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2021年幼师招聘成绩公布了吗知乎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2021年人才需求计划,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差额拨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技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技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5年2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七)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八)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普通高校2021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九)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1年3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ycsyrsk8002@163.com,也可携报名材料至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北院行政楼一楼办公室。(盐城市剧场路75号)
联系电话:(0515)81608002、13921887387、15189200800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2日(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均可报名,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核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③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④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⑤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⑦个人简历;⑧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证书或成绩通知单(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⑨部分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均设1∶2开考比例,未达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考试前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4.报名期间,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报名时间截止时,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没有异议。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报考其它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和市三院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其它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人员(成绩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另行通知)。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核实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部门信息公开专栏”目录下的区人社局、区卫健委栏目和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等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21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和市三院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招聘规定,阳光操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1608002(市三院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15-88425005(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 0515-88425169(区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组)
附件:1.
2.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卫健委
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1年2月19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盐龙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du.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何疑问,请与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鹿鸣路1572号盐龙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邮编:224056,电话:0515-88457606,电子邮箱:ydqyljd@163.com)。
一、总体情况
盐龙街道全面贯彻落实《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常务书记、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各部门(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监督、审查、协调、指导等工作,明确了专门负责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2020年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借助OA办公系统化、12345平台网上操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1、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盐龙街道在机关工作人员和单位工作人员中常态化开展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在《中国盐都网》对应栏口及时予以公开;一年来,共收集整理本级公开类、部门职能类、部门服务类、规范性文件类、法律法规类、部门工作动态类、公共企事业公开类7个方面的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重大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食品药品、产品质量、供排水、征地拆迁安置、部门机构设置、法定职能、工作规则、工作纪律、服务项目、服务承诺、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舆情回应等方面的信息,共计2176条。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办事处政府信息网上依申请公开1件,主要涉及拆迁安置、征收补偿、政策性文件方面,且都在规定时间办结。办事处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办事处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述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 及2021年工作思路
1、存在问题。虽然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信息公开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实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内容广泛性还需进一步进行补充和完善。三是公开形式还不够灵活,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多,公开形式上还需要再创新。
2、2021年工作思路。一是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12345在线服务平台能力和水平,加大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服务的力度,继续做好《中国盐都》网公众监督平台、区长信箱办理工作,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按时限答复,形式严谨规范。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继续加强组织建设,进一步制定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8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和考生的面试成绩,现将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
附:盐都区2023年赴陕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关于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结合我区实际,在镇(街道)上报需求、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获得省厅批复,现将批复后的《规划》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等形式向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盐都区新都路616号
联系人:蒋维军
联系电话:0515-88116366
附件:《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2023年)》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2022年7月12日
附件:盐城市盐都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2023年)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和考生的面试成绩,现将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
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名单.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教师招聘公告(11名)
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推动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驻近城学校决定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教师11名,其中盐城市第一初中2名、盐城市吴抬路初中4名、盐城市东进路初中1名、盐城市科创城初中3名、盐城高新区实验初中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地点。2023年3月23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207教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3月24日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五、聘用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区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它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都区纪委第二派驻组监督。监督电话:0515-8858597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426227(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盐都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1.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推动盐都教育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部分驻近城学校决定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1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计划赴高校招聘教师11名,其中盐城市第一初中2名、盐城市吴抬路初中4名、盐城市东进路初中1名、盐城市科创城初中3名、盐城高新区实验初中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七)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1.时间地点。2023年3月23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学思楼207教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2021届、2022届毕业生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书面承诺2023年8月31日前持有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居民身份证,以及毕业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参加3月24日面试,面试设置1:2的开考比例,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五、聘用
1.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成绩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区教育局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照录用公务员考察标准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区教育局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
3.公示。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4.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2)聘用新教师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新教师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报到,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其它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盐都区纪委第二派驻组监督。监督电话:0515-88585970。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8426227(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盐都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附件:1.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 盐都区2023年赴南京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