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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幼儿园】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2023年教职工招聘公告 盐城公办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最新消息

2023-07-21 03:23:4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2023年教职工招聘公告 盐城公办幼儿园招聘2021公告最新消息

【公办幼儿园】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2023年教职工招聘公告

原标题:【公办幼儿园】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2021年教职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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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隶属杨凌示范区教育局,是一所公办幼儿园。地处杨凌恒大城小区以北,占地面积约3000m²,将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为了促进杨凌示范区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筹备教师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关心爱护幼儿,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按国家对幼儿园教职工管理要求,具备持健康证上岗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已就业在职人员须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教师: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及以下(有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省级示范幼儿园工作半年以上经历者优先。体音美专长及男教师优先。

2.卫生保健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营养、保健或医学、药学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能胜任本职工作。持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培训上岗证。

3.保育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保育员培训上岗证件、从事过保育工作者优先。

4.财会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财会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财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5.安保人员:男性,45周岁以下,五官端正,无纹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诚实,能吃苦耐劳,能服从工作安排,持有保安证,退伍军人/警校毕业优先。

6.厨师: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接受过烹饪培训,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在其它招聘、招考中违规违纪的;

3.有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条件限制的。

招聘岗位

展开全文

我园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工25人:教师15人、保育员5人、保健医生1人、厨师2人、保安2人。应聘人员根据幼儿园岗位需求报名应聘。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现场资格审核所需资料:

(1)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相关工作经历者需提供证明材料;

(2)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不限底色);

(3)幼儿教师岗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计算机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厨师携带烹饪培训证明(炊事岗位提供)及复印件;

所有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务必真实,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各类证件原件退回,复印件留档不予退还。

3.面试:

(1)幼儿教师面试:

教师面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教学能力测试,集体教案设计+命题绘画,绘画材料幼儿园统一提供(时间1小时);第二部分技能测试,弹唱、舞蹈、讲故事三选一(服装、音乐自备)。

面试成绩计算:满分100分,其中教学能力测试70分,技能测试30分。

(2)其他应聘人员面试:

面试以半结构化面试形式为主,内容涉及应聘岗位的相关知识和结构化面试的问题。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5.体检

依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确定体检,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环节者,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

(三)聘用及待遇:

所有应聘人员一经录用,试用期为一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幼儿教师及保健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幼儿园聘用岗位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执行;厨师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幼儿园厨房人员工资发放办法执行。

杨凌高新第六幼儿园

2021年8月3日

8月档期可约(注:广告主、媒介、医院招聘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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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教师招聘公告(203名)

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全县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现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0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2日到200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5)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暂不作要求的职位除外)。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但能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本次招聘没有户籍限制,聘用后全部入编;

(8)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非射阳籍江苏省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以及非射阳籍免费幼儿师范男生;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3月23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岗位代码33)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射阳籍的2021年毕业的省免费幼儿师范男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委培协议),乡村定向师范生岗位(岗位代码34-46)为定向招聘岗位,仅限2021年毕业的射阳县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报名(入学前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21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学习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他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者,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射阳县内民办中小学合同期内人员报考时需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⑥个人诚信承诺书。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前申领“苏康码”,于报名当天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居住在江苏省外的考生申领“苏康码”时,可在“到江苏居住地区”和“到江苏后详细地址”栏中填写招录单位地址或来苏后拟入住地址等)。“苏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

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幼儿园工作规程》《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庐城城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自主招生”的原则。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县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县幼儿教育集团统筹安排,各幼儿园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自主招生。

2.坚持“就近择园、免试入园”的原则。适龄幼儿根据居住地就近择园。各幼儿园规范招生流程,免试入园。

3.坚持“划分区域、阳光招生”的原则。根据城区公办幼儿园布点现状,合理划分现有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推行阳光招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二、招生对象

1.小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2.中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4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

3.大班:2021年9月1日前年满5周岁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即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各园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生区域

1.环碧幼儿园:周瑜大道与文明路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西门湾路,沿西门湾路向北过桑园街至文昌路,沿文昌路向东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环碧新村、皖江家园、隆泰广场、老县政府、中心城37-46栋、景色家园、绣溪园、皖中大市场A区等)。

2.翰林苑幼儿园:文明路与内环北路交口,沿文明路向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东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东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文明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竹桂园、翰林苑、天晨家园、鲍井花园、幸福家园等)。

3.翰林苑幼儿园博艺分园:庐巢路与内环东路交口,沿内环东路向西至幸福路,沿幸福路向南至塔山路,沿塔山路向西至庐白路,沿庐白路向北至迎松路,沿迎松路向西至文明路,沿文明路向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东至庐白路,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小区:惠民小区、鲍井新村、书香门第、观音桥广场等)。

4.滨河幼儿园、东方都市幼儿园(联合招生):周瑜大道与庐巢路交口,沿庐巢路向东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西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北至与庐巢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海纳国际、东方华庭、世纪花都、朝阳花园、滨河家园、时代家园、银河湾小区、粮运大厦、绿野花园、明珠宾馆、东方都市、爱庐公园、庐江大剧院、庐江图书馆、万家四季城等)。

5.碧桂园幼儿园、钻石湾幼儿园(联合招生):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沿双石路向西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南至盛桥路,沿盛桥路向东至冶山路,沿冶山路向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双石路与外环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碧桂园一期、碧桂园二期、碧桂园钻石湾、新庐国际、庐江中学、庐江体育馆、朱墩菜市场及周边、朱墩安置房、庐江壹号等)。

6.恒大幼儿园:内环东路与泥河路交口,沿泥河路向东至外环东路,沿外环东路向北至晨光路,沿晨光路向西至梅山路,沿梅山路向南至龙桥路,沿龙桥路向西至内环东路,沿内环东路向南至与泥河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恒大悦龙台、晨光家园、江山御府、湖山壹品、南河家园、东郡名城、世纪华府、东方水岸等)。

7.幸福幼儿园:合铜路与周瑜大道交口,沿周瑜大道向东至郭河路,沿郭河路向北至内环北路,沿内环北路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周瑜大道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幸福世家、玉兰庭、逸景园、沁春园、金港湾、春天家园等)。

8.和顺幼儿园:合铜路与文昌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汤池路,沿汤池路向北至周瑜大道,沿周瑜大道向西至合铜路,沿合铜路向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五里南路与文昌路交口西南角长塘家园安置小区(主要住宅小区:和顺新天地、汇德公馆、安德利广场、祥和家园、杨塘家园、平塘家园、长塘家园、世纪锦都、天润公馆等)。

9.晨曦幼儿园:五里南路以西、周瑜大道以南、望湖路以北、城西大道以东区域(主要住宅小区:桃园雅居、青春家园、青陶景苑、城西新村安置房一期和二期、美的城、城西碧桂园、湖畔樾山、移湖家园、学府嘉苑等)。

10.桂花苑幼儿园:西城桂花苑小区以及周边厂区、住宅等附近区域。

11.磙桥幼儿园:望湖路与黄山南路交口,沿黄山南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东至邓湖南路,沿邓湖南路向南至外环南路,沿外环南路向西至望湖路,沿望湖路向北与黄山南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亿丰建材城、磙桥家园等)。

12.阳光壹号幼儿园:文昌路与黄山路交口,沿文昌路向东至桑园街,沿桑园街向南过西门湾路至潜川路,沿潜川路向东至邓湖路,沿邓湖路向南至铜陵路,沿铜陵路向西至黄山南路,沿黄山南路向北至文昌路交口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阳光花园、绣溪豪庭、康居苑、育才花园、中心城1-36栋、秀水亭、马园安置房、文元学府、缤纷南郡、水西门、阳光壹号院、阳光水岸、众发世纪城、洗塘新村、白岗景苑等)。

13.望湖城幼儿园:内环北路以北,合铜路以东,外环北路以南,黄山北路以西的环形区域(主要住宅小区:臻园雅筑、春天华庭、望湖城、滟澜山、幸福大街、怡和园等)。

14.县中心幼儿园:招收县中心幼儿园周边区域的幼儿、庐城城区未划分公办幼儿园招生区域的幼儿,以及符合其他城区公办园招生条件但未被录取的幼儿。

四、招生条件

(一)城区户籍(或房产)居民子女入园

1.户籍。适龄幼儿属于招生范围内户籍,户主是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房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车库等)标注的地址位于招生区域范围内,且不动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含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住房的情况下,商业门面房产权证可以作为入园依据。

3.城区未安置拆迁户或公租房住户子女入园。到安置房(或公租房)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

(二)其他人员子女入园

1.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园。执行县政府《关于来庐兴办企业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通知》(庐政办〔2007〕120号)文件。

2.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园。比照执行合肥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的通知》精神,按照符合基本条件、坚持免试的原则,依据务工、经商和居住地点,到招生区域公办幼儿园报名。

(三)有关说明

1.适龄幼儿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与城区幼儿同等享受入园政策。

⑴适龄幼儿父母中一方户籍或房产在庐城,本人在城区实际居住;

⑵父母离异的适龄幼儿,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含其他法定监护人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籍或房产在庐城,并实际居住。

2.政策优待人员子女入学,按照有关文件执行,并按照户籍或房产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无城区房产和户籍的,根据租住地就近安排,但须提供城区无房产证明。

⑴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关于〈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细则》(合教〔2019〕258号)和《关于加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指导意见》(合拥办〔2021〕6号)文件执行。

⑵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

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保障机制的意见》(合政办秘〔2019〕64号)文件执行。

⑷2020年疫情期间支援湖北医务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援湖北医务人员激励关爱十项措施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报名材料

除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查验证、入园体检报告单(报名时若未能及时提供,入园时补交)外,还需以下相关材料。

1.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户口簿;城区房产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商业门面房人员子女:户口簿、房产证。暂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原始购房合同。

2.城区拆迁户子女:户口簿、拆迁协议、城区无房产证明、拆迁安置房位置证明。

3.公租房住户子女:户口簿、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公租房合同。

4.来庐兴办企业管理人员随迁子女:户口簿、劳动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企业主要负责人可提供营业执照替代劳动合同)等,所在企业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务工人员:户口簿、务工合同、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务工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2)经商人员:户口簿、工商营业执照、城区无房产证明、租房合同等,经商或租住地点须在幼儿园招生区域内。

六、招生方式

1.幼儿园面向社会现场登记报名,分批次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在规定报名时间内不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2.当两个园招生区域相同时,实行联合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家长可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择,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幼儿园报名。若未被录取,且另外一个幼儿园同批次未招满时,可参与另外一个幼儿园招生,按批次录取。

七、招生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庐江教育、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微信公众号,以及在各城区公办幼儿园门前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信息。

(二)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查

根据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详见附件2),凭相关材料到所在区域幼儿园办理入园报名登记手续,并接受资格查验(原始证件用于审核,复印证件由幼儿监护人签名后交幼儿园备案),查验合格,通过资格审核。

(三)确定录取幼儿名单

各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资格审查后,分批次录取,录取名单在园内张贴公示。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

符合“招生条件”中(一)类人员子女。当有效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

当第一批次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剩余名额招收符合“招生条件”中(二)类人员子女,当有效报名人数小于剩余名额时,直接录取;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3.第三批次录取对象。

当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束后,依然未达到招生指标时,剩余名额面向非招生区域招生,当有效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名额时,幼儿园通过公开摇号(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八、组织领导

县幼教集团成立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统筹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事宜。各幼儿园成立招生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园长为第一责任人。

九、招生纪律

参与招生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招生政策,严守招生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接受社会监督。

十、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551-873362280551-87336218;

监督电话:0551-873339600551-82563537。

附件:1.2021年秋季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一览表

2.2021年秋季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时间及流程安排

庐江县幼儿教育集团

2021年8月20日

注:考虑幼儿园实际,中大班补招计划数以各幼儿园发布为准。

注:现场报名或摇号时,家长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幼儿园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扫码、测量体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等,具体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出品:庐江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最新消息!庐城城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来啦……》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公告

资格审核

(1)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领取准考证进入考核程序。

(2)本次招聘设不同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核

考试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组织实施。教师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他人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线。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理论及书面表达水平,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技能以及应聘者的职业认知、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等。由评委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评定。

教师面试:包括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微型课、绘画、弹唱及特长展示。

(1)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自我介绍并根据现场抽取相关的教学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回应及职业访谈。(30分)

(2)微型课。根据指定课题上微型课。(40分)

(3)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命题画。(10分)

(4)弹唱。根据命题即兴弹唱。(10分)

(5)特长展示。根据自己特长进行展示。(10分)

其他人员面试:包括职业访谈和技能考核。

职业访谈。包括自我介绍和专业知识测试。(40分)

技能考核。根据指定内容进行实践操作。(60分)

  4.总成绩计算方法: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最终成绩,其他人员岗位以面试成绩总分为最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得分高者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取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得分高者笔试、面试、职业访谈和现场答辩成绩均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官网、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和盐城市人社局官网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者由盐城市紫薇幼儿园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拟聘新教师须在录用前向市紫薇幼儿园提供毕业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七、待遇

参照盐城市紫薇幼儿园聘用人员待遇,规范缴纳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城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纪检监察部门的跟踪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347189

附件:盐城市紫薇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盐城市紫薇幼儿园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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