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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厦门教师社招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2021厦门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消息

2023-07-21 04:54:39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厦门教师社招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2021厦门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最新消息

2023厦门教师社招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导语】:202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出炉啦,拟招聘2204名教师~

2023厦门教师招聘计划表一览(社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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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21-04-1517:25:48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xiamen.huatu.com/jiasohi/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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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是一所省级示范性公办幼儿园,为满足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

一、招聘计划数

保育员1名(西湖园),编外二类人员2名(临时待产假)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三、编外人员报名条件

根据《同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厦同政办[2016]73号)以及《同安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同教[2013]57号)规定的“编外人员招聘基本条件”进行招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的规定。

※保育员

应聘条件:

(一)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持有幼儿园保育员证。

(三)年龄40周岁及以下。

(四)热爱幼教事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编外二类人员(临时待产假)

应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师职业

(二)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年龄40周岁以下

(四)身心健康。

(五)原则上以往届参加同安区在编教师招聘面试的老师、有代课经验的,一并优先考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可报名。

2.报名方式:详见同安区编外教师招聘平台“招聘职位”申请填写内容。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

联系电话:王老师13950144850

3.面试内容与方式:

采取面谈方式。

4.面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健康证等一式两份。

五、聘用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经审定后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所需费用自理。如拟录聘对象体检不合格,依面试成绩替补。

2.公示:

拟待聘的对象在幼儿园校园网进行公示五天。

3.录聘:

在考试的基础上,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聘对象,拟录用的编外聘用制教师经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统一缴交医社保,月工资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筹安排到幼儿园上班。

4.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个月,由幼儿园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应聘者报名时信息应真实准确。

2.应聘者经幼儿园审核通过招聘并公示录取后,不得放弃聘用。

3.面试当日请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和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

4.本招聘简章由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招聘小组负责解释。

厦门市同安区祥平中心幼儿园

2021年4月14日

(编辑:Glo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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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临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5〕140号)等有关规定,临海市教育局决定公开择优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会计,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130名。其中128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名学前教育教师为临海市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记录。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会计岗位除外)。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学历、学位、专业,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会计岗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临海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职工。

2.临海市教育系统面向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已签约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8时—4月28日17时。

2.报名系统:钉钉平台。

3.报考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方法详见《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操作手册》若有调整,将于报名时间前在临海教育网(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inhai.tzedu.net.cn/,下同)上另行发布。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象为网络报名人员,网络未报名人员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委托他人办理,但须出具书面委托书(签名须手签)、被委托人身份证、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9日—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地点:临海市回浦实验小学(临海市古城街道泉井洋路6号)。

3.资格审核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注明全日制性质、学历、专业)、《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专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报考人员:《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若毕业证书未注明师范类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学前教育A岗位第③类对象的须提供在我市幼儿园聘用的镇(街道)中心幼儿园任教证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审核时间内现场再次报名并同时接受资格审核,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缴费确认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可缴费。

1.缴费时间:2021年5月4日9时—5月6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缴费方法: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一科目考试费为50元(两科目考试费为100元)。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凭手机收到的短信缴款单号,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平台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pay.zjzwfw.gov.cn)办理缴款手续,若在2021年5月6日上午前未收到缴款单号短信的,请及时与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576-8531118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款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如下:招聘计划为1—3人的岗位为1:3;招聘计划为4—9人的岗位为1:2(其中招聘计划为4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9人);招聘计划为10人及以上的岗位为1:1.5(其中招聘计划为10—11人的,开考人数须达到18人)。缴费确认人数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原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报考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内联系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6-85311186,地址:临海市古城街道高埠路2号四楼421室)进行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退还考试费。达到开考条件的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1.打印时间:2021年5月18日9时—5月22日17时(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缴费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会计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的30%,《会计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的70%。

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折算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需求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不同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小数点后采用进一法,保留整数):岗位招聘数1—2个按1:3、岗位招聘数3—5个按1:2、岗位招聘数6—7个按1:1.7、岗位招聘数8个及以上按1:1.5。

会计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其他岗位若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均相同,则一并列入面试(下同)。若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对象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面试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可委托他人领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如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折算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点公布。各招聘岗位面试方式如下:会计、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加技能测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学前教育岗位采用模拟上课加技能测试方式,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总成绩的30%和70%;其它岗位仅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在临海教育网上公布。

会计、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它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若笔试成绩也相等,会计岗位以《会计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岗位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会计岗位为《会计专业知识》)成绩均相等,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下同)。

(九)验证

拟列入体检对象进行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验证时间:2021年7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验证地点:临海市教育局人事科。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报考人员如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如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时应一并提交原件与复印件。

逾期的或验证不合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验证或验证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如放弃递补的,不再递补。

(十)体检

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在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且招聘条件与资格验证合格者,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临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察前要求相关对象于2021年7月31日前将人事档案(个人高校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或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凡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考察为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录)用。因考察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二)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录)人员名单将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十三)择岗

拟聘(录)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可聘(录)用对象。择岗实行单向选择,根据可聘(录)用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择岗。择岗时先由首批可聘(录)用对象进行择岗,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待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在相应空余岗位择岗。可聘(录)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录)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后,报考人员提出放弃聘(录)用而导致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四)办理聘(录)用手续

临海市教育局将可聘(录)用对象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

根据《实施办法》规定,拟聘(录)用人员办理聘(录)用手续时,未推行户籍改革地区、原户籍为农业户籍的须办理为非农业户籍,已推行户籍改革的应将户籍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四、其它事宜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应聘人员一律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录)用,对未达到临海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录)用。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7月20日;留学人员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中非2020年、2021年毕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其他报考人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和2020年、2021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相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明及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参加应聘,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逾期未提供的,予以解聘。

会计岗位要求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4月26日。

3.招聘要求所列的专业指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报考人员以学信网认证的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留学人员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报专业。境外学历专业和其他未列入教育部目录的可比照教育部相关目录中的专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

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学信网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对应。报考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均相对应。所有岗位不接受辅修专业报考。

4.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验证、体检、择岗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驾驶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验证等任何环节中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应聘资格。新聘(录)教师在聘(录)后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在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验证、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择岗及其他任何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希望广大报考人员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不良记录。

7.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报考时须经现工作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时务必确认与本单位的最低服务期,遵守行业、系统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聘用合同有关义务。

8.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择岗和不服从调配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应聘,且在今后3年内不得报考我市教育系统各岗位。

9.新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新聘教师试用期满,由临海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临海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0.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临海市教育局(传真号码:0576-85311930),经审核后免考试费或退还考试费。

11.为确保我市教师队伍的稳定,有利于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新录聘教师在临海市教育系统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从2023年开始,我市教育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学前教育教师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12.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招聘过程中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由临海市教育局会同临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酌情研究处理。本公告由临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咨询电话:0576-85311961、85311981、85311962、85311186、85195699(报名系统)。

附件1、2021年临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临海市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临海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6日

幼儿园2023年幼儿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陕西师范大学关于2022年人员补充工作的意见》要求,经学校研究批准,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要求

 

 

二、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招聘要求

岗位职责

幼儿教师

2人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背景。

2.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1.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制定阶段性的教育活动计划和具体活动方案。在教育活动的设计和实施中灵活运用各种组织形式和适宜的教育方式,支持和促进幼儿主动学习。

2.合理利用资源,创设有助于促进幼儿成长、学习、游戏的教育环境。建立良好的师幼关系,帮助幼儿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3.合理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的各个环节,将教育灵活地渗透到一日生活中;科学照料幼儿日常生活,指导和协助保育员做好班级常规保育和卫生工作;有效保护幼儿,及时处理幼儿的常见事故,危险情况优先救护幼儿。

4.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发展;协助幼儿园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5.针对保教工作中的现实需要与问题,进行探索和研究;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具有爱心和责任心,具有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有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二)资格要求

1.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97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2.具有5年以上幼儿教师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具有省级教学能手、省级学科带头人、陕西省学前教育名师、特级教师称号或省级以上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1976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2年4月29日,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2年4月29日至5月23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具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幼儿园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幼儿园网站(http://ssdyey.snnu.edu.cn)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每个岗位原则上应不少于5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初步面试。

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幼儿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低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知识考核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专业知识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进入专业知识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五)考核。幼儿园对通过初步面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专业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的具体时间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1.专业知识考核

专业知识考核满分100分,内容包括:试卷(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视频案例分析、主题活动方案设计等。幼儿园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不高于各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人选。各岗位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各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专业技能考核和教学实践能力考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幼儿园网站公布。

2.专业技能考核和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

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讲故事等,实践能力考核采用现场组织教学活动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实践能力考核均采取打分制,每项满分100分。各岗位实际参加专业技能和教学实践考核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5%+专业技能考核成绩*30%+集体教学活动实践考核成绩*35%

(六)确定拟聘人选。幼儿园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并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

(七)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幼儿园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后须6个月内办理完入职手续。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原则上按照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和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教学能手等称号的幼儿园教师可按照事业编制聘用,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招聘工作将根据相关工作实际做出调整,具体安排以幼儿园网站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029)85310129转112

18091392106(宋老师)

13679116512(刘老师)

电子邮箱:1104955057@qq.com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幼儿园

 

陕西师范大学幼儿园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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