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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及地点电话

2023-07-21 03:47:3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泉州2021秋季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时间及地点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导语】:福田区第二幼儿园是福田区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位于福田区福田街道,也是一所广东省一级幼儿园。目前,福田区第二幼儿园已发布2021年春季招生公告,接受小班中班报名,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正文。

园所简介

深圳市福田区第二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8月(办学许可证编号:教证字295272),隶属福田区教育局。

幼儿园自办园以来先后获得“广东省一级一类幼儿园”、“广东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深圳市优质办学效益奖”、“深圳市绿色学校”、“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等荣誉称号。 

幼儿园地处福田区彩田路2046号,园内设施设备齐全,实现了多媒体现代化教学。园风建设优良且师资力量雄厚,全园教职工共55人,其中27名专任教师中100%大专及本科以上学历,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幼儿园目前拟招收5个全日制教学班(3个小班,2个中班,每班按两教一保配备)。

招生对象

小班: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招生范围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山社区的适龄儿童。(福田区彩田路以东,皇岗路以西,滨河路以北,福华路以南围合区内适龄儿童)

收费标准

招生程序

(一)公布招生简章及方式:

12月25日—1月2日,公布招生简章。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2021年1月3日—1月7日,家长自行到我园门卫室领取报名表及递交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报名表及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录取依据)。

(三)材料核验及核验方式:

1月8日—1月11日,幼儿园针对家长提供的复印件材料进行审核,初验材料合格的家长将通知进行下一步的原件审核,初验不符合条件者,我园不再另行通知验证。请家长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我园采取分批、错峰的方式进行材料原件核验。按时携带原件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材料

1、儿童本人及父母的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或护照等)

2、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此证明可在网上或到社康开具)。

4、儿童一寸彩照一张。

5、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6、儿童所在家庭住址与所申报幼儿园须在同一个社区,并出具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2020年12月在“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的证明结果。提交的此项材料需儿童父母产权份额≥51%;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本社区其他住房有效证明材料。

录取方式:

如符合条件的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幼儿园将于1月21日前采取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学位。

1月22日前公布录取结果,并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

温馨提示

(一)报名及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三)新生入园前,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儿童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四)新生入园时,父母(或监护人)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儿童基本信息采集表》。

(五)所有报名资料待招生结束后,园方统一销毁处理,不予返还。

咨询电话

0755--82524260

0755--82524594

0755--82529639

延伸阅读:

2020年福田区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流程+结果查询)

2021年春季学期深圳幼儿园招收小小班信息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7】可获福田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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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政策】诸暨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意见

为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秩序,妥善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和我市学前教育资源分布实际,坚持“分级办学、属地管理、公民并举、住户一致优先、相对就近、班额控制、免试入园”等招生原则,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方案

以直属学校、镇乡(街道)中心学校为单位制订辖区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规模、招生程序、收费管理、服务点设置、人员分工安排等内容。《招生方案》向所属镇乡(街道)汇报,并报教体局学前办备案。

(二)确定招生计划

教体局根据初始许可的办学规模、办学条件、标准班额以及当年度区域适龄儿童数等情况核准幼儿园上报的招生计划。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严格按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实施招生,不得擅自突破。

(三)发布招生公告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负责指导所辖幼儿园采取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招生简章),内容包括:招生规模、网上报名方式及流程、需备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四)网上报名登记

申请入园幼儿父母(监护人)(以下简称“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浙里办APP”,按照提示如实进行信息登记。根据幼儿户籍、房产等实际情况以及入读意愿有选择性地依次排序填报1-4个志愿,其中公办幼儿园最多不超过2个,志愿先后顺序将影响录取结果。信息填报完整并确认无误提交后,即可获取登记号,登记号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登记的,可申请在补报系统开放日进行补报,逾期不参加补报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网上报名仅此一种方式,任何幼儿园不得自行通过非官方途径,另行组织个性化的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工作。

(五)组织核验录取

1.核验报名信息。通过系统比对和人工复核等方式对入园申请对象信息资料进行核验,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登记信息(资料)有误、不完整或上传图片不清晰的,通知家长集中于补报系统开放日补填(更正)。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补填(更正)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家长自己负责。网上补报系统一经关闭,将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信息为准,任何人不得更改。

2.确定预录取对象。各幼儿园汇总、分析网络报名情况,报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符合“住户一致”条件的报名登记情况讨论确定当年度辖区内各公办幼儿园对应的服务范围。严格遵循“住、户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录取”的政策,在学有余额的情况下,由幼儿园自主录取单类户籍适龄幼儿、单类房产适龄幼儿、适龄随迁子女等。政策保障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规定统筹安排入园。预录取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家长。

3.现场核准确认。家长凭预录取短信通知,随带幼儿及入园申请资格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具体以幼儿园通知要求的材料为准)赴预录取幼儿园进行现场核准确认。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的,由幼儿园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和体检通知单,并做好学籍系统信息采集工作。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赴预录取幼儿园完成现场核准确认的,或现场确认时主动放弃就读录取幼儿园的,后续不再安排该幼儿园补办时间,视作家长自动放弃该幼儿园录取资格处理。为切实维护志愿填报的严肃性,一律不允许家长自行选报本市其他幼儿园。

4.统筹协调解决。直属学校、中心学校及时了解辖区内各幼儿园新生录取情况,统筹协调系统中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入园问题。服从调配的,由属地学校依据“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调剂到学额相对宽裕的幼儿园(含民办),学额紧张的公办幼儿园原则上不接受调剂。不服从调配的对象,则由家长自行向有剩余学位的其他幼儿园(含民办)线下申请入园(教体局将定期公布学有余额的幼儿园名单)。

5.发布正式录取公告。录取结果由幼儿园通过园务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公布。已被正式录取的幼儿,无特殊情况当年一律不得更改录取志愿入读本市其他幼儿园。一经查实,将清退出园,并取消当年度学籍录入资格。

6.公布剩余学位。所有志愿均未录取的幼儿家长或因特殊原因未参加网报的幼儿家长,可通过“诸暨发布”微信公众号查看幼儿园剩余学位数,自行依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线下申请入园。

7.幼儿园完成补录。教体局向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开放集中补报通道(不向社会、家长开放),由幼儿园针对未参加网报及未被其他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儿童完成志愿调剂或信息补录工作。违规招录已被其他幼儿园网上录取的幼儿,一经查实,将视情况轻重,追究举办者、园长责任,并采取缩减次年招生计划数、严控学籍登记数、停发专项补助经费、年检考核结论确定为不合格等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

(六)完成缴费注册

录取工作结束后,直属学校、中心学校逐一检查、核实各园规范录取情况,指导并督促辖区内幼儿园在局核准范围内做好学籍注册登记工作。注册学籍的幼儿必须与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严禁幼儿园擅自违规建立、注册幼儿学籍。幼儿家长须遵循“先体检后入园”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幼儿体检合格证到幼儿园缴费报名。

三、有关政策说明

(一)明确“住户一致”定义

“住户一致”是指申请入园幼儿本人具有诸暨户籍,且户籍地址与其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持有完全产权(以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准)的住房地址一致,该地址在当年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

(外)祖父(母)在拟就读幼儿园对应服务范围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房,且其本人出生即随父母(监护人)一方落户在该产权房户籍内(出生申报至今一直没有变动),其父母(监护人)为独生子女,视作“住户一致”。

(二)明确“户籍、房产”有效性

1.户口迁入及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等资质证明取得时间均在2021年6 月4日前(含)视为有效。之后取得的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2.集体户籍、挂靠户籍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3.产权房系申请入园幼儿本人或父母(监护人)、或(外)祖父(母)完全拥有的住宅房(以产权证为准),视为入园申请有效房产。商铺、写字楼、仓库、车库等非住宅房和酒店式公寓、小产权房、购房发票等,均不作为入园申请依据。

4.作为入园申请依据的产权房,三年内只允许解决同一户家庭子女入园。

(三)明确“政策保障生”优待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当年度军转干部子女、“人才绿卡”持有者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子女等政策性安置对象,按相关优待政策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后妥善安排入园。未经教体局核准确认,均视作无效。

(四)明确“拆迁安置”政策

因城市建设等涉及住房拆迁的家庭,且政府书面约定需解决子女入园问题的,按约定处理。

(五)明确“特殊幼儿”入园政策

鼓励幼儿园接收能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活动且符合对应服务范围录取条件的适龄轻度残疾幼儿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幼儿可申请到特殊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园就读的重度残疾幼儿可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依规落实费用减免资助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统筹做好新生摸底、招生预测与现有资源摸排及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辖区内各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二)加强宣传服务

各级各类幼儿园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要求各直属学校、中心学校根据区域分布情况,科学设置服务点位置及数量报教体局备案,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在集中网上报名信息登记阶段,为家长提供咨询及指导服务。

(三)加强安全管理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结合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幼儿园实际情况,指导并督促辖区幼儿园制订、落实招生工作防控措施、应急预案,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幼儿正常在园时间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现场补报和现场确认统一开放日须严格落实“验码+测温+登记”制度,禁止未佩戴口罩、无健康绿码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

(四)加强收费管理

直属学校、中心学校要督促辖区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诸发改价〔2018〕67号)要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等级标准收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备案现行标准收费,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成本自主定价收费,所有幼儿园均需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

(五)严明招生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及时对幼儿园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违规测试、违规透露网报系统信息、违规招生、不按规定年龄分班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规行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强指导和监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直属学校及各镇乡(街道)中心学校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和监督。幼儿园招生工作纳入年度学校集体工作考核,并与幼儿园专项资金奖补挂钩。教体局设咨询电话:87113809;监督举报电话:87012354、87022285。

五、其他事项

(一)托班婴幼儿及中、大班插班生不在此《意见》申请入园范围内,家长可自行到幼儿园咨询、报名。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再保留幼儿园学籍。因发育迟缓等原因不能正常入小学的,须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户籍对应入读小学批准同意的《延缓入学证明》,在幼儿园学位允许的情况下方可继续留园并保留幼儿园学籍。

(三)本《意见》仅适用于2021学年,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学年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docx

2.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服务电话一览表.docx

3.报名登记须知.docx

4.2021年秋季民办幼儿园秋季小班招生公示信息.docx

诸暨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25日

坪山区梓兴幼儿园2023年春季招生简章

【导语】:梓兴幼儿园是坪山区坑梓街道的一所民办幼儿园,属于普惠性幼儿园。目前,梓兴幼儿园已开始2021年春季报名,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正文。

2020年12月17日,坪山区梓兴幼儿园发布通知,2021年春季招生开始。

一、招生对象

凡满3—6周岁的适龄儿童,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小班:3-4岁的孩子

中班:4-5岁的孩子

大班:5-6岁的孩子

二、报名须知

(一)新生体检卡

(二)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原件,接种本复印件。

(三)幼儿一寸相片6张 

(四)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监护人、幼儿)

三、收费标准

1.保教费:800元/月;

 伙食费:350元/月。

2.园服费:夏装60元/套、秋装80/套

书包:60元/个

四、联系方式

地址:坪山区坑梓街道梓兴路66号

电话:0755-84139342

电话:15919877833 蔡园长

电话:15814744745 蔡老师

电话:18718797503 向老师

幼儿园简介

梓兴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坪山区梓兴路66号。全园占地面积1383.4平方米,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是一所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师资优良、具有教学特色的普惠性幼儿园。

优美的幼儿园环境,温馨的室内建筑、宽敞明亮的活动室、材料丰富、空间充足的幼儿活动区角、安全美观的户外游戏场所、师资雄厚的教师队伍、先进的教学理念,让每个孩子在这里都拥有幸福童年、美好未来。

延伸阅读:

坪山区幼儿园补贴申请指南(时间+条件+流程+入口)

坪山区幼儿园招生管理平台入口

2020年坪山区新增20所公办幼儿园6450个优质学位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6】可获坪山区幼儿园招生政策、报名入口、锁定查询、成长补贴申请入口及申报指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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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区幼儿园招生信息正式公布

2021年杭州市区(原上城区、原下城区、原江干区、原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幼儿园小班招生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申请入园对象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儿童。具体包括:

1.市区户籍儿童。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包括: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因公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

(3)驻市区部队军人子女。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符合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杭市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持有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6)在市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

二、招生时间安排

      日   期

  内   容

5月13日—16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9:00)

适龄儿童网上信息采集

5月28日—30日

(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9:00—19:00)

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

网上信息核对

6月19日—20日

(每天8:30—16:30)

幼儿园现场报名确认

7月2日后

幼儿园逐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网上信息采集

符合杭州市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具体办法是:登录个人用户后,搜索“幼儿园儿童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幼儿园招生)”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并选择服务区幼儿园所属行政区域,进行相关信息登记。注册的账号及密码请家长妥善保存,以便再次登录。

四、网上信息核对

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家长请于5月28日—30日凭注册账号及密码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站:http://www.zjzwfw.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时,如对公安部门反馈的居住证和居住登记信息及住保房管部门反馈的房产信息等情况的准确性有异议,家长应在信息核对界面上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五、现场报名确认

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证件原件携孩子前往服务区幼儿园进行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

现场确认时,家长携带相关证件要求分别是:

1.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家庭户口本。市区集体户家庭儿童另需提供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拆迁户另需提供拆迁协议及实际居住证明或租赁协议。

2.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市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杭州市区户籍儿童需提供以下的证明材料:

(1)符合市区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提供儿童本人的居住证。暂未持有居住证,但预计2021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的,应在报名现场单独登记,待取得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关材料核验,由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

(2)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及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市区的儿童,家长需提供与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3)驻市区部队的随军子女,家长需提供军官证等相关证明。

(4)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下列儿童: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符合《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家长需提供相应的《人才居住证》原件。

(6)在杭州市区居住的港澳台籍儿童和外国籍儿童,需提供本人及家长往来大陆通行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和居住证明材料。

六、市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单   位

便民咨询

日常办公

备   注

原上城区教育局

87014050

87802200

便民咨询电话于5月13日-16日、5月28日-30日、6月19日-20日,9:00-12:00,14:00-17:00开通。

原下城区教育局

85336070

85336070

原江干区教育局

86974951

86974951

86977981

原拱墅区教育局

88259972

88259972

西湖区教育局

87965077

87965077

滨江区教育局

87702356

87702356

钱塘区教卫局

89898083

89898083

名胜区社发局

87173402

87173402

杭州市教育局

86688631

87025565

罗湖区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通知

【导语】:罗湖区的家长注意啦,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要开始啦,具体招生细则详见正文。

罗湖区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通知

一、招生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的集中招生工作时间为6月5日—7月9日。其中公办园公布录取时间为7月3日,民办园公布录取时间为7月9日。

各幼儿园于6月2日通过公示栏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布招生简章、咨询电话等,并安排专职招生咨询人员向幼儿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二、招生对象

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插班生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大班插班生招生对象为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

除符合年龄要求外,报名幼儿还需持有如下材料:

(一)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二)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三)幼儿现居住地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享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和罗湖区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须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三、招生原则

(一)适龄优先。

幼儿园适龄幼儿为3周岁至6周岁,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

有富余班级教室和师资资源的民办幼儿园,在符合托班设置标准的基础上,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适当招收2-3岁托班幼儿,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二)就近免试。

幼儿园应面向本园所在小区或社区的适龄幼儿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除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三)公平公正。

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招生,完善招生制度,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有序进行。

四、招生程序

(一)接受报名。

幼儿父母于6月5日9:00-6月18日18:00通过“罗湖区区属幼儿园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zs.szlh.org.cn/visitszlhxqzsjz,系统仅用于信息采集,具体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为准)。

(二)递交材料。

通过采集系统填报信息后,幼儿父母应按本通知和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递交相关报名材料到幼儿园进行核验。报名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三)材料核验。

幼儿园于6月19日-6月26日进行材料核验,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四)录取规则。

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可参照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采用积分排序录取的方式,也可采用分类排序、分类抽签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录取,不得采用先到先得等其他录取方式。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可以在本园招生范围内,随时补招。

(五)意向确认。

公办园于6月27日-6月29日,民办园于7月4日-7月6日,幼儿父母在采集系统中进行意向确认。

(六)公布录取情况。

公办园于7月3日,民办园于7月9日在本园公示栏公布录取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如幼儿未被录取,其父母可向幼儿园咨询。

(七)健康检查。

新生(包含转园幼儿)入园前,幼儿父母应带幼儿到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八)登记入园。

新生入园时,父母应填写《深圳市幼儿园在园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按卫生保健部门的要求建立新生健康档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管理。

各幼儿园要从维护教育公平、提高市民满意度的高度,重视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做好招生工作。幼儿园要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及招生简章,公布招生咨询电话,做好咨询服务,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二)规范招生工作程序。

各幼儿园应根据要求,按照核定班级数确定秋季学期招生计划,结合实际制订本园招生方案。招生方案应包含幼儿园基本情况、收费备案项目及标准、各年龄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时间安排、招生信息发布方式、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查验方式、录取方式、招生咨询电话、招生工作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区教育局将启动招生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幼儿园招生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将幼儿园招生工作与人事管理考核、日常管理积分制、民办幼儿园年度检查、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奖励资助及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国家、广东省和市政府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备案批准以外的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幼儿园提前录取或招收亲子班的,将责令幼儿园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幼儿园招生期间违规收取费用的,将责令幼儿园退还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重要提醒

1.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具体幼儿园的招生简章,了解招生要求,结合实际填报。

2.为确保顺利入园,请至少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

3.为避免重复录取,家长需进行意向确认,最终录取结果以幼儿园公布的名单为准。

4.市直属幼儿园和海关机关服务中心幼儿园不在本区采集系统报名,具体方式请留意相关幼儿园招生简章。

5.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将随时补招,因特殊情况未进行报名的家长可直接到具体园所线下报名。

招生咨询

如家长对幼儿园招生还有疑惑,可拨打罗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22185707。

及各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2023年罗湖区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汇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本地宝深圳升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18】可获罗湖区在园儿童成长补贴申请及结果查询入口、幼儿园招生政策、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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