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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教师招聘公告(367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时间是多少

2023-07-21 01:25:27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教师招聘公告(367名) 2021年武汉市幼师招聘公告最新消息公布时间是多少

2023年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教师招聘公告(367名)

武汉市蔡甸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蔡甸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36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共367名,其中初中合同制教师120名,小学合同制教师177名,幼儿园合同制教师70名。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及《蔡甸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中所报岗位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应聘教师岗位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具有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对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且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应在一年内(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高段可低用;具有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与教师资格证相同或相近学科的岗位。

6.学历及年龄要求:详见《蔡甸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2021年5月19日,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网(www.caidi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可在上述网站上进行岗位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6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或关注“武汉掌上人才”微信公众号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超过申请时间或已通过审查的,不再接受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期间每日下午17:00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岗位应聘量统计信息,为应聘人员提供报名参考。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5月26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查询审查结果。报名申请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及缴费

通过网上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按鄂价费规〔2011〕100号规定,须及时登陆武汉掌上人才网“招聘·考试”栏目,“在线缴费”窗口,选择本人报考岗位并缴纳报名费,以确认报名成功。缴费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下午15:00至5月27日中午12:00,5月27日中午12:00以后缴费的无效,缴费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有时差,请务必及时缴费,未缴费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武汉掌上人才网笔试事宜公告。届时通过审核并缴费的应聘人员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中、小学教师岗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与《师范通识》(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幼儿园教师岗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与《学前教育》(按4:6比例折算计入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公告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上发布。

2.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综合能力及水平,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八)体检、考核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标准执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在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网(www.caidian.gov.cn)上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照蔡甸区教育系统合同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制教师聘用合同》,比照同类在编在岗教师确定薪酬标准,并办理企业职工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它事项

(一)应聘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应聘人员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则为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本次招聘人员一经录用,至少在相应岗位服务3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2.未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派遣手续;

3.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

5.未在工作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6.提供虚假信息或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

(五)本次招聘考试未组织、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编辑、出版考试教材;也未组织订阅或指定任何与招聘考试有关的参辅读物及复习资料,未与任何培训机构合作,无备考交流群,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蔡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7-69813855

网上报名系统及缴费咨询电话:027-83331018、027-83565099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咨询电话:027-83331018、027-83565099

监督电话:027-69812430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蔡甸区2021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武汉市蔡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蔡甸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9日

幼儿园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幼儿教师

2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2.合理利用资源,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3.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5.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二)资格要求

1.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学前教育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4月29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4月29日至5月23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

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幼儿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核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专业知识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专业知识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考核。幼儿园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试卷(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视频案例分析、主题活动方案设计等。幼儿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不高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讲故事等,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现场组织教学活动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均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100分。各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成绩*35%

(六)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幼儿园教师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9)85310129转112

18091392106(宋老师)

13679116512(刘老师)

电子邮箱:1104955057@qq.com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2年4月29日

 

2023年河北省石家庄市教师招聘的公告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14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2021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限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1),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指参加石家庄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石家庄服务且2021年当年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应聘。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2021年4月1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jz.gov.cn)、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和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人社”发布公告。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

报名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19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3日9:00至4月20日18:00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基本程序:

1.报名准备。请考生开始报名前,详细了解本次招聘的程序步骤、有关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注册账号。进入网址,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3.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名称,进入报名环节。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定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

5.完成缴费。报名考务费100元/人,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方式:支付宝和云闪付。特别注意:确认“缴费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6.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以上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平山县、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招聘岗位不设定开考比例。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减少及取消岗位人数的公告将于4月26日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广大考生适时查询。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石家庄人事考试中心(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手续。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或放弃免考务费的资格。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二)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5月4日9:00以后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4),完成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考生,才能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没有填报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5月9日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下午14:00—16:00《专业科目》。

笔试考场设在石家庄市区,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场次按时参加。

3.笔试内容。笔试考2个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教育、卫生、综合三类,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的类别参考对应科目。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卫生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卫生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相关法律法规等;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

4.笔试成绩及分数线确定。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分数×50%+《专业科目》×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5月14日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可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5月20日至5月21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市直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在石家庄市槐安西路48号石家庄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市内乘3路、36路、39路、49路到市人才市场站);报考县(市、区)岗位及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地点以笔试成绩网上查询时公布为准。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2021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

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的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进入教育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日9:00至6月4日18:00止,进入卫生类、综合类面试的考生于6月15日9:00至6月18日18:00止,登录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每半天结束后予以公布。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参加体检人数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石家庄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公布。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石家庄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提出聘用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引入诚信报名机制,建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4.2021年应届毕业生,到聘用时学校还没有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信息条件中,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按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尚未经相关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资格复审时可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考察阶段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在考察阶段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为提高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升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中,将逐步对招聘对象普通话水平作出要求,其中,教育类岗位应具备与教师资格证要求相对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卫生类、综合类岗位在面试环节增加普通话水平考评内容,在岗前培训阶段由招聘单位组织专项培训,聘用后,新聘人员应通过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测试,其中市本级、市内区所属事业单位人员通过二级乙等以上测试。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进行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2),其他有关问题拨打公开招聘咨询热线,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拨打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本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1: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石家庄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咨询电话表.xls

附件3:石家庄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附件4: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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