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347名) 盐城滨海幼师招聘公告2021年11月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第一批教师招聘公告(347名)
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计划
招聘的范围对象是: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2021年滨海县教育系统第一批校园招聘计划347名,在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设点,并面向上述四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施招聘。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7.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及相关招聘学校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赴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并面向上述四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实施招聘,各考点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安排见附件3。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4)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被聘用的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19届和2020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5)师范类证明,报考本科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师范类证明,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个人在校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之一所学专业注明“师范”字样的,则不需要再提供师范类证明。
(6)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所有报名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应聘。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所有报名者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1.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研究生岗位设1:2开考比例,本科生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本科生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研究生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选岗结束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本科生岗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教育局档案室(地址:江苏省滨海县中市北路199号,邮编:224500。
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滨海县人社局0515~89196060,联系人:周老师。
附件1-1: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研究生).xls
附件1-2: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计划(本科生).xls
附件2: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职位表.xlsx
附件3:滨海县2021年第一批校园招聘教师考点安排表.xlsx
附件4:滨海县2021年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0年12月2日
2023年滨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导语】: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我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盐城滨海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点击放大查看或点击下载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写明的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③资格条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7、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滨海县就业网(点击进入)
1、报名、照片上传: 11月16日8∶30-11月19日16∶00
2、资格初审:11月16日9∶00- 11月20日16∶00
3、陈述申辩:11月16日9:00-11月21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1月16日9∶00- 11月22日18∶00
5、缴费确认:11月16日9∶00-11月23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5-89196060。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可与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0515-89196060)联系,办理费用减免事宜。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1日-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滨海县就业网(点击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5-89196079。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1年11月24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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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苏盐城滨海县招聘教师267人公告
原标题: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全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范围对象
本次招聘计划共267名(含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96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5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同步参加笔试,具体岗位安排见《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附件3)和《滨海县2021年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附件4)。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以上教师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②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
6.持有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专业教师者,可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7.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志愿在滨海县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滨海县在编教师和参加2021年滨海县教师招聘已签约人员(2)现役军人和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4)2021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人员(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符合招聘条件者登录下列网址在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等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http://jszk.bhjsfz.cn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6日(截止16日下午5:00)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17日(截止17日下午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7月22-23日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27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31日。
2.报名须知
①每位报名者根据报名资格条件,对照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要求,选择一个岗位类别的一个职位报名,按网上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②应聘人员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等保持一致,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因考生填报错误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滨海县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在报名24小时后上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按报名系统缴费提示进行缴费,报名费用每人100元,缴费时请一定在缴费备注栏注明报考考生姓名和报考的学段学科。
④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⑤招聘岗位一般设1:3开考比例,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等额招聘(具体各岗位开考比例见《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滨海县教育局通知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⑥资格初审和缴费审核均通过的应聘人员,请按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⑦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要求、面试成绩、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名单、选岗签约的时间地点及要求、拟聘用人员名单以及岗位计划调整和递补情况等均在网上报名系统适时公布,请及时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24日上午,考生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申领考试前14天“苏康码”,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达不到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应携带相关材料在2021年7月26-27日到滨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资格审查表一份(登陆报名系统个人中心打印)。
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需同时提供本科的学历和学位),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供相应证明)。
⑤已聘用在省内外中小学教学岗位工作的35周岁以上报考人员,提供相应职称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按上述要求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委托书。
4.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面试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采用上微型课方式(报考音乐专业教师者加试专业技能,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60%、40%),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总成绩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末位总分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笔试成绩又相同,再按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仍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2021届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不需参加面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个人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该岗位笔试和面试均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
(六)选岗和签约
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组织所有人员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在所报考的岗位中,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如出现末位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面试成绩再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免费幼儿师范男生选岗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乡村定向师范生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选岗(如出现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后所有岗位不再递补。
(七)公示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均列入滨海县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2.试用期满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被聘用人员在滨海县从教期间须服从区域内学段间调剂。
3.被聘用人员须在滨海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三年,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出滨海县教育系统手续,签订协议后放弃聘用或在服务期内申请办理辞聘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五、招聘工作监督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九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9。
六、招聘工作咨询
滨海县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为: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本次招聘相关政策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1年滨海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附件3:2021年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4:2021年滨海县乡村定向师范生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职位表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
2021年7月8日
原标题:滨海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binhai.yancheng.gov.cn/art/2021/7/8/art_11038_3637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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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教育局 通知公告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是盐城市幼儿园举办的民办幼儿园。为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5名。根据公开招聘教师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学前教育专业必须具备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7月26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至盐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ycedu.yancheng.gov.cn/)或者盐城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下载《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597069927@qq.com。
3.现场审核时间地点:7月27日上午8:30-11:30,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办公室(地址:盐城市戴庄路27号)。
4.注意事项:
(1)现场审核时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交材料:个人自荐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疫情防控承诺书,毕业证书(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表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国考合格,并通过网上认定申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注明教师资格种类、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3)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当场领取准考证。
(4)本次公开招聘根据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报到时须出示“苏康码”和“行程码”,非绿码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考生报名时应积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相关工作,按要求上交《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同时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三、考试
考试由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组织实施,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地点: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盐城市戴庄路27号)。
1.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7月28日。
考核内容包括职业访谈、基本功考核和微型课教学,总分70分,合格线42分。其中:职业访谈10分,基本功考核30分(包括即兴弹唱10分、自备舞蹈10分、命题绘画10分),微型课教学30分。
2.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29日。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文化知识、教育专业素养及书写、书面表达水平,总分30分,合格线18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设60分为合格线。
四、聘用
1.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尾数同分,取笔试得分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取弹唱考核得分高者)。
2.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资格自然取消,体检合格人员由盐城市格林幼儿园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城市教育局网站、盐城市幼儿园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新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不得持虚假材料报名,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228693(盐城市教育局监审处)
咨询电话:0515—69970021(盐城市格林幼儿园办公室)18261220168(商老师)
盐城市格林幼儿园
2021年7月15日
附件1:《盐城市格林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2:《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承诺书》
【招聘信息】盐城市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大优秀人才招聘力度,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和省市人才招引有关精神,结合滨海教育实际,现就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140名。具体岗位计划及条件见《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和《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2)。可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滨海县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限制,但须在聘用之日起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解聘。
7.具备《滨海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中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目录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等执行。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3)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滨海县人社局、教育局在扬州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分别设点实施公开招聘。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选择就近考点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14日(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N101宣讲室(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联系人:徐老师,13401702728程老师,19851529530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西教2号楼1楼大厅(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联系人:周老师,13851113113魏老师,17802668340
考生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者须提供认定机构或所在高校出具的已参加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证明,或个人在2023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聘的承诺书。
4.2021届和2022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本次考试免收考试费用。
(三)资格审查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所有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考试
考试时间:笔试,3月15日下午14:30-16:00面试,3月16日下午14:30开始,笔试和面试具体地点现场通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形式为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仪表举止、爱好特长等综合素质(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面试须以手语与考官进行交流)。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所有岗位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聘用
(一)选岗和签约。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并签订《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补充协议书》。
(二)体检和考察。所有签约人员均须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分别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三)公示。在滨海县政府网(www.binhai.gov.cn)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回避与监督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滨海县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01。
七、招聘工作咨询
未尽事宜,由滨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教师工作咨询电话:滨海县教育局0515~84222407,联系人:周老师。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