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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教师招聘的公告(300名) 2021年江西幼儿园教师编制公告

2023-07-21 01:34:3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教师招聘的公告(300名) 2021年江西幼儿园教师编制公告

2023年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教师招聘的公告(300名)

滦州市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滦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83名。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83名,其中教育类300人、卫健系统医学类61人、综合类6人、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16人。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2021年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滦州党建网、滦州市人民政府网、滦州市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滦州市户籍(或已婚报名人员配偶为滦州市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是指1985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18至40周岁”是指1980年6月29日至2003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执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6月28日。

5.面向“三支一扶”中支教、支医、支农人员定向招聘7人。“三支一扶”中支教、支医、支农人员指服务于滦州市的2009年至2017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中支教、支医、支农人员,已考取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职工的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6月28日9:00至7月3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3),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教育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医学类、综合类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3: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三支一扶”岗位不限制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岗位83、84“所属乡镇卫生院护理岗”、岗位85、86“滦州市人民医院护理岗”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医学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94-106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7月8日9:00起登录“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tssydwzp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3)。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将通过“滦州党建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教育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医学类、综合类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参加公开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组织、人社、教育、卫健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详见滦州党建网。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

资格复审地点:教育类在滦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医学类、综合类在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科。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党建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教育类面试按不同岗位名称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试讲。报考岗位46、47、49、50、52、53的音乐、美术、体育教师A岗和B岗与报考岗位61、62的幼儿教师A岗和B岗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报考其它岗位的以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次进行面试。

医学类、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党建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党建网”公布。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由组织、人社、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考核内容还包括资格条件的复审、人事档案的审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事档案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滦州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确定工作岗位。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教育类统一招聘人员第一个聘用期为三年,且聘用期内不得转岗。

(六)备案。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市委组织部、滦州市人社局审批,市组织人社部门将《花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笔试成绩、证件审核人名单、面试成绩及聘用结果在滦州党建网查询。

5、本次招聘工作由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2513。

6、本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

1.滦州市2021年统一招聘岗条件表.xls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3.笔试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doc

2021年6月25日

2023年福建省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的公告(236名)

2021年福州高新区中小学、幼儿园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满足新办校、增班增生校迫切的师资需求,提升全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福州高新区管委会研定,2021年福州高新区拟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236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

236人(具体岗位附后)。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满18周岁;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中学教师(含中职、初中):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的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2.小学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其中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专业按应聘人员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报考。以下岗位同时允许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①小学语文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思政、历史及人文教育等哲学、文学、历史学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②小学科学学科除相应专业外,还允许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专业毕业生报考。

3.幼儿教育教师

(1)报考条件和对象: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或相近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就业的或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

(2)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岗位专业对口(具体专业要求见附件)。

4.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2年(含)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与用人单位解除聘用的考生,同时财务人员岗位要求具备会计证,校医要求具备医师资格证(具备医师执业证书优先录用)。

5.福州高新区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

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备3年(含)以上我区区属公办学校相应岗位工作经历(含各完小校、公办幼儿园),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由所在临聘学校推荐。

(四)相关要求

1.本公告所列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证件(书)、证明材料等,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研究生报名(到)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学科岗位规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允许报考考生在报名及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学科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但要求正式报到时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原则上2021年应届毕业生优先。

3.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相当于放弃报考资格。

日期     时 间

6月28日

6月29日

6月30日

上午

9:00-11:00

幼儿教师、中职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语文、品德、科学、信息技术学科岗位

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

下午

2:30-5:00

初中学段招聘相应学科岗位

小学学段体育、音乐、美术学科岗位

临聘转编外合同教师

三、招聘办法

(一)通过现场报名并审核材料,地点:福州高新区实验小学(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意路9号),报名时间:6月28日至30日。应聘人员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或迟到不接受报名。

(二)编外教师岗位按照2021年全省统一笔试成绩(折成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行政职员、财务人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无需笔试成绩,通过现场报名并经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面试由福州高新区教育与卫生健康局委托第三方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资格现场报名和审核材料要求。

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报到证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填写姓名、高校,用人单位未签章或已签章并提供解除签章证明);7.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需要普通话二甲等级);8.教师资格证书(见招聘条件);9.身份证。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提交材料:1.考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材料清单(见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4.报到证;5.就业推荐表;6.就业协议书;7.资格证书(财务人员岗位提供会计证,校医岗位提供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行政职员岗位不需要提供);8.身份证;9.工作经验和解聘离职等证明材料。3-9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提交材料:1.面试资格审核表(见附件,无需笔试);2.毕业证书;3.教师资格证书;4.身份证;5.福州高新区临聘学校推荐信及工作年限证明(附学校近三年工资流水清单并加盖公章)。1-5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分别按顺序叠放。

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考生笔试成绩(百分制)的50%、面试成绩(百分制)的50%合成的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聘用人选);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财务人员、行政职员、校医)及临时聘用教师转编外合同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聘用人员按照招考总成绩及学科岗位数,高分者优先选岗。综合成绩和聘用人选的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

(五)拟聘用人员经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岗前培训合格且名单在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无异议后依《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与用人学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入职第一年前3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间不得报考各类机关、事业单位编外招考并由用人学校将劳动合同报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备案。聘用有关事项通过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http://fzgxq.fuzhou.gov.cn/),敬请留意。

四、考核管理办法

(一)编外聘用人员(即通过以上统一招聘的,下同)上岗后,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研、进修培训、年度绩效考核、请假制度等方面的管理参照编内教师。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学校可以解除或终止与编外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1.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2.未与用人学校续聘的;3.被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或者在其他单位兼职且未经用人单位同意的;4.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5.依法服兵役的;6.国家对事业单位控编政策有所调整不允许使用编外人员的;7.因用人学校在校生规模下降需减少师资,且无其他岗位可调整,或者区内有同类别学校岗位空缺,经协商不同意调剂安排的。

(三)编外聘用人员在学年内不得中途擅自离职,否则,取消今后编内新任教师招考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黑名单。

(四)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在用人学校与编外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中约定。

五、工资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年人均财政总支出10万元,工资参照区编内初级教师工资水平,享受“五险一金”待遇,年终根据绩效考评情况发放综合绩效奖。其中年度绩效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比例不高于20%,在政策允许下,对年度绩效考核优秀人员予以发放一次性嘉奖奖金,不合格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照学校新学年学科教学需要予以续聘,不合格的不再续聘,未经用人学校续聘的,即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在我区任教每满三年的编外合同教师,给与增加1.5万元的工资待遇,以此递增。

六、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聘用前,区教卫局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八、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1年10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告知。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九、政策咨询

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62335172

监督电话:0591-38201568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福州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4日

附件: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编外合同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岗位情况一览表.pdf

2021年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考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示例).doc

2021年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考试资格审核材料清单.doc

2021年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考试资格审核表(示例).doc

2021年福州高新区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考试资格审核表.doc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3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5月市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2022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教育局网站(http://szeb.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24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下同);

(2)2022年4月24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1年4月24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2年4月24日10:00至4月28日17:00。

2022年4月26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5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2年5月16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市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2年5月21日(周六)。

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2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资格初审对象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核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核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初审办法将在公布笔试合格线时同时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的公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考毕业生岗位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提供相应资料。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资格初审时暂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线下考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具体疫情防控须知将提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4月24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2年4月24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教育局:(0755)88121807,88127195

深圳大学:(0755)26453698

南方科技大学:(0755)88012266

深圳技术大学:(0755)66885388

附件:1.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2022年5月深圳市市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教育局

2022年4月14日

(以上附件可从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考试院专栏网站下载)

2023年新疆乌鲁木齐市教师招聘简章(688名)

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非在编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乌党办发〔2019〕6号)精神,结合乌鲁木齐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乌鲁木齐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64名在编教师和124名非在编教师。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

(四)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学科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1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六)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21年4月30日)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入闱体检程序的;

3.现役军人;

4.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5.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

特别提醒:根据《关于加强乌鲁木齐市非在编聘用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乌党办发〔2019〕6号)文件聘用的非在编教师不得报考非在编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包括:信息发布、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信息发布

《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和《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2),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缴费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报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完毕后,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考生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按报名费15元/人、笔试每科40元/人的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在网上报名时一并缴纳。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教育政策法律法规及学科专业知识,考生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加5分;

4.报考乌鲁木齐县所属托里乡、甘沟乡和达坂城区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的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一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简章》和《岗位表》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按下列原则确定入闱人员:招聘1至2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3至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资格审查表》、《报名表》(报名网站下载)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其中:

1.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

2.“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地(州、市)级及以上组织部门证明;

3.“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形式:采用片段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面试组织部门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主要考察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费用:40元/人,在面试前缴纳,由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计算。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聘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和《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填写《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附件4)。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的、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人事考试专栏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十)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

(十一)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办理聘用(劳动)合同手续,并按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与缴费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21年4月30日。

网络报名:2021年5月6日10:30-5月13日18:30。

网络缴费:2021年5月6日10:30-5月14日18:30。

打印准考证:2021年5月18日10:30-5月21日18:30。

(二)笔试

笔试:2021年5月22日,具体安排详见5月14日发布的《笔试通知》。

笔试成绩公布:2021年5月28日18:00。

(三)资格审查

2021年5月31日-6月2日(每天10:30-18:00)。

(四)面试

2021年6月12日(详见具体安排)。

(五)总成绩公布

2021年6月18日18:00。

(六)体检

2021年6月22日-6月23日。

(七)考察

2021年6月25日-7月1日。

(八)公示

2021年7月5日-7月11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报考人员应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前尽量减少外出和人员聚集。参加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在考前14天每天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并如实填写《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6),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7),并于笔试和面试时出示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和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三)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9:00):详见《岗位表》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4638184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至18:00):0991-2956070

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岗位表.xls

2.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岗位表.xlsx

3.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docx

4.2021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doc

5.2021年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院校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xlsx

6.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docx

7.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为充实濂溪区公办幼儿园保教队伍,保障师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序号

幼儿园名称

人数汇总

教师

保育员

保健医生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1

第一幼儿园

6

4

2

刘亚 18070521270

2

浔南中心幼儿园

2

2

杨文姬 18070521253

3

莲城幼儿园

19

12

6

1

翟慧玲 18070521279

4

金科华府幼儿园

19

12

6

1

刘亚 18070521270

5

城区园机动岗(五里幼儿园、谢家垅幼儿园、浔南中心幼儿园各1位教师,机动岗位单独录取)

3

3

张小珍15270229968(五里幼儿园)

周惠136687025204(谢家垅幼儿园)

杨文姬18070521253(浔南幼儿园)

合 计

49

33

14

2

二、招聘条件

(一)幼儿教师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有爱心、耐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年龄、学历及资格条件: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能独立带班的能力,熟悉幼儿园课程和一日带班基本流程;有绘画、舞蹈等艺术专业特长者优先录用。

(二)保育员基本条件

1.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思想素质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孩子有耐心,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有保育员资格证者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优先。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含7月1日);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报名

1.招聘公告发布的网站及网址:本招聘公告在中国濂溪网(http://www.lianxi.gov.cn/)发布。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9:00起—下午5:00止)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濂溪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简历1份(A4纸张)。

4.报名地点:区教体局会议室。区教体局咨询电话:0792-8170582(人事);0792—8251869(学前)。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幼儿教师--绘画(现场命题绘画20分钟)—自我情况介绍+讲故事—钢琴弹唱—舞蹈;

②面试要求:全区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2. 保育员和保健医生岗位面试:

①面试流程:

保育员岗位和保健医生岗位人员面试当场提问加现场操作。

②面试要求:由各幼儿园根据本园面试方案自行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园方电话通知。

(三)拟聘用:按照岗位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1.拟聘用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证件彩照到九江市第六人民医院(濂溪区医院)体检并办理健康合格证(费用个人自理)。

2.不按时参加体检办理健康证者,视为放弃资格,空缺名额依次替补。

(五)公示、考核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 公示结果无异议,由各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园方将予以解聘。

2.应聘者一经试用考核合格后,由园方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所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与各幼儿园面议。

五、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报名的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工作。现场报名时,应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附件:

1.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幼儿教师)

2.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报名登记表(保育员、保健医生)

濂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濂溪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5月10日

九江市濂溪区公办幼儿园2022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附件下载.docx

 

兰州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2023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公告

 根据《兰州市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缓解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满足学校用人需要,2021年兰州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聘用制教师82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素养。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特别提示: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岗位简表》中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研究生层次“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按照教育部2018年4月更新目录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规定的规范称谓表述。如果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含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类中或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招聘单位同意,须由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开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岗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核。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1日。招聘岗位要求25周岁及以下为1996年8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5.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是指已取得的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本人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除榆中县招聘的幼儿园教师面向榆中户籍的毕业生外,本次公开招聘其它岗位对应聘人员不设户籍限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官方网站阅读招聘公告及其附件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1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用教师岗位简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应聘人员网上填报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于2021年8月22日至8月2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登录报名系统内阅读),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及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误报、错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提交报名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三)上传照片

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聘人员应上传近期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小于5MB,大于295*413像素。

(四)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截止2021年8月24日17∶00,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报名确认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21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7∶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150元。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教育部门审核、修改。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七)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暂定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00至9月4日上午9:00期间,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打印准考证。如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打印准考证时间及后续考务日程安排有变化的,请密切关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相关公告信息。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含时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内容),采用闭卷方式,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9月4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携带证件

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居民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拟于2021年9月13日前后通过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向社会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岗位相一致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资格复审时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资格复审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请登录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http://www.qilihe.gov.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http://www.lzanning.gov.cn/)、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http://www.xigu.gov.cn/)、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政府(http://www.lzyuzhong.gov.cn/)、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官方网站查询。后续工作由市、区县两级分别组织,请登录相应官方网站及时查看。

应聘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分在不同考场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权平均法计算办法为:用本岗位应聘人员有效原始面试成绩的总平均分,分别除以该岗位各考场应聘人员面试原始成绩的平均分,求得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用各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分别乘以本考场应聘人员的原始面试成绩,所得结果即为加权后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无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或教育部门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相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各用人单位依法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聘用制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整体教师队伍同等管理,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在编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十、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符合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及资格复审当天须持“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前14天内甘外疫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考前14天内有甘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建议报名参加。招聘工作进度根据新冠疫情防控需要随时调整,具体以临时通知为准。

2.此次聘用制教师招聘岗位只限于初、中级岗位,不包含高级岗位。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4.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http://jyj.lanzhou.gov.cn/)、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http://www.lzcgq.gov.cn/)、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http://www.qilihe.gov.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http://www.lzanning.gov.cn/)、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政府(http://www.xigu.gov.cn/)、兰州市榆中县人民政府(http://www.lzyuzhong.gov.cn/)、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lzhtp.lanzhou.gov.cn/)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采取取消、减少、合并招聘计划的办法进行调整或对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降低开考比例至1:2。

6.本次招聘考试各环节均不进行递补。

7.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8.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符合《公告》中岗位条件,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9.本公告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城关区教育局:0931-8437970 0931-8437971  0931-8439972

七里河区教育局:0931-2653231

安宁区教育局:0931-7655598

西固区教育局:0931-7567050

榆中县教育局:0931-5229347

高新区社农局:0931-5607769

监  督 电 话:0931-8801413

(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附件1-2021年兰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校聘用制教师岗位简表.xlsx

    附件2-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教育部网站原文和附件).zip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x

    附件5-《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doc.doc

    

兰州市教育局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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