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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时间+对象+流程) 济南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2年信息公告电话号码

2023-07-21 22:29:42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济南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时间+对象+流程) 济南市公立幼儿园招聘2022年信息公告电话号码

济南高新区2023年幼儿园招生(时间+对象+流程)

【导语】:济南高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于6月15日—7月20日完成新生入园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时间,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报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济南高新区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安排

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应坚持“努力挖潜、坚持公平、相对就近”的原则,小区配套幼儿园须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空余学位可对外招生,最大程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的入园需求在稳定好幼儿园招生秩序的前提下,幼儿园可根据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按时组织招收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时间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于6月15日—7月20日完成新生入园报名工作。具体招生时间,各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报高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幼儿园为便于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到心中有数,可根据自身实际,提前对本小区适龄幼儿进行摸底,摸底形式各幼儿园根据实际自定。

为满足群众需要,各级各类幼儿园平时如有缺额,可根据幼儿园实际、参照本指导意见随时补招。

三、招生对象

(一)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中房产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直系小区业主子女优先考虑,三代小区业主子女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适当满足,多余学位可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二)驻区单位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多余学位要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

四、招生程序

(一)公示注册幼儿园名单。高新区教育体育办公室将辖区内所有登记注册幼儿园名单(含办园地址、联系电话等)向社会公示,方便家长在济南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为社会提供便捷服务。

(二)发布招生公告。幼儿园招生前可跟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沟通,将招生简章以招生公告的形式在幼儿园网站、幼儿园大门口或小区物业等的醒目位置公布,并做好公告记录。

(三)查验相关材料。适龄幼儿在规定的时间报名时,根据幼儿园需要查验相关材料,如:户口本、房产证等材料,幼儿园核对无误后,按照录取原则以及招生人数,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公办幼儿园实现“一网通办”,拟报名教育办幼儿园的幼儿法定监护人要根据幼儿园招生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址,进入幼儿园招生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四)办理入园手续。幼儿园要按照录取名单,及时通知家长在规定时间带幼儿到园办理入园手续。登记时需填写幼儿入园登记表。幼儿园要告知家长做好自我防护工作,避免人群聚集,可采取分批入园等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招生前应提前有效做好招生摸底,制定相应的招生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可采用线上报名等方式,各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好招生报名系统。

(三)幼儿园应树立全局意识,保持信息畅通,采取片区互助招生机制和片区组长及时上报预判招生风险点机制,幼儿园互通有无,制定片区有效的招生策略,避免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发生。

(四)幼儿园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幼儿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五)幼儿园要依据相关法规、政策及幼儿园的办园条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为招揽生源进行恶性竞争。有违规操作的幼儿园教体局将在全区通报批评,计入幼儿园年检考核范围,情节严重的扣发当学期一定比例奖补资金。

(六)小区配套幼儿园有责任尽量满足本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在确保幼儿安全及保教质量的情况下,可通过适当增加班额及班级数量的办法,积极挖掘潜力,扩大容量,统筹协调。本项工作将作为以后对幼儿园管理及奖补资金发放的参照依据。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招生以权谋私。幼儿园严禁举办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的各种特色班,要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不得乱收费。教育体育办公室对群众举报的各种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幼儿园的评先评优资格、做降级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济南高新区发展保障部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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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教育局 公示公告 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市直教育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泰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1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20日至2004年1月2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2.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泰州所辖各市(区)试用期内及首聘期内中小学(含幼儿园)在编(在册)教师;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公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泰州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资料上传、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改报或补充材料,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尽早报名。

报名、报名资料、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5日12: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5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1月20日09:00至1月25日18: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3-86999831。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微信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

报名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泰州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所需要求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审核单位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电子报名材料要求、缴费办法、联系电话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向泰州市教育局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23-86999831)。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以下报名材料(格式为jpg,单张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B,电子照片另作说明):

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高320×宽240像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2022年毕业生还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学校学工处或教务处公章)。

④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专科毕业生不作要求)、《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

⑤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的证明、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

⑥其他报考人员还须上传:学历、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

(3)泰州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泰州所辖各市(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请执行《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泰州市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泰州市教育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网上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以报考的专业。

(6)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由泰州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泰州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研究确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泰州教育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1月26日14∶00-16∶00。

(7)未进行缴费或缴费未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8)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泰州市教育局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网址: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泰州市教育局(0523-86999831)联系。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2年2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调整笔试时间,将于笔试前提前10日在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泰州教育网的相关公告。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岗位学科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并出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考生持有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未加*为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详见《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泰州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受资格复审或递补的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泰州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其中,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的日期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2)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

(3)2020、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还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未就业的证明)、档案托管证明。

(4)非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如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明、档案托管证明、未就业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泰州市教育局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进行。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岗位面试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其他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采用模拟上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的岗位,模拟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在泰州教育网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选岗环节。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下一环节的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按程序进入考察及后续步骤。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交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泰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4.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7.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

10.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1.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3.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过劳动教养的;

15.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1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8.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19.自2017年1月25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0.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

21.自2019年1月25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2.2021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20、2021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3.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4.其他不宜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八)公示

泰州市教育局严格按照招聘相关政策和本《公告》的有关要求,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泰州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由泰州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同时还须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疫情防控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江苏省、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经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组织实施。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泰州市教育局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本公告由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99831(泰州市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5-89616186

  监督电话:0523-86999795(中共泰州市纪委泰州市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指定网站:泰州教育网(http://jyj.taizhou.gov.cn/)

附件:附件1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docx

附件3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4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8日

 

2023年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130名)

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长清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区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学位。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管理权限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不得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130名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全部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9:00—7月11日17: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10日11:00—7月12日11:00

缴费时间:2022年7月10日11:00—7月12日14:00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幼儿园岗位组。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笔试的网上缴费,笔试费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将减免材料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到济南市长清区教育和体育局(济南市经十西路16666号)三楼人事科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于7月20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含诚信承诺书),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打印的笔试准考证为准。

(五)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

报名结束后,对初审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招聘岗位组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组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组的机会,逾期未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调整计划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四、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及现场资格审查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和学前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分岗位组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缴纳面试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按自动弃权处理,对因弃权和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内容(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面试考场内设置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现场对面试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7月22日上午,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应聘者本人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自行查询笔试成绩。成绩公布的次日下午2:00以后,应聘者本人可登录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自行查询是否取得下一环节考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在现场提交除《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审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需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④留学回国人员应聘者,同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组按照招聘岗位组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招聘岗位组计划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和考试总成绩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考察体检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重点考察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问题查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应聘者本人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弃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组的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照上述既定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顺序位次,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阶段因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所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体检。

七、确定招聘单位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单位。不按规定要求的时间、程序参加选岗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将已选择确定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其他

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济南市长清区教师招考的公告信息将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cq.gov.cn)中统一发布。网上报名及考试成绩查询指定网站为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请报考人员务必及时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报考。应聘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岗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电子版照片须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笔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后续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环节,均须用到笔试准考证)。

3.在此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具体要求见附件3)。

报名咨询电话:0531-87229014

招考监督电话:0531-87227631

附件:

1.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岗位汇总表.pdf

2.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报名须知.doc

3.2022年济南市长清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幼儿园教师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公告.docx

济南市长清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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