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幼儿园>正文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公告

2023-07-20 22:35:5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泉州市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公告

2023年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

关于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2015〕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平阳县户籍,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2.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本科毕业生;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含2017年起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对口。

4.以下考生可以适当放宽要求:有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

(二)有关说明

1.户籍:平阳县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原户籍为非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平阳县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户籍不限。

2.学历:报考学前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特殊教育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为起点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学前教育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放宽至聘后一年内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厅发〔2021〕27号)规定: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相应等级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应聘,此类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拟聘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语文学科的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学科相对应或大学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中小学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包括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岗位;小学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且教师资格证没有明确学科的,可自选小学段一个学科进行报考。若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以大学所学专业为准。

5.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①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满两个学年及以上的(原平阳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改制后继续在平阳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工作年限计算至2021年7月),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需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出具从教经历证明)。②持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专任教师。以上两类考生报考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的,年龄放宽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户籍不限,专业要求不限,可以选择其中一个特校定向岗位报考;依此条件招聘的教师,录用以后从事特殊教育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8年,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借用到其他单位工作。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相同学科的乡村教师定向岗位(下称乡村定向)或特校定向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1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7名,其中乡村定向4名,特校定向6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还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6月3日17时。考生登陆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生源地”一栏填写“原户籍地”。2.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并注明是否全日制。”3.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和学科”。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5月31日9时-6月4日17时。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3日17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1年6月5日0时—6月7日24时。初审通过之后即可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和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予以公布。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11时30分,下午2时—5时),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7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改报名。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1年6月16日9时-6月20日9时。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

⑵对应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分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初中社会、学前教育等学科,内容包括报考对应学科中小学(幼儿园)专业知识、高校对应专业知识与教学理论等。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0日左右,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疫情防控要求,查验温州健康码“绿码”,查验近14天内的行程轨迹、测温正常后,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最高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

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原件、复印件。

⑷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7.资格复审名单及通知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平阳县教育网上进行公布,不另行给考生个人发放,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面试)。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试课。试课(面试)为60分。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2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面试考核内容如下:

中小学体育:口令、队列、队形(15分);自编徒手操(15分);技巧(10分);球类技能展示(排球垫球、全场运球投篮、足球技能技巧三个体育项目自选两个)(20分)。

中小学美术:国画小品(10分);人物速写默写(15分);静物色彩默写(15分);纸工制作(10分);口述纸工制作构思及意图(10分)。

中小学音乐:声乐歌曲清唱(15分);钢琴背谱演奏(15分);自弹自唱(20分);个人特长展示(10分)。

学前教育:儿童故事即兴讲述(15分);儿童简笔画(15分);即兴自弹自唱(15分);舞蹈表演(15分)。

3.试课(面试)规程、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平阳教育网另行发布通知。

4.入围试课(面试)的人员放弃试课(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学历高的考生;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⑶试课(面试)成绩高分的考生。录用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笔试,以最终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乡村定向或特校定向岗位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教育网上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乡村教师是指全县偏远乡镇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以及享受当地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的镇中心区学校教师,今年乡村定向岗位的招聘学校具体见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通知(另行发文)。

(三)报考初中、小学岗位的,录用人员在选择岗位时,若遇小学岗位已满、初中岗位有空缺的情况,空缺的初中岗位可由具备小学岗位条件的录用人员来选择。录用为乡村定向岗位或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按有经验的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条件报考特校定向岗位的,服务期8年及以上),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四)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五)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面试之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未取得与报考学科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聘后一年见习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或取得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http://www.zjpy.gov.cn/col/col1388360/index.html)上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九)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58102919,0577-58102917。

附件:1.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

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8日

关于2021年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公告.doc

 

四川省广元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招聘的公告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教育局关于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等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补充到市实验中学等部分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按规定提供相应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2)。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招聘单位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5)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1)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2)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3.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1年4月28日)。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127名。 

其中同一招聘岗位有多个事业单位招聘的(见附件2),报考该岗位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7日24: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广元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不能审查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市、县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名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21年5月9日24:00止。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免收笔试费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4(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21年5月12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1年5月13日至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90号劳动大厦3楼,联系电话0839-3266876、3263349),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两份并妥善保管,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1年5月23日至5月28日24: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二)笔试 

1.《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执行,考试大纲请考生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复习资料请考生自行选购。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教育公共基础》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4.笔试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查询。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查分结果将在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规定时间内在广元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见附件5。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8:30-12:00,14:30-18:00)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查。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确定,并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通知应参加面试的考生。 

2.资格审查手续办理。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5个工作日在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市教育局:http://jy.cngy.gov.cn/。昭化区:http://www.zhaohua.gov.cn/。朝天区:http://www.gyct.gov.cn/。青川县:http://www.cnqc.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询。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 

(1)《报名表》2份(请考生在报名时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的材料。 

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材料。 

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资格审查在两天内进行。第一天只审查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公布的应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第一天的资格审查截至当日16:30。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第一天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第二天进行(即第二天只审查递补人员)。按要求参加递补资格审查者,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3:1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或学业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教育局、县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执(职)业资格、考试成绩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市、县区教育局通知其报送招聘相关材料,原为在职人员的,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分别报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招聘单位凭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至多一个月内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除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外,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十、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请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移动电话),在招聘期间不要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不符招聘相关条件的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根据《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5年内须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 

(六)按照本公告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聘用合同应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七)拟聘人员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试用期制度。 

(八)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九)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具体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执行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市教育局、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市教育局:3328052 

昭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723928 

朝天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621833 

青川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206543 

(二)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28-83336031  0839-3308105 

(三)监督电话(区号08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63349、3266876 

附件:1.公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docx

2.广元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x

3.广元市部分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4.免收笔试费相关规定.docx

5.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docx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