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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幼师招聘公告

2023-07-21 03:32:34 互联网 未知 幼教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安徽幼师招聘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高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等学科教师共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业务条件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

1.高水平大学毕业生优先;

2.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竞赛全国决赛金银牌或进入国家集训队者优先;

3.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担任过院级以上学生干部优先;

4.博士研究生不受名额限制,另提供安家费和科研支持经费。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在30周岁以内(199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历学位可放至本科、学士,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有其他中学教学经历且业务能力拔尖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2.辅导学生参加五大学科竞赛获省一等奖及以上者;

3.课堂教学获优质课比赛省一等奖及以上者;

4.特级教师或市级学科带头人者(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10日16时。

四、应聘须知

1.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学历证书、专业情况、获奖情况、教师资格证、个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发至我校教务处邮箱917668390@qq.com;

2.我校将在2022年3月中旬通知初选入围者到我校参加笔试、面试和试讲等活动。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联系方式:

教务处0553-56563110553-5656373

王老师13505534622 

五、特别提示

(一)2022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1.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2.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3.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二)我校对拟聘用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我校2022年招聘计划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所有。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人事处,邮编:241003。

欢迎加盟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介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教师招聘统计表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2年1月18日

附件1: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简介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安徽省教育厅唯一直属省示范高中,原安徽省25所重点中学和6所安徽省理科实验班承办学校之一,是安徽省第一所“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实验学校”。

学校创建于1903年,前身为育英学堂。学校百年来风雨沧桑,历经沿革,数易其名,几易校址。中间经历萃文书院、安徽省私立萃文中学、安徽省芜湖市第四中学、安徽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皖南大学附属中学、安徽省芜湖市第四中学(新四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几个办学阶段。1955年被安徽省教育厅评定为第一批省级重点中学,2000年又被安徽省教育厅评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

学校名流荟萃,桃李芬芳。从这里,走出了革命家、文学家阿英,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侯学煜,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院士徐仁,中国工程院院士宁津生,核科学家赵文彦,著名医学家吴绍青,著名心理学家张侃,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学东,原煤炭工业部副部长濮洪九,2002年安徽省文理科状元赵雪娟、周昱等。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贯彻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遵循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多元发展”的理念,秉承“励志、勤学、求是、创新”的校训,确立“做强做精、与时俱进、特色鲜明、追求卓越”的办学目标。高度重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近十年来,共有1600多人次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的学科竞赛中分获一、二、三等奖。其中杨弋、吴作凡、罗哲正、朱震霆四位同学分别在2007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在国际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国际金牌。彭爽获第17届国际机器人奥林匹克竞赛金牌。

高考成绩也是连年节节攀升,2021年高考,硬核附中,赓续辉煌,干志鹏同学在获得全国信息学银牌后,又以710分荣获理科全省第三名,芜湖市(含市县区)理科第一名。干志鹏、鲁安妮同学分获芜湖市区理科第一、第二名。吴骏野同学获芜湖市区文科(应届)第一名。晋善美同学获得安徽省播音和表演专业综合分全省双第一。2021届保送清华、北大全省共3人,其中我校1人,并列全省第一。2021届共有10位同学被清华、北大录取。2021年高考,理科一本达线率91.27%,文科一本达线率81.79%,继续保持高位。

2021年五大学科竞赛中我校有9位同学进入安徽省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一人进入国家集训队并获保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资格;省一等奖41人次,位居安徽省第二,芜湖市第一。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在芜湖市率先举办生涯规划节、艺术节、科技文化节,推行劳动技术教育课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等,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心理健康发展中心;学校重视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学生社团数量众多,各类活动丰富多彩。十多年来,学校通过AFS项目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派出了多批学生赴德国、挪威、意大利、捷克、美国留学深造,接待了来自意大利、冰岛、丹麦、巴西、美国、德国、挪威、多米尼加共和国等国家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还与美国、澳大利亚、爱尔兰、英国一些学校有密切交往,从而为莘莘学子搭建了与世界互动的广阔舞台……

学校目前正在积极实施“双轮驱动,两翼齐飞”发展战略,朝着“省内领先、国内一流、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名校”的办学目标砥砺前行。

【国企招聘】芜湖市属国企联合校园招聘公告

宣讲时间: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宣讲地点:花津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就业报告厅301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主战略,认真落实“双招双引”一号工程,经研究,决定开展“落实紫云英政策,助力副中心建设”2023年芜湖市属国企校园招聘活动,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4日17:00

2.报名方式:如实填写附件2《芜湖市属国企应聘登记表》,投递至whssgqzp@126.com,如有个人简历可一并提交;同时提交身份证、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个人承诺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提供的电子版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3.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学校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表审核应聘本单位简历,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1方可开考。

(三)考试

考试形式于资格审核结束后以公告形式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参考《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芜湖人才网微信小程序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其中2023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12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各单位正式员工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骆女士0553-3991908

徐女士0553-3991912

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1: 校园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 芜湖市属国企报名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安徽师范大学就业服务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分享服务,本平台相关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详见附件1)。

(三)健康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结业或肄业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校纪校规处分期限未满者;

4.与其他单位已签订聘用协议,原单位不同意解除聘用协议者;

5.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不符合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情形。

三、招聘性质及待遇

(一)符合招聘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学院将以合同制方式予以聘用(非事业单位编制)。

(二)学院对拟聘人员采取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期满且考核合格方可续聘,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三)聘用待遇参照学院同类人员工资和津贴标准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四)拟聘人员为博士研究生者,待遇面议。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9日,报名网址:http://60.169.46.210:38888/zp.html,所有报名程序线上完成。

(二)资格审查。院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三)材料准备。来院参加应聘人员请务必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携带纸质版报名表、本人相关材料原件(证书、证明等)到学院现场验证。主要包括:(1)身份证;(2)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须持院系盖章的按时取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就业协议书或推荐书(应届毕业生);(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5)中共党员证明(院系党组织盖章);(6)有工作单位者,提供《原单位招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四)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学院考核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

(五)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学院将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六)公示签约

体检和心理健康水平测量合格的拟聘人员,学院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周。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五、特别提示

(一)2023年最终拟聘人员为应届硕士研究生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应届博士研究生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非应届毕业生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出现上述情况的拟聘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材料,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二)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替代,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逾期学院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人员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报名材料。对于不符合学院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院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此次招聘实施网上应聘,不再接收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学院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若有不明确之处,可与院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方老师、李老师

电话:0553—5771528(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特此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2023年6月25日

 

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阅读次数:次信息来源: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3-03-0316:14【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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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46名,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92年3月13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专业要求参照国家颁布的相关专业目录设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8:00至3月1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8日12:00可随时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3月18日12: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8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上述人员于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广德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安徽省广德市升平街道爱民路大观国际A座12层,联系电话:0563-6015009)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低保证、档案卡等有效证明材料,及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3月19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2023年度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笔试由广德市教育体育局、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使用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统一命题试卷。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公告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32846.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地点:设在广德市区,以准考证上考点地点为准。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3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疫情防控有关工作,按相关规定执行。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为60分,合成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成绩在2023年4月中上旬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统一发布。

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3年3月23日-3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广德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安徽省广德市升平街道爱民路大观国际A座12层,联系电话:0563-6015 009)申报加分事宜。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以上笔试工作安排,如因疫情防控需要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全省统一时间组织笔试,笔试将不再使用安徽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统一命题试卷。笔试科目、内容、时间及成绩计算等有关事项调整,将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发布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学段、学科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即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公示结束后,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不再递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项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在2023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届师范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待发证明),以及提供“本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广德市教育体育局会同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测试方案、时间、地点等事项,在专业测试工作开展前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广德市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下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规定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广德市教育体育局、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广德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gde.gov.cn)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63-6015 009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0563-6040 320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3-6022 284中共广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广德市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

 

 

广德市教育体育局  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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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告

为做好2019年度安徽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选聘岗位

从事教学、科研、实验、专技等工作(详见附件1-3)。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敬业乐业、甘于奉献,能够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业务条件

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执行,拟接收博士研究生的科研业绩成果原则上要达到我校聘任副教授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优秀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5月20日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高层次人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5月20日后出生);自然科学类高层次人才不超过40周岁(1978年5月20日后出生)。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岗位要求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都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政策待遇

(一)人才安家费

1.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75号)还提供安家费、科研支持经费等,本校毕业博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标准如下(见表)(税前,单位为人民币,下同):

人才类别

科研支持经费(万元)

工资福利待遇

(万元/年)

安家费

(万元)

人文社会科学类

自然科学类

一类人才

400~600

1500~2000

面 议

面 议

二类人才

150~400

800~1500

80~100(年薪)

面 议

三类人才

50~150

100~500

40~60(年薪)

不低于60

四类人才

30~50

50~100

30~40(年薪)

50~60

五类人才

6

10~20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40~50

六类人才

4

5~10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30~40

七类人才

3

5

享受校内同等人员待遇

重点支持专业、紧缺专业20-30,一般专业10-20

海外人才

参照上述条件,一人一议

学术团队

一事一策

2.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提供安家费,非教学科研岗位引进的博士原则上不提供安家费。

3.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人才市场供求状况,对特色学科、紧缺专业及师范认证、工科认证需引进的博士给予政策倾斜,按照重点支持专业提供安家费。

4.硕士计划若能引进相应专业的博士,则按重点支持专业兑现博士安家费。

(二)住房。学校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提供周转房。

(三)博士配偶安置。对特别优秀或者急需的博士,其配偶在异地工作,学校可酌情安排配偶工作;或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实行有偿安置。

(四)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兑现相关待遇,一人一议。

(五)子女教育。入职教师的子女可享受安徽最优质的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和附属中学等教育资源。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者进入我校网上招聘系统报名(http://210.45.192.166:8080/hire/hireNetPortal/search_zp_position.do?b_query=link)。此招聘计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招满为止。公告发布不少7个工作日。

我校人才招聘实施网上填报招聘信息,不再接收其它纸质求职材料。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和应聘者自身条件进行简历初选;校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初选入围者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根据学校统一要求,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来校参加考核(审查未通过者,学校不再逐一通知)。

(三)资格验证。来校参加考核的人员,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职称证书、荣誉称号证书等材料(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进行资格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19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考核工作。博士及高层次等人才招聘考核可采取专业笔试、面试、试讲的一种或多种考察方式。硕士及其他人员招聘考核应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面试、试讲、技能操作等,可选择一种或多种)相结合的考察方式。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技能操作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等。

考核顺序现场抽取。成立考官组,由5-7人组成。具体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等见考核方案,考核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应聘者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他

(一)本次选聘工作在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校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910019。

(二)2019年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等材料(1.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暂未取得,应聘考核时可以持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替代);2.非应届毕业生若无报到证,如有聘用单位,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若无聘用单位,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逾期学校将不予聘用。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人事处杨老师联系电话:0553-5910066。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岗位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2: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教学科研岗位(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附件3:安徽师范大学2019年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汇总表.docx

安徽师范大学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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