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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杭州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公告时间

2023-07-21 14:53:11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杭州幼儿园事业编制招聘公告时间

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余杭区是“中华文明圣地、创新活力之区”,是杭州城市建设发展的“新中心”。2021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502.2亿元,完成财政总收入745.3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69亿元,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位居省市前列。入选“2021中国县域综合实力百强榜”,位列全国第五、全省第一。

为落实教育奋进计划,紧扣打造“城市新中心、余杭好教育”总体目标,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创建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265人,其中普高37人,职高5人,初中83人,小学140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2022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余杭区户籍(生源地)毕业生放宽至获得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具体荣誉类型同上校级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3)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毕业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专业,下同)。

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

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且尚未初次就业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在职教师(除本区在编教师):指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

3.浙江省范围内具有地市级综合荣誉或在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职业技能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中获省级奖项,或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在职在编教师;

4.杭州市范围内(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下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区)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符合上述1、2两项条件的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

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关注后续余杭区招聘教师相关公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在197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生户籍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的人员;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实验班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3届公费师范生。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教师户籍不限:

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中小学学科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老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及以上运动健将称号、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优秀教师。

(五)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3.2021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六)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应届生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在职教师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11月26日9时—11月30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暂不作初审。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12月1日9时—12月3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12月4日9时—12月5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12月6日9时—12月7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区教育局统一考核采用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3.参加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超过40人的,面试前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取前40名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分学校自行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由学校自定,另行通知。

1.学校名单:余杭第一中学(杭二中余杭学校)、瓶窑中学、良渚职业高级中学、闲林职业高级中学(浙江开放大学余杭学院)、杭师大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五常中学、五常中心小学、仓前中学、仓前中心小学、天空之城小学、余杭蔚澜学校、未来科技城海创小学、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海辰中学、海辰小学、良渚第一小学、良渚古墩路小学、凤凰小学、闲林中心小学、中泰中心小学、径山镇潘板中心小学。

2.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3.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4.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招聘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2.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3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需在报名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4.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2.考核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学校自主考核岗位的考核安排和成绩查询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3.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4.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5.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https://jszk.311100.com/wap。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7.本招聘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010、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技术电话:0571-8622011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自主考核学校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余杭第一中学(杭二中余杭学校)

蔡老师0571-88753092

2

瓶窑中学

吴老师0571-88551104

3

杭师大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

(小学部)王老师0571-89308559;

(初中部)郑老师0571-89308550

4

良渚职业高级中学

吴老师0571-88773273

5

闲林职业高级中学(浙江开放大学余杭学院)

杨老师0571-88687936

6

余杭蔚澜学校

刘老师0571-88731515

7

未来科技城海曙小学

支老师0571-89167967

8

未来科技城海创小学

姜老师18072963773

9

海辰中学

胡老师18057100927

10

海辰小学

吴老师0571-89057712

11

五常中学

童老师0571-56395060

12

仓前中学

樊老师0571-88610010

13

仓前中心小学

魏老师18057172506

14

五常中心小学

章老师18057101778

15

天空之城小学

吴老师15267006707

16

良渚第一小学

王老师13958158113

17

良渚古墩路小学

张老师0571-88583353

18

凤凰小学

朱老师0571-88660551

19

闲林中心小学

张老师18058730738

20

中泰中心小学

刘老师0571-88633369

21

径山镇潘板中心小学

张老师0571-57876173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yuhang.gov.cn/

附件1: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余杭区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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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553名)

杭州市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区委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指标553名,其中中小学253名、幼儿园300名。具体岗位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应届生和社会人员(含区外在职在编教师),户籍或生源(生源是指参加高考时的户籍,下同)范围如下:

(一)中小学岗位:杭州市户籍或生源。

(二)幼儿园岗位:A类为杭州市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2020和2021两届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B类为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户籍或生源的社会人员(除普通高校2020届外);C类为萧山区(不含原大江东)户籍或生源的普通高校2020和2021两届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上述对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户籍或生源地放宽到浙江省:省优校优毕业生、地市级教坛新秀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有良好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地市级教坛新秀、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研究生岗位暂免);社会人员具有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岗位、特教和幼教C类暂免)。

(五)具有岗位相应的学历及专业等条件(详见计划表),研究生应具有相应学位。港澳台、国外留学生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具有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其它说明:

1.“应届生”指普通高校2021届毕业生(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生”外的人员。

2.报考学历和所学专业应出自同一毕业证书。呈报学历高于“学历起点”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要求相近的也可报考。留学生专业应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

3.应届生按呈报学历专业对应的学科报考。社会人员报考高中、初中者按呈报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学科均对应的学科报考,社会人员报考小学者按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的学科报考。地市级教坛新秀、区外在职在编教师可按教师资格证学科对应的学科报考。幼教C类岗位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不做要求。

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按呈报学历专业对应的学科报考。资格证层次为普通高中的可报考初中或小学。政治、历史和地理的可报考社会,物理、化学和生物的可报考科学。小学教育可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小学教育有明确方向的,只可报考该方向的小学学科。音体美专业说明:音乐学科(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声学和器乐专业),体育学科(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运动人体科学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美术学科(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雕塑、书法和中国画专业)。

4.报考资格必备条件的期限截止为现场复审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实施“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招聘程序具体办法如下:

官方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jyj/(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官网“教师招考”栏)。

报考系统:http://220.191.163.123:8082(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均发布于网上,不再另行通知,逾期缺席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报名、初审和缴费

注册报名:2020年12月21日9时至26日16时,登录报名系统,注册

个人真实信息(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然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系统显示各岗位注册报名的实时人数,每6小时更新一次,考生可更改报考岗位等信息,以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到期将关闭报考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初审:2020年12月27日9时至30日16时。在报考系统内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网上反馈初审结论。在此期间,报考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2020年12月30日20时至31日16时。已报名人员登陆报考系统,查询网上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更改报考岗位并再次接受网上初审,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缴费确认:2020年12月31日16时至2021年1月1日16时。网上初审通过的人员在报考系统中缴费并确认是否成功(考务费按规定为50元,缺考者概不退费,研究生岗位免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相关比例: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与计划指标的比例为3∶1。其中,研究生岗位、高中和特教比例为2∶1。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指标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研究生岗位不核减),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按要求改报。

6.打印准考证:2021年1月1日21时至3日12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考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在整个招聘过程均需使用,务必要保存好。

(二)笔试

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3日上午9:00-11:00。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研究生岗位免笔试。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科目为一门,卷面满分为100分。试卷分别设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的各学科试卷。

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成绩:笔试后三天内可在报考系统中查询成绩。笔试成绩按5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

4.核定指标:笔试完成后,根据笔试实考人数再次核定指标,如笔试实考人数不足上述“相关比例”的,招聘指标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不再改报。此后,招聘指标以此核定指标为准。

(三)现场复审

1.时间和地点:2021年1月7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电大萧山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参加者视作自动放弃。

2.参加对象:入围面试人员(研究生岗位均入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数与核定指标的最高比例:招聘1~2人为3:1,招聘3人及以上为2:1。

3.复审流程:考生根据报考岗位的招聘对象和条件,应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详见《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附件2)。现场复审合格并交齐材料者有效。

(四)面试

1.对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均入围面试。

2.形式和权重: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公共面试按3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教育局集中组织;专业面试按2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各招聘高中和片区指导中心组织。研究生岗位只进行公共面试(有技能特别要求的加技能测试,公共面试和技能测试分别占40%和60%),按100%分值计入招聘总成绩,由教育局集中组织。

3.合格线: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各设合格线,各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人数不足最高比例的岗位,70分为合格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4.当招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专业面试和公共面试为序列成绩高者列前位;均并列时进行加试。各项成绩统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招聘总成绩按1∶1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届时领取《体检通知》,应交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具体由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园)实施考察。

(七)资格再审

2021年7月初,经考察合格的人员参加资格再审,应交材料详见附件2,否则不再进入下一轮程序。

(八)公示

资格再审合格的人员入围拟录用人员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九)录用

2021年8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均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录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教师,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为三年。凡教师资格证未作要求的录用人员,应在试用期一年内获得报考或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试用期一年后予以转岗,并延长试用期至第二年满。以事业编制教师身份报考者无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考生在各程序报到时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并配合测温。有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主动提供来浙后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因个人未达防疫要求的一切责任自负。

(二)在招聘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笔试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有因孕产需延缓体检相关项目的,按相关规定程序执行,下一年招聘报名开始时还未完成体检者,将取消其资格。

(三)在招聘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和取消资格等情况时,缺额人员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且每一程序只安排一轮递补,在体检程序后不再递补。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655887、82652021、82622107。

附件:

附件1-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计划表(表1中小学、表2幼儿园).xls

附件2-萧山区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应交材料清单.xls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高等院校各类专业目录.xls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18日

杭州市余杭区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落实教育奋进计划,加快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2年第二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68人,普高11人,职高4人,初中9人,小学44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余杭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以下四类人员:

(一)应届毕业生:指具有浙江省户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尚未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毕业研究生;

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按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名单为准,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3.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其中浙江省内普通高校放宽至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

4.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5.杭州市生源本科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

(二)在职教师:指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本区除外)或非事业编制教师。

1.“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指具有浙江省户籍,且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下同)中小学任教;(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取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的优秀教师;(3)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其中,符合第(1)或(2)类人员,学历要求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非事业编制教师”指具有杭州市户籍,在杭州市区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任教的,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在职教师。其中,在现余杭区有两年及以上相关任教经历者,学历放宽至具有本科学历。

(三)在杭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四)社会人员:指具有杭州市户籍,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至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荣誉的放宽至197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四)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考生按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按学历所学的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具体要求如下:1.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社会人员报考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专业技术职务中级(技师)及以上职称(技术等级)的,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3年8月30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五)杭州市范围内(含13个区县(市))在职在编教师报名须提供原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计划表》。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2年6月5日9时—6月8日17时。(为减少同一时间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报名)

报名网址: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为通过资格审核,故意修改个人信息造成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招聘单位在核实情况后,可以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注册报名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网上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6月9日9时—6月11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以及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网上进行确认。确认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实行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网上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2年6月12日9时—6月13日17时。

已注册报名人员登陆“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人员可进行网上调整报名。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网上资格复审

时间:2022年6月14日9时—6月15日17时。

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复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调整报名。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为: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五、考核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所有招聘岗位统一进行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一门,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学科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暂定6月下旬,外地考生请提前来杭做好笔试准备。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规定,必要时将对笔试时间进行适当调整,如有变化以最终正式通知为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示地点为准。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综合(专业)成绩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面试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中,高中教师招聘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指导各高中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六、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余杭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及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疾病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录取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

(二)岗位确认

体检结束后按1:1确定岗位确认人员。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岗位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对考核对象进行政审、调查了解师德、现实表现等情况。对存在受行政处分等处罚的,不予录用。

七、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或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原则上不予解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除外)。

(二)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于2022年8月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在报到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报考时所需相应荣誉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需在报到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被聘用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四)在职在编优秀教师按选聘程序聘用,前二年一般按原岗位等级享受工资待遇,第三年开始按照调入学校的岗位聘任方案参加竞聘。

八、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考试作弊的、提供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二)考试安排、成绩查询、体检安排、岗位确认等相关招聘通知均在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上公布(高中教师招聘岗位的面试安排由学校负责通知),请密切关注,逾期责任自负。

(三)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余杭区教师招聘岗位。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要求: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https://jszk.311100.com/wap。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

(七)本招聘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392661、89391995;

监督投诉电话:(0571)86227216;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https://jszk.311100.com

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自主面试学校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名称

咨询电话

1

杭师大附属未来科技城学校

(高中部)

郎老师0571-89308506

2

闲林职业高级中学

倪老师0571-88681325

附件1:余杭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分布表.xls

附件2:余杭区2022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报名所需材料清单.wps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wps

附件5:余杭区中小学工作经历证明.xls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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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余政办〔2008〕96号)等文件规定,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77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9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40周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以此类推)。其他有关资格证书、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9日。

三、报名

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网址:http://60.191.75.52:8016(杭州市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系统6月9日上午9时起正式启用。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7时。

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14日9时— 6月16日17时。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查询及改报”时间内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

3、查询及改报

时间:2023年6月19日9时—6月19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改报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放弃。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6月20日9时—6月22日24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并在该系统查询是否缴费成功。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结束后,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对通过初审但报考岗位不开考的报考人员,另行通知。未及时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退还报名费。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通过资格初审后,按时完成缴费确认,6月22日前上传身份证、所在区、县(市)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等原件照片至“网上报名系统”,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用。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余杭区政府网站、“杭州市余杭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60.191.75.52:8016 )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杭州市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6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并包含在杭高校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杭州市生源的非在杭高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浙江省户籍范围依此类推。 

4.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在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5.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结合材料和招聘岗位相适性,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6.专项招聘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面向余杭区行政区域内(2021年行政区划调整后的余杭区)目前在岗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符合招聘岗位户籍、年龄、学历要求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专职社区工作满5年、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社区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对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岗位。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咨询电话:0571-88729136。

7.报考时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须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能报考;同时,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9.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2、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科。

3、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届时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后,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的按1:3,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面试入围人员需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复审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入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的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有面试入围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网上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网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

考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4、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属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见附件2)。

5、报考面向优秀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的岗位,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由目前服务社区、街道及民政部门出具的报考证明(附件3)。

6、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公章)、劳动(聘用)合同以及能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若合同中不能体现所从事工作,还需提供单位证明。

7、具有公务员、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因逾期打印面试通知书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与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仍并列时,再加试一轮。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和考察内容、标准参照杭州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如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报名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次年我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对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联系。 

2、网上报名、报名信息修改、缴费确认技术咨询电话:15757700667。 

3、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571-89391130、89391131、88725126。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与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各类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复审及再审,并贯穿招聘全过程,至正式聘用后结束。

(四)余杭区人力社保局不指定教材、不设定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2、中共党员证明.doc

3、社区工作者报考证明.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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