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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宁波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

2023-07-20 23:34:1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宁波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宁波幼儿园招聘教师信息

宁波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教师)39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浙江省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目前综合实力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设有23个学院、14个校级独立设置研究机构。据ESI公布数据,工程学、临床医学、化学、材料科学、动植物科学、农业科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生物与生化、计算机科学、物理学、一般社会科学等12个学科进入世界学术机构前1%。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25个,本科招生专业59个。建有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技术中心1个,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3个,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1个。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9333名,各类研究生11569名,国际学生1372名。教学科研人员2111名,教师中有全职院士9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其中1名为外籍院士),英国皇家工程院院士等外国两院院士5名。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经世致用”的校训,正向着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奋斗目标迈进。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共创佳绩!

二、引进类型与要求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分为包玉刚顶尖人才(A1),包玉刚杰出人才(A2),包玉刚领军人才(A3),包玉刚卓越人才(B1、B2,正高级职称),包玉刚青年拔尖人才(C,副高级职称)和包玉刚优秀人才(D1、D2,中级职称)。

(一)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要求

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2、A3、B1类人才,可在年津贴制和年薪制中选其一执行

(二)引进人才若符合宁波大学人才安居房购房资格,可按较为优惠的价格(均价约13500元/平方米)购买。引进人才若不符合购房资格,可按相关标准享受安居补助。

(三)C类及以上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科研启动费。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首聘期待遇一览表

人才类别

安家待遇(两者享其一)

薪酬待遇

科研启动费(万元)

常规工资制

年津贴制

年薪制

常规工资+年津贴(万元)

年薪(万元)

人才房

安家补助(万元)

A1

协商

协商

——

协商

协商

A2

购买180户型人才房+安居补助100万元,或协商

250

——

常规工资+50万/年

80

100(人文社科)

400(自然科学)

A3

购买180户型人才房

175

——

常规工资+30万/年

60

60(人文社科)

200(自然科学)

B1

购买139户型人才房

125

——

常规工资+15万/年                                                                                        

45

20(人文社科)

50(自然科学)

B2

购买139户型人才房

125

常规工资

——

35(海外)

20(人文社科)

50(自然科学)

C

购买120户型人才房

90

常规工资

——

30(海外)

10(人文社科)

25(自然科学)

D1、D2

购买90户型人才房

60

常规工资

——

——

——

注:若引进人才符合宁波市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政策的条件,还可额外享受相关待遇。

四、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

详见《宁波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应聘方式:采用网络应聘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

认定本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在学校主页和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

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试程序的应聘人员将由学院通知本人,同时通知应聘时间、地点等。

(二)考试

考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根据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经面试择优录用。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相关招聘资格条件中所需的证明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面试资格。

2. 面试

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进行考核评审。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教学、科研能力。

3. 成绩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ecruit.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ningbo.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3.对面试、考核、体检、录用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六、联系方式

(一)各学院或研究院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各学院/研究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单位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地址

商学院

杨老师

0574-87600383

yangliu1@nbu.edu.cn

法学院

李老师

0574-87600370

liyoudan@nb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康老师

0574-87609182

kangdongli@nbu.edu.cn

教师教育学院

张老师

0574-87600718

zhangaijuan@nbu.edu.cn

体育学院

刘老师

0574-87600227

liuwei2@nbu.edu.cn

人文与传媒学院

王老师

0574-87600750

wanglingzhi@nbu.edu.cn

外国语学院

洪老师

0574-87600321

hongyan@nbu.edu.cn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张老师

0574-87609557

zhangning@nbu.edu.cn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王老师

0574-87605594

wangzheng@nbu.edu.cn

音乐学院

刘老师

0574-87600822

liuziyu@nbu.edu.cn

数学与统计学院

张老师

0574-87600795

zhangzelin@nbu.edu.cn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刘老师

0574-87600744

liujinjun@nbu.edu.cn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74-87609987

chengyinying@nbu.edu.cn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吴老师

0574-87600980

wuliqing@nbu.edu.cn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0574-87600341

chenzheng@nbu.edu.cn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姚老师

0574-87609509

yaoyufeng@nbu.edu.cn

海运学院

薛老师

0574-87600505

xueqiaohua@nbu.edu.cn

海洋学院

周老师

0574-87600551

zhouying1@nbu.edu.cn

医学部

徐老师

0574-87600674

xuyujie@nbu.edu.cn

食品与药学学院

李老师

0574-87604388

lijing1@nbu.edu.cn

高等技术研究院

杨老师

0574-87609857

yangxu@nbu.edu.cn

新药技术研究院

马老师

0574-87609771

mahongna@nbu.edu.cn

植物病毒研究所

林老师

0574-87601987

linlin1@nbu.edu.cn

海洋工程研究院

袁老师

0574-87605922

yuanjiayin@nbu.edu.cn

未来无线研究院

鄢老师

0574-87600340

yanwei1@nbu.edu.cn

质谱技术与应用研究院

王老师

0574-87609041

wangchenlu@nbu.edu.cn

高压物理科学研究院

刘老师

0574-87600744

liujinjun@nbu.edu.cn

岩石力学研究所

宋老师

0574-87602339

songjiamin@nbu.edu.cn

人才强国战略研究院

王老师

0574-87609248

wangxiaoshen@nbu.edu.cn

先进储能技术与装备研究院

屠老师

0574-87600379

tujianfei@nbu.edu.cn

智能医学与生物医学工程研究院

唐老师

0574-87609910

tangjing@nbu.edu.cn

中国乡村政策与实践研究院

安老师

0574-87605502

anke@nbu.edu.cn

东海战略研究院

杨老师

0574-87609463

yanghuan1@nbu.edu.cn

中东欧经贸合作研究院

杨老师

0574-87600383

yangliu1@nbu.edu.cn

(二)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3室);

(三)联系方式:1.人才办联系电话:0574-87600288

联系人:梅老师

邮箱地址:nburcb@nbu.edu.cn

2. 应聘系统技术保障咨询电话:0574-87600557

联系人:刘老师

附件:宁波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xlsx

宁波大学

2023月4月19日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现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任教师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28所之一),2019年入选国家56所高水平高职院校,应用化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群是国家高水平专业群(简称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连续多年入选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和“教学资源50强”。是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浙江省五所重点建设高职院校之一,浙江省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院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会长和秘书处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等)、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备员额制教师,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计划详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见附件1)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见附件2)。

(二)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数字商贸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阳明校区。阳明校区教职工可按校内文件规定,另发放异地办学补助,包括异地工作补贴、加值班补贴、远程通勤补贴、过渡房租赁补贴等。

2、历届生的学历(学位)、职称、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6年9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报考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且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4、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5、历届生定义为非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校生,且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6、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三)优惠政策

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支持政策,详见附件3。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邮件报名。应聘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的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时间:

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硕士研究生: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16:00。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校园公告”栏目《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公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连同个人简历电子稿和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邮件至hr@nbpt.edu.cn,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应聘岗位+专业+学历/职称”。

2、资格初审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复审资格。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人事处通知本人并告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3、本次招聘岗位根据往年招聘情况,经主管部门市教育局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核准,认定本次招聘的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的招聘岗位均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核减岗位招聘。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起点的招聘岗位,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程序择优录用。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具体考试办法待资格复审前通过学校官网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资格复审

考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报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外语等级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凭据)、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现场放发《试讲通知》。

2、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或岗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知识储备等。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教学能力、专业知识水平、专业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总分各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绩

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专业技能测试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6的比例进入试讲(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试讲入围名额不替补。

试讲后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50%+试讲50%”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不替补。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30%+试讲的30%+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在考生专业技能测试、试讲、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试讲、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所有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专业(学科)带头人、博士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应聘其他岗位,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联系人:姜老师,徐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目前学校设有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产品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电子商务等13个专业,全日制学生近5100人。其中,学前教育专业是宁波市重点建设专业,学前教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唯一一个市级教育类协同创新中心,学前教育师范生培养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学前教育专业群入选浙江省高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名单。学校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

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

(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

招聘范围

岗位类别

党务工作1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男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2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女性;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党务工作3

1

1.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重大决策,执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

2.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3.协助院党总支书记做好党建制度文件起草、党内文件收发归档、党务会议会务等工作;

4.承担学院部分行政工作;

5.完成校党委和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政治学、教育学、社会学、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专业或新闻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

2.性别不限;

3.中共党员;

全国

专技

学生管理

1

1.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承担学生心理咨询工作;

3.承担校园心理危机事件应对;

4.承担学生宿舍管理工作;

5.承担部门安排的其他管理工作。

本科和研究生均为心理学类相关专业;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已取得学历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且有一定的心理咨询工作经历。

全国

专技

注:1、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2、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学校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且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主干课程证明。

3、工作地点均在杭州湾校区;

4、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 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2月23日9时至2月27日16时。

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单位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8日9时至3月1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2日9时至3月2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3月6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时至11时。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前学校将视疫情形势进行考前确认和考试报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携带以下材料:(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或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原价、复印件;(3)中共党员证明、职称证书或证明原件、复印件;(4)历届生还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作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不替补。

4.成绩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排序。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要求。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校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至少3年)。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学校公告”或“人才招聘/招聘公告”);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0574-82371619,82371637(联系人:何老师,单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15867205514(联系人:朱老师)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2月14日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是由港胞孔爱菊女士和孔庆隆先生姐弟俩捐资兴建的浙江省第一所音乐幼儿园,创办于1990年。幼儿园为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适当补助,现有2000多名幼儿,350多位教职员工。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宁波市幼教系统中首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园、浙江省首批示范性幼儿园、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全国首批家庭教育指导实验研究基地、全国示范家长学校、宁波市“三八”红旗先进集体、宁波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家长学校、宁波市六星级幼儿园等。2016年经市编委办同意增挂宝韵幼儿教育集团牌子,目前旗下的幼教机构有八园一中心,横跨宁波市海曙区、鄞州区、高新区,实现了“一园多址、多元并存”的跨越性发展。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幼儿

教师

专技

2

承担幼儿园教学、实践指导工作

学前教育专业;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全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1年及以上幼儿园任教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其中拥有中级职称或获区县(市)及以上“教坛新秀”、“骨干教师”称号或等同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

备注:1.历届生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荣誉称号的取得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7日16时止。

2.联系电话:0574-87129496  史老师、郑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社局网站、宁波市妇联网站或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下载并填好“202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把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在职应聘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等所有材料电子稿(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单位邮箱(1095027567@qq.com),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均须以“姓名”命名。邮件发送后若无收到回复信息请电话联系接收情况。(详见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拟招聘人数。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上公布。准考证发放具体时间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请予关注。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的办法;具体考试办法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告栏”上公布。笔、面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即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入围人选名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总分100分。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专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公布。

2.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当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20∶1时),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为幼儿教育业务考核,包括基础业务技能测试和试讲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招聘单位会提前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笔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2)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笔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100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笔试和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上首页“公告栏”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终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录用。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宁波市妇女联合会网站及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拟录用人员属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人员到时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属于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被录用后须在录用起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129496,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附件1:2023年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docx

宁波市宝韵音乐幼儿园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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