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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教师招聘简章(209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公告

2023-07-20 12:55:1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教师招聘简章(209名) 山东省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公告

2023年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教师招聘简章(209名)

2022年昌邑市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2022年昌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9名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为中小学招聘编制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49人,为幼儿园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110人,为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需求见《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及诚信不良记录等行为。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年龄应在40周岁(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二)学历、资格及专业要求

1.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和学历学位等条件,应聘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学专业相一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逾期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

2.持有符合《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设置表》(附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推迟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生参加教师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报考我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人员,因疫情原因笔试延期的,需提供笔试准考证,可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3.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条件设置表。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三)其它要求

1.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2.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3.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00—2022年5月20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http://www.changyi.gov.cn/wzq/jyj/tzgg/),点击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相应链接(飘窗),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考生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要求单色背景,务必清晰,能反应本人特征,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及其它证明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1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岗位要求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资格初审

1.初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10:00—5月20日17:00。

2.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由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2022年5月16日10:00—5月21日17:00

2.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3.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两科,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打印时间请见公告,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查询。

(五)笔试

1.根据山东省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求,2022年潍坊市统一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时间,潍坊市将视疫情防控和各级各类考试情况统筹确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13、25、26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除上述其它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专业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其中,公共基础(教育理论)与专业知识比例为3:7。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3.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同一岗位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公告。

(六)面试资格审查

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见公告。面试费70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2.岗位13、25、26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考察内容侧重于专业能力,准备6分钟,回答不超过6分钟,面试成绩100分。除上述其它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试讲内容为昌邑市现行教材。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分学科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在准备室准备20分钟后,进入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八)考察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中幼儿园及潍坊市工业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岗位属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五、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出版物等,均与公开招聘机关无关。

3.本次招聘在昌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本公告由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公开化、透明化,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欢迎广大毕业生积极参加我市招聘。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6-7217052(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联系地址: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院校中街329号)

附件

1.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设置表.xlsx

2.昌邑市公开招聘教师及学校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昌邑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7日

2023年山东省烟台市莱阳市教师招聘简章(31名)

2022年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2年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1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学士)毕业生。

3.获得第七、八、九届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本科(学士)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3月10日(含)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通用)。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他岗位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或本科毕业证(辅修)所载专业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具备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2021年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3月10日(含)之前取得。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须经所在院校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9:00-3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3月10日12:00-3月14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3月10日12:00-3月15日16:00;

报名方式:(1)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岗位调整计划、面试前资格审查通知、面试通知、面试成绩查询、考察、体检、拟聘用公示等其他考务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laiyang.gov.cn/(莱阳市政府网站)。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咨询电话。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首次登陆先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3月13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基于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3月14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3月14日15:00前向指定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审核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审核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2年3月10日12:00-3月15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022年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材料办理减免。具体材料为: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残疾人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残疾人联合会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一)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提交材料。

现场资格初审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需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思想政治教师A、英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栏中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附件5)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要求的普通话证书。

7.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的提供获奖证书。

8.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往届未派遣的毕业生提供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9.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或解除合同(协议)证明。

10.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3)。

11.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4)。

12.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持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

(三)有关要求。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材料提交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弃权,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证明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5个工作日16:00前提交。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同一应聘岗位缴费人数较多的,原则上先进行初试,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发布。

(一)初试。初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教育教学知识)。初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初试结果确定初试成绩合格线,从初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初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范围人员放弃的,不再递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不足岗位计划比例的,以实有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每个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发布在莱阳市政府网站上。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不作为其他依据。

(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

2.成绩公布:各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布。

五、签约

按照招聘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本岗位放弃签约的,在考察范围内顺延至下一位递补。签约时2022年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原件。签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1.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2.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3.除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4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双一流”和全球TOP200(QS)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别发放3.6万元、2.4万元、1.2万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莱阳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且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35周岁以下其他普通高校学士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6000元生活补贴,补贴3年;在莱阳市新购商品住房的,发放2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参加招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所在地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并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提供相应材料。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5-7269973,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7269973,

监督电话:0535-7269935。

报名网站:(1)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2)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

招聘通知、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莱阳市政府网站(http://www.laiyang.gov.cn/)。

本简章由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莱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xls

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式样).docx

莱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3月1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教师招聘简章(210名)

2022年济南市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所属学校编制和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以及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三)中小学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幼儿教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提供单位证明。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的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在编教师210人,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幼儿教师50人,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一)。

三、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4日9:00-7月5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4日11:00-7月6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9:00-7月6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区教体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为40元/人,笔试通过的,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考试费用70元/人。

5.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通知的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相关事宜见准考证。

6.免费说明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7月6日9:00前发送相关材料至邮箱(邮箱地址:hyqjyjzyw@jn.shandong.cn,邮件主题:姓名+免费审核)

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经审查,情况属实者免收各项考试费用。审核合格后电话当天通知考生。

免费人员材料审核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岗位调整。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同组、同学段、同学科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调整情况将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四、考试方法

本次考试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法,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人文历史、科技知识、时政方针、省情市情、职业能力测验等内容)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两部分。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分别命题。

2.笔试时间及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各岗位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5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和及时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及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地点:济南第十二中学。

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资格审查必查材料有:①《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生成打印);②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学历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已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⑤现已被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报名时必须征得现聘(录)用单位同意,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须加盖单位及所属主管部门公章,同时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⑥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将《报名登记表》、《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原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后提交,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岗位内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面试费70元/人。

(三)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用学科素养技能测查、答辩、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实现教学目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分,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总分不低于60分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按照不高于招聘岗位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以下方法确定进入选岗范围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选岗范围人员名单。

五、选岗和考察体检

(一)岗位选择。进入选岗范围的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按照招聘计划,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岗位选择,按同组、同学段、同学科、特教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的先后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岗位,在进入选岗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现场选岗后当场有弃权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重新现场选岗。现场选岗结束后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该工作由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按照招聘计划进行等额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因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参加过选岗的拟聘用人员,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名单在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与各落编单位签订聘用协议。报槐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已取得拟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本人无法办理与现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手续、提交相关材料等,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用人单位要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等方式离开槐荫区教体系统。

咨询电话:0531—81255674(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以及岗位表上各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531—87955175,0531—81255651

七、补充说明

1.所有有关本次考试的相关要求和通知均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政府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和相关考试现场均无停车场,无人看管相关车辆,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招聘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2022年槐荫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同意在职人员报考证明.doc

 

2023年山东省淄博市教师招聘公告(62名)

2022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开展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国内外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部属公费师范生;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5.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招聘岗位要求门类、一级学科(类)的,相应门类、一级学科(类)下所有专业毕业生均可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2.关于承诺制

暂未取得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应届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2年5月6日及以前取得。报名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但因疫情考试推迟未能参加的,对教师资格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材料须在2022年5月6日及以前取得。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实行“签约承诺制”,签约后因不可抗力因素暂无法来淄报到的,用人单位可保留岗位12个月,实际到岗工作办理聘用手续后开始计发工资。

3.其他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为2022年5月6日。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应聘1个岗位。

本次招聘主要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已与我市各级事业单位签约人员不得应聘。

报名网址:http://60.210.113.57:18980/。

报名时间:2022年5月6日09:00-5月10日12:00。

审核时间:2022年5月6日09:00-5月10日16:00。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应聘信息,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10—75k),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应聘人员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常见问题解答。

应聘人员在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10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查。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关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信息。

报名、初审结束后,对于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进行初试,初试一般采用视频面试的方式进行。初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初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进行测评。面试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三)考察、体检

1.人员范围: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不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监督下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具体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要求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3.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聘用八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受单位常设岗位数量限制。

四、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4月22日

2023年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50名)

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资格条件。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5.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6.其他有关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沾化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总量控制备案制管理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详见《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09:00-6月7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7:00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主管部门初审通过,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2023年6月7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一致。学历学位高于岗位条件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6月5日11:00-6月8日17:00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请于6月8日12:00前,将所需证明材料扫描成PDF版,统一发送至邮箱:zhjyjrsk@bz.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以邮箱显示接收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务必当天致电0543-7325212进行确认。减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反馈。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五、笔试

幼儿园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幼儿园岗位考试内容为专科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沾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

考生于笔试前三天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应聘人员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仅限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均在滨州市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审查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公告。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对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沾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hua.gov.cn)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二)面试内容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面试采用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具体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会计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以主管部门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体检时先按1:1比例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考察体检

由沾化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因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沾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人社部门发放《沾化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到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

十、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网上报名系统受程序限定,到规定时间自动关闭入口,请考生及时上网操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以及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表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系统窗口不再另行开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7324327、0543-7325212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报名岗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滨州市沾化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须知.doc

滨州市沾化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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