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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安排最新

2023-07-21 22:00: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时间安排最新

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委办〔2005〕38号)文件精神,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拟择优招聘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四)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学科要求;

(五)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2.具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

3.尚未实施国考的学校需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同时还需附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二、招聘对象、年龄和岗位

(一)招聘对象(详见附件1)

年龄要求

本科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硕士研究生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后出生,下同)。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三、简章发布

相关师范院校网站发布招聘简章。

四、招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27日8:00-6月2日17:30

(二)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二维码进行注册报名。咨询电话:0592-2030173。

(请扫二维码关注并进入“厦门市教育事务受理中心”公众号,点击“教育事务-教师招聘”进行注册账号,登录“厦门市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在报名系统提交相关材料,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1.境内毕业生: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等。

2.境外毕业生: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笔试前由市教育局组织对用人单位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

面试

1.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实施。

2.面试对象由用人单位在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择优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通知。

3.用人单位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推荐参加笔试,未达到1:3的原则上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4.招聘岗位面试于2022年6月12日17:30前结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2.准考证下载时间:2022年6月28日;

笔试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签约

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三方协议书。若笔试成绩相同时,则按照用人单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或经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于2022年8月16日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九、其它事项

(一)由于疫情原因,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的应聘毕业生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应于2022年8月(含8月)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应于2022年12月(含12月)前取得。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或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文件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到不低于三级医院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结果无效。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厦府〔2009〕17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际交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人〔2011〕48号)精神,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人数的10%以上。

(五)凡发现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现象的,一经发现,予以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处理。

(六)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七)聘用前,用人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八)聘用人员的工龄、工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待遇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九)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和《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Higher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

(十)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所学专业取得师范专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厦门市教育事务工作监督小组实施监督。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本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对象.doc

附件2: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计划.xls

附件3:厦门市高新人才子女学校面向2022届优秀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学科专业范围.doc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5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和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6名,其中,在编人员271名(含全额事业210名,差额事业61名),人事代理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拟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10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附件1)。

拟为卫健系统招聘工作人员136名,其中,差额事业人员61名,人事代理75名。具体招聘人数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附件3)和《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部分岗位要求具有宁晋户籍或父母、配偶一方为宁晋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3、年龄要求在18—35周岁(1985年7月28日-2003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4)、《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附件5),其中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7、“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8、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我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已在卫健系统人事代理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本次人事代理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3日17:00。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在申请报名号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应聘资格,并按规定列入诚信档案。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文件大小为10-1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至8月4日14:00。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宁晋县人社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经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条件的核减(销)岗位数,调整到本单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较大的岗位,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0日。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7日9:00—8日17:00。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

3、笔试内容

教育系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和职中的机械、电子电工、会计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卫健系统:报考医学类岗位的,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医学基础与临床知识以及公共卫生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包括解剖、组胚、生理、生化、免疫、病原微生物、病理、病理生理、内科、外科、儿科、妇科等方面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报考心理医生、办公室文员和会计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1、面试前,由招聘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不高于1:1.5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8月16日—17日。

2、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教育系统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还需提供《河北省普通高校录取新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系宁晋县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的函或辞职证明。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2020年未落实就业单位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报考三支一扶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面试

1、教育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6日。

卫健系统面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21年8月23日9:00—24日17:0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教育系统: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题目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

卫健系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体检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办公室对其个人档案材料、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体检、考察审档、公示任一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拟聘资格,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教育系统招聘的教师和卫健系统招聘的差额事业人员纳入编制管理,根据报考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执行。本次聘用的纳入编制管理人员最低服务期5年。

县妇幼保健院、凤凰中心卫生院招聘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防疫要求

(一)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试日期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

(二)考生应按要求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且提供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和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有发热症状以及参加应聘考试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的要如实报告,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考试等工作。

七、其它事项

(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应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所留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健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纪检委)

附件:

附件1: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3:2021年宁晋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差额事业人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差额事业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5:2021年宁晋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6: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2023年陕西省西安市教师招聘公告(2100名)

2021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为中小学、幼儿园统一公开招聘教师2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本次招聘分为“先笔试、后面试”类岗位(附件1)和“先面试、后笔试”类岗位(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先笔试、后面试”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本次招聘在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xahrss.xa.gov.cn/)、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5日18:00时。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3月1日9:00至2021年3月6日18:00时。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西安人事考试网于3月1日至3月4日18:00时公布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3月5日不再公布。

3.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7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脱贫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3月7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276225872@qq.com)申请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9-85455300。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属于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拟于4月上中旬组织,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3)笔试地点。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4月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联系电话029-85456551)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对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6.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7.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8.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9.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10.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1.聘用。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先面试、后笔试”招聘程序。

1.招聘公告。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2.报名与资格审查。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

3.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4.开考比例。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5.面试(含心理测评)。面试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3月20日至3月28日开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持表参加面试。面试主要采取说课(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增加技能测试,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招聘学校可增加初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资格复审。笔试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应于4月5日前完成,进入笔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的5倍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未达到比例的,削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经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比例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3:1。

7.笔试。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8.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学校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其他要求与“先笔试、后面试”一致。

9.公示。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10.聘用。与“先笔试、后面试”要求一致。

四、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聚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凭“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不配合扫码测温、不佩戴口罩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五、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在“先笔试、后面试”和“先面试、后笔试”两类岗位中,只能选择其中一类的一个岗位报考。

(二)本次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附件3),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86786870,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29-85455300,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

 

序号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1

市教育局

029-86787710

2

市卫健委

029-86787663

3

市体育局

029-86787980

4

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453862

5

碑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9625318

6

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321516

7

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1166939

8

灞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3551151

9

未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284011

10

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205079

11

临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3823290

12

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5290242

13

高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6916450

14

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4822711

15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2731701

16

周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9-87114828

电话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附件:

1.“先笔试、后面试”岗位表.xls

2.“先面试、后笔试”岗位表.xls

3.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类D类).pdf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19日 

2023年河北省邢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中共邢台市委组织部

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台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0月22日。

岗位信息表中部分具体条件的说明:

1.岗位条件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地区的服务期满且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3.岗位条件中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0月,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他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同上。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硕士研究生专业要求为XXX类的,指该专业名称所对应的一级学科。本科、研究生专业分别列出的,学历层次对应专业满足其一即可报名。专业名称参考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级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它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它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类别的,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7.报考中小学教师类岗位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校在读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10月15日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xt.lss.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的部门、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60.6.234.73:88/)。邢台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需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条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8日17:00

3.资格审查及交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10月22日9:00-10月29日17:00。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提高报名效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2),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可适当降低。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页),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xtsydwrs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予以退费。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请考生完成报名交费后下载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并如实填写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考试开始前48小时和7日内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

2023年福建省宁德市教师招聘公告(78名)

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宁德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有关工作的公告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我局拟于12月下旬统一组织宁德第一中学等5所宁德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6年12月至2004年12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1)2023届毕业生的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3)现场资格审核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单。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录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78名新任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每位应聘者可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校园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3-27日,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电子邮箱地址:nd2915658@163.com,联系电话:0593-2915658。

3.材料要求:《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教师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pdf版、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2年12月29日(星期四)9:00-16:30。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原则上须应聘者本人亲自到场确认资格,并对照下文防疫要求落实好有关事项,因未按防疫要求无法进入校园而未能完成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地点:宁德市高级中学阶梯教室(闽东中路19号)。

3.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5)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者的考试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

(三)面试考核

通过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与岗位招聘计划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否则,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情况特殊的,经研究后可适当放宽比例。

1.时间: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8︰00

2.地点:宁德市高级中学教学楼

3.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四)预录用工作

依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填写《就业意向书》(附件4),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优惠政策

根据省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防疫要求

1.应聘人员参加现场确认、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和行程码。现场体温正常,持双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原则不得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面试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返回面试所在地城市,做好个人健康管理。

2.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宁德市教师进修学院林老师,13706026211;宁德一中谢老师,18650559213;宁德市民族中学陈老师,13774781256;宁德市高级中学陈老师,13950591960;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陈老师,15892120518;宁德市教育局林老师,19959357986。

附件:1.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3.2023年宁德市市属学校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方案.docx

4.就业意向书.doc

宁德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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