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家里有娃必看!佛山五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方案汇总 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摇号

2023-07-20 22:27:5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家里有娃必看!佛山五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方案汇总 锡林浩特市公办幼儿园招生摇号

家里有娃必看!佛山五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方案汇总

佛山五区关于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政策近日陆续公布。

禅城区

禅城2020年

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禅城区户籍幼儿。

(二)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其中,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学位。持有“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人才子女(非户籍),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8日9:00—5月25日9:00

报名方式及要求

公办幼儿园采用无纸化报名方式。家长登陆“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0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报名。

每位新生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

温馨提示

报名期间,区招生办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家长对信息比对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比对。

民办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自行制定招生方案自主招生,可以参照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程序执行。

审核方式

审核时间

2020年5月19日14:30—5月27日9:30

审核方式及要求

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入读本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家长可在审核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家长对网上审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

录取方式及结果

录取时间

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录取方式

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摇珠方式录取,摇珠录取时间为5月30日(星期六),录取结果现场公布。

录取顺序

(1)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录取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2)佛山市惠景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中心幼儿园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详见其招生简章),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

(3)禅城区户籍幼儿、持有“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人才子女。

(4)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录取工作。

摇珠录取时间及地点

摇珠录取地点: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东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奇槎小学)

摇珠录取和公布录取结果时间: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9:30

公布录取结果地点:摇珠后当场公布录取结果。随后,家长可以登录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注册需知

注册时间

2020年6月6日(星期六)-6月7日(星期日)

注册地点

各公办幼儿园。凡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禅城2020年

公办小学招生方案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身体健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禅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经审批符合借读条件的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

不足龄或已在读小学的儿童不得报读一年级。

户籍儿童因身体原因当年不能入学的,其父母应于当年9月1日前持户口簿到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有一定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智障残疾儿童,请与禅城区启智学校或其他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入学。不足龄或已在读小学的儿童不得报读一年级。

公办小学招生

工作实行免试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公办小学优先招收户籍生,剩余学位安排借读生。户籍生,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学位;普通借读生,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

招生程序

报名

户籍生报名

户籍生(含驻禅军人子女、企业人才子女和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9:00—5月2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适龄儿童家长登陆“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对应填写身份、户籍、房产、居住等信息。5月24日17:00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经部队政治部门和市教育局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驻禅军人子女、经区卫健局审核符合条件的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经区人社局或区经科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子女,网上报名可选择“优待政策类”。

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5月23日—24日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5月23日17:00前登录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5月23日-24日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由小学报名点进行人工比对,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现场确认。

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14日-24日

报名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适龄儿童家长登陆“佛山市禅城区招生系统”网上报名。

报名确认时间:2020年7月11日-12日

网上信息比对全部匹配的,适龄儿童家长于7月11日17:00前登陆系统完成报名确认,注意是网上确认,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网上信息比对部分不匹配的,请核对材料是否达到政借条件,达到政借条件的,打印《禅城区公办小学报名信息表》并签名,于7月11日-12日到指定小学报名点提交比对不匹配项目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未达到政借条件的,请家长于6月8日-7月3日到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需注意以下几点:

现场确认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将由各学校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确认。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前往学校,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超龄的户籍生报名须凭上学年度已办理的延缓入学申请回执到居住地所属小学报名点确认。

2020年5月24日17:00户籍生报名工作全部结束,逾期没有网上报名或者没有完成报名确认的适龄儿童,视为放弃在本区申请公办小学学位。

普通借读生报名

普通借读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申请在禅城区入读公办学校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申请入学程序如下:

1.办理积分入学申请

2020年禅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为6月8日—7月3日,申请办理积分入学的家长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2.网上报名

积分排名达到报名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家长可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

报名网址:

http://www.chancheng.gov.cn/ztzd/2020xcrx/

注:普通借读生不需到小学办理报名确认。

录取

户籍生录取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人户一致”户籍生原则上按照招生地段录取,“人户不一致”户籍生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未能入读地段学校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到附近学校。

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按照有关文件安排学位。

借读生录取

户籍生录取完毕后,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先统筹录取政策性借读生。

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后,仍有剩余学位时,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普通借读生,录满为止。

注册

户籍生注册

各小学于7月7日前安排户籍生(含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企业人才子女)注册(以录取学校通知为准)。逾期不办理注册的,视为放弃申请公办学校学位。

借读生注册

各小学于8月2日前安排政策性借读生注册,8月15日安排普通借读生注册。

禅城区2020年公办小学招生日程表

户籍生学位如何安排?

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按照“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学位,按照“人户一致”(一至二类)、“人户不一致”(一至七类)的类别顺序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人户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且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户主为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人户不一致

第一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外)祖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该房屋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二类: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适龄儿童居住的房屋全部产权属于父(母)所有,房屋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澜石片区、仁寿寺片区和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改造项目拆迁户。在拆迁安置期内,根据拆迁合同,拆迁户子女可按原房产地址或所选的安置房地址安排学位。

第四类:适龄儿童户籍地址房产属于公租房,户主是父(母)或(外)祖父(母),提供公共租赁合同(或公租房租簿),适龄儿童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五类含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产权部分属于父(母)或(外)祖父(母),部分属于非直系亲属。

第二,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所居住的房屋地址一致,该房屋全部产权属于(外)祖父(母)所有,或者全部产权属于父(母)和(外)祖父(母)共有,(外)祖父(母)户籍不在该房产上(或户籍已注销)。

第三,适龄儿童户籍属于公共租赁住房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有其他房产。

第六类: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的房屋产权人为非直系亲属(含单位房),或者户籍属集体户,父母在佛山市内无其他房产。

第七类:户籍居委属于该地段学校,未达到一至六类条件的适龄儿童。

以上证明“人户一致”及“人户不一致”所提供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其性质需为住宅类。

录取户籍生后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二孩户籍适龄儿童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政策性借读生

学位如何安排?

依据《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政策性借读生学位。

附: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禅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备注: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

2.适龄儿童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均可为子女申请政策性借读,只取父(母)达到条件一方的证明材料。

3.有效期内居住证指禅城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4.“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是指以新生父(母)为法人(经营者)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时间计算方式:居住证、社保证明、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时间从2020年5月24日起向前计算。(“连续5年”是计算方式为:2015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连续1年”是指:2019年5月25日至2020年5月24日)。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2020年2月1日以后的社保和居住证、纳税有可能无法正常续期,因此如果在2020年2月1日-5月24日之间出现不连续情况,只要在2020年5月24日前已经续期并在有效期内,仍可视为连续。

6.本市外区户籍适龄儿童。

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报名截止日(2020年5月24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7.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一)同一类别不能够在同一学校全部安排学位时,该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录取:

1.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在本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居住证连续办理时间长短排序安排学位。

2.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父母一方是本区户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按照父(母)一方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学位。

3.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获得房产证明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学位。

4.政策性借读生第16类根据家长居住证办理地址统筹安排学位,政策性借读生第17类根据家长户籍地址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学位,本市外区户籍借读生按照在本区的房产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佛山市内非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借读禅城区公办小学,满足以下条件的,参照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

父(母)在本区连续参加社保一年以上,且在本区获得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基本材料为:2020年5月24日前在本区连续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参保证明、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已备案购房合同)。

(三)政策性借读生注册后仍有剩余学位情况下,可安排二孩政策性借读生到其哥哥(姐姐)就读的学校。

重要提醒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原购买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2020年1月1日起,此类学生按照普通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普通借读生

学位如何安排?

通过积分入学排名符合入读公办小学的普通借读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志愿学校,由招生部门按照志愿学校的学位数和报名人员的积分排名依次录取,录满为止。未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申请学位。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为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报名先后不影响录取;未按时进行报名和确认的,视为家长主动放弃公办学位申请,不予录取。

2.建议使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码报名,不得用其他证件号重复报名。

3.因户口簿居委会有调整的,请家长提前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更新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4.请家长如实填写或提供申请材料,凡填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入学申请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承担。

5.报名确认学校不一定是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招生系统公布为准。

南海区

南海区2020年

公办学校招生

入学对象

小学入学对象:2020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已经在读的小学生和已经具有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能再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初中入学对象:2020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生源类型界定

户籍生是指户籍在南海区所辖镇街内,并在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地址所在区域学校)报名入读的学生。

借读生是指不在其户籍地入学,而是在非户籍的现居住地申请借读,视为借读生。借读生又分为政策性借读和普通借读两种类型。

1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可以由镇街教育局统筹入读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备注:政策性借读条件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为依据,具体执行细则由各镇街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详见各镇街当年公布的招生方案。

2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持有南海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可在南海区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预计今年积分学位较少,建议家长做好回户籍地就读或到民办学校报名的准备。)

备注: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统一在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网址和微信公众号上报名;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报名仍到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积分窗口办理,或咨询各镇(街道)积分办办理。

报名时间

今年南海区各镇(街道)招生方案公布时间为5月15日前后。具体报名时间详见各镇(街道)发布的招生方案(预计于5月16日前后正式开始网上报名)。

届时请留意关注以下网址和微信公众号:

1、南海区人民政府网-组织机构-区教育局-办事指南

2、“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

3、关注“南海发布”微信公众号

4、各镇街微信公众号

(西樵镇:“樵山教育”;狮山镇:“狮山教育”;里水镇:“里水教育”;大沥镇:“南海大沥或沥视传播”;桂城街道:“南海桂城”;九江镇:“南海九江教育”;丹灶镇:“丹灶教育”)。

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请留意南海教育局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消息。(预计5月12日前后发布指南)  

2、现场确认和现场提交材料确认将由各镇街教育局指导各学校根据网上报名和审核情况,分期、分批预约家长到校确认。 

备注:没有接到学校通知的家长请不要贸然前往学校提交资料,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关键材料准备

(具体报名材料以镇街

公布的方案要求为准)

户籍生:户口本

政策性借读生:政策性条件证明材料(具体以各镇街2020年5月份公布的招生方案要求为准,可部分参考佛府办〔2019〕11号文中的材料要求先行准备)

普通借读生(积分生):南海区有效居住证、积分入学计分项证明材料(具体请详阅《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和流程等请咨询各镇街的积分办。

录取安排

南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安排次序是:先户籍生→再政策性借读生→后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先满足户籍生,再到政策性借读生,仍有学位剩余的再安排积分入围的普通借读生。注:户籍生由所在镇街教育局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入学;政策性借读生的学位由各镇街教育局统筹安排;普通借读生(积分生)的招收名额视学位情况而定。

学区划分

学区划分按大稳定、小调整的方式执行,每年的学区划分,会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小调整,比较多的情况是,每年会增加新建楼盘、新建住宅区的学区界定。

基于两大原则:

(一)相对公平与相对就近入学原则。

(二)尊重历史传统,先来后到的原则。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提醒: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不要受楼盘的销售广告影响,一切以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咨询电话

南海区教育局:86335456

南海区积分办:83039280

各镇(街道)积分办:

桂城街道积分办电话:86785316

九江镇积分办电话:86589339

西樵镇积分办电话:86803502

狮山镇积分办电话:86688170

大沥镇积分办电话:85573216

里水镇积分办电话:85620997

丹灶镇积分办电话:85413606

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常见问题

1、正在办理入户最后一步(即准备领户口簿)的小朋友,是否可以当户籍生处理?

答:户籍生报名必须凭真实有效的户口本申请。

2、户籍生附近公办学校学位已满,按什么规则再分配其他公办学校学位?

答:一般情况下,在户籍生入学之前,各镇街教育局都会对区域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提前进行摸底,以便正确调整区域划分,如出现该区域学校不能满足所有户籍生的入读需求,可通过适当调整学区划分的范围,或以入户时间先后、摇号抽签等方式统筹调配学校。

3、父亲户口在南海区集体户,小孩和母亲户口在三水区,是否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答:小孩和父母都属于佛山市内户籍,不属于积分入学受理对象,但可以凭父母一方是本地户籍条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报读南海区的公办学校。

4、小孩户籍位于南海狮山,如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以政策性借读的形式到桂城的公办学校就读,且小孩的资料又上交到桂城教育部门,其小孩能否回狮山以户籍生资格入读狮山的公办学校?

答:可以在狮山和桂城两边同时报名,但具体录取时间以各镇街的录取通知为准,逾期不到录取学校报到确认的,不排除有原录取学位不作保留的可能。

5、市民在桂城购买了80平方米的住宅,市民及其小孩是大沥镇户籍居民,现咨询其小孩能否入读桂城街道的公办学校?如果可以能以什么身份入读?

答:“购房80方”的政策性借读条件今年已经正式取消,该市民子女如果希望在桂城入读公办学校,需要把父母一方的户籍迁到桂城的房产地址,可以凭“父母一方本地户籍”条件申请桂城的政策性借读;也可以把小孩的户口一并迁来桂城,然后按户籍生申报桂城学位。另外,如果孩子父母一方在桂城近五年有连续五年的缴纳社保记录和连续五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纳税或工商登记证明),还可以凭“双五类”条件申请政策性借读。

6、网上报名是否只能选择一间学校申请?

答:1)同一所学校只能报名一次,不能既以户籍生的条件,又以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报读同一所学校;2)符合户籍生条件可报相应学校一所,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也可报相应学校一所,同时符合以上两大类条件可报两所不同的对应学校;3)符合多项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只能选其中一项报名。4)审核通过后,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进行确认入学。

顺德区

顺德2020年义务教育

阶段招生工作意见

结合顺德区实际,顺德区教育局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提出相关意见。

认真做好义务教育

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顺德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对象分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和非顺德户籍新市民(在本区工作或居住,且持在有效期内的顺德区居住证)适龄子女两类。顺德户籍适龄儿童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执行。新市民适龄子女分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两类,政策性借读生按照新修订的《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执行。普通借读生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号)管理办法执行。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按照《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顺府办发〔2018〕66号)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按照《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0〕17号)执行。

严格控制入学年龄和招生规模

1.入读顺德区小学的学生,必须是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入读顺德区公办初中的学生,必须是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并在全国学籍系统已作毕业处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顺德区公办小学按照45人/班的班额要求招生,公办初中按照50人/班的班额招生。学校的招生规模要按照区教育局下达的2020学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执行。各镇(街道)教育局要严格控制班额、统筹安排、合理分流,确保招生班额符合省定标准要求,不得出现大班额的现象。

3.公办中小学如因招收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而超出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的,镇(街道)教育局要向区教育局提交变更招生计划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复后实施。

规范公办学校招生行为,实行阳光招生

1.按批次开展招生工作。

(1)顺德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适龄儿童;第二批次为顺德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申请普通借读积分入学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顺德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原则上按以下批次执行:第一批次为顺德户籍小学毕业生;第二批次为顺德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在顺德区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第三批次为在区外学校毕业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在顺德学校毕业并符合普通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具体招生方案由各镇(街道)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

2.严格执行学位和积分公示制度。

(1)各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要明确招生程序、报名方式等信息,并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

(2)在完成第一批次招生工作,核实各公办学校学位剩余后,向社会公布可用于接收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的新市民适龄子女的学校及学位数。

(3)在完成第二批次招生工作后,向社会公布接收普通借读生的学校及其可提供学位数;并将普通借读生的积分情况和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分数线向社会进行公示,按照“一镇(街道)一线”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并在媒体公示。

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做好统筹工作,合理安排学位,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区教育局。

3.切实做好中心城区学生分流工作。

当报读中心城区学校的顺德户籍生、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上级规定的优教服务对象适龄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适龄子女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充分利用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招生等方式进行合理分流,并在招生方案中对分流办法予以明确,利用媒体向市民宣传。原则上,顺德户籍生入学人数超出学校学区招生学位数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或用电脑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名单;其他各类适龄儿童入学在全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统筹安排。

明确政策调整后的几类安置办法

今年,上级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有少许调整,各镇(街道)教育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几类特殊情况安置办法明确如下:

1.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规定,对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子女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权利,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按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政策分类安置入学;入读民办学校的,按照民办学校招生办法实施。

2.按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3.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镇(街道)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镇(街道)申请入学。

4.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5.要落实顺德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和“全接纳”。各镇(街道)教育局要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实名制登记资料,认真做好残疾儿童的调查摸底和分类入学安置工作。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入读普通学校,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顺德区启智特殊教育学校,确实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重度残疾少年,安排送教上门服务。

规范民办初中招生行为

顺德区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佛山市相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实行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原则上主要面向学校所在区招生,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入学,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直接录取入学;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入学。佛山市统一建设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信息平台,按照“平行报名、分别录取、选择多元、家长自愿”原则,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同时申请公民办学校学位,在公民办招生平台分别进行录取。各镇(街道)教育局在民办学校确认录取名单前公布公办学校户籍生招生地段,录取结果由家长自愿选择。

做好政策宣传

提高服务水平

各镇(街道)教育局要利用教育信息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各种媒体渠道,做好招生方案的发布工作。要在学校、幼儿园、社区、企业中广泛开展招生的政策宣传工作,使得招生入学政策家喻户晓。招生期间,要认真做好各时段重点工作,认真接待群众的来电、来访,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思想疏导、入学政策解释等项工作,努力提高招生工作服务水平,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顺利入学。

高明区

高明区公办幼儿园

高明区公办幼儿园在2020年5月11日——15日陆续进行幼儿入学注册,请家长关注各幼儿园微信公众号,根据各园通知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分期、分批带幼儿到入读幼儿园递交相关资料,办理入园注册手续。

高明区公办幼儿园注册信息汇总(提醒:请关注对应幼儿园公众号以密切留意相关信息),点击学校名字或长按二维码跳转。

高明区机关幼儿园

蓓蕾幼儿园

荷城幼儿园

经委幼儿园

财贸幼儿园

英豪幼儿园

三洲机关幼儿园

杨和镇中心幼儿园

盈富幼儿园

更合镇中心幼儿园

白石幼儿园

三水区

三水区公办幼儿园

三水区多所公办糼儿园2020年秋季招生方案已发布。点击学校名字可跳转到相关链接了解。

西南街道中心幼儿园

三水区中心幼儿园

三水区宏益工业幼儿园、金本中心幼儿园

2020年三水区义务教育学校

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工作

公办学校由区、镇(街道)教育局制定招生方案,三水区的招生方案将于5月中旬向社会公布。请市民关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密切留意届时公布的招生方案。为方便家长提前准备入学报名的相关材料,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整理出《2020年三水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一览表》、《2020年三水区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一览表》、《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三水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积分入学指标及申请材料一览表》供家长参考,请家长根据自己的具体条件,准备相关的材料。入学报名材料

长按或扫描以下二维码可查看、下载材料。1、《2020年三水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一览表》

2、《2020年三水区公办初中初一年级招生报名资料一览表》

3、《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读三水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证明材料一览表》

4、《积分入学指标及申请材料一览表》

按入户时间排序!顺德北滘发布2023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方案

4月9日,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发布《北滘镇2021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方案》,涉及君兰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

其中,君兰幼儿园计划招生11个班,第二幼儿园(本部)计划7个班、育贤幼儿园2个班、凤起兰庭幼儿园计划6个班、第二幼儿园(博林分园区)(暂定名)计划4个班、雅正幼儿园(镇教育办统筹的部分学位)计划2个班,第三幼儿园计划7个班。

四类儿童具有报名资格,包括具有北滘居委会、君兰居委会、顺江居委会、设计城居委会、三洪奇居委会、碧桂园居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各级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政府重点扶持的核心骨干企业人才子女;所属幼教集团(幼儿园)教职工的适龄子女。

申请入读上述公办幼儿园的户籍适龄儿童,将按照入户时间先后进行总排序,结合全镇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对象,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招录名单(人数约1170个)。其中,三洪奇居委会股东子女及该居委的适龄户籍儿童无须排序,由第三幼儿园优先招录;政策性优待类儿童优先招录。

君兰幼儿园、第二幼儿园、育贤幼儿园、凤起兰庭幼儿园、雅正幼儿园(教育办统筹的部分学位),对应招录第一学区范围北滘居委会、君兰居委会已入围招录名单的适龄儿童;第三幼儿园,对应招录第二学区范围三洪奇居委会、顺江居委会、设计城居委会已入围招录名单的适龄儿童;第二幼儿园(博林分园区),对应招录第三学区范围碧桂园居委会已入围招录名单的适龄儿童。

今年的北滘公办园报名时间,是4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到4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时。家长需要关注“魅力北滘”微信公众号,通过公众号下方菜单栏“招生报名”进入“北滘镇2021年公办幼儿园小班招生”专栏。

·

·

【南方日报记者】熊程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直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经研究印发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2.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福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附件1:

福州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市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现就我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我市幼儿园的招生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

(二)适龄优先原则。幼儿园招生要优先满足3-6岁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3岁幼儿。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相对就近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辖区相关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四)免试入园原则。幼儿园对入园幼儿除健康检查外,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幼儿进行或变相进行测试;鼓励接收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

(五)公开透明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招生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幼儿园秋季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生方式

(一) 2023年秋季,我市公办园(不含部队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部分省属高校办园和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幼儿班,下同)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生方式。各公办园应提供不低于计划招生数30%比例的学位,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电脑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扩大派位招生的比例;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 普惠性民办园的招生方式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引导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参与派位招生。

(三) 非普惠性民办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 特教学校举办的幼儿园(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三、工作要求

(一)优化资源布局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充分挖掘潜力,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二)制定招生方案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辖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市直部门办园、部分省属部门(高校)跟辖区联办园的派位招生工作,纳入辖区统筹。

(三)明确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严禁超大规模招生。

(四)划定招生服务片区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相对就近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辖区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有条件的园所探索为多孩家庭长幼随学提供便利服务。

(五)公开招生信息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应在本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的官网或官微上向社会公开本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相关信息,在招生期间需设立咨询电话,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具体包括:

(1)各县(市)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应在2023年6-7月发布。

(2)本县(市)区经审核准予招生的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学性质、示范园等级、收费标准、招生方式、计划招生数、招生服务片区、派位比例、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现场报名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或简章),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或简章)应张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可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督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各幼儿园招生公告(或简章)须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

2.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细化报名流程,科学组织实施,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置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3.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原则上优先招收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4.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园和参与招生改革的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民办园现场报名时间统一为2023年7月1日(星期六)至7月3日(星期一),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2023年7月7日(星期五);其他辖区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自行确定。

(二)幼儿园收费应按照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违规收费。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学位变化情况,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同时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方便、准确为家长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四)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安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

福州市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查询方式

辖区

官网或官微

咨询电话

鼓楼区

官网:鼓楼教育信息网

官微:鼓楼教育

公办:0591-87677955

民办:0591-83353944

台江区

官网:台江区人民政府网

0591-38105835

仓山区

官网:仓山区人民政府网

0591-83320037

晋安区

官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网

官微:晋安教育

0591-87897002

马尾区

官网:马尾区人民政府网

0591-63190293

长乐区

官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0591-28925909

福清市

官网:福清市人民政府网

官微:福清市教育局微学堂

0591-85234528

闽侯县

官网:闽侯县人民政府网

0591-22071176

连江县

官网:连江县人民政府网

官微:福建省连江县教育局

0591-26232197

闽清县

官网:闽清县人民政府网

官微:闽清教育

0591-22338660

罗源县

官网:罗源县人民政府网       

官微:罗源县教育局

0591-26867635

永泰县

官网: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政府网

官微:永泰教育

0591-24810779

高新区

官网:福州高新区政府网

官微:高新区教卫局

0591-62338332

电话咨询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各辖区“秋季幼儿园招生方案”中予以明确。   

三江新区2023秋期公办幼儿园招生通告来啦!附12个幼儿园登记入口

宜宾新闻网

宜宾人关注宜宾新闻网

关注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关于2021年秋期主城区公办幼儿园

招生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重点,维护教育公平,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发展。结合三江新区实际,由宜宾市志城幼儿园牵头组织开展2021年秋期主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招生条件

(一)招生学段:小班、中班

(二)招生年龄

1.小班:3-4周岁适龄儿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中班:4-5周岁适龄儿童(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

(三)招生范围:户籍在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和双城街道区域内适龄儿童。

招生方式流程

(一)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登记,公开摇号录取。

(二)招生流程

发布招生通告→线上信息登记→线上资料审核→线上摇号→线上公示摇号结果→线上完善资料→现场预报名

招生日程

(一)招生通告公布时间:2021年7月8日08:00—7月14日24:00止。

(二)线上信息登记时间:2021年7月15日08:00—7月18日24:00止。

(三)线上资料审核时间:2021年7月15日08:00—7月19日17:00止。

(四)公布符合条件名单时间:7月20日00:00—24:00。

(五)线上摇号时间:2021年7月22日09:00—16:00。

(六)线上公示摇号结果时间:2021年7月22日17:00。

(七)线上完善资料时间:2021年7月23日00:00—24:00。

(八)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7月25日09:00—17:00。

(九)现场预报名地点:由于多数幼儿园项目正大力推进中,具体报名地点统筹安排如下

↓↓↓

招生工作操作办法

(一)资料要求

1.请自行对照招生通知要求,自查入学条件,准备好相关资料,对资料缺失、错误、造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2.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二)线上信息登记要求

1.每位幼儿限1名家长扫码线上注册,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户籍地址、过敏史、疾病史、残疾情况、附件照片(幼儿户口簿中户主首页和幼儿户籍页),以上所有信息以幼儿户口簿为准,均为必填项目。注:此信息登记不作为报名依据,需摇号中签才能取得入学资格;摇号结果将以短信形式告知家长。

2.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登记,重复登记无效,并取消资格。

3.双(多)胞胎报名方式(家长自主选择)。方式一:独立摇号。每名幼儿分别取得报名序号,独立参与电脑摇号,以各自摇号结果确定是否被录取。方式二:捆绑摇号。两(多)名幼儿共用1个报名序号,捆绑参与电脑摇号,该号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被录取,该号未摇中则两(多)名幼儿均不被录取。

(三)摇号说明

在公证机关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全程监督下,现场公开摇号、公示结果,并线上直播摇号全过程。

(四)现场报名要求

摇号中签幼儿的家长携报名短信和幼儿户口簿原件,到摇号中签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见“招生日程”中的“报名地点”),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取消幼儿入读该园资格。

登记入口

请意向就读临港第一幼儿园、河湾苑幼儿园、志城幼儿园、洗马池幼儿园、龙顺幼儿园、公园九里幼儿园、丽雅邻里中心幼儿园、领地观江府幼儿园、中铁卓越城幼儿园、双城第一幼儿园、沙坪幼儿园、文澜院幼儿园的幼儿家长,可利用微信扫码开展线上信息登记。

登记办法

识别二维码

关注宜宾新闻网微信

后台回复:幼儿园登记

特别说明

(一)若招生幼儿园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人数,则该幼儿园取消“公开摇号录取”环节,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幼儿全部录取。

(二)若招生幼儿园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人数,将采用“公开摇号录取”的方式决定学位;未摇中的幼儿将由区社会事业局一次性统筹安置到有空缺学位的公办幼儿园,若不接受统筹安置,则视为自动放弃该园学位。

(三)若户籍幼儿统筹安置后,主城区公办幼儿园仍有空缺学位,则面向社会招收符合条件的其他幼儿,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三江新区主城区公办幼儿园在读幼儿,不再参与本次报名登记。

咨询电话

0831—2108032(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

0831—8936900(宜宾市志城幼儿园)

原标题:《三江新区2021秋期公办幼儿园招生通告来啦!附12个幼儿园登记入口》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