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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各级各类学校有哪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什么最新详解来了 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

2023-07-21 05:10:5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浙江各级各类学校有哪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什么最新详解来了 浙江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最新

浙江各级各类学校有哪些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是什么最新详解来了

你知道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有哪些收费项目吗?首先有学前教育收费、义务教育收费、普通高中收费、中等职业教育收费、高校收费五大类教育收费。浙江省各级各类学校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是什么?我们来看详细解答↓↓↓

学前教育收费

1.保教费

公办幼儿园的保教费标准由同级发改会财政、教育部门制定。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定价(其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超过同级公办园的2倍,具体由各地确定)。

2.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方便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可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务外,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管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的教育和生活,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的具体项目,由设区市发改、财政会同教育部门确定。

幼儿园首次为幼儿家长办理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营利。

义务教育收费

(一)学费、住宿费

1.公办普通中小学:免费。

2.民办非营利性中小学: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课后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规定,2021年9月起义务教育阶段可以收取课后服务费。

2.补办证、卡工本费。首次办理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毕业证书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3.伙食费据实收取。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分线下培训和线上培训。

线上培训:《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相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1〕464号)规定:培训费基准价为18元/课时.人次,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标准课程时长线上为30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线下培训:按属地原则,收费标准由各地制定。 

普通高中收费

(一)学费、住宿费

收费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同级发改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课本、作业本、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6项。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

(三)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

线上线下培训收费都参照义务教育阶段执行。

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政策

(一)学费

《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20〕39号)规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非民族地区且非戏曲表演类专业学生除外)。

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学费标准给予补助,高出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住宿费

收费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同级发改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制定。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包括课本、作业本、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6项。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

高校收费

(一)学费

1.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学费(浙价费〔2014〕240号)

浙江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

计费单位:元/生·学年

备注:1.学校可自主选择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专业总数20%以内的专业,在基准标准的基础上,按不超过15%的上浮幅度自主制定具体学费标准。

2.《关于省重点建设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18〕37号)规定:参照《关于规范和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浙价费〔2014〕240号)规定的浙江大学学费标准执行,中国美术学院可相应提高基准标准。

2.研究生收费(浙价费〔2014〕99号、浙教计〔2014〕94号)

从2014年秋季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8000元、10000元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0元、12000元收取。

3.独立学院(浙价费〔2018〕61号)

浙江省独立学院学费基准价

计费单位:元/生·学年

备注:1.上述学费标准是基准价,学校可在1500元/生·学年以内上下浮动。

2.在规定基准价15500-18500元/生·学年的基础上,自主选择本校当年实际招生专业总数50%以内的专业,在50%浮动幅度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学费标准。3.新生入学时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4.成人教育学费(浙价费〔2014〕245号)

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按“全日制”(成人脱产班)和“非全日制”(成人业余班,包括函授、夜大学)两类制定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艺术类专业”“工科类、医学类专业”“其他专业”三类分别制定。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学校按生均实际培养成本自主确定。

“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以基准标准为基础,在上下浮动10%的幅度内确定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基准标准为:全日制工科类、医学类专业48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4300元/生.学年。非全日制工科类,医学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2700元/生.学年。

5.中外合作办学(浙价费〔2015〕183号)

项目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省定基准标准为公办本科院校24000元/生.学年、公办高职院校18000元/生.学年;办学机构可以根据外教课时比重、学校类别、专业特色和办学质量等情况适当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

机构合作办学学费标准,由办学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

6.高校学分制收费(浙价费〔2005〕283号、浙价费〔2009〕292号、浙发改价格〔2020〕263号)

(1)高校学分制收费的基本概念

学分制收费是指将原按学年收取学费改为按学分收取学费的教育收费制度。原学年学费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

学生按规定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之和不高于规定的学年学费。

(2)高校学分制收费的实施范围: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应与高校教学改革相适应,当前实施学分制收费的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的本科学生和成人高等教育学生。

(二)住宿费

1.公办高校住宿费(浙价费〔2016〕209号)

4人间1600元/生·学年;6人间(含5人间)1200元/生·学年;6人间以上800元/生·学年。

备注:实行一室一表水电管理的学生宿舍,学生可免费使用每人每月3吨水和3度电,超过额度部分学校可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向学生按实收费;未实行一室一表管理的,不得向学生另外收取水费、电费。

2.独立学院住宿费(浙价费〔2018〕61号)

独立学院住宿费已于2018年秋季入学起放开,标准由学校按非营利原则根据住宿成本合理确定。

独立学院住宿与母体院校尚未分离的,执行母体院校同一住宿费政策。

(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浙教计〔2006〕124号)规定:服务性收费是高校利用学校资源为学生提供教学计划以外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代办服务收费是学校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代为学生组织校外的服务而收取的代收代付性质的费用。学校开展服务和代办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按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确定。

代办服务收费按实际进价(付费)收取。

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日用品和军训服等可由学生自由采购,不得强行统一购置。

学校为学生首次办理的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就餐卡、校园一卡通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时必须使用或应当取得的各类证、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补办时可以按成本收取工本费。

今年5月

省教育厅开展了全省教育系统

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

那么,哪些属于教育乱收费现象?一起了解→

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乱收费情况

一、幼儿园

1.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如另行收取书本费,以开办各种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亲子班等名义违规办班乱收费,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等办学成本费用。

2.擅自设立代收费项目或提高代收费标准,并通过代收费转嫁支出。如提高伙食费标准,并在伙食中列支教师伙食费。

3.保教费跨学期收取,提早预收取或不按实际入园天数计算收取。

二、义务教育学校

1.中小学校有偿上课补课。学校和教师以上网课名义收取费。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周末违规补课,并收取费用。

2.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项目,或超服务标准收费。

(1)学校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并违规收费,以平板教学的名义,由学校组织或学生家委会组织购买平板电脑。

(2)违背学生自愿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订购教辅材料,老师让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或由学生家委会组织购买。

(3)借托管服务名义,超标准收费,进行补课或校外培训。

(4)对应列入正常教学范围的课程以服务性项目收费。

(5)允许保险公司入校推广保险业务,强制学生办理各种商业保险。

(6)收取办理学生证、借书证、就餐卡等学生在校期间应办理的各种证卡以外的证卡费。

(7)其他。由家委会组织非自愿收取的班费等。

三、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1.学校有偿上课补课。学校和教师以上网课名义收费用。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和周末违规补课,并收取费用。

2.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项目,或超服务标准收费。高中阶段收取除课本、作业本、开展国防教育(军训)、爱国主义教育、体检、伙食费6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以外的费用。

3.公办学校设立“校中校”,以民办学校名义收取高额学费。

4.中职学校未实行免学费政策。

四、高校

1.学校跨学年收费,以及结余款项未及时清退。

2.以热门专业、学分制改革等名义变相违规提高收费标准。违规开设课程进修班、提高班和培训班等,并收取费用。

3.未通过高考和成人教育考试正式招生,却以完成本科专科教育的名义办学,违规向社会招生,并收取学费、住宿费等各种费用。

4.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项目,或超服务标准收费。

(1)将国家明令禁止的收费项目或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自行车看管费、饮水、校园安全保卫费等)

(2)违规收取棉被服装等生活用品费、证卡首次办卡工本费、押金、保证金等。

(3)以所谓的增加设备、家具等名义,变相提高住宿费收费标准。

(4)在军训期间违规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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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降价!杭州这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全新出炉!省一级园每人每月500元!

萧山区公办幼儿园收费通知

划重点

一、萧山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实行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并轨,公办幼儿园等级并轨后省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收费标准分别对应原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

二、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各等级收费标准为:

●日托班省一级园每人每月500元;

●省二级园每人每月400元;

●省三级园每人每月300元。

三、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省二级,参照省二级园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省三级园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园幼儿保育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萧山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

各幼儿园:

根据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公办幼儿园等级评定并轨后收费问题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336号)及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萧山区教育局《关于调整萧山区幼儿园等级及评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萧教〔2019〕112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萧山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实行与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并轨,公办幼儿园等级并轨后省一级园、二级园、三级园收费标准分别对应原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办幼儿园保育费各等级收费标准为:日托班省一级园每人每月500元,省二级园每人每月400元,省三级园每人每月300元。

二、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新建的幼儿园,预评为省二级,参照省二级园收费。没有确定等级的幼儿园参照省三级园收费。

三、公办幼儿园其他相关收费政策仍按原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萧价〔2015〕51号)执行。

四、本通知自2020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原在园幼儿保育费仍按原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到离园为止。

杭州市萧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日

杭州市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7月19日,杭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改革和规范杭州公办幼儿园收费实施方案》的意见稿,意见稿中得知: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的公办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较往年收费标准上涨!

划重点:

2021年秋季开学起实行一级幼儿园由原来的520元/月上涨至700元/月二级幼儿园由原来的400元/月上涨至580元/月三级幼儿园由原来的280元/月上涨至380元/月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保教费标准由按照相应等级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40%调整至上浮60%。3周岁以下婴幼儿实行半日制托班的保教费标准由按照其日托班标准的70%收取调整至80%收取。全托(寄宿)班、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向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其保教费标准由按相应日托班标准最高上浮不超过30%确定调整至不超过50%。

为什么同样是杭州户籍,我的孩子上不了公办园?答案在这里!

2022杭州幼儿园入园全攻略出炉!附报名流程、材料准备、政策解读等,超强科普贴!

不满足条件无法入园!2022年在杭州上幼儿园超重要的10件事!弄错1件都可能无缘公办!

5月登记,6月报名!2022年杭州幼儿园入园全年时间表重磅出炉!这4个关键节点,家长千万不能错过!

杭州入园已上线【学校库】新功能目前已上线1100+所幼儿园,可以查询学校相关信息及招生简章,在杭州入园回复学校名称如【开心幼儿园】即可查看。

已更新1100+所幼儿园,部分园所名单如下,家长可以直接在【杭州入园】公众号回复幼儿园名称查询:

海贝艺欣幼儿园|五星幼儿园|吴山幼儿园|城西幼儿园|依江幼儿园|行知新城幼儿园|艺术幼儿园|萧山区级机关幼儿园|麒麟幼儿园|周浦幼儿园|袁浦幼儿园|党湾镇梅西幼儿园|宁安幼儿园|苗苗托儿所|东方剑桥金域三江幼儿园|城厢镇五星幼儿园|田野幼儿园|申花实验幼儿园|和苑幼儿园|贝尔树幼儿园|育才幼儿园|行知金陶幼儿园|靖江和顺幼儿园|东园婴幼园|德胜东村幼儿园|重机幼儿园|小太阳幼儿园|灯塔实验幼托园|爱婴幼儿园|文苑幼儿园|沁雅幼儿园|文新绿城育华幼儿园|沁雅幼儿园|哆唻咪幼儿园|西点幼儿园雅仕苑园区|四季青五福中心幼儿园|三新幼儿园|九堡小天使幼儿园|紫荆花园幼儿园|东城幸福幼儿园|八堡幼儿园|九堡幼儿园|三卫幼儿园|康宝幼儿园|紫荆幼儿园(吉如园区)|蓝精灵幼儿园|小天使幼儿园|杭锅新村幼儿园|文华幼儿园|童星幼儿园总园|桃源幼儿园桃源园区|杭州市实验幼儿园|沈塘桥幼儿园(沈塘桥园区)|沈塘桥幼儿园(大塘园区)|上塘菁禾幼儿园|皋亭幼儿园.......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意见的函

现将乐清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联合起草的《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9日至3月17日止。公示期间,公众可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乐清市发改局价格和收费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137;邮箱:510476403@qq.com。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乐清市教育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1年3月8日

乐清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保障和提高我市公办幼儿园办学质量,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浙价费〔2012〕368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相关规定,提出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调整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现有公办幼儿园25所(34个园区),其中省一级园4所,省二级园7所,预二级园10所,省三级园4所。各幼儿园因校舍改建、等级创建、办学设施提升、物价上涨等原因,办园成本大幅提高。

我市现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关于调整乐清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乐发改价〔2007〕389号)),2010年经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同意,保教费在原标准基础上,按相应等级进行上浮50-100元。现执行标准为:省一级园630元/月.生,省二级园570元/月.生,省三级园330元/月.生。准办园保教费标准为2015年8月经市政府协调会议研究确定,标准为280元/月.生。

二、成本监审情况

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选取市机关幼儿园、市中心幼儿园、南岳镇幼儿园、柳市镇西城幼儿园、白石第一幼儿园、大荆镇第二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进行成本监审。经监审,核定市机关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1440613.16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21527.59元/年;市中心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7498324.40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763.02元/年;南岳镇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9774586.53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485.84元/年;柳市镇西城幼儿园2018-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2410878.65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7727.05元/年;白石第一幼儿园2017-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4814866.07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9896.14元/年;大荆镇第二幼儿园2018-2019年度保教总定价成本为2874663.62元,生均保教定价成本15209.86元/年。

三、拟定价格方案

根据生均保教成本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财政投入情况及周边县(市、区)收费水平,提出我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拟调整方案如下:

(一)省一级园:850元/生.月;省二级园:700元/生.月;省三级园500元/生.月;准办园450元/生.月。经济欠发达乡镇幼儿园可在相应等级标准基础上适当下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具体由幼儿园提出申请,报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执行。

(二)为三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保教服务举办的托班,其保教费标准为:省一级园:900元/生.月;省二级园:750元/生.月;省三级园550元/生.月;准办园500元/生.月。

(三)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可根据家长的需要为幼儿提供保教服务。寒暑假期间幼儿园办班,其保教费标准可在平时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20%。

(四)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办法。在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低保家庭幼儿、福利机构监护的幼儿、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养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2014年学前教育资助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30号)精神,凭低保证、残疾证或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教育、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保教费资助,资助标准按公办省三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执行。

(五)伙食费、代管费、退费等其他收费事项参照《温州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关于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温发改费〔2013〕250号)规定执行。

(六)上述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四、影响分析

(一)对于幼儿家庭而言。若省一级园从630元/生.月调整为850元/生.月,增加22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3150元增至4250,增加了1100元;若省二级园从570元/生.月调整为700元/生.月,增加13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2850元增至3500,增加了650元;若省三级园从330元/生.月调整为500元/生.月,增加170元/生.月,幼儿家庭负担从每学期1650元增至2500,增加了850元。另,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幼儿园(多为省二级、三级园)可在相应等级标准基础上最高下浮30%,即省二级园最低可调整为490元/生.月,比原收费标准还减少80元/生.月;省三级园最低可调整为350元/生.月,比原收费标准增加20元/生.月。

目前,乐清市硬件设施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省二级),每学期保教费在7500-15000元左右,相比之下,公办幼儿园收费水平远低于民办幼儿园,充分体现了公办学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

(二)对于幼儿园而言。保教费标准调整后,保教费收入将有所增加,更有利于幼儿园开展多样化活动、改善教学设施、园区建设等,提升办园品质,进而有利于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财政支出负担会相对减轻一些,但大部分办园成本仍以财政保障为主。

附件:周边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周边地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单位:元/月

地区  等级

鹿城

瓯海

龙湾

瑞安

永嘉

苍南

文成

乐清

调整时间

2019年

2017年

2020年

2017年

2017年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2010年

2021年

城区

镇辖区

现行

拟定

托班

省一级

880

820

790

940

750

730

663

780

650

630

850

900

省二级

740

680

680

850(预二级740)

680

670

611

580、500、400

550

570

700

750

省三级

540

450

550

520

450

390

450、400

440

330

500

550

新开办

570

550

675

350

260

280

280

450

500

备注

计划今年调整

计划今年调整

计划今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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