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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2023第三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重庆市幼师专业学校招聘公告公示

2023-07-20 22:39:10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重庆市巴南区2023第三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重庆市幼师专业学校招聘公告公示

重庆市巴南区2023第三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如有相应调整,将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6日9:00至7月30日9:00。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及相关材料(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3年7月30日12:00时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0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缴费成功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的人员,于2023年8月3日9:00起至8月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和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面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考试类别、内容详见附件1。

  2.笔试初定为8月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名单等事项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最终进入面试的人选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人事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由招聘方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8)。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缺额可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教育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7);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三)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讲课、实作等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5分钟。

  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巴南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何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无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

  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对按规定降低开考比例至1:1的,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巴南区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聘用资格。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巴南区教育主管部门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综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巴南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育事业单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各环节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咨询电话:023-66233928、023-66232931。

  政策解释、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咨询电话:023-66239580。

  (四)本公告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9.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附件下载:

1.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x2.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x3.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4.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5.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6.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7.附件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8.附件8: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docx9.附件9: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x10.附件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拟聘用人员公示(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2012〕79号)及《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公告》精神,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现将第一批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至7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达我校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2)。

学校组织部(人事处)联系电话:0771—5870567;纪检监察室(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5786227。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件: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第一批次)拟聘用人员名单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2023年7月18日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

工作人员(第一批次)拟聘用人员名单

序号

应聘岗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学科(专业方向)

毕业学校

职称

1

音乐教师

蔡德智

1996-08

中国共产党员

硕士研究生/硕士

作曲

广西艺术学院

2

档案管理员

蒙东东

1998-09

中国共产党员

硕士研究生/硕士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广西民族大学

3

教辅人员(1)

韦燕纳

1994-04

群众

硕士研究生/硕士

教育学

广西师范大学

4

教辅人员(1)

许雪梅

1995-08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学前教育

北部湾大学

5

教辅人员(1)

黄肖群

1994-08

群众

本科/学士

会计

广西师范大学

6

教辅人员(2)

凌泽杰

1983-11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广西民族大学

中级

7

教辅人员(2)

黄斌华

1988-08

中共预备党员

本科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武汉大学

中级

8

教辅人员(2)

陈棠青

1990-04

群众

本科/学士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中级

9

辅导员(1)

张芬

1982-08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体育教育

湘南学院

中级

10

辅导员(1)

肖怡芊

1987-10

中国共产党员

硕士研究生/硕士

民俗学

广西师范学院

11

辅导员(1)

覃宇球

1982-05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社会工作

福建师范大学

中级

12

辅导员(1)

贺丽

1992-08

中国共产党员

硕士研究生/硕士

体育人文社会学

郑州大学

中级

13

辅导员(2)

谢明洁

1995-09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园林

重庆文理学院

14

辅导员(2)

古启铮

1998-05

中国共产党员

本科/学士

心理学

广西中医药大学

15

辅导员(2)

俞天翼

1989-08

中国共产党员

硕士研究生/硕士

应用心理

云南师范大学

 

2023年河南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教师招聘338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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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5.根据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相关精神,对随军家属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为1科:校医、卫生保健笔试为医学基础知识会计笔试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教学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政策加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面试人员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组织该岗位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选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

(1)普通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讲课成绩×30%+专业才能展示成绩×30%。

(3)非教学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出现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的,按考试原始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原始成绩相同情况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体检人员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项目和标准按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一次性递补体检、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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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河南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招聘345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及市委编办批准的用编数额,结合学校工作需要,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学校和经济开发区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345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选拔人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29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5名(其中,非教学岗位7名)。分别为:

驻马店市市直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6名(其中,非教学岗位5名),其中:驻马店农业学校13名、驻马店市第二高级中学18名、驻马店市第三高级中学16名、驻马店市第一初级中学7名、驻马店市第二初级中学10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十八初级中学6名、驻马店市第二十初级中学4名、驻马店市体育中学5名(非教学岗位2名)、驻马店实验小学56名、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40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二小学2名(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实验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驻马店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附属幼儿园2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14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0名(其中,非教学岗位1名)。其中:驻马店市实验中学21名、驻马店市第十九初级中学11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一初级中学30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二初级中学28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中心学校(初中)2名、驻马店市第二十三小学28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三小学2名、驻马店市第三十七小学3名、驻马店市第三十八小学5名、驻马店市第五十一小学10名、驻马店市第十幼儿园3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刁庄幼儿园5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关王庙乡洪堂小学附属幼儿园1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驻马店市第二实验幼儿园1名(非教学岗位)。

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9名(实行员额制编制管理、非教学岗位1名)。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4.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次类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驻马店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市直学校岗位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直属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学校岗位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发布的信息以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内容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3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8:00期间登录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s://hrss.zhumadian.gov.cn)或驻马店人才信息网(https://rcjlzx.hrss.zhumadian.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3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随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8: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教师考试共2科,计60元非教学岗位1科,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考生必须于2023年7月25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相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短缺急需专业岗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考生,可改报同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改报者退还报名费。

5.根据我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相关精神,对随军家属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且与报考岗位一致的,其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开发区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教学岗位笔试分为2科:1.教育理论(含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教师专业标准等)2.教学教法(含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课程与教学论等)。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为1科:校医、卫生保健笔试为医学基础知识会计笔试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笔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加分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向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信访大厅(健康路西段476号)提交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教学岗位笔试成绩=教育理论成绩×50%+教学教法成绩×50%+政策加分

非教学岗位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政策加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未就业人员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原件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网上打印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资格确认工作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hrss.zhumadian.gov.cn)、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humadian.gov.cn)另行通知。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所在岗位面试人员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岗位,组织该岗位现有人员面试。该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进入体检考生的面试成绩的最低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普通学科面试,按所报学科,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选课的方式讲一节与所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音、美、幼教等特殊学科面试,采取讲微型课加专业才能展示的方式,讲微型课、专业才能展示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非教学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信息获得、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原标题:2023年驻马店市市直和经济开发区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edu.zhumadian.gov.cn/html/909/2023-07-17/content-9963.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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