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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方案

2023-07-21 19:51:2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关注!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方案

关注!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招商海德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2.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鲁商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3.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中欧国际城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4.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珊瑚湾、世茂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5.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高新嘉园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6.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星雨华府园区:

第一批次: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星雨华府小区优先。

第二批次:若有空余学位,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二)相关说明

1.高新区辖区是指高新区中东片区,即高新区区域内环胶州湾高速公路东北部区域(不含河套、红岛两街道区域户籍居民)。“两证”是指房屋产权证和户口簿(落户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1日);“统一”是指适龄幼儿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之一在同一户口簿上,该户口簿上的住址须与该适龄幼儿所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上的房屋地址一致,且该房屋产权所有人是适龄幼儿的“六老”之一。

2.学前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申请入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居住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入园当年2022年5月31日。

(2)父母至少一方与高新区各类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高新区按月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截止时间为入园当年2022年5月31日。

3.招商海德、中欧国际城、鲁商、珊瑚湾、世茂、星雨华府、高新嘉园以上七小区业主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子女,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则视为自愿放弃优先报名的权利。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上传证件等证明材料务必真实,对于伪造证件或填写信息不真实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网上报名,将视为自愿放弃局属幼儿园报名的权利。

6.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幼儿名单时,由公证处、家长代表、社会监督员等组成的监督团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7.多胞胎幼儿参与电脑派位,可根据监护人的意愿选择多胞胎幼儿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多胞胎幼儿所报幼儿园必须一致,网上报名当天到所报幼儿园现场签订知情告知书,并提供多胞胎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家长身份证等材料。选择捆绑派位的多胞胎需确定一名幼儿代表参加电脑派位,若该幼儿电脑派位时被选中,则多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且只占一个招生学位。

(三)高新区幼儿园网上报名具体安排

1.第一次网上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3日至6月14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条件: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接受招商海德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接受鲁商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接受中欧国际城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接受珊瑚湾、世茂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接受高新嘉园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星雨华府园区接受星雨华府小区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公示:2022年6月16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网上报名所需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

①幼儿基本信息;

②户籍信息;

③房产信息;

④监护人信息;

⑤平台提示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5)录取方式: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

2.第二次网上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7日至6月18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条件:

若有空余学位,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星雨华府园区,接受高新区辖区内符合“两证统一”条件的适龄幼儿报名。

(3)公示:2022年6月20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网上报名所需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

①幼儿基本信息;

②户籍信息;

③房产信息;

④监护人信息;

⑤平台提示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5)录取方式: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通过电脑派位确定第二次网上报名幼儿录取名单,且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招生。

3.第三次网上报名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每天8:00-20:00

(2)报名条件:

若有空余学位,高新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鲁商园区、实验幼儿园中欧国际城园区、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高新嘉园园区、高新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星雨华府园区,接受辖区内户籍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3)公示:6月24日,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及门口醒目位置公布报名情况。

(4)网上报名所需填报信息及上传材料:

高新区辖区内户籍:

①幼儿基本信息;

②户籍信息;

③监护人信息;

④平台提示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幼儿基本信息;

②户籍、居住证信息;

③住房信息(租住房屋的,需上传由城阳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上传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④监护人信息;

⑤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⑥平台提示需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5)录取方式:

若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将通过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四)高新区幼儿园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家长注册登录

方法1:下载使用手机“青E办”APP

在“青E办”APP首页搜索“高新区幼儿园报名”,找到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方法2:下载使用手机“爱山东”APP

在“爱山东”APP首页搜索“高新区幼儿园报名”,找到平台入口,点击进入。

使用手机“爱山东”或“青E办”APP报名须通过实名认证,如家长原已经通过实名认证可直接使用注册信息登录,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手机号找回;如未注册,请先注册,方能登录并报名。实名认证操作方法请按APP操作步骤进行。

为便于使用大数据填报和校验相关信息,建议幼儿父母中作为户主或房主的一方进行注册、认证和报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建议以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按要求缴纳社保的幼儿父亲或母亲注册。

2.网上报名流程及要求:

(1)家长登录幼儿园报名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幼儿基本信息、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监护人信息等,平台已经对接多个部门的大数据。在信息采集过程中,大数据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将自动填写在相关栏目中,并显示“自动回填”字样。不能自动校验比对成功的数据,需要手工填报信息,并依据平台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照片。

(2)家长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幼儿园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表示报名完成,家长应在相应批次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审核情况。

(3)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的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报名高峰时段,以免造成网络堵塞。

(4)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只能选择1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在报名时间段内,家长可继续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或修改已填报的内容,报名时间截止后将不能进行修改。

(5)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需提前联系报名幼儿园到幼儿园现场进行报名。

五、招生工作有关要求

(一)区教育体育局成立招生工作专班,制定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对全区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与监督。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入园办法,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二)各幼儿园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科学组织实施,同时要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统筹做好幼儿园招生入园各项工作。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制定“一园一案”,加强幼儿园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

(三)高新区局属公办幼儿园要根据区招生工作方案,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并积极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工作,制定幼儿园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明白纸,指导家长顺利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

(四)民办幼儿园根据区招生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受符合条件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有空余学位向周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开放。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街道幼儿园招生时间总体安排进行招生,招生简章须经所在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五)幼儿园计划招生班额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按照普及普惠县创建计划严格控制幼儿园班额。扩大招生班额的幼儿园,需提前经街道教育服务中心及区教育体育局学前教育科同意。

(六)做好特殊贡献人员子女入园工作。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工作。

(七)各幼儿园要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八)加强幼儿园招生行为监管。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婴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各街道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九)未经批准,任何幼儿园不得提前报名招生。

附件:招生信息发布途径及咨询电话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半岛全媒体记者张彤

◆◆编辑:胡蕾

◆◆审核:律雪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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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榕教幼〔202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下同),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三)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园应根据本辖区所在地适龄人口数和幼儿园办学规模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级数,并稳步推进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工作。

(四)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各园应根据园址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园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一)2022年秋季,我区公办幼儿园(不含八一幼儿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采取家长报名登记、随机派位(现场公开抽签)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二)公办幼儿园招生派位比例要求不低于各园招生服务片区内计划招生数的60%。

(三)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四、招生办法

(一)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公办幼儿园派位招生工作

1、招生园所:实验幼儿园本部(南山路校区)、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洞江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共9所。其中2022年秋季新增的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及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开学时间在2022年10月8日左右,保教费和伙食费按实际在园时间收取。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仅招生工作纳入本片区,其他管理体制不变。

幼儿园具体信息:

2.招生范围和片区划分

(1)招生范围:

吴航街道:十洋村、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东关社区、三峰社区、航兴社区、胜德社区、西滨社区、西关村、西关社区、景美社区、航华社区。

航城街道:航辉社区、锦辉社区、仁辉社区、丹辉社区、荣辉社区、龙门村、龙津村、联村村、筹岐村、泮野村、下朱村。

首占镇:洲元社区、洲宁社区。

营前街道:营新社区。

以上适龄幼儿的户籍迁入截止时间定为2022年6月30日(此时间仅作为2022年招生的户籍迁入限定时间,不作为以后每年招生的户籍限定时间)。

(2)服务片区划分

根据相关项目建设专题纪要精神和共建协议,首占镇上洋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吴航街道东关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航城街道龙门村和龙津村户籍的适龄幼儿可直接就读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上洋村、东关村、龙门村和龙津村等四个村的户籍审核须按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如果是属于村集体户或寄居亲友户口的适龄幼儿不能直接就读,只能参加随机派位抽签。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3日-5日,未在定时间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已报名的不再参加其他公办幼儿园登记抽签

3.公开派位招生数:

实验幼儿园本部(南山路校区):125人;

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75人;

实验幼儿园西洋路校区:75人;

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75人;

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50人;

洞江幼儿园:100人;

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50人;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100人;

大名城幼儿园:100人。

4.招生程序:

(1)宣传:招生公告将在吴航乡情报、最美长乐、长乐新闻网、长教新风、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以及村(社区)、教育局、幼儿园大门口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招生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

(2)报名:

①符合“公开派位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家长根据需求自愿选择“招生园所”中的一所幼儿园报名。每位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填表,同时在2所及2所以上幼儿园报名的,将取消“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②报名时,需携带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招生园所”中任何一所幼儿园的报名资格。

③报名时间:2022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未在此规定报名时间选择园所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④报名地点:

实验幼儿园本部及西洋路校区:实验幼儿园本部一层门厅。

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实验园海峡路校区一层门厅。

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及河下街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河下街校区一层教室。

洞江幼儿园:洞江幼儿园一楼门厅。

航城中心幼儿园龙门校区:航城中心幼儿园里仁校区一楼。

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一层门厅。

大名城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一楼门厅。

⑤注意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只需一位家长带齐材料参加报名登记,并请家长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温后进入登记场所。

(3)审核:

①对各园报名幼儿的户口、年龄等进行审核。

②对各园报名幼儿名单进行查对,核实是否存在重复报名的幼儿。

(4)录取:

未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园所:资料审核合格后,各园报名幼儿数若未超出该园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将全部录取就读。

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园所:资料审核合格后,若存在报名幼儿数超出公开派位招生数的,将采取随机派位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新生录取名单。随机派位公开抽签工作安排如下:

5.其他事项:

(1)凡经确认录取就读实验幼儿园本部(南山路校区)、实验幼儿园海峡路校区和西洋路校区、吴航中心幼儿园南山校区和河下街校区、洞江幼儿园、航城中心园龙门校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幼儿园、大名城幼儿园的幼儿,因特殊情况未能入读的,视为自动弃权,生员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2)未按规定接种疫苗的幼儿,由监护人在入园前带幼儿到当地规定的接种单位补种。

(3)幼儿入园前应到福州市长乐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二)其他区域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除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外,其他区域公办幼儿园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包括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公办幼儿园的派位比例以及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等;同时,各中心园还应向当地公示本服务片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幼儿园具体信息。招生方案于7月1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合理统筹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简章)的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公告(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⒉各公办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录取幼儿的名单。

⒊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组织开展好本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安全、规范、有序。

(二)加强招生宣传

1.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应在7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1)乡镇(街道)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2)公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招生方式、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派位比例、收费标准、联系电话等。

(3)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示范园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简章)应张贴于村(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幼儿园大门口等群众方便获知信息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可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三)加强监督检查

区教育局将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解决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六、其他事项

(一)秋季招生工作公办幼儿园原则上在7月底完成,民办幼儿园8月底完成。小学附设学前班的招生时间由各中心小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幼儿园收费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以及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以及提前收费等违规行为

(三)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要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七、招生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学前民管科

电话:28925909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长乐区2022年秋季公(民)办幼儿园招生信息表》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3日

 

各位家长注意!南沙多个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公布!

2.民办幼儿园:在招生工作开始前通过本园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第一阶段: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报名,由南沙街道办事处统筹,各园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在5月17日完成。(详见各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告)

第二阶段:南沙街道办事处举办的非小区配套幼儿园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剩余学位采取网上报名,由南沙街道办事处统筹,各园具体组织实施。

网上报名要求:5月25日9:00时至30日15:00时,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志愿选择对应的意向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1所南沙街道公办幼儿园志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资格的非南沙街道户籍适龄幼儿,在报名的有效时间内,向拟报名幼儿园递交纸质报名材料,幼儿园初审后录入系统,参加摇珠。

(3)双(多)胞胎采用一号派位,同园录取的方式,相应招生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第三阶段:民办幼儿园报名方式和要求按各自公布的招生细则和招生简章实施。

(三)摇珠

1.时间

(1)第一阶段:如符合“人户一致”资格审核条件的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则于5月24日进行公开摇珠,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摇珠结果,家长可关注“南沙街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2)第二阶段:6月2日进行公开摇珠,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公布摇珠结果,家长可关注“南沙街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

2.摇珠过程如下:

(1)每位幼儿在摇珠前被分别赋予1个随机号码(注:该随机号码与幼儿的报名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按入园志愿将幼儿基本信息及对应的号码提前公布。

(2)在公证处人员和见证人的现场监督下,将之前公布代表幼儿的号码球放进摇珠机进行摇珠。

(3)摇珠按幼儿园招生计划,产生拟录取名单和候补名单。

(四)资格审核

1.南沙街道公办幼儿园:拟录取幼儿的监护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幼儿园要求的有关资料,到对应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

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候补名单的排位序号从小到大依次递补,幼儿园负责通知递补幼儿的监护人按幼儿园要求进行资格审核,直至额满为止。

2.民办幼儿园:按其招生简章实施。

(五)公示和录取

各类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并于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组织实施和要求

(一)做好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策性照顾规定,做好相关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各级各类幼儿园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幼儿参照港澳幼儿入园原则执行。支持设立港澳儿童班,满足港澳常住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三)加强招生监督管理。南沙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幼儿园按市、区有关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将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评优评先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将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四)健全工作机制。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负责本园招生工作。各园要结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园招生有关工作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不逗留。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要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强化信息公开。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

(六)做好信息录入。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由南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大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大岗镇幼儿园招生开始啦!本月中旬开始网上报名!各幼儿园将于5月6日起张贴招生公示。今年如何招生?

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

本次大岗镇幼儿园招生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簿身份信息为准)。

大岗户籍、“人户一致”优先录取

据了解,镇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大岗镇户籍优先录取。

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到100%;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以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

公办幼儿园需在线上报名

招生分为两个阶段。

2022年5月16日至21日,公办幼儿园接受报名,各位家长可通过扫描幼儿园对外公示的招生简章内的微信公众号或报名链接直接网上报名;各园根据报名的情况,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幼儿的监护人到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2022年5月23日至5月28日,民办幼儿园接受报名,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各幼儿园按现有规定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并组织实施。

确认录取名单后,各幼儿园将把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办幼儿园将在6月上旬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民办幼儿园将在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注意: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一所大岗镇的公办幼儿园志愿,如发现在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园重复填报入读志愿的,将取消其本年度入读公办园的资格。

具体招生方案如下,一起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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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南教〔2022〕101号)要求,为做好我镇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2022年大岗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镇学前教育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完善我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全镇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优先满足大岗镇户籍学前三年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二)坚持免试入园和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招生,除健康检查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同时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好信息公示,保障招生工作公开、平稳、规范进行。

(三)各幼儿园应根据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

(四)各幼儿园要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4号)、《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南沙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南教〔2022〕101号)及本方案的要求,遵循就近入园及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优先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或户口簿身份信息为准)。

三、招生方式

(一)公办幼儿园

镇属公办幼儿园和村集体办幼儿园具体招生方案由其参照市、区、镇相关规定具体制定,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镇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90%,大岗镇户籍优先录取。

其中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首先优先考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若90%的学位无法满足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入园,需继续招收,直至达100%;

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小区户籍幼儿数量超过该园100%招生计划数,则由该园通过电脑派位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分配。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的录取顺序为:

1.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

2.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含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湾区人才卡等)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幼儿;

3.具有大岗镇户籍的业主适龄幼儿;

4.非大岗镇户籍的业主适龄幼儿;

5.其他大岗镇户籍幼儿;

6.社会适龄幼儿。

按照以上录取次序,如优先的上一次序的报名人数少于录取计划数,直接录取,差额继续面向下一次序进行录取;如每次序的报名人数超过录取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公开公平方式进行录取,完成录取计划,不再向下一次序录取。

“人户一致”是指报读幼儿须具有与小区房产(房产应为住宅性质,不含公寓、商铺、车库等)一致的户籍,且小区房产的产权人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

1.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该小区房产完全权属人(以房产证明为准);

2.报读幼儿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内名下无房产,该房产为报读幼儿祖辈的完全权属房产(以房产证明及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查册证明为准)。

(二)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具体招生简章由幼儿园制定,经镇街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向社会发布。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公告

各幼儿园做好招生公示、备案制度。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招生对象及招生人数、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或线上报名链接等招生计划内容于4月30日前报大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核。大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审批后,各幼儿园于5月6日起在幼儿园门口或公告栏张贴宣传,向社会公示,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第一阶段:公办幼儿园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21日,各位家长可通过扫描幼儿园对外公示的招生简章内的微信公众号或报名链接直接网上报名;各园根据报名的情况,合理安排符合条件的幼儿的监护人到园进行现场资料审核。

2.第二阶段:民办幼儿园的招生时间为2022年5月23日至5月28日,报名方式建议实行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对象、招生名额、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各幼儿园按现有规定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并组织实施。

(三)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租赁合同等)、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须查看各种资料原件、收取复印件)。由于疫情防控原因,现场资料审核时,只允许一名监护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具体时间由幼儿园通知。逾期不办理或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且未按幼儿园要求补齐的,一律取消其资格,

(四)电脑派位(仅与需要电脑派位分配学位的公办园有关)

1.时间。电脑派位时间由幼儿园另行通知,南沙区公证处全程进行现场公证,当天将对电脑派位结果进行公示。

2.电脑派位过程。

(1)按入园志愿将幼儿基本信息现场导入派位专用电脑。

(2)电脑对导入的幼儿名单进行随机排序。

(3)计算机对乱序随机后的每位幼儿分别赋予1个五位数随机号码(注:产生的随机号码范围从10000至99999,派号程序使用java内置的random函数设计,随机号码的产生无法由电脑程序设计员和操作员控制,事先无法预知,也与学生的报名顺序和基本信息无关)。

(4)电脑将幼儿随机号码从小到大进行排序产生排位序号。

(5)电脑按幼儿园招生计划,产生摇中名单和候补名单。

(五)公示和录取

各类幼儿园将录取名单在幼儿园公告栏或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办幼儿园要在6月上旬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民办幼儿园要在6月30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统筹做好各类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及区政策性照顾规定,做好各类政策性照顾人员适龄子女的招生工作,落实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等的政策宣传服务和资助,适龄孤儿、城镇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幼儿依据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做好适龄残疾幼儿入园工作,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各级各类幼儿接收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残疾适龄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二)及时向港澳台幼儿发布招生指引信息。持有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来我镇接受学前教育的,按照“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原则,平等享受我区随迁子女入园相关政策和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台湾幼儿参照港澳幼儿入园原则执行。

(三)大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本镇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招生。同时要加强对民办幼儿园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的审核,及时解决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将招生工作与幼儿园日常管理、年度办学检查、办园行为督导等工作相结合,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违规收费、管理混乱、考试或变相考试入园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主管招生工作的行政、学籍管理员和本园政治素质好、法制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并能准确把握招生政策的教职工组成,负责组织和实施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各园要结合新冠肺炎防控要求及本园实际情况,制定并落实本园招生有关工作的防控措施、应急预案,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不逗留。要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有关服务工作,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办理手续和证明事项。要及时解决本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招生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检查招生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情况,廉政招生,确保招生过程的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对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各招生单位要加强招生政策的宣传引导,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

(六)各幼儿园要做好幼儿入园信息录入,及时按要求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和广州市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新生信息。

六、其他说明

(一)本方案由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上级相关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三)每名适龄幼儿最多只能填报一所大岗镇的公办幼儿园志愿,如发现在两所或两所以上公办园重复填报入读志愿的,将取消其本年度入读公办园的资格。

备注:

1.政策性照顾学生是指符合上述有关条件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经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并公示的政策性照顾学生,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公办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就读。

2.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确定。

3.因上级政策调整等导致政策性照顾学生对象发生变化时,由市教育行政部门另行补充发文。

龙穴街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通知

■龙穴街幼儿园是龙穴街道办事处主办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龙穴街幼儿园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招生,今年计划招收1个小班共30名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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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计划招收1个小班共30名幼儿,中、大班少量插班生。

小班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入园年龄为4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入园年龄为5周岁,即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优先考虑符合龙穴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人户一致)。

2、龙穴辖区政策规定统筹安排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3、剩余学位面向社会进行分配,直至录满招生人数为止。

(注意:如果辖区户籍报名人数已达到招生人数,就不再面向社会招收非本辖区户籍的幼儿。)

招生报名流程

第一步:

扫码填写报名预登记信息

时间:

5月6日——5月13日

第二步:

下载报名表并打印填写。

第三步:

报名资料准备。请提前准备以下资料:

1、报名表(贴幼儿1寸彩照);

2、幼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协议、租房合同、居住证选一)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户主和幼儿页面);

5、父母双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

第四步:

现场核验资料。

时间:

5月23日(周一)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

地址:

龙穴街幼儿园一楼大厅

第五步:

公示和录取。

6月20日前,被录取幼儿名单在本园门口及“广州龙穴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

6月30日前,通知被录取新生家长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幼儿收到《新生录取通知书》后,按有关规定到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注意事项

1.幼儿家长需完成预登记信息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核验,每名幼儿只需在预登记系统上填报一次信息,请勿重复填报,未达入园年龄幼儿请勿登记报名。

2.请家长详细、真实地填写报名表各项信息及资料,如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将取消幼儿报名资格。

3.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流密集,现场核验资料当天只限1名幼儿监护人前来,请勿携带幼儿,并请佩戴好口罩,出示“穗康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登记等工作后方可入园。

4.拟录取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幼儿入园前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园就读。如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视作自愿放弃学位。

收费标准

(一)保教费:650元/月/人。

(二)服务性收费:按实结算。

(三)代收费: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和体检费(按实收取)。

地址

龙穴街道龙穴路六巷8号

咨询电话

来源:文明南沙、南沙街道公服办、龙穴街幼儿园、大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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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明起开放申请

海口公办幼儿园招生平台明起开放申请每人最多选报2所幼儿园

海南日报记者 计思佳 实习生 王俊乐

近日,海口市教育局印发《2020年秋季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今年海口市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主要呈以下新变化:家长须在网络平台进行申请登记,平台8月7日开放申请每人最多选2所幼儿园报名非海口户籍幼儿需提供在辖区内居住的相应证明等。

网上申请时间

截至8月12日17时

根据《方案》,与往年各幼儿园单独组织摇号不同,今年想要给孩子报名公办幼儿园的海口家长,须于规定时间内在“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进行申请登记。

网上申请时间为8月7日8时至8月12日17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海口市教育局网站,进入“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登记。

在系统关闭前,申请人可对个人信息和申请事项进行修改,系统以报名截止时的填报信息为准,逾期未完成填写或未提交的报名信息为无效信息。家长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有弄虚作假、填写错误或年龄不符合者,将取消摇号或入园资格。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家长需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海口市教育局提醒,家长们不要等到最后1小时再提交申请,扎堆提交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影响提交结果。

信息初核时间为8月13日至16日。初核结果以各区各园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的公告为准。

摇号派位时间为8月23日前。海口市直属公办幼儿园统一摇号时间、摇号地址另行通知。区属公办幼儿园摇号时间由各区在规定时间区间内自行确定。

每人最多选

两所幼儿园报名

往年,家长可以报名参加海口多家城区公办园的摇号,并不限制数量。今年,根据《方案》,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其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公办幼儿园招生对象为:持有招生区域内户籍或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幼儿。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日截至报名申请结束当日。区属幼儿园招生对象具体条件由各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要求进行细化,并负责解释和实施。

申请学前教育学位有年龄要求。其中,小班要求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中班要求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大班要求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海口市直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海口户籍或居住在海口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区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该区户籍或居住在该区的适龄幼儿均可申请。

对于非海口户籍的幼儿,如何证明其在报名幼儿园招生区域内居住?海口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解释,各区各幼儿园可制定细化要求,通常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证等能证明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有效证明均可。

幼儿园招生未满

可组织第二轮摇号

根据《方案》,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要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确定入园录取名单。流程包括:网上申请、信息初核、摇号派位、资格审核、组织体检、录取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园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公办幼儿园由幼儿园全部接收,剩余计划由幼儿园自行组织第二轮招生工作,务必满园招生,用足学位。

据介绍,第一次摇号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第二次摇号随机依次抽取幼儿园递补幼儿名单,不少于10名。资格审核时间由各幼儿园通知家长。

双胞胎该如何摇号?海口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回应,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摇号,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取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果随机抽取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学位为双胞胎幼儿,则双胞胎幼儿同时被录取。

凡进入拟录取名单的幼儿,其监护人须持有关证明材料按幼儿园通知的时间到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和注册。材料包括:监护人(父母双方)与幼儿的户口簿幼儿出生证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预防接种本及审核报告一寸照片(两张)。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核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要求,在摇出拟录取名单后,各园应再摇出若干名递补幼儿名单。在出现拟录取幼儿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果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的名单以幼儿园通知为准。(本报海口8月5日讯)

重磅!福州台江区2023幼儿园招生方案公布,附各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1.招生计划

区各级各类幼儿园根据本园实际情况,合理制定招生计划,报教育局备案(见文末表格)。

2.报名条件

根据台江区学前教育资源实际情况,原则上划定全区作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以各幼儿园具体的招生公告内容为准。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随机派位招生的适龄幼儿应持有台江区户籍,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本区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每个符合派位条件的适龄幼儿只享受一次派位机会;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享一次派位机会,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详见各民办园招生公告。

3.招生程序

(1)各级各类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3)家长现场报名:公办性质以及参与试点改革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2020年7月2日至7月6日负责接收、审核报名材料。安排好报名错峰错时,避免人流过渡集中。

(4)电脑摇号:公办性质以及参与试点改革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将台江户籍符合派位条件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8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月10日在台江区教育局进行电脑派位。

(5)自主招生:公办性质以及参与试点改革政府购买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名单,原则上优先考虑省市区委、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6)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招生管理

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公、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5.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6月15日在台江区政府网站教育信息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台江区2020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和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招生方式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在7月15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8月15日前完成。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020年秋季

台江区幼儿园招生计划信息表

(点击以下各表,可拉大看)

end

信息来源:台江区教育局幼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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