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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2021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表

2023-07-20 22:41:5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2021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公布时间表

2023年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教师招聘公告(200名)

太原市杏花岭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卫健系统工作人员68名,本次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要求

本次招聘教育系统小学、幼儿园教师200名(财政拨款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杏花岭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教育系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

招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68名(财政补助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详见《杏花岭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本次招聘卫健系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要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满18周岁,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81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2.学历学位: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卫系统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专业:具体专业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4.职称或职业资格:教育系统招聘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小学全部岗位;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本次招聘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

卫健系统招聘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说明

根据附件1和附件2的“招聘对象”要求,报考相应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劳动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人员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且须符合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四)其他说明事项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服役、试用期、服务期的截止时间和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已就业人员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证明。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http://www.sxtyxhl.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提交报名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3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红底免冠数码照片(格式JPG,宽高约120*160像素,字节大小30KB以下)。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人员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咨询电话:杏花岭区教育局0351-7783321,杏花岭区卫健体局0351-3382493。各招聘单位电话详见附件1《教育系统岗位一览表》和附件2《卫健系统岗位一览表》。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13465773867。

报名期间,每天上午10:00左右在报名网站公布一次各岗位报名情况。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初审时间: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4日17:00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2023年1月13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1月13日17:00至2023年1月14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初审、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信息,以免因填报信息不准确影响资格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岗位取消,招聘名额并入《岗位一览表》指定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各招聘单位将通知报考人员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9:00—17:00。报考人员向杏花岭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后,人社局统一办理改报手续,电话:0351-3188311、318788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原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1月9日9:00—2023年1月14日24:00间进行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本次考试收取报考人员50元考试费用。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办理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月16日9:00—17:00,前往或联系杏花岭区人社局(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府8层841办公室,地址:胜利街99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联系电话:0351-3188311、3187884。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不稳定户家庭人员、边缘易致贫户家庭人员提供当地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试费减免手续,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4.笔试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发布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原报名网站,按通知要求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笔试及之后各环节都需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逻辑推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2.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幼儿教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逻辑推理、学前教育学、学前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

3.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人文科技、逻辑推理等。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需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复审地点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有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认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复审时,需填写《诚信承诺书》,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将按有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1-4为必备资料;5为按报考岗位要求的对应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预备技师(高级工)资格证。

4.未就业报考人员需提供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档案托管证明。

已就业报考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有职称或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件(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确认。同时提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

资格复审环节需填报的相关表格,在资格复审工作开始后,从原报名网站下载。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审核部门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太原市杏花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五)面试

面试前,在原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采取试讲方式或结构化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即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不达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如有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1.教育系统岗位面试

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报考人员面试采用面对评委讲课、答辩及才艺展示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讲课题目现场抽取,独立准备2小时后,面对评委讲课,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和才艺展示现场进行,时间为5分钟,合计20分钟。英语教师用英语讲课。

2.卫健系统岗位面试

报考卫健系统岗位的面试方式为结构化方式,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评考生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行为举止、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前,在原报名网站发布体检考察公告。

1.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领导组在收到复检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2.考察

考察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报考信息,人事档案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按总成绩顺次递补。

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将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报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反映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报批,纳入全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如在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或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任职定级和岗位聘用时享受太原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聘用人员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本次招聘岗位,服务期限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人员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应在聘用文件下发后3个月内办理完毕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办理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获取应聘资格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为保障考务安全,相关人员须严格按照各环节要求参加招聘活动。

六、咨询与监督

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客观公正,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表一览表》;

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351-3188311、3187884;

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351-7783321;

区卫健体局咨询电话:0351-3382493;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351-338244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过程中,所有公示、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如报考人员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鉴于报名人数可能较多,报名所填信息需进行核实,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不要集中到最后一天报名,避免因网络拥堵或信息申报不全等情况而影响报名。

4.如我区公布的笔试时间与报考人员个人事项(如参加其他地区考试等)冲突而未参与我区笔试的,将不予办理退费手续,请考生周知。

请考生做好职业规划,选择心仪岗位,认真备考!

本公告由杏花岭区2022年教育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杏花岭区教育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杏花岭区卫健系统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杏花岭区2022年教育卫健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2022年12月30日

2023年江西省九江市教师招聘公告

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精神,现将2023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全省招聘计划共782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部分岗位使用编制控制数和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其待遇等有关问题,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岗位备注内容或电话咨询招聘单位;部分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具体招聘办法以招聘单位的公告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

涉及到的年龄问题,如“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为:1987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其它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涉及到的户籍问题,某市或某县户籍指本公告发布之日,本人或其父母、配偶为该市或该县户籍。

(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八)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九)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9:00-2月21日17: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

报名分为网上注册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并上传考生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295*413像素,格式为JPG)进行网上注册,报考信息提交后不能再修改。考点设在11个设区市,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试地点。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的考生,不得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上重复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重复报名者将视为无效报名,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2月22日17:00。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三)报名人数统计。为引导考生有序报考,2月19日、20日下午17:00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成功考生人数,之后系统锁定不再公布报名人数。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期间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调剂、资格审查及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19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

2.考试内容。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相应学科“学科专业知识”两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一科,考试范围参考《江西省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版)》。

3.考试科目分值。“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学科专业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50分,“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单科试卷满分为100分。

4.考生应考注意事项。考生应携带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拟于4月底在江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信息在江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入闱面试人员。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为5人及以下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为6至10人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5;招聘人数为11人及以上的岗位,入闱面试比例为1:2。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拟于5月初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公布。

(二)网上调剂

笔试成绩公布后发布调剂公告,对入闱面试人数不足的岗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第一批未入闱面试的考生,如符合调剂岗位的报考条件,可在网上自愿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时,不能跨报名系统调剂(即:报考“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的考生不能互相调剂)。

(三)资格审查

1.入闱面试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面试。

2.因资格审查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面试

面试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一般采取试讲、说课、专业展示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日期及有关事项由设区市教育、人社部门和省直招聘单位另行公告。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小学语文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20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200×(50÷250)+80×(50÷100)=80分。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60÷面试总分)。例如:音乐、体育、美术岗位某考生笔试两科得分为15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总成绩=150×(40÷250)+80×(60÷100)=72分;幼儿园教师岗位某考生笔试得分为80分,面试得分为90分,则总成绩=80×(40÷100)+90×(60÷100)=86分。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各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省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决定是否递补。

3.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2023年江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考试与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同时进行,考试内容相同。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在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布。

(二)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三)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1-12333。

附件1:江西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doc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2月14日

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公告

瑞人社〔2023〕42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努力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9〕48号)、《温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教育信息->招生招考):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346319/index.html

附件:

1.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x

2.2023年瑞安市中小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0月1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完成报名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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