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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临沂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20 18:34: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临沂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160名教师(其中幼儿园教师190名,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30名,兰山区卫生学校6名,以上226名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20年应届毕业的学生,下同);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延长取得时间);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应聘人员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十)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兰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除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急需紧缺岗位、乡镇(街道)普通教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请慎重选择。

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9:00—13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7月10日11:00—14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yls.gov.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初审前或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本县(区)内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详见考生操作流程)。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7月10日11:00—7月15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兰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7月29日-8月1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办理减免手续(邮箱:lsqjtjrsk@ly.shandong.cn,发送邮件后请拨打0539-8182692确认)或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20年7月15日(8:30-12:00,14:00-17: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兰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聘兰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7月10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应聘的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学位证书、其他资格证书等)。

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获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其他县区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同时进行,笔试时间:2020年8月1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此次普通教师类岗位(除高中日语、初中心理健康教育、和特殊教育岗位外)和兰山区卫生学校的中职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教育基础知识部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笔试科目),其他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下列方法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招聘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一)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兰山区卫生学校、兰山区各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五)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

本简章由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182002

附件1: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附件2:2020年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附件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

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docx

附件2:2020年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3: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1).docx

2023年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教师招聘简章(196名)

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指198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4号)规定,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限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指2019年、2020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6月10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2.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

3.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在报名前征得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6月10日为截止日期。

6.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其中,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辖属各幼儿园为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和体检的形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威海市城里中学(威海市环翠区和平路93号,报名当天从世昌大道威海市城里中学南门进入)。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计划表》(附件1)、《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附件3,以下简称《应聘须知》)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现场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与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联系。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报考。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止2021年6月11日11: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场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初试)准考证。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贴好照片)、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证明材料包括:

1.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④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2021年8月31日前须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④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⑤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4)。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5)、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包括个人社保缴费明细)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应分段提供。工作经历年限均截止2021年6月10日。

3.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威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将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请注意关注核减和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改报只进行一次。取消或核减的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计划,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追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计划,有关调剂情况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时间:2021年6月20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面试工作在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通知详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

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50人的岗位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音乐、体育、美术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初试主要方式为技能展示,时间为2分钟;其他学科初试主要方式为答辩,时间为3分钟。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初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初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每个初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为50人。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方式的,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加专业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本岗位专业要求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的50%。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工作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报名。进入笔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报名参加统一笔试。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2.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学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小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初中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结束后,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由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将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规定实施,国家、省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察工作小组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公布。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经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环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岗位约定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现场报名(考试)前14天起,考生采取自查自报的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于现场报名(考试)当日填写并上交《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6)。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就诊排查,未排除疑似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考生须申领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考点前应主动出示,并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健康码为黄码、红码且无健康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在考点期间,考生应尽量全程佩戴口罩。在核验身份时,考生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

四、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简章》、《岗位计划表》、《应聘须知》,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陆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在招聘组织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有疑问的,请考生咨询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0631-5310285、0631-5311256

请在工作日8:30-11:30,13:3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附件1: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面试前置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聘须知.doc

附件4:同意应聘介绍信.docx

附件5: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6: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

威海市环翠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1日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教师招聘简章

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375名(含幼儿园编制控制总量备案管理77名),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20年应届毕业的学生,下同);非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取得的,可适当延长);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0年7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十)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报名网站临沂市教育局http://jyj.linyi.gov.cn/。

1.网上报名时间:7月10日9:00-7月13日16:0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同时进行。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7月10日9:00—7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各招聘学校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在查询时间内仅可以改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详见考生操作流程)。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7月10日11:00—7月15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7月29日—8月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名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再缴纳考务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于7月13日前将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各招聘学校邮箱(邮箱见附件5),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对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③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报考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4);③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在有效期内)且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已获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需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各招聘学校负责面试报名、资格审查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中学俄语、中医学、中职学校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审计、税收、统计、市场营销、经济学、动漫、舞蹈、中职卫生管理、护理/解剖、医学检验技术、卫生统计、信息管理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他学科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详见附件1)。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2.笔试时间:8月1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市教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inyi.gov.cn/)另行公告,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在临沂市体育局网站(http://lyty.linyi.gov.cn/)另行公告。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考试防控指南》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考前14天起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考试入场时进行审查并上交监考老师。

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临沂第一实验幼儿园、临沂第二实验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314743,8317144(市教育局)0539-8099896(市体育局)

附件:1.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5.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材料报送邮箱

6.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临沂市教育局

临沂市体育局

2020年7月1日

附件1: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docx

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0年临沂市教育局、市体育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申请材料报送邮箱.xlsx

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师招聘简章(500名)

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兰山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意见,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500名聘用制教师。聘用制教师实行人事代管,不列入正式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参加2020年8月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资格线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考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招聘分学科合并设岗,岗位设置以教师缺口较大的部分中小学为主。招聘岗位、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届时考生需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2020年度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2020年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4,以上证件原件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审查机构留存。

3.报名地点:临沂第十六中学(临沂市北城新区南京路与文峰山路交汇处)

4.报名前,按学科需求岗位1:5的比例划定各学科预报名笔试分数控制线(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学科以笔试科目为准,不得兼报,报名确认后不得更改。报名期间第一天下午、第二天中午在报名点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供考生参考。

5.面试人员从达到预报名控制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2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以上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6.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兰山区政府网站)。

7.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成绩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采用2020年8月参加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公开招聘教师统一考试的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结束以后,对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兰山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参照在编教师招考方式进行。

六、选岗、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设置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其中,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经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规定,受聘人员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无法按期取得的,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聘用制教师管理

(一)管理。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聘用制教师人事关系、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等人事代理手续。用人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聘用制教师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三年,试用期计入服务期。服务期满,如用人学校岗位继续需要,经考核合格的,可办理续聘手续服务期内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可参加兰山区在编教师招聘考试。服务期满,经批准后可参加各类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服务期内,如遇政策性调整,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待遇。聘用制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执行,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聘用制教师在服务期内根据相关政策参与学校职称评定、考核奖惩、培训等。

(三)考核。聘用制教师与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考核程序、标准和要求。考核结果报区教体局、人社局备案。

(四)解聘。聘用制教师解除或者终止聘任,由用人学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证明,经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本简章由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8182692

附件1: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docx

附件2:2020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预报名笔试分数控制线.docx

附件3:2020年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2020年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聘用制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

 

2023年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师招聘公告(150名)

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区和教育现代化建设,满足教育现代化发展对师资的迫切需求,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拟引进优秀毕业生15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2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150人,引进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高等院校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对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不含独立学院)的毕业生其学历、学位放宽至本科、学士及以上(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录见附件2)。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5月5日前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5.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本次引进考试。

6.应聘人员引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5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引进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5日以后出生)。

7.罗庄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实行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8.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不符合引进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

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审核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站: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如实填报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及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系统生成《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提报审核。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④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和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④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的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00K。

2.资格审核。各引进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应聘人员生成《报名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核结果。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在审核时间内可以改报全市范围内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对提交材料不实以及不符合引进条件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罗庄区教体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1。

3.网上查询。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要在5月5日11:00—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打印时间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发送到罗庄区教体局人事科邮箱(lzjyrenshike@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确认),提供二代身份证和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办理减免手续。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原则上由引进单位组织预选,预选办法另行通知,按照预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预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试讲10分钟,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依据引进岗位计划和面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对考察体检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引进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四)公示及聘用

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在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zhuang.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引进拟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本次引进的毕业生均纳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工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符合罗庄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相应支持待遇。

六、其他

1.在引进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本公告由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9-8927036

监督电话:0539-8246023

附件:

附件1:2022年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委培、定向考生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附件5: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6: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docx

附件7: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docx

临沂市罗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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