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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26名) 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

2023-07-20 17:05:53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26名) 黑龙江幼师招聘公告

2023年黑龙江省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226名)

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满足部分市属学校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226人。其中,小学107人、初中81人、普通高中33人、中等职业学校2人、特殊教育学校3人(详见《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四)统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的需求相一致。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须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受疫情影响不能如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单中体现的学段、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岗位。通过招聘的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七)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新录用公务员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按照政策规定,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前期报名、资格审查、考务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10日9:00至2022年8月12日16:00期间,微信关注“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详见附件2)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会第一时间通过“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推送给报考人员,报考人员也可以在网上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网上缴费。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45元。通过资格审查(含仲裁)的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8月11日9:00至2022年8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支付成功即为报名结束。对未按规定时间全额缴纳笔试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2022年8月18日9:00至2022年8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免收笔试考务费。免收笔试考务费的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招聘对象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022届高校毕业生,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的岗位,若未达到比例要求,缩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调整至其他岗位。对紧缺或急需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8月15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或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调整。取消的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报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一张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以百分计。

2、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加分确认,时间、地点详见有关说明项。

3、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1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报考相应的学历毕业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注明“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或面试成绩单)、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与岗位计划表名称一致〕原件;报到证原件或加盖报到证上指定的报到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黑龙江省各地人才部门的考生,可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龙江人才”,点击登录→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我要办→出具证明,提交审核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另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及我省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档案中的入伍和退伍材料复印件。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视情况适当缩减、合并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内容。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听考生实际讲课方式进行,全面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实际课堂教学能力。试讲内容为各学段相应专业科目现行教材知识。报特殊教育岗位面试内容为说课和手语翻译,说课内容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学校义务教育实验教科书《生活语文》。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专业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等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尚未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免收笔试考务费确认、笔试加分确认时间:2022年8月13日9:00--11:00,地点在大庆市教育局(龙凤区龙兴路406号)。符合免收报名费人员须携带市、县(区)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免费确认。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及服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本公告中关于年龄、学历、资格、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含当日)。

(三)报考人员自报名之日起需时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qing.gov.cn/)或“大庆阳光智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信息,且保持通讯畅通。报名后请勿更换联系方式和微信号,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生参加考试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2.不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判定为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人员;

3.不属于因疫情管控处于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其它限制流动人员

4.考前10天有国(境)外旅居史,并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

5.考前10天如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考生,需尽早去医疗机构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须从考前10天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下载并填写《大庆市2022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附件3)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详见附件4)并认真填写。

1.考前7天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集中隔离,并提供第1、2、3、5、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7天有疫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落实7天居家隔离,并提供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管理时限自离开风险地区之日起算)方可参加考试。

3.考前7天有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区)后3天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采样至少间隔24小时)方可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采样时间计算。

5.建议考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到达考试所在地,以免出现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情况;同时减少社交活动,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考生入场时须提供48小时内由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以下简称《核酸检测报告》),《核酸检测报告》为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或经“龙江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在线实时查询调取的电子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在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入场验证,在规定区域内接受体温测量和身份验证,考生之间应保持1.5米以上间距,考生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核酸检测报告》、《健康承诺书》、《健康监测卡》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时,需现场扫描“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测量体温。如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仍不合格的,经考点现场专职医疗人员综合研判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考生按考点入场要求,完成“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扫描后,需将手机交于随行人员或放在指定位置,考场内严禁携带手机及电子设备。

考生如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上报考点工作人员。经研判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使用备用试卷、答题卡参加考试。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佩戴口罩,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隔离考场考生考试结束后按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要求执行。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大庆市教育局将及时在大庆人民政府网上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六)考生参加本次报考,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公告所有内容。本公告由大庆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4662283、6100757,18345413639(此手机号从笔试报名阶段开始使用)。

附件1:2022年大庆市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大庆阳光智校公众号二维码.docx

附件3:大庆市2022年部分市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健康监测卡.docx

附件4: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2023年黑龙江省黑河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92名)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公告

为深化教育改革,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黑河市直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黑市人领发〔2020〕2号),结合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需求情况,特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现将引进事宜公告如下:

一、黑河简介

黑河市位于黑龙江省北部,总面积6.87万平方公里,人口128万,辖北安、嫩江、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爱辉区“三市两县一区”,代管五大连池风景区。

黑河区位独特,与俄远东第三大城市—阿穆尔州首府布拉戈维申斯克市隔黑龙江相望,最近处仅640米左右,是中俄边境线上唯一一对地级对应城市,被誉为“中俄双子城”。

当前,黑河发展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特别是随着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黑河片区获批,黑龙江公路大桥、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跨江空中索道陆续建成投入使用,跨境基础设施将实现水陆空全方位联通,黑河作为“一带一路”与欧亚经济联盟对接的重要节点,将致力于打造“三区一平台一枢纽”(维护国家“五大安全”重要承载区、边境区域中心城市先行示范区、国家兴边富民行动实践引领区、我国沿边地区自由贸易试验创新发展平台、面向俄远东及东北亚重要国家物流枢纽),积极打造“一带一路”对俄开放合作高地,奋力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引进单位简介

省级重点示范性高中:

黑河市第一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城区中央东大街231号。

黑河市第六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辖区嫩江市双山镇九尖线。

黑河市第八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辖区北安市北岗街道。

普通高中:

黑河市第七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辖区嫩江市双山镇九尖线。

黑河市第九中学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高中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辖区北安市赵光镇。

义务教育学校:

黑河市第三中学、黑河市第四中学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初中学历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黑河市第三中学位于黑河市城区内环城南路5号,黑河市第四中学位于黑河市城区内通江路79号。

黑河小学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实施小学阶段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发展。该校位于黑河市城区内龙源路28号。

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建制。隶属于黑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能为对智障、听力、语言残疾等学生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康复训练。该校位于黑河市城区内龙源路28号。

三、引进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四、引进计划、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92名。其中:黑河市第一中学12名、黑河市第六中学17名、黑河市第七中学7名、黑河市第八中15名、黑河市第九中学5名、黑河市第三中学12名、黑河市第四中学18名,黑河小学3名,黑河市特殊教育学校3名。具体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1.引进范围

哈尔滨师范大学应往届毕业生(黑河辖区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特岗教师不在引进范围)。

2.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3.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1日至2004年4月1日间)。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引进条件(详见附件1)。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引进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其中,《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zwgk.heihe.gov.cn/egovtree/1001/egovinfodeptsubcattree/jyj$jyj$/xxgkbmdh.htm)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http://jy.hrbnu.edu.cn)上发布引进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7:00,以报名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引进人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签署《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

ƒ身份证;

④提供学校开具相关证明(包含毕业生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基本信息及能否按时毕业的意见);

⑤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部门认定的师范类学生证明。

(2)往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签署《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报名承诺书》(附件3);

ƒ身份证;

④毕业证;

⑤学位证;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请将以上附件的电子版,及其他材料的清晰扫描电子文件,按顺序整理命名,形成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hyjjs2021@163.com。

邮件标题设为“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姓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在报名表中明确所应聘的岗位,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后果自负。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hyjjs2021@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hhyjjs2021@163.com)的自动回复邮件,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纪作弊,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面试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面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考生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应聘资格和录用资格。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需时刻关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和哈尔滨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往届毕业生进入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园,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个人健康码为绿码(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网上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小组,核实考生报名资格条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2年4月2日17时前通过邮件回复资格审查结果,公布现场资格确认名单。符合报名条件的准许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范围: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

2.确认时间:待疫情结束,另行通知。

3.确认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

4.资格确认注意事项:

考生应提供报名时所提交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不全的应考人员,资格确认不予通过。资格确认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确认通过,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的使用将贯穿从面试到最终聘用全过程,考生应妥善保管准考证,如若遗失,后果自负。

(五)考试(成绩100分)

1.本次引进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素质,以及考生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

2.引进同一学校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到20人时增设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考试时间:待疫情结束,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

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自行合理安排行程,如不能按时参加面试,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调剂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的92个岗位计划面试结束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进行调剂,调剂对象为同一学科符合岗位条件专业要求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人员,调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个人意愿进行。

(七)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统一进行体检,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将通过学校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工作单位、社区及辖区派出所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等方面的表现。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的,不作为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和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黑河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教育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后安排到岗工作,不能如期取得以上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并参照《黑河市直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黑市人领发〔2020〕2号)中的待遇保障执行。

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考生面试纪律》(附件4),保证引进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八、本公告由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于老师0456-8206616、马老师0456-8206624

附件:

附件1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承诺书.docx

附件4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哈尔滨师范大学引进教师考生面试纪律.doc

黑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6日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

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发〔2023〕9号)精神,组织开展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1.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http://gkzp.renshenet.org.cn

2.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链接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

 3.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84/index.html

 4.哈尔滨学院http://www.hrbu.edu.cn

 5.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链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21568/index.html?number=02

 6.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亚布力度假区”官方微信公众号

 7.呼兰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hulan.gov.cn

 8.阿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acheng.gov.cn/

 9.依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rbyl.gov.cn/

 10.木兰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mulan.gov.cn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须满足招聘岗位中对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5年3月24日以前出生),35(含)周岁以下(198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以下(1982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其中限制行政区划内户籍落户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和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00-3月28日17:00,报名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等操作。

 网上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享受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情况可以报名:一是考生填写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2.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29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因未按时关注审查结果或未预留充足时间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三级公立医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市)人社部门(以下简称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3.网上缴费。按照《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名考生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按期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报名达不到1:3比例的,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计划。原报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只有1次改报机会。报考人员应于3月30日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计划是否被取消。岗位计划被取消的考生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3月31日17: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改报资格。

 4.相关政策

 (1)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要求受理审核政策加分,具体规定如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2)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3)根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哈政办发〔2020〕5号)文件规定,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报考乡(镇)、县(市)和市(地)级以上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根据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党内关怀帮扶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办发〔2019〕22号)规定,鼓励支持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近3年考核连续为优秀等次的,报考管理岗位的可参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报考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并将同等对待落实到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派遣、落户等各个环节。

 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未按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时间、地点等事项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5.打印笔试准考证。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5月4日9:00至5月7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政策咨询电话:

 (1)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67

 (2)哈尔滨学院0451-87085520、0451-86655955

 (3)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51-82812126

 (4)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0451-83289795

 (5)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355195

 (6)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6567070

 (7)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227171

 (8)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085017

 7.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全省公共科目联考,面试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笔试

 (1)笔试时间、科目及分值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联考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具体考试形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看)。

 (2)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E类)考试的,要注意: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②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加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3年6月中旬。考生可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查询本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2.现场资格确认

 (1)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选。若入围考生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共同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

 ①《报名资格审查表》;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统招学历报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的本人成绩单、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④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存在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后,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现场资格确认合格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3)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负责。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主要测试报考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意见,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相关部门网站或用人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各相关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驻各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451-84664479

 哈尔滨学院0451-86601173

 哈尔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451-82812113

 哈尔滨市亚布力管理委员会0451-83289759

 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331865

 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3799166

 依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238104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1-57082728

 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附件: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5日

2023年辽宁省阜新市教师招聘公告(39名)

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市部分学校和市教育服务中心教师不足问题,满足新高考走班制教育教学改革等需求,不断提升招聘教师的质量,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高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39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组织领导

由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等四部门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并对各学校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三、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教师的单位有:阜新市高级中学、阜新市海州高级中学、阜新市第二高级中学、阜新市蒙古中学、阜新市第十六中学、市实验小学、阜新市教育服务中心(教育实践基地)、阜新市卫生学校、阜新市第一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阜新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和阜新市第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拟招聘教师3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考试地点设在东北师范大学。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义务,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所学专业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参照中国教育部网站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

(六)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不得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名;

(七)考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与所申报岗位专业相符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程序

(一)信息查询

本次赴高校直接招聘教师相关信息的查询网址:

阜新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xin.gov.cn;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ttp://www.dsjyw.net/。

(二)报名要求

本次赴高校直接招聘教师采取诚信报名、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8时00分至10月14日16时00分截止,考生报名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超出报名时间收到电子邮件的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PDF格式)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原件和复印件:

(1)《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打印填写,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1份;

(4)《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有效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各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jyj6010055@126.com),发送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需按照报名材料的序号进行排序整理。

七、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与答辩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八、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分别在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阜新教育局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

(二)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如实提供报名材料,以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的形式进行诚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考试前在东北师范大学组织应聘学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面试(试讲)。

1.面试(试讲)人选确定。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试讲)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试讲)。如某个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数量未达1:5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试讲)安排:另行通知。

3.面试(试讲)方式: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先抽取试讲顺序签,然后抽取大号签考生负责在现行教材(由招聘公告发布《面试(试讲)指定教材》(详见附件4)中抽取课题签,确定为本岗位面试(试讲)内容。考生备课40分钟后,讲授一节微型课。面试(试讲)采取模拟上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模拟上课不超过10分钟,现场答辩不超过5分钟。招聘专家评审组依据《阜新市教育局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应届毕业生面试(试讲)评分表》确定的评分标准,对讲课人员授课情况进行量化打分。面试(试讲)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协议

(一)确定签约人选。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进行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试讲)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均相同者,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约人选。人选确定后,发布签约人选公告。如考生自愿放弃签约,出现岗位空缺,则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签订协议。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学校统一提供),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考生毕业后,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三)双方约定。考生未按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违法违纪、受到相应处罚或在报名考试及聘用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甲方(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免费师范生若跨省就业需要交纳违约金的,由毕业生自行承担。

十、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在招聘考试期间,我市将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受理相关举报。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6010077

市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418-2680035

远程报名电话:李老师0418-6010055

附件1-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阜新市教育系统赴高等院校直接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doc

附件4-面试(试讲)指定教材.xls

阜新市教育局

2021年10月8日

2023年黑龙江大庆师范学院招聘辅导员

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dqsy.net/)。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详见《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等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2.符合我校发展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学校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3.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取消录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4.学历要求为统招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并获相应学历。

5.硕士研究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7.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5月14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大庆师范学院招聘网站(http://111.43.18.100:81/zp.html#/)进行“报名”。报名时须先注册个人账号,注册后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简历、上传附件后即可选择应聘对应岗位。

3.报名提供材料:

(1)《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报名信息一览表》(附件3);

(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政审表》(附件4);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5)本科、硕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和各阶段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通过网站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所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上传到其它附件材料;

(7)报名学生工作部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8)要求有学生干部经历的岗位,需提交班长、团支书及以上主要学生会干部成员证明并加盖院系或学生管理部门公章。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的电子材料需按照提交材料顺序编排序号,一项内有多个材料的,按照1.1,1.2……格式提交。提交材料缺少要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应聘人员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

(3)应聘者报名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者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者使用照片须为白底证件照。

(6)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复审。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后,关注报名时填写的邮箱。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报名登记表(附件2)、政审表(附件4)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用于存档备查,恕不退还。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

2.考试方式: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不能按时参加笔试的应聘者取消应聘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能力(文字能力、时事政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业务能力。

(2)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末位若成绩出现并列,则扩大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专业问答、答辩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面试超过三分之二(含)评委评定的分数在60分以下的,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学术成果高者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应聘人员须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六)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术成果、心理健康等。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复审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大庆师范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1.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七、纪律要求

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对教职工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有关工作人员,依规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有关说明

1.拟聘用人员须在公示后2个月内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后可延后办理入职手续。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入职前,落实事业编制岗位人员须按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正式办理入职手续时,需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硕)原件等。

4.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负责。拟聘用人员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聘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45元人民币,面试不收费。笔试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459-5511577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78号,邮编:163712

监督电话:0459-5510032(大庆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本公告由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公告(省人社).docx

附件1:大庆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辅导员、组织员计划表(1).xlsx

附件2: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报名信息一览表.xls

附件4:大庆师范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组织员政审表.doc

 

大庆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年4月19日

黑龙江省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职业教育办学实际需要,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有关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以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的精神,经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择优录用与宁缺毋滥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3名“双师型”教师,其中矿物加工专业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造价专业高级造价师1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矿物加工工程专业、工程造价专业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精神类疾病或重大疾病,能够胜任教学岗位的工作。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取得矿物加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在企业或行业一线工作经历,属于企业或行业的优秀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4、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取得工程造价专业高级造价师职称,并有在企业或行业一线工作经历,属于企业或行业的优秀技术人员或技术骨干,具有丰富的实践能力和实践经验。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45周岁以下)。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调整。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以及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5日8:30—16:00。报名采取现场或邮箱(hgszrsc@163.com)的方式进行,每人只允许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本人填写2份《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在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办公楼2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同版两张免冠2寸照片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须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命名)。通过邮箱方式报名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的扫描件。

(二)考察

成立“双师型”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综合量化考察。考察结束在鹤岗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体检和公示

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学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六、考察时间

考察时间定于2021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其他情况说明

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鹤岗市政府网站的公告,并保持报名登记表填写的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468-8951151(办)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社会公开招聘“双师型”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6月11日

2023年黑龙江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2023年黑龙江省特岗教师招聘1507人公告

为认真做好我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招聘岗位计划

我省今年继续统筹实施中央“特岗计划”和省级“特岗计划”,“特岗教师”招聘实行总量控制的原则,全省计划招聘1507人,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招聘900人,省级“特岗计划”招聘607人。

中央“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木兰县、龙江县、依安县、拜泉县、梅里斯区、东宁市、绥芬河市、桦南县、汤原县、同江市、杜蒙县、林甸县、虎林市、密山市、鸡东县、勃利县、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海伦市、兰西县、望奎县、明水县、青冈县、绥棱县等25个县(市、区)省级“特岗计划”的实施县(市、区)为:讷河市、海林市、宁安市、富锦市、肇州县、肇源县、宝清县、五大连池市、嫩江市、安达市、庆安县、北林区等12个县(市、区)。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特岗计划”与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结合实施。拟被2023年“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正式录取人员,签订服务协议的服务区域为“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的乡村学校,且本人符合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有8人,这部分人员不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直接聘为特岗教师。为此,2023年全省共拟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499人,其中,招聘初中教师887人,小学教师612人。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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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初中阶段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2020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的,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语文、数学学科的,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其他学科的,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

3.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初级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岗位学科须与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小学或初级、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为文科类或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道德与法治、语文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科技、综合实践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应是理科类报心理健康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或为小学全科。

(3)外语专业(包括各外国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设岗学科。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并依照上述(1)(2)(3)中的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2023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我省实施“特岗计划”的新闻宣传及信息发布的网站为: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http://jyt.hlj.gov.cn)

黑龙江省教育厅官微(ID:hljsjyt)

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

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特岗计划”实施县(市、区)教育局官网应同步发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确保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设岗县(市、区)的一个岗位。

时间:6月20日9:00—6月27日17:00。

网址:https://sfyz.hljea.org.cn:7006/tgjs

(三)网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6月21日—6月30日下午17:00。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做好网上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后,7月6日9:00—7月9日8:00,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7月9日上午9:00—12:00。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参加笔试。

(六)查询笔试成绩

今年我省将从全省师范类院校选调专业教师实行网上评卷,7月19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等信息。如对成绩有异议,请于7月21日11:00前联系报考地所属的市(地)教育局,过期不予受理。

(七)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7月27日—28日。

7月25日通过信息发布网站发布面试考核人选,同时发布参加面试考核的相关信息。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需到设岗县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

1.网上打印《黑龙江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有效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4.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携带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按上述“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6.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原始依据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如报考原籍所在县,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本人入学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服务期满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从教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者出具的证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半年以上的志愿者须提供从教学校及其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或证书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学校的证明

上述材料由资格审查部门审验后,原件退回本人,复印件装入其报考档案袋。

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各设岗县(市、区)按照报考本县(市、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充面试人员。

(八)面试考核及体检

面试考核及体检时间由各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但需在8月7日前完成。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要及时将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告知其本人,同时将成绩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相应栏目内。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三项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同时录入招聘管理系统。

(九)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各设岗县(市、区)根据下达的设岗计划数、考生的总成绩、体检情况及调剂后的结果,提出本县(市、区)“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报市(地)教育局,市(地)教育局于8月11日前将本市(地)“特岗教师”拟聘人选名单,连同拟聘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并上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于8月底前通过上述公布的信息发布网站,向社会公示。

四、招聘纪律要求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级有关部门将派出巡视检查人员、设立监督电话等,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地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五、其他

(一)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服务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我省2023年“特岗计划”实施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黑教联〔2018〕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451—53626030

附件:黑龙江省2023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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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2022年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关于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牡丹江市政府同意,现就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学科结构合理,向专业紧缺学科倾斜的原则。

2.坚持个性、特长与综合素质相结合的考核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计划招聘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编制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35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北京体育大学(只针对体育学科)7所院校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统招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能够执行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身体健康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3日当日及以后出生)。

5.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本科应为统招全日制,本、硕专业学科范畴一致。

6.具有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教师资格证层次与专业申报相应岗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根据毕业证所学专业申报相应岗位,聘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中注明在聘用后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将取消其聘用资格,予以解聘。具体要求按国家、省相关文件执行。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岗位的,不得报考。

四、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于2022年5月13日在各高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止2022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材料。应聘者需准备本人身份证、毕业学校应届毕业证明、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国考合格证明)、大学学业成绩表(教务章)、中共党员证明、奖学金及论文等级证书(校方提供等级证明)、在校思想政治考核材料;本人填写《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mdj_rsk@163.com。

3.资格审查。线上报名时,由招聘工作小组进行资格确认,同时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原始证书对其学历情况、职务、政治面貌、获奖励情况等进行资历评价,资历评价只作为专家组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

(三)线上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5月25日早9点。

2.面试内容。面试重在考察考生的教育、专业理论知识。

3.面试工作准备。①线上面试设1个候考室,1个面试室,1个签约室,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线上面试环节,线上面试各环节实行全程远程监控。②所有参加面试考生在“腾讯会议”线上报到,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其身份原件经网上面试工作人员审核无误进入候考室。证件与本人不符、不齐不得进行面试,面试迟到超过10分钟者不得进入候考室并取消面试资格。③在牡丹江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对参加面试考生进行抽签,各考生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4.面试流程。

(1)考生候考流程。

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双机位”面试所需硬件设备。

第一机位设备:1台电脑(台式机或者笔记本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扬声器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主机位用于视频面试,从正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主机位设备原则上使用电脑及有线网络,如遇突发状况经牡丹江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同意可使用智能手机。

第二机位设备:1部智能手机(须带有摄像头,建议使用后置摄像头,须保持手机电量充足)。辅机位用于环境监测,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

面试过程中:主机位摄像头、话筒都打开。辅机位摄像头打开,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扬声器。如在面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双机位”同时断网、断电情况,视为考生面试终止,考生承担相应责任。

②软件安装和注册。面试前在两个机位设备上安装腾讯会议软件或APP。设置候考室、面试室、签约室3个实体功能房,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腾讯视频会议室,工作人员对各功能房进行全程远程监督。

③环境要求。网络通畅、光线适宜、安静、无干扰、相对封闭的独立空间。面试场所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其他电子设备等。考生须提前熟悉面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面试全程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

④面试候场。面试当天,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腾讯视频。工作人员会按面试顺序发起视频连线。视频接通后,考生即拉入准备好的第二机位账号,并调整第二机位至合适的监测位置,从考生背面拍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第一台设备的全部屏幕出现在视频画面中,第二机位开启静音状态并关闭设备的扬声器。面试环境检查完成后,工作人员会再次进行身份验证(出示身份证)。所有检查程序完成后,保持两个机位的视频连接状态,等待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面试流程。本次面试以线上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成绩现场告知考生,全程视频录像。①主考官每个提问念完后,提示考生:“请思考后回答”,监督员开始计时,面试考生回答完每一个提问后,均应回复:“回答完毕”。②结束时间到,监督员发出“时间到”的终止答问信号。③宣读完面试成绩后,考生退出面试房间,进入签约室等候,签约室等候要求与候考室一致。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1.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在招聘限额内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双向选择达不成一致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2.用人单位、市教育局、毕业学校与确定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表现和用人单位学科需求,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招聘岗位可以予以调剂。

(五)网上签约

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确定签约,使用网上签约系统进行按网上签约程序办理。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可申请按程序进入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六)考核与体检。

1.考核由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形成考核报告。

2.考核合格人员参加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

(七)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招聘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派遣、落编等手续。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遵守工作纪律,实施回避制度。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牡丹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2.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看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政策咨询电话:0453-617187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171857

附件1: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xls

附件2:牡丹江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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