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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仓山淮安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福建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07-21 22:40:06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仓山淮安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2021年福建幼儿园教师招聘

2023年福建省福州市仓山淮安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福州市仓山淮安实验小学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福州市仓山淮安实验小学为国家设立的公办院校,地处美丽的金辉淮安国际半岛,三面环水,立于两江交汇地,左拥乌龙江,右揽白龙江,依山傍水,环境优美,设施先进,享誉:“福州市最美单位庭院”称号。

学校成立于2016年8月,建校以来以:“海纳百川,自强不息”为校园精神,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先导,创建有特色、有内涵的“水文化校园”,力争把学校建设成为植根文化的沃土、师生共享幸福的精神家园。几年来,学校始终秉持着校园文化精神,以水文化为核心,不断培养出新一代阳光好少年。先后荣获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仓山区文明校园、5A级平安校园、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岗位招聘

学校现面向社会广纳英才,公开招聘教师岗: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教师若干名

三、岗位要求:

1、有责任心,身心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我们的福利待遇有:

1、教师年薪4.6万(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另有课后服务补贴。

2、担任班主任享有每年6000-10000元的津贴。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

4、学校提供卫生、营养、便捷的早、午餐条件。

五、联系人:

王老师15880029993

刘老师13559110807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淮安大桥金辉一期别墅旁

可将简历发送至邮箱:867749511@qq.com

福建省龙岩市武平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武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通知》(闽教规〔2022〕3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以及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武委编〔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2年武平县计划招聘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150名,其中面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65名(已于2月28日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单列招聘),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若面向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有剩余名额,则调剂到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进行聘用。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含武平籍生源公费师范生),学段分布为:高中教师3名、初中教师10名、小学教师49名(含特教)、幼儿园教师23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招聘范围

福建省及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

四、注意事项

1.“招聘范围”为“福建省”是指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或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2020、2021、2022年毕业生,或持有福建省范围内居住证的报考者。“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是指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当地辖区内人员。“武平县”是指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武平县范围内,以及武平籍应往届毕业生,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夫妻一方为武平县引进人才配偶(复审时提供县委人才办证明、结婚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龙岩市内已在编教师;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至2022年3月31日17:0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本次笔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2年3月26日—3月31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笔试加分政策,应于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加分直接计入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

六、考试

(一)笔试

1.本次招聘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笔试。应聘人员必须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其中福建省2022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聘用。

2.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如因疫情防控等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笔试考试大纲)请参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有关公告。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于5月20日前后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福建省2022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他人员均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设100分。(1)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2)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40%×+面试成绩×60%。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以及“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七、聘用程序

(一)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拟聘对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要达到合格线(具体另定);相关岗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材料清单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有报到证的一并提交;(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6)其他应交的相关材料。

(二)组织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办法,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生,能体检的项目应先参加体检,暂不能体检的项目待产后3-4个月内进行补检,体检合格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法定产假假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核发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政审调档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政审表格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2.聘用对象须按武平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以及“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岗位安排:

(1)福建省2022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由武平县教育局单列安排岗位。

(2)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优先选择岗位。

(3)幼儿教师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3名安排至武平县城区幼儿园任教。其余教师岗位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4)所有聘用人员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提供的聘用岗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调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并签订服务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待遇

全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60589、4865528;

监督电话:武平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4868388。

附件1:《武平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请及时关注)

 

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

2023福建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大纲汇总

全部考试

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考试|三支一扶|公安招警|军人考试

福建公务员|教师资格|医疗卫生|选调生|公选/遴选|学历教育

军队文职|金融银行|农信社|国企招聘|华图考研|近期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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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福建省厦门市教师招聘公告(1672名)

2022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实际,现将2022年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考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不一致的,可在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中选报一个;

7.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取得;

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所学专业须符合岗位学科要求,并与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范围要求一致(详见附件5),且应于资格复审截止日前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

(2)报考人员所就读学校尚未实施国考的,需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明、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及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

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暂不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

9.本市在编教师;

10.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市、区教育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根据不同阶段,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聘用资格或单方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

(三)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分为四类:第一类为幼儿园教学岗位,第二类为小学教学岗位,第三类为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第四类为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幼儿园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幼教专业(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下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幼教专业,具备一级教师(原幼儿园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3)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幼儿园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4)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取得幼儿园教师职称且仍在幼儿园(含早教中心)任教,年龄40周岁及以下。

2.小学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之后出生,下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二级教师(原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一级教师(原中学一级、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学历需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①师范类大专及以上;

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条件

符合基本条件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

(1)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3)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职称且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或具备中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且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县(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拔尖人才、专家型教师;

②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属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举办的中学教师教育教学比赛(不含录播课)获得县(区)级三等奖及以上。

(4)驻厦部队随军家属,具备教师类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5)本市户籍,年龄35周岁及以下。

(6)本市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本市,具备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年龄45周岁及以下。

4.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同时应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附件4)。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8:00(系统开启)—3月31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平台: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的报考人员,在“新任招聘”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报考人员,在“委托考试”类型中选报相应岗位。

4.报名须知: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

(2)选报岗位时,不直接报考具体学校,只选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然后区分幼儿园教学岗位、小学教学岗位、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类别填报。

(3)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在报名表备注栏注明本人符合报考的岗位条件、何时取得何级别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属于随军家属应同时注明。

(4)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中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1.市、区教育局进行网上审核。

2.网上初审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下同)。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期间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eeafj.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2年3月31日17:30前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申诉。

4.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通过网上初审者方可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报考人员进入考点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初审后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人员名次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符合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优先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入体检;若无优先对象,则加试一场课堂教学测试,报考人员名次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不合格不予聘用。

1.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卷面总分超过100分,则先换算为100分制作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3月25日-3月31日(3月31日应为16:00前)到各招聘单位办公地点提交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名单经审核后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1)笔试时间:2022年4月30日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提醒事项:报考厦门市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考生,上午参加厦门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知识笔试(考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具体考务通知以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为准;下午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考点设在厦门一中初中部。相关考务工作按有关通知规定执行。

2.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面试人选均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后才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市、区教育局组织,其中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备案。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综合技能测试等。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拟聘人数1:1或低于1:1比例参加面试的,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小学科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和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综合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综合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市、区教育局组织对拟进入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具体人选、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报名表;

2.户口本;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证明文件、材料;

4.教师资格证书;

其中,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应提供: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笔试科目均合格证明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学校尚未进入国考的证明材料或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类专业认证的证明材料;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非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位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7.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经历: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报考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3)本人参赛或指导学生获奖证书(岗位条件有要求则需提供);

8.随军家属需提供配偶所在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家属随军报告表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由厦门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6332251);

军人随调随迁家属由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处审核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55)。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10.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11.报考承诺书(资格复审通过后填报);

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资格复审通过后,审核单位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签字、存底。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参加面试,报考资格的最终确认以拟聘用阶段的审核为准。

(六)聘用

1.体检

体检人选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体检由市、区教育局按规定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要求执行(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体(复)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组织到三级及以上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

2.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市、区教育局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应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所需的材料(含个人人事档案)。情况特殊的,拟聘人员应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材料提交时限,但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用人单位应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按照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于2022年8月前(含8月)取得毕业证书,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的任教学校由市、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校需求统一调配。

(6)具备专业技术职务的报考人员聘用后,其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和岗位竞聘方案组织岗位竞聘。

三、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备案员额管理。

(二)职业学校专业课岗位办理入职手续时,若无法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本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入职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的,应转任至非教师岗位。

(三)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含我市教育系统非在编人员参与援外工作)、“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大学生“村官”、“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厦门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第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至第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至第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最高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等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1)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开具证明(联系电话0592-222626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2)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3)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优秀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四)新旧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对应关系: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网上学历学位查询认证,具体如下:

1.境内学历(位)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2.境外学历(位)

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国内院校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3.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

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4.提醒事项

请报考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相应认证报告或网上查验准备。情况特殊未能在资格复核时提供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的,应与招聘单位协商同意并书面承诺后可适当延长提交时限(延长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报考人员做出书面承诺后可先行参加考试,若逾期未提供或提供的认证报告(网上查询认证)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六)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指中学(含职业学校)、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持有中学(含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教学岗位。

(七)本次聘用教师在同一所学校工作满6年列为区域校际交流对象。

(八)除教师资格证外,工作经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条件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22年3月,含3月)。

(九)本市户籍指2022年3月(含3月)前户籍已迁入本市(时间以户口本办理时间为准),不含在本市的各类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因升学把户籍迁入高校集体户口的原本市户籍报考人员视为本市户籍。

(十)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十一)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港澳台人员(不得持有外国国籍),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及所学专业取得师范专业认证的教师资格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报考或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十五)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犯专项行动的通知》(闽检会〔2019〕2号),聘用前,各招聘单位应将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进行审查。

(十六)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七)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确保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的教学综合能力,2023年起,招聘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科教师,加试专业综合技能,重点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

(十八)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统筹、沟通、配合,认真做好资格审核、考试、聘用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主动接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政策。

(三)咨询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将通过厦门市教育局和各区教育局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1203室);

湖里区教育局:5722876(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区行政中心4楼430室);

集美区教育局:6258852(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主楼T435);

海沧区教育局:6053660(办公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二路一号滨湖大厦七楼3704室);

同安区教育局:7315697(办公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南门里39号);

翔安区教育局:7889103(办公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翔安投资大厦10楼1017组宣科);

厦门市教育局:2667722(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同安路5号秀德楼202室)。

(四)监督电话:2135775。

五、疫情防控

(一)通过资格审核、确认参加考试者,备考期间应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规定,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减少非必要流动,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

(二)4月28日(含28日当天)以后,考生还应自行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核酸检测;

(三)考试当天,考生本人48小时新冠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福建八闽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且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参加考试。

(四)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必要的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2023学年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pdf

2.2022-2023学年小学教师招聘计划.pdf

3.2022-2023学年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招聘计划.pdf

4.2022-2023学年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计划.pdf

5.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相应学科专业范围.pdf

厦门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4日

2023福建龙岩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150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福建龙岩武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50人,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无忧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纪要》(武委编〔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武平县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150名,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武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招聘范围

2021届福建省公费师范生及幼儿教师岗位招聘范围为龙岩市,其他岗位招聘范围为龙岩市及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

四、注意事项

1.“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21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9、2020、2021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武平县周边的广东省平远县、蕉岭县,江西省寻乌县、会昌县”是指2021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当地辖区内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2.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正式在编教师),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至2021年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1年3月21日―3月27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可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只享受项,不重复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应于2021年5月20日-25日(不含双休日)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笔试

1.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其中面向福建省2021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一),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考核录用。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18日,如因疫情防控等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内容(笔试考试大纲)请参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有关公告。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七、面试

1.福建省2021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参加面试,其他人员均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总分设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折成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60%。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或“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八、录用

(一)资格复审与考核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的拟聘对象,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要达到合格线(具体另定)相关岗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在2021年7月6至9日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材料清单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报到证(5)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拟聘对象还须同时提交《武平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审批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办法,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生,能体检的项目应先参加体检,暂不能体检的项目待产后3-4个月内进行补检,体检合格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法定产假假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核发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调档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对象须按武平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核录用的,责任自负。

九、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全部岗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岗位安排:

(1)面向福建省2021届武平籍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的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岗位(一),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优先选择岗位。

(2)幼儿教师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五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幼儿(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安排至武平县城区幼儿园任教(如人员空缺则不降低条件补充)。其余教师岗位原则上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3)所有聘用人员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提供的聘用岗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调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并签订服务聘用合同。

十、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60589、4865528

监督电话:武平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4868388。

附件1:《武平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表》附件2: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请及时关注)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

=相关试题推荐=2021年福建教师招聘考试教育综合知识真题及答案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教综真题及答案2020年福建漳州长泰区中学教师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2018年福建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幼儿专业知识真题2019福建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幼儿教育真题2017福建新任教师招聘考试中学语文真题及答案查看无忧考网教师招聘全部真题>>=相关文档推荐=2023福建龙岩市第二中学东山校区高中部选调学科专任教师19人(即日起报名)2023中共漳平市委党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福建龙岩)2023福建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专任教师招聘5人公告(6月13日截止报名)2023年福建龙岩市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时间:7月1日、8日2023年福建龙岩学院公开招聘辅导员方案(5月18日截止报名)2023福建龙岩学院资源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硕士)1人(5月5日截止报名)查看无忧考网教师招聘全部文档>>

2023年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公告

福安市教育局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我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名额为163名,具体学历、学科和专业等详见《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无征信不良记录。

二、报名的有关事项

1.网络报名网址和时间: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统一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8:00(系统开启)—2021年3月27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2.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提供相关政策咨询,咨询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福安市阳头金沙岗64号),咨询电话:0593-6381271。

3.资格初复审:(1)2021年3月21日—3月27日福安市教育局依照招聘条件和要求,指定专人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应聘者资格初审。(2)待笔试成绩公布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选请自行下载《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网上报名表”,并按表中的要求到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随带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提供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可随带院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及就业推荐表。

4.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应聘者进入考点的凭证。

5.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非免于笔试岗位的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笔试:4月18日,全省统一笔试。

(三)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每个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⑶若网络报名后未参加笔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考。

⑷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应聘者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⑸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应聘者若要放弃面试,须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内,向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递交放弃面试申请书,所余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⑹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以上岗位如有空缺,可安排补充招聘。若因各种原因招聘岗位有剩余名额,中学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依次转给高中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物理、生物、地理、音乐、心理健康、信息技术。初中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依次转给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道德与法治、历史、美术、体育、信息技术。

小学剩余名额以1人为单位先依次转给小学语文(本科)、小学数学(本科)。若还有剩余再依次转给小学语文(专科)、小学数学(专科)。若还有剩余最后依次转给小学英语(本科)、

小学体育(本科)、小学音乐(本科)、小学美术(本科)、小学科学(本科)、小学信息(本科)、小学心理健康(本科)。

以上若还有剩余名额(不含研究生计划)均转给学前教育。

2.面试时间与面试内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研究生岗位的由相关学校设立专项面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⑴招聘中小学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

⑵招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主题绘画、片段教学、幼儿歌曲钢琴弹唱、舞蹈表演(各占25分)。

3.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

⑵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教育综合考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⑶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

⑷免于笔试的应聘者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4.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5-7人组成,考官从外县市抽取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应聘者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成立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聘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1.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报考专业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福安籍(福安生源)、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笔试成绩较高、教师子女;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加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2.应聘者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专业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

五、其他

1.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jfa.gov.cn/zwgk/zdxxgk/jygzxx/)(福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2.为便于工作安排,请进入网报的应聘者加“2021新任教师”QQ群,群号:523335079,加入时QQ个人昵称信息更新为:“学科—姓名”。

监督电话:0593-6381531(福安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1.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xls

2.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福安市教育局福安市人社局

2021年3月15日

2023年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的通告

宁化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宁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精神,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对宁化县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公开考试的办法择优招聘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2021年宁化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88名,具体招聘信息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021年宁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具体岗位规定的年龄计算方法依此类推。

7.报考村级教学点教师岗位招聘对象,须是2021年3月21日前宁化县户籍人员或宁化县生源。

8.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的台湾居民,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有关规定或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要求的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5.聘用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福建省在编教师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具体要求

1.专业设置为“××类”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中“××类”所列的某一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中某一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对教育部门认可并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到的辅修专业以及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准予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学历(学位)层次须存在对应关系,并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层次相匹配,与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学历(学位)层次一致。

2.报考者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并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

3.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等相关证书必须2021年3月21日前取得。所有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等,可延至2021年8月15日取得或已通过考试,通过考试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学历、相关证书、资格条件、相关资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19届、2020届、2021届毕业生,以及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2021年行将期满(期满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1日8:00-3月27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厅-教师招聘考试)进行报名。

2.报考村级教学点免笔试岗位人员于3月21日-3月27日携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原件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到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经审核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报名不收费。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报考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报考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自负。

(3)报考者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4)报考者需注明报考相应学校学段学科岗位,其中城东中学岗位分二类:农村初中学校相应学科教师岗位、城区初中学校相应学科教师岗位城东小学岗位分三类:(1)城区小学相应学科教师岗位、(2)农村小学相应学科教师岗位、(3)村级教学点小学相应学科教师岗位2021年招聘报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不限”两类,报考需注明招聘对象类别(1)应届毕业生岗位或(2)招聘对象类别为“不限”岗位。

4.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资格初审,在考生报名时,通过网络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申诉审核结果。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果公布后,组织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带二维码)等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宁化县教育局复审,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在资格复核时,必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证明。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面试人选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资格复核合格的方可入闱面试。

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关证书(证明)的,自动丧失应聘资格。现场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的对象须参加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报考村级教学点教师岗位不参加笔试,通过专项招聘面试加考核办法执行)。

1.考试大纲。本次考试依据《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考生可通过福建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eeafj.cn/)查阅。

2.笔试时间及地点。全省统一笔试为4月1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加分手续办理。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服务基层项目且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的考生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等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应在5月15日至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内向宁化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办理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规定的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公示。

(四)面试。笔试结果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各类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同一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由宁化县教育局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在宁化县人民政府网和宁化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40%:60%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5×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排名按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到低确定,并根据计划招聘学科人数1:1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岗位空缺,将进行第二批次补录,补录名额及条件要求按照规定另行通知。合格分数线划定为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六)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由宁化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考核。考核对象按体检合格者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由宁化县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体检合格者的考核。考核采取实地了解、查阅档案、有关部门协审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是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表现和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核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无递补对象的,该岗位空缺。

(八)公示和聘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以及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宁化县教育局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经宁化县教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聘用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办理聘用手续时,部分岗位需按城区或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村级教学点实际需求,安排任教岗位。其中报考城东中学语文、数学、英语、音乐教师等学科教师岗位,编制人事关系确定在城东中学,根据我县教学布局调整需要,相关录聘对象安排在农村初中学校任教报考城东小学4名语文学科教师岗位、4名数学教师岗位、2名音乐教师岗位、2名信息技术教师岗位、2名体育教师岗位、2名美术教师岗位、1名英语教师岗位,编制人事关系确定在城东小学,相关录聘对象安排在农村小学学校任教城东小学属村级教学点3名语文教师岗位、3名数学教师岗位、1名科学教师岗位,编制人事关系确定城东小学,相关录聘对象安排在村级教学点任教报考安远中心学校幼儿园教师岗位,编制人事关系确定在安远中心学校,相关录聘对象安排在农村幼儿园任教。城东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按照笔试加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总成绩第一名、第二名录聘对象安排在城区小学学校任教,总成绩第三至第六名录聘对象安排在农村小学学校任教新聘用人员在本县的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其中聘用到乡村教学点的人员须宁化县教育局与其签订工作协议,在村级教学点最低服务期限5年。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须佩戴好口罩并检测体温方可进入考场。

4.福建省教师招聘网、三明市教育信息网、宁化县人民政府网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网上咨询,登陆福建教师招聘网的“在线咨询”栏目进行留言咨询电话咨询,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宁化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598-6821293)。

五、纪律与监督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制度(人社部规〔2019〕1号),报考者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对报考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宁化县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598-6820013)。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并由宁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2021年宁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docx

宁化县教育局

2021年3月15日

 

2023年福建省漳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方案(1702名)

2022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702名。现将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 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6.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岗位条件一览表》。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网站报名(网址:http://jszk.eeafj.cn/index.html),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3月25日8:00—3月31日17:30。以市、县(区)为单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打印准考证等。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网上报名期间,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的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必须填写完整真实,否则资格审核将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岗位的考试方式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指导和监督。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和内容。参加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包含“中小学(含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报考中职学校专业教师(不含基础学科)和中职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笔试只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对笔试科目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2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 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卷面分的60%。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折成百分制)与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分满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

(二)资格复审

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资格复审时,出现考生放弃或审核不合格的岗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各级人社部门负责监督。

(三)面试

1.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

2. 考生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入闱候考室,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的下午17:30之前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需要递补的,由招考单位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方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有关面试方案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另行公布,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公布并组织实施。

(四)综合成绩计算

招聘岗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该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再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核

对体检结论为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特殊情况需要递补必须报市人社局核准。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各县(区)政府网站、教育行政部门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单位事业编制,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核准花名册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二)本次公开考试所招聘人员均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决定。

十、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招聘岗位有空缺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人社部门应及时将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报市人社局核准,向社会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岗位。

教育行政部门要按市人社局核准的岗位及时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录入。补充招聘岗位为今年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发布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第一轮录用完成所余的岗位。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者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本方案规定和要求开展补充招聘工作。

十一、规则要求

(一)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2年3月25日前取得,其中:2022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放宽到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岗位要求的“持有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10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在2022年7月10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本次公开考试。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专业指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2. 报考者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 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如,招考岗位条件为:经济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报考者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取得该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被授予经济学学士以上学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

6.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指报考者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是在有效期限内的资格证书。

7.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取得学科相关教师资格证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执行,由报考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说明。考生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名称不一致时,按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进行认定,具体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8. 岗位条件要求的“具有三年工作经历”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认定。

(三)2022年3月25日前常住户口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20年、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招考范围限在“本县”的,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考生条件。

(四)截止2022年3月25日,已在编教师(含见习期内)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资格复审。

(五)加分规定:

1.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2022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 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运动员需有省级体育部门批复退役的文件。

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 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2022年5月10日—5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漳州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岗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5. 加分的分值是按笔试卷面分总成绩折成百分制后进行加分计算。

6. 招考岗位中注明“专门岗位”的,专门面向在招聘范围内服务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三支一扶”中的“支教”人员进行招考。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不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优待政策。报考专门岗位不享受加分待遇。

(六)参加体检人员确定方式及要求:

1.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2. 考试只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3.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教育行政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4.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 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报名表上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名称与教师资格证上名称一致,否则视为信息失真。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市事业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八)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九)对岗位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各教育行政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任教岗位、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事项。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教师队伍的稳定。

(二)有关的考试成绩、加分、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对象等有关招考信息将通过市、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网站发布。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严格落实回避政策。本次招聘回避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五)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方案的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2022年漳州市市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2:2022年芗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3:2022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4:2022年龙海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5:2022年长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6:2022年漳浦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7:2022年云霄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8:2022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9:2022年东山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0:2022年平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1:2022年南靖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2:2022年华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3:2022年漳州台商投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4:2022年常山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5:2022年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6:2022年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附件17:2022年漳州高新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pdf

漳州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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