7月至2022年6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和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以及高校核定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3、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4、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5、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有特别需求的岗位增加测试的环节(增加测试环节的,按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网上报名系统、临平区相关门户网站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2、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复审、缴费确认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政策咨询电话:0571-86153017、89189917,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五)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杭州市临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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