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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济南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师信息公布

2023-07-20 19:32:59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1济南公立幼儿园招聘幼师信息公布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信息来源:坪山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06-0811:19【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拟于2022年6月,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102人,专任教师9人,教学主任4人,后勤主任2人,安全主任2人,教研员4人,财务2人。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2.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2022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名方法:鉴于疫情原因,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本场次招聘仅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址http://www.2eju.com/,按要求认真准确、如实填写报名表,上传相关报名材料。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19日下午18:00。

(二)线上资格初审

提交相关信息后,将由专家组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易聚2EJU”发送给考生,通过初审的考生入围资格审查环节。

(三)资格审查

线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一式5份)、个人简历(一式5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等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前往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日期待定,考生须于资格审查当天8:00前到达资格审查地点。

2.审查地点:深圳市坪山区。

3.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保证所提供的审查材料真实有效。

4.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及地点,将提前3-5天通过微信公众号“易聚2EJU”发送给报名考生。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和资格审查一致,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体检须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自理。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复检。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4);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防疫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感染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感染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感染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

(一)拟聘人员由坪山区教育局安排到局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二)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薪酬待遇:参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四)本公告中应届毕业生指境内外院校通过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应于毕业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五)所有考生应取得岗位表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本人须签订承诺书(附件2),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截至2023年8月31日仍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坪山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报考本次招聘者,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招考相关资历、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八)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调控进行处理。

(九)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的复审审查结果为准。

(十)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联系电话:0755-84622637。

(十二)本公告由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

2022年6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坪山区区属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附件2:承诺书.doc

附件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

附件4: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x

附件5:单位证明.docx

附件6: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023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教师。为规范有序做好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2021年五河县计划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62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详见附件2。

(二)在本次招聘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且取得幼儿园资格证书编号)。学前教育、幼教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且取得幼儿园资格证书编号),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及以上。

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90年7月26日(含)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四)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至7月30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县直机关幼儿园教育集团本部园(青年圩广场南出口,城关镇浍河路114号)。

3、报名时从五河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相对应的报名表,在电脑上填写好内容并打印后贴上照片(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另交2张)上交报名处。同时在报名时考生需手签报考信息诚信承诺书。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4、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已经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未取得证书的的考生须提供认定部门出具的包含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证明。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31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在报名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审核,逾期不予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7、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报名时每科缴纳笔试费用45元。

8、报名通过者请于2021年8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报名处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费收据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8月8日。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两科。《综合知识》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学法等相关知识;《幼儿教育知识》主要为幼儿园教育方面基础知识。以上两科考试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成绩的确定。《综合知识》和《幼儿教育知识》两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30%+《幼儿教育知识》×7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2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人选参加面试。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入围。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上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80元/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参加体检人数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与考察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教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如同一岗位入围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招聘的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包含一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取消聘用,核销编制。服务期内不予调出县外。

县人社、教体部门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2350059(县教体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2-5899025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五河县政府网站(http://www.wuhe.gov.cn)查询。

附件1:2021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

附件2:2021年五河县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4:《五河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五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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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瑞教公告〔2021〕11号

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为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缓解我市幼儿园师资紧缺压力,根据《瑞安市改革创新公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方案》(瑞编〔2021〕13号)、《关于2021年瑞安市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瑞教公告〔2021〕10号)(以下简称《事业招聘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9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事业招聘公告》中学前教育岗位(岗位代码:601)报名条件的,且按《事业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对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8个学前教育岗位共招聘97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有分校区的含分校区,下同)、招聘计划数等详见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2021年6月15日9:00起至2021年6月21日17:00止,报考人员通过扫描下图二维码,在弹出的链接内规范填报进行报名。

未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报名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完成《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报名缴费确认的,但未在上述链接进行选择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岗位并报名的报考对象,视同无效报名。

(二)笔试

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不再另行笔试,笔试成绩采用报考对象参加《事业招聘公告》笔试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分别按30%和7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报考人员须参加上述两科笔试,否则笔试总成绩无效。

(三)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到场)

1.入围资格复审条件。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5倍确定(招聘计划数少于或等于2名的岗位按2倍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含《事业招聘公告》学前教育岗位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采用四舍五入法确定。

笔试总成绩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资格复审;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同分的,则同分者一起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材料。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按岗位所需条件提供相应材料,所有证书等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身份和户籍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以瑞安生源为报考条件的考生(含师范类),须提供在瑞参加高考证明;以瑞安籍贯为报考条件的考生,以户口簿上记录的信息为准。

(2)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

(3)学历证书。已取得学历证书的须提供学历证书;2021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需提供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证书并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照片。免冠单寸彩色近照2张。

3.资格复审注意事项。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入围面试(体检)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围面试(体检)资格。

出现以上情况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入围资格复审对象不再另行公告。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者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100分,时限10分钟。范围为相应的学段、学科内容,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备课时限40分钟。面试及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笔试总成绩高者,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取《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如《学科专业知识》仍同分的则另行加试。

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等事项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公告发布后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入围考察人员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适时组织体检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同分的,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单向选择招聘岗位对应学校。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瑞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聘用通知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由瑞安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分部实行人事代理。每次劳动合同固定期限为3年,初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劳动合同制教师在同一所公办幼儿园服务期满6年后,须参加同年度市教育局组织的流动竞岗。

聘用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转正,2022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薪酬总量控制,原则上达到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工资总量的80%以上。薪酬结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绩效奖励工资包括生活补贴、考绩奖两部分,主要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具体按《瑞安市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相关事项说明

(一)非202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

(四)女性报考者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须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其体检合格后,方可在报名岗位中选择剩余的学校岗位。

(五)瑞安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瑞安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77-66803302。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教育局教育信息相关栏目(首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瑞安市教育局

2021年6月7日

 

 

附件:

2021年瑞安市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序号

招聘单位及数量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学历

用工形式

报考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招聘

计划数

1

瑞安市中心幼儿园(8)、瑞安市机关幼儿园(5)

2102001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3

2

瑞安市第三幼儿园、瑞安市第四幼儿园、瑞安市毓蒙幼儿园(4)、瑞安市玉海中心幼儿园(6)

2102002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2

3

瑞安市滨江幼儿园(11)

2102003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4

瑞安市罗山幼儿园(12)、瑞安市塘下镇中心幼儿园(2)

2102004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4

5

瑞安市飞云实验幼儿园(11)

2102005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6

瑞安市莘塍中心幼儿园(3)、

瑞安市莘塍第二幼儿园、瑞安市仙降实验幼儿园(7)

2102006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7

瑞安市马屿镇中心幼儿园(10)、瑞安市陶山镇荆谷幼儿园

2102007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1

8

瑞安市高楼镇中心幼儿园(14)

2102008

学前教育

专科

及以上

劳动合同制

学前教育

幼儿园

二级乙等

及以上

14

小计

97

 

 

 

 

 

 

 

 

 

2023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因我县公办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规范有序、考试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和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由南陵县教育局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事宜及考试(含笔试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信息,均通过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我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49人,分为4个岗位,岗位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0日后出生),我县公办幼儿园劳务派遣在岗幼儿教师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7月20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我县现任民办幼儿园园长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20日后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幼儿或幼儿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幼儿教师的人员;

7.已聘用为我县“进岗不入编”的幼儿教师;

8.其他不宜报考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籍山镇祥生金麟府幼儿园。

(二)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及相关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如期(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

3.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以我县民办幼儿园园长身份报名的,须提供通过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的证书材料、我县民办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该许可证上登记园长须为报名者)。

(三)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报名地点,并如实填写《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考生自愿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承诺自己报名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提交的证书、证件及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交纳笔试费45元/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包括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30分,主要内容为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占70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4)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6)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如低于2∶1,则该岗位取消笔试环节,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2.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教(试教采用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分值40分)和基本功展示(时间5分钟,内容和分值:即兴弹唱20分、舞蹈20分、简笔画20分)。

(3)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

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地点:南陵县教育局人事股(四楼)。

(4)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需交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具体时间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专业测试地点: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6)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成绩公示。专业测试成绩和总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二)体检与考察

1.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岗位内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先。若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2.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现行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结果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公示。

3.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审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按各岗位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该岗位内的幼儿园,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向社会公示七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一年内全县公办幼儿园需招聘劳务派遣教师,在此次考试进入专业测试未录取人员中择优选聘。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与县教师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按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七、其他

1.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如有变动,以最后变更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专业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相关信息均只在网上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陵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nlx.gov.cn/)。考务联系电话:0553—6839687、6839019、6910305。

4.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553—6839689。

5. 考生报名前,请提前下载“皖事通App”申领“安康码”,仔细阅读《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须知悉并遵守目前疫情防控规定及《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相关工作要求,认真阅读并签署《承诺书》(附件4),报名现场提交。

6.未尽事宜,由南陵县教师招聘和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7.本公告由南陵县教育局、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docx

附件2:《2021年南陵县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承诺书》.docx

南陵县教育局                    南陵县人社局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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