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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教师招聘公告(80名) 2021年咸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时间

2023-07-21 15:36:4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教师招聘公告(80名) 2021年咸阳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时间

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教师招聘公告(80名)

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补充紧缺学科师资,均衡教育资源,经尧都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应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无国家规定的禁止从教的相关疾病;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相应或较高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关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且考核合格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岗位1)。

3、其它要求: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区人社局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信息发布

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o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9:00至7月18日下午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http://www.yaodu.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尧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与报名表同底的近期(近三个月内)彩色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有疑问,应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对自己网上提交的个人报考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其它情况,责任由报名者个人自负。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所报学科岗位要求与其教师资格证书所标注任教学科一致。一旦申报成功后,不得更改。

2、资格初审

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本着客观、公正、及时的原则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20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每生缴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尧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在网上或现场提交减免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区教科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考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招聘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科目二:申报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及格线以上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有效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9年、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由区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经区人社局批复后,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面试前一周,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工作由区教科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职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70分。

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5)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按招聘岗位分别成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与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个面试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6)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学科岗位招聘职数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区教科局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方案由区教科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要通过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公告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根据各学科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排名,应聘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应聘岗位。如个人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别选择拟应聘岗位。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决定应聘岗位选择次序。应聘人员不选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相关部门审批后,用人学校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四份)。用人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所聘人员享受全额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3990028。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尧都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

3.《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doc

2021年7月5日

2023年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教师招聘公告

洪洞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0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人员5名县教科局下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91名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5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工作人员4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工作人员3名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六)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五类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入招聘单位同组岗位一招聘岗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6.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有关规定,本次招聘由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洪洞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8:00至7月11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hongtong.bmren.cn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洪洞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教科局、应急管理局、商务局、统计局、气象局等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洪洞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5×35毫米,分辨率295*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KB)。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洪洞县教科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4.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1年7月12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而后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准考证下载打印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站。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洪洞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A.应聘教科局教师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申报科目的专业知识)。

B.应聘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县商务局下属促进外来投资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县气象局下属气象综合信息中心气象综合业务员岗位、县统计局下属普查中心统计调查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等。

C.应聘县应急管理局下属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中心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岗位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等

《科目二》: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一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电路理论、电气控制、电气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二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原理、化学反应工程、化工仪表与自动化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三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燃烧与爆炸学、安全工程学、安全监测与监控、企业标准化管理与实务、灭火技术、火灾救援技术等专业基础知识。

危化品安全技术员四内容包括:安全生产专业实务(化工安全)等专业基础知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报名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20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3.面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工作所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面试的考官人数不得超过一人。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在人社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其它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3个工作日内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洪洞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hongtong.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实行6年服务期承诺制度。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

0357-6222186(洪洞县教科局)

0357-6223999(洪洞经济技术开发区)

0357-6282726(洪洞县应急管理局)

0357-6221288(洪洞县商务局)

0357-6222158(洪洞县统计局)

0357-6210121(洪洞县气象局)

监督电话:0357-3415111(洪洞县人社局)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洪洞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023年咸阳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2年咸阳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2022-03-0116:37:12文章来源:咸阳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刷题模考微信公众号咨询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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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咸阳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

咸阳市实验幼儿园是咸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保健老师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务派遣制保健老师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幼教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保健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踏实。

3.女性,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医学类临床、护理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

4.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进行卫生宣传教育,能做好幼儿园卫生防疫和保健台账,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和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熟练掌握儿童营养学知识,有临床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能反映个人幼儿园从业经历的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到指定电子邮箱7340851@qq.com。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3日

3.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初审合格者,3月15日前电话通知本人进行复审和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本次招聘应聘者需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并携带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能反映个人幼儿园从业经历的证明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体检:

面试通过者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录用,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由咸阳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用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者取消聘用资格。

2.与幼儿园同类岗位劳务派遣教师待遇相同,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享受周末双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3.新聘用人员均实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并且考核合格的,则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

五、有关要求:

1.本次招聘由咸阳市实验幼儿园委托咸阳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

2.应聘者提供材料需真实有效,对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联系电话:1738911582115877615937岳女士

咸阳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日

咸阳丰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以上是2022年咸阳市实验幼儿园招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陕西教师招聘考试详细信息请继续关注: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教师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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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河北省保定市定州市教师招聘公告

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定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5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至2003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4.硕士研究生需取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

5.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6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 2021年6月6日9:00至 6月12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将证明材料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照片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三支一扶”定向招聘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考2个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计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于7月5日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2∶1或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人社局7楼710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岗位提供,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教育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

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

《面试通知单》请考生于面试前3天,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采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小组。

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面试考官入闱管理后,抽签确定面试场次,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

报考教育类中学(含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含职教中心)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报考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考医学类和综合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考点学校门外。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选岗统一进行,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和《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7)方能进入考场。

(二)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遇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四)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招聘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附件:附件1定州市2021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定州市2021年度卫健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

附件4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5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docx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

附件7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1).docx

 

2021年6月4日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

西安市事业单位进校园公开招聘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西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吸引聚集更多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人才,推动我市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西安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的实施意见》等,经研究决定,从2022届毕业生中招聘优秀大学生到我市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2022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2022届公费师范生;

(三)2022届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1日下午14:00-17:00

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体育场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2.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考试考核

招聘单位主要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核。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也可增加笔试环节。

(四)确定拟聘人选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考试考核结束后确定拟聘人选,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拟聘人员毕业取得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应聘人员如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服务年限要求。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要求,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其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的招聘(考)。

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应聘人员应在参加校园招聘前进行自我健康观察,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二)严格落实“扫码亮码验码”措施,“西安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且行程卡14天内到达或途经城市后面无星号(*)人员,经测温后方可进场参加招聘。

(三)应聘人员应自备医用口罩,全程科学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现场。

(四)对故意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政策要求,西安市人社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事项进行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西安建设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计划表所公布的各招聘单位电话进行咨询。

参会单位、招聘岗位及联系方式请点击下方附件链接

附件-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https://docs.qq.com/sheet/DQkFqZEdmanNlZ3pV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

附件:附件1.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综合类).xlsx

附件2.校园招聘2022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教育类).xlsx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3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2022年11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信息来源: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信息提供日期:2022-11-1709:31【字体:大中小】视力保护色: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主班教师33名,配班教师135名,专任教师24名,教研员33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一)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40岁以下(1981年11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但最迟须在入职后一年内获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二)岗位条件

1.主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主班教师工作经历。

2.配班教师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3.专任教师

具有体育、美术、音乐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教研员

具有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工作经历且从事教研工作2年及以上;

从事幼儿园教研工作5年以上,或曾主持、参与(排名前6)县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在有统一刊号的刊物发表教育类论文者,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3日。

2.报名材料

(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应聘报名表(网上报名后,下载简略报名表,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5)工作经历证明(模板见附件2)、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zp.baoan.edu.cn/xq/app

报名二维码:

资格复审安排在面试后进行,届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三)面试

1.时间、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宝安政府在线”公布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拟聘人员分配到所报考学区的各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2年11月17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对招考政策有疑问,请于工作日9:00-11:30,14:30-17:30致电相关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岗位及咨询电话.xlsx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模板).doc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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