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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三) 泉州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07-21 21:23:28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三) 泉州市公办幼儿园招聘教师

2023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三)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41人,详见《2021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三)》(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2021年7月28日前办理完成入编手续的泉州市在编教师;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1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招聘对象

1.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本科优秀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

3.尚未签约的2021届福建省内高校泉州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

4.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或符合下列条件且取得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公办学校编外在职教师:

(1)中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3)从事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教学工作经验;(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被认定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层次的高层次人才、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教坛新秀、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参加市级及以上现场教学技能比赛(含公开课、片断教学比赛等)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序号

学校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备注

1

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李老师

059522772136

86522421@qq.com

 

2

泉州第五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陈老师 

王老师

0595-29881902 

0595-22274446

 

请应聘者点击福建省泉州第五中学官网主页:http://www.qz5z.com/,在校网主页平台公告栏填写《2021年泉州五中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并提交填报信息。

3

泉州第一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倪老师

0595-22787683

qzyzbgs@126.com

 

4

泉州市培元中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陈老师

0595-22399617

37998895@qq.com

 

5

泉州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苏老师

0595-22297158

qzsyfxbgs@126.com

 

6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吴老师

0595-22683903

zgqztj@126.com

 

7

泉州市温陵实验幼儿园

2021年8月4日-8月10日

王老师

0595-22919992

1344662486@qq.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网络报名提供电子扫描件)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于报名现场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于2021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单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考试成绩在各学校网站公布,入围人员成绩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天。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断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若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用人单位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计生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教育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方案通过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后续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网站相关信息。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各招聘单位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通过张贴码主动扫码。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以及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2393。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附件:1.2021学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三)

2.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7月28日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教育局,各市直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教育公平,规范招生行为,现就做好2022年秋季泉州市中心市区(指鲤城、丰泽、洛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按照“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履行具体招生管理职责。公办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招收户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在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坚持规范招生,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招生入学监督管理。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办法

在总体延续2021年招生办法基础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心市区学位供需等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办法,明确工作要求。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1.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园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下简称“三一致”对象),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的适龄幼儿。

“三一致”对象的具体条件:

(1)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均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2)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包括通过其它形式取得房产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4)市直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同一套住房每三年只能有一位适龄幼儿在该园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鲤城、丰泽、洛江区属公办幼儿园可以参照执行。如果该住房过户时学位已被占用,须待占用学位的适龄幼儿毕业后,新购房家庭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父母辈的房产过户给祖辈的,须待占用学位的原产权人的子女毕业后,原产权人的兄弟(姐妹)的适龄子女才可以到该园入学。

2.如果本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自定)。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要在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评估的基础上,根据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和办园质量,合理核定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宣传、公示,正确引导家长将适龄幼儿送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

2.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应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应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的适龄幼儿,以及居住在本园周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的随迁子女。

3.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应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收费情况(见附件),及时更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称、等级、地址、电话、办学规模、收费标准等信息。幼儿园应对实际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招生程序和时间

2月25日前,市教育局发布市直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各区教育局发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一)公办幼儿园

时间内容6月20日前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儿园接受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政策优待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报名登记(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于6月6日-7月5日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7月11日-7月13日各幼儿园汇总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适龄幼儿及政策优待照顾对象报名登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7月17日前各幼儿园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各类对象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核结果、需要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的名单。7月18日-7月20日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核实市直幼儿园招生对象资格。7月23日前1.如果幼儿园“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的数量超过本园招生计划数,则“三一致”对象采取以落户到本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时间先后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等办法录取(具体办法由各区教育局、市直幼儿园自定)。2.各幼儿园公布招生服务区域内“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等录取结果。7月25日前在招收“三一致”对象及政策照顾对象后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采取公开电脑派位(抽签)录取等办法接收部分户籍在本园招生服务区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8月1日前各幼儿园分发录取通知书

(二)民办幼儿园

6月20日各幼儿园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开始招生,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前送所在区教育局备案。

五、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政策宣传。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要按“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服务区域,绘制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示意图,合理确定各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通过本区教育信息网及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各幼儿园招生过程中,要通过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

(二)规范招生收费行为。各幼儿园严格按照《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费〔2018〕158号)的文件执行,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严禁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及被取缔的民办幼儿园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各幼儿园要充分挖潜扩容,最大限度地提供优质幼儿园的学位,确保适龄幼儿按时入园;同时严禁超大规模招生,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入读。

(三)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优待照顾对象,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部、全国双拥办有关文件和《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泉教综〔2013〕73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泉教综〔2015〕29号)、《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转发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8〕140号)、《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19〕51号)、《关于研究我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工作专题会议纪要》(泉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4号),《福建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中小学和幼儿园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5〕3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的通知》(泉政办〔2021〕29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教育优待照顾政策。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在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上申请。

(四)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除特教学校(班)招收残疾幼儿入园外,各幼儿园应优先接收招生服务区域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园,特别要做好招生服务区域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幼儿园融合教育试点园可以适当放宽招收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外的自闭症等残疾适龄幼儿。适龄孤儿、残疾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幼儿,可由合法监护人申请优先入读普惠性幼儿园。

(五)做好招生疏导和服务工作。各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招生期间应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招生咨询服务、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要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符合入园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缴矛盾,以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2022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本地区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和摸底调查,公办幼儿园出现招生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发布招生预警提示,引导家长合理预期。

(六)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各区教育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各区教育局和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平。对违反招生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利用招生欺诈敛财的违法行为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鲤城、丰泽、洛江区教育局按照本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市直幼儿园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教育局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鲤城区教育局0595-22396541,丰泽区教育局0595-22508513,洛江区教育局0595-22633589。泉州市教育局0595-22782220。

附件:2022-2023学年度    区幼儿园收费情况

泉州市教育局2022年2月16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印发

2023年泉州市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为保障我区公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区委编委同意,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215人,详见《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但应于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4),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三)具体条件及要求

1.应聘中学和职专岗位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应聘小学岗位的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应聘幼儿园岗位的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3.2021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5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相关岗位招聘人数不足时,经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招聘条件予以补充招聘。

三、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4日至8月17日(泉港职专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或清晰图片)打包压缩发送到报考学校邮箱(附件3),文件名命名统一格式:报考学校+岗位+姓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附件2);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

3.《入职承诺书》(附件4);

4.“八闽健康码”和近14天行程数据截图及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5)。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所学校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资格审核

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初审结果和考生报考材料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资格审核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

五、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开展,采取面试(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50分。面试开始前,按学科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代表从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三个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作为片段教学内容。片段教学时间为每人10分钟(准备时间45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同一学科问题一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

初  中:八年级上册;

小  学:三年级上册

幼儿园:中班上册语言领域

面试评委由区教育局从全区评委库中随机抽调,每组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

2.考试时间和地点:

根据不同学段和不同报考学校,分考点组织开展面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报考学校

8月18日

(星期三)

上午8:30开始

泉港职业中专学校

泉港职业中专学校

8月19日

(星期四)

上午8:30开始

1.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

泉港二中、福师大泉港实验中学、

圭峰中学、三川中学

2.益海实验小学

益海实验小学、山腰中心小学、峰尾中心小学、前黄中心小学、三朱学校(小学部)

3.第二实验小学

(福炼校区)

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南埔中心小学、界山中心小学、涂岭中心小学

4.第二实验幼儿园

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

峰尾中心幼儿园、后龙中心幼儿园、

后龙第二中心幼儿园、界山中心幼儿园、界山第二中心幼儿园、南埔中心幼儿园

5.泉港特殊教育学校

泉港特殊教育学校

考生应提前20分钟到位,报考人员应携带纸质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需签名并加盖手印)到考点找对应学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第二次考试时间:根据第一次考试招聘和岗位空缺情况,另行发布公告,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经考试合格后,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泉港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学校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学历及教师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未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报考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若选择放弃,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编外合同教师的招聘。

考生在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福利待遇

1.编外合同教师聘期为两年,工资参照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担任班主任工作可享受班主任津贴。

2.编外合同教师在婚假、产假、评优评先、继续教育、进修培训等方面与编内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十、其他事项

1.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的“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提供近14天行程数据(通过“闽政通”APP下载)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报考人员出入考点应配合做好健康扫码工作。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971078,0595-87991016。

3.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7971078,0595-87790188。

 

附件:1.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泉港区公办学校招聘编外合同教师报名表

3.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考联系方式

4.入职承诺书

5.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泉港区教育局

2021年8月13日

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等精神,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决定组织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12月18日至2002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7.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1.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台湾、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报考人员学历类别不限。

2.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台湾、澳门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 2021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网上预报名

1.报名时间:

(1)福建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12月18日-12月29日;

(2)闽南师范大学考点和江西师范大学考点:2020年12月18日-2021年3月1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发送到各招聘学校专用邮箱。本次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仅限参加一次考试。

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名邮箱

泉州市泉港区第一中学

张荣忠

黄霖坚

18959711230

15959580533

qgyzzp@126.com

泉州市泉港区第二中学

庄世辉

郑眉崇

18959717798

15860596607

qgezjszp@163.com

福建师范大学泉港实验中学

刘梅聪

庄绍红

13205095280

18160985118

qgqsyzx@163.com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完整、如实地填写《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

1.福建师范大学考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0日-31日。

(2)报名地点:

①福建师范大学考生: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榕苑花香园智慧就业大厅;

②非福建师范大学考生:莱美琪国际酒店。

2.闽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5日。

(2)报名地点:

①闽南师范大学考生:闽南师范大学博文楼605;

②非闽南师范大学考生:钻石大酒店。

3.江西师范大学考点(招聘计划数=需求数-福建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闽南师范大学考点招聘数)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

①江西师范大学考生: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二楼;

②非江西师范大学考生:维也纳国际酒店。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请将以下材料装袋,袋上写明毕业学校、姓名):

(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可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由用人学校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研究后报泉州市教育局和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通知。面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合格线为70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官由7人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开始前,按学科组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代表从面试工作小组提供的三个课题中抽取一个课题做为片段教学内容。片段教学时间为每人15分钟(准备时间60分钟),现场提问2个问题(同一学科问题一样),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片段教学所涉教材为高一年必修一教材(语文:部编人教版;数学:人教版;英语:北师大版;政治:部编人教版;历史:部编人教版;物理:鲁科版;生物:人教版;地理:人教版)。

因高校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面试每个考点设主考场一个、分考场一个,分考场设在高校附近酒店。抽签和确定课题在主考场和分考场同步开展,采取钉钉直播的方式进行,考生按学科于面试开始前扫码加入钉钉群。分考场面试采取钉钉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由工作人员出示入会口令,加入会议;面试结束后,立即退出会议。

面试成绩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协议

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由考生本人与泉港区教育局当场签订就业协议。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签约对象。拟签约对象未签订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线上的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签约双方另签订附加条款,明确协议签订后招聘方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若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则加试一道答辩题,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决定体检对象。

在职人员应于体检前向招聘学校或其主管部门提供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招聘学校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五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泉州市人社局网站、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到达福建师范大学考点和闽南师范大学考点的需通过“闽政通APP”下载申领通过L4级身份认证(人脸识别)的“八闽健康码”;到达江西师范大学考点需通过关注“南昌昌通码”微信公众号申领“昌通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参加体检环节,需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

其中现场报名和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报考人员若存在《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点。

2.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泉港区纪委派驻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991016、0595-87989766。

4.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电话咨询:0595-87971078。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1年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办中学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中共泉州市泉港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8日

                   

 

 

深圳公办幼儿园教师薪资待遇,为何无“编制”

深圳公办园教师薪资数字及招聘条件

南山蓓蕾幼儿园(公办):

聘用待遇:年薪8-15万,带薪寒暑假、五险一金、从教津贴、工作餐(水果、牛奶)、市外省外学习培训、最高每年2万以上住房补贴

学历要求:学前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来源《深圳南山蓓蕾幼儿园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若干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坪山区幼儿园(公办)

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年龄要求:岗位“最高年龄”要求有40周岁、35周岁、30周岁,根据不同岗位设定

证书要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薪酬待遇:聘用人员税前年均收入约10万元/人(含五险一金),实行与第三方公司签订购买教育服务的方式聘用

来源《2019年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园教师80名公告》、《2019年4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公办幼儿园招聘90名教师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龙华区幼儿园(公办):

招聘岗位:园长、教学副园长、后勤副园长、会计

学历要求:园长、副园长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证书要求: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幼儿园园长资格证(会计要求有会计证或会计职称证书)

薪酬待遇:实行聘用岗位年薪制,园长约25万元,副园长约21万元,会计约13万元

来源《2019年深圳市龙华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17人公告》,可返回微信后台回复“幼儿园”查看公告

未来深圳幼儿园教师的利好

图图之前有分享过深圳2020年将要扩建新增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消息,2020年深圳将新增公办幼儿园900所以上《深圳公办幼儿园太少?明年新增900所,教师工资全部翻倍!》,教师工资全部翻倍,5月的会议上,市教育局也透露了很多关于深圳学前教育未来发展、幼儿园教师福利等重要消息:

1.目标:到2020年,深圳全市幼儿园总量将达1967所,公办园和普惠性幼儿园之和占比达到80%以上。其中,公办园约984所,在园儿童占比达到50%。

2.未来5年,深圳学前教育将着重在质量上下功夫。据介绍,市教育局将从管理精细化、课程游戏化、环境生活化、保障制度化四方面着手,着力打造4个“100”,即打造100所示范园、培养100位名园长、培育100个示范项目、评选100位名师

3.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也将以区为主,同时市、区通过年度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加大财政投入规模,预计在2020年投入资金超100亿元

4.在教师薪酬待遇方面,不管是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还是营利性民办园,都要实现教师平均工资翻倍。公办园教师参照公办中小学教师薪酬体系来执行,同时健全综合保障体系、社保住房保障等。

更多内容请查看文章>>《工资翻倍?接下来,深圳或将重点招这一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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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373名)

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和教育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教学工作需要,晋江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37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岗位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并在报名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的专业、学历和学位条件三者之间需一致。

3.2022年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对象

第1类:取得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第2类: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部属院校优秀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第3类:特殊教育师范院校(仅限报考岗位代码45特殊教育岗位以及岗位代码46特殊教育自闭症方向)和“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仅限报考岗位代码59-71中职专业课岗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相关的报名材料。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4日;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老师,0595-85660294。

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压缩并发送到邮箱85660294@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均为“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请勿发送大容量附件以及通过中转站发送邮件)。

(二)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地点视网上报名情况和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报名所需材料(网上报名需提供电子扫描件):

1.《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判断的,将不予通过。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生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2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附件3);

3.未就业毕业生应提供就业报到证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条件与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确定为考试对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所应具备的条件及要求,确认符合拟报岗位条件后方可报名。

2.报考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应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条件提交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且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五、考试

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具体考试形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仅面试)、内容、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通知。

(二)笔试

1.笔试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学科知识等。

2.笔试原始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线为50分,在笔试合格线上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面试对象。

入围面试人员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等。

2.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片段教学占70%、现场问答占3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将不予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数平均分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四)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0分。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笔试原始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2.考试采用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综合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片段教学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片断教学成绩仍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生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资格初审、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审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生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合格线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递补截止时间后因弃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后续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晋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或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应下载打印《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以下简称《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参加考试、体检等环节需现场查验报考人员的动态“健康码”,“健康码”须为绿码方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中考试当天必须凭身份证、健康码绿码、《承诺书》纸质原件并佩戴口罩进入。报考人员应携带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点。

(三)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三年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晋江市。

(四)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晋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60279。

(五)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晋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晋江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1:2022年福建省晋江市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2年福建省晋江学校专项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docx

附件4:报考人员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关于2023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成绩的公示

原标题:关于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成绩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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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

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成绩的公示

根据《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关于调整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和《2022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成绩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欢迎来信、来电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7日。

附件:2022年晋江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成绩表

晋江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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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的要求和笔试成绩,现将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参加省统考的笔试成绩,在折算成百分制后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中,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同一岗位最后一位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达50分(含笔试加分)及以上考生的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3年5月28日、29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2。 

三、复审地点: 

石狮市嘉禄路568号石狮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 

四、应携带材料 

(一)往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学历(毕业)证书;3.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有学位要求的岗位须提供);9.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二)应届毕业生 

原件:1.本人身份证;2.学历、学位证书(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附件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承诺书须手写签字。);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应提供附件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须手写签字。);5.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PDF扫描件(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一份: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2.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4.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取得的须提供承诺书);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证明(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须提供);6.《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7.2023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PDF扫描件(需整理成一份文档,不是打包发送。)于5月27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ssjz2023@126.com 

(二)请考生严格按附件2安排的顺序,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携带考生资料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 

(三)资格复审以《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为依据,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石狮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0595-88767782。 

附件: 

1.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2.2023年石狮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安排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书面承诺书 

4.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石狮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

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招聘新任教师体检公告

2023-07-2013:49:02教师招聘考试文章来源:福建省人社局事业单位微信QQ群华图在线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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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关于2023年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公示及入围体检人选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6月29日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集合地点

2023年6月29日(星期四)上午7:40(7:50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泉州市新华北路16号鲤城电大操场集中。

二、参加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三、注意事项

1.请携带个人身份证、黑色水笔1支、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背面先自行粘贴双面胶,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

2.准备体检费用约600元/人,体检当天直接缴交医院体检收费处。

3.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参加体检人员应配戴口罩,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天晚上九点以后不能进食),彩超需憋尿。

5.考生前往体检,家人及其他人员不得跟随,否则以作弊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中心,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考生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6.拟聘用人员的健康体检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除取消本人聘用资格外,五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鲤城区公开教师招聘考试,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7.体检结果异常的考生,区教育局将第一时间通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提交复检申请书(见附件2),在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

8.如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即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女性因怀孕需申请部分项目延期体检,应于体检当日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见附件2),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9.体检不合格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即取消体检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在报考相应岗位的考生中,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10.部分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旦取得相应证书后应第一时间(8月1日前)将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审核。

附件1: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体检人员名单(定)(3).xlsx

附件2:复检申请和延期体检申请书(模版).doc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26日

原文标题:2023年泉州市鲤城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体检有关事项的通告-鲤城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中国泉州·鲤城http://www.qzlc.gov.cn/zwgk/qzbm/jyj/ggl/202306/t20230626_28961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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