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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泉州2021公立幼儿园招生条件表格图片

2023-07-21 23:26:50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惠安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泉州2021公立幼儿园招生条件表格图片

惠安县2023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21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及上级招生工作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意见。

一、招生原则

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户籍在服务区域内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各类幼儿园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三、招生办法

螺城地面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镇中心幼儿园应从实际出发,制定招生方案,于2021年7月10日前送交县教育局报备并向社会公布。

(一)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招生

1.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招收服务区域内(见附件)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地“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具体条件:

⑴适龄幼儿与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一致(在服务区域内并实际共同居住)、户籍与房产一致(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房产与实际居住一致。

⑵适龄幼儿落户到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前,自2022年起每年户口迁入时间截至当年3月1日前。

⑶本片区内,因政府拆迁建设原因造成户口和住所分离的对象。

    2.分类招生。

招生服务区域内符合“三一致”条件的适龄幼儿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的,则采取分类招生办法,具体为:优先保证老社区户籍人口、服务区域部队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同类别入学对象以户主落户招生服务区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招生(根据相关会议精神,七幼在优先满足隆盛房地产世纪名居小区业主适龄幼儿需求后,剩余学位按同类别入学对象方法进行招生)。因落户时间相同且符合条件人数多于招生数时,由幼儿园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确定招生对象。

预警:自2022年秋季招生起,各公办幼儿园认定招生服务区域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对象时,对2021年3月1日以后(包括3月1日)新购房落户的,适龄幼儿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该实际共同居住的住房产权比例应超过50%(不包括50%,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上没有注明共有产权人产权比例的,视为平均分配)。

3.政策性照顾对象。

⑴驻惠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供县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确认的证明等有效证件)。

⑵烈士子女、孤儿(须出具惠安县民政局证明,其监护人须户口属本片区且居住在本片区域)。

⑶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军人子女(须出具惠安县残联证明)。

⑷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子女(须提供市级以上表彰材料)。

⑸符合我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须提供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其办公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提供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确认的证明)。

⑺其他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民办幼儿园招生 

1.民办幼儿园应优先招收周边居住的适龄幼儿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就读。

2.民办幼儿园根据年检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订招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要严格按县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教育质量纳入年检范畴。

四、招生时间和程序

(一)公办幼儿园(含集体办)

7月10日前,将招生方案送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备案,螺城镇五所集体办幼儿园同时将招生方案送交镇政府。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宣传招生政策。

7月20日至22日,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应携带相关材料到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报名登记,汇总后送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审核。

7月30日至31日,接受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因四幼为新办园,且要负责七幼的招生,报名登记时间可延长至8月2日)。

8月10日,将招生名单送交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

(二)民办幼儿园

7月30日前,各镇中心幼儿园将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送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

8月5日前,将招生方案送交中心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审核后汇总送我县教育局初幼教股(203室)和所在镇政府备案。

8月10日前,向社会发布招生方案。

8月15日至16日,接受服务区域内适龄幼儿、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报名登记,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应优先招收。

8月下旬,将招生情况送交镇中心幼儿园审核后,公布招生结果。

(三)未按时报名适龄幼儿的入园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到园报名的,应于招生报名登记前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经幼儿园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批准或超过报名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五、收费标准

各园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县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严格执行收费许可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借读费”、“赞助费”等。

六、注意事项

(一)各级各类幼儿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订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同时按招生时间安排和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公办、集体办、民办幼儿园均不得提前招生。

(二)招生工作实行幼儿园法人负责制。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招生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应认真、细致、妥善地处理好各种问题,对家长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有序、规范进行。

(三)各镇中心幼儿园要负责指导辖区内公办、民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协调解决招生问题。

(四)适龄幼儿入园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适龄幼儿,要通过资助和补贴的办法,保障其能享受最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五)县教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本区域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在招生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确实保障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附件:2021年秋季公办、集体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及片区一览表

 

 

惠安县教育局

2021年7月4日

 

 

附件

 

2021年秋季公办幼儿园、集体办幼儿园招生

计划数及片区一览表

幼儿园名称

班级数

计划

招生数

招生范围(行政村)

惠安实验幼儿园

6

240

1.石灵街尾以南,建设北街以西,中山北街中部以东(至城壕沟巷以南,包括君临世纪20、21、22、23栋),中新步行街以北区域内的中新社区、西北社区、北关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2.霞张社区1组、2组符合条件的幼儿。

第二实验幼儿园

6

240

新霞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第三实验幼儿园

6

240

北关社区、梅山村、南洲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城南第二实验幼儿园

6

240

狮山路以东、世纪大道以西、湖滨北街以南、南环路以北的东风村、盘龙村、下埔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城南第二实验幼儿园松光分园

1

40

松光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第四实验幼儿园

6

240

狮山路以东、324国道以西、惠黄路以南、湖滨北街以北的东风村、霞光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第五实验幼儿园

6

240

招收超出二幼招生计划数(240名)的新霞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计划招生数240名)。在第五实幼未建成投入使用前,采取“过渡”的办法,暂时由二幼负责招生,租用红丹丹幼儿园校区办班,待五幼建成后搬入新校舍就读。

第七实验幼儿园

6

240

世纪大道以东、惠福路以西、湖滨北街以南、蔡庄自然村以北的东风村、溪西村符合条件的幼儿。在第七实幼未建成投入使用前,采取“过渡”的办法,暂时由四幼负责招生,借用第四实验幼儿园校区办班,待七幼建成后搬入新校舍就读。

螺城中心幼儿园

2

80

西北社区、梅山集百家符合条件的幼儿。 

螺阳中心幼儿园

4

160

联群村、金山村、五音村、后田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螺阳第二中心幼儿园

3

120

侨群村、上坂村、溪西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黄塘中心幼儿园

4

160

黄塘村、前郭村、后郭村、虎窟村及中心开发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紫山中心幼儿园

3

120

油园村、美仁村、光山村、顶赤涂村、紫山村、后垵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紫山第二中心幼儿园

2

80

尾山村、半岭村、官溪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紫山中心园林口分园

1

40

杏林村(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2021年秋季是否招生,届时以紫山中心园发布招生补充通告为准)

紫山中心园石码分园

1

40

石码村(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2021年秋季是否招生,届时以紫山中心园发布招生补充通告为准)

紫山中心园赤涂分园

2

80

赤涂村(视工程进展情况决定2021年秋季是否招生,届时以紫山中心园发布招生补充通告为准)

崇武中心幼儿园

2

80

五峰村符合条件的幼儿(户口且计生关系属五峰管辖)。

崇武第二中心幼儿园

3

120

西华村符合条件的幼儿(户口且计生关系属西华村管辖)。

山霞中心幼儿园

3

120

山霞村、田乾村、新塘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山霞中心后洋分园

2

80

后洋村、大淡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山霞第二中心幼儿园

4

160

田边村、东莲村、青山村、埭透村、东坑村、下坑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涂寨中心幼儿园

4

160

涂寨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涂寨第二中心幼儿园

3

120

文笔街、互助村、新亭村、庄内村、山尾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东岭中心幼儿园

4

160

东岭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东岭第二中心幼儿园

3

120

许山头村、东埭村、湖边村、前林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东桥中心幼儿园

4

160

东桥村、南湖村、散湖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东桥第二中心幼儿园

4

160

官岭村、西湖村、香山村、珩海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净峰中心幼儿园

5

200

山前村、莲峰村、镇区拆迁户、洋边村、墩南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净峰第二中心幼儿园

4

160

杜厝村、上村村、城前村、墩北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小岞中心幼儿园

3

120

前峰村、前群村、螺山村、前海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小岞中心新桥分园

1

40

新桥村、后内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辋川中心幼儿园

4

160

辋川村、大潘村、后任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辋川第二中心幼儿园

3

120

吹楼村、前洋村、坑南村符合条件的幼儿。

纪华幼儿园

4

168

中新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东南幼儿园

3

126

东南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西北幼儿园

2

84

西北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霞园社区)

东关幼儿园

2

84

东关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

北关幼儿园

2

84

北关社区符合条件的幼儿。(若有剩余学位可招收霞张社区)

 

 

杭州各区2023年幼儿园录取规则曝光!住户一致三户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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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家长们又开始着急起来,几乎也是每日一问:收到幼儿园录取通知了吗?什么时候开始通知?

本周五(7月2日)开始,杭州主城区幼儿园将会陆续逐批发布录取通知,请大家耐心等待!

在此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杭州各区幼儿园2021年的录取表别安排,看看你们家属于几表生?录取的几率大吗?

幼儿园一般会按照儿童类别进行排序录取,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表生二表生三表生四表生,大致可以参考:

提醒:

1.一表生里,优先三户口后两户口,即孩子和父母双方户口都在一起;

2.一表二表三表生,同类情况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

3.未参加网上登记的儿童,同类排序靠后;

4.未能被录取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通俗而言,孩子父母住户一致的就是一表生,孩子及父母挂靠在祖辈的就是二表生,其他户籍比如集体户就是三表生,随迁子女就是四表生。

各区也会略有不同,一起来看看杭州各区2021年幼儿园录取方法吧!以下均来自各区教育局、幼儿园发布的招生公告。

★提醒:招生季来临,家长可以关注【杭州学区宝】,及时查询2021年入园、幼升小、小升初招生信息,公众号后台还可查询对口划片、招生政策等信息。

上城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根据本幼儿园招生计划,按“住户一致”原则录取,报名未能录取的符合条件的幼儿,由上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安排。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上城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上城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拱墅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本服务区户籍小班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优先安排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生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小班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根据幼儿落户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三)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拱墅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拱墅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西湖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根据招生计划,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及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户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如报名人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后台发送【西湖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西湖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滨江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本区常住户口幼儿按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和挂靠户家庭幼儿按实际居住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需在我区入园的幼儿和符合入园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按实际居住地,就近(相对就近)安排入园。

(二)幼儿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优先安排入园。

(三)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户籍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

(四)符合入园条件但未被就近服务区幼儿园录取的幼儿,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五)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其他幼儿园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滨江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滨江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钱塘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幼儿根据其户籍、父母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先“三户”后“两户”排序录取。

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且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其中父母有区内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区内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适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不在该幼儿园教育服务区),且适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适龄儿童有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二)当同类情况适龄儿童报名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时,按照适龄儿童落户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符合条件、该园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需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的非钱塘区户籍儿童。由居住地附近民办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经审核录取。

(四)民办、部门办幼儿园已录取的幼儿,不再重复录取。

后台发送【钱塘区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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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区域内的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一致,由户籍所在服务区幼儿园优先安排入园。

(二)依批次进行原则: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等情况,按照“依批次进行”的原则,招收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拥有产权房的杭州市区户籍适龄幼儿、符合萧山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

(三)就近入园原则: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以适龄儿童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招收区域内的幼儿。

特别提醒:户籍迁入、《房产证》办理时间均为2021年5月31日之前,产权房要求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

后台发送【萧山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萧山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余杭区

余杭区目前暂未开始招生,幼儿园的招生时间预计在七月中旬,具体详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户籍生

余杭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就读公办幼儿园,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入户时间顺序依次招收,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按填报意向顺序(非平行意向)依次招收。

(二)房产生

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购房居住在两区的非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一年及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顺序依次招收。

由于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建议余杭区、临平区的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镇(街道)报名就读公办幼儿园。

(三)随迁子女

凡年满3周岁,本人持有办证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入园需求的,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由于我区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符合入园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基本以民办幼儿园接收为主。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优先考虑其父母在余杭区范围内购房(以房产证为准)及其居住证取得时间因素。

(四)人才子女

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D、E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持有签发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筹备组和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按人才类别统筹安排。

(五)其他

若适龄儿童无余杭区户籍或未持有办证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其父母持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内房产证的业主子女,可到“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预登记。

若本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完符合余杭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名额,可招收此类适龄儿童。

后台发送【余杭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余杭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临平区

临平区目前暂未开始招生,幼儿园的招生时间预计在七月中旬,具体详见各镇(街道)招生公告。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户籍生

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选择在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就读公办幼儿园,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根据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儿童户籍所在社区及入园需求等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入户时间顺序依次招收,统筹分流的适龄儿童按填报意向顺序(非平行意向)依次招收。

(二)房产生

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因父母购房居住在两区的非户籍所在地镇(街道)一年及以上(以2020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按其父母的房产证取得时间顺序依次招收。

由于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建议余杭区、临平区的非本镇(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镇(街道)报名就读公办幼儿园。

(三)随迁子女

凡年满3周岁,本人持有办证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有入园需求的,由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录取完余杭区、临平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再将其统筹安排至有空额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

由于我区大部分镇(街道)公办教育资源总量有限,因此,符合入园条件的余杭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基本以民办幼儿园接收为主。

当新生入园意向登记数超过幼儿园招生计划总数时,优先考虑其父母在余杭区范围内购房(以房产证为准)及其居住证取得时间因素。

(四)人才子女

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本区的A、B、C、D、E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持有签发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筹备组和各属地镇(街道)中心学校分别按人才类别统筹安排。

(五)其他

若适龄儿童无临平区户籍或未持有办证地为临平区的《浙江省居住证》,仅其父母持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所在小区内房产证的业主子女,可到“余杭区、临平区幼儿园小班新生入园一件事”招生平台预登记。

若本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招收完符合余杭区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后,仍有空余名额,可招收此类适龄儿童。

后台发送【临平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临平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富阳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富阳城区公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若超过经核定的该园招生计划数,幼儿园应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第一批:具有本街道户籍,且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均在同一教育服务区的小班适龄幼儿。

第二批:具有本街道户籍,且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不在同一教育服务区,或父(母)在城区确无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幼儿。

具体要求: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薄为依据。房产以房管部门核发的住宅类房屋所有权证或国土部门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须为独立产权)。幼儿户籍迁入和父(母)城区住房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在2021年6月30日及之前。

后台发送【富阳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富阳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临安区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按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录取,同一志愿下公办幼儿园按以下方式录取:

(一)当一所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幼儿园核定招生计划,幼儿园应接纳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园。

(二)当一所幼儿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该幼儿园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应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下列顺序分批次录取:

第一批:幼儿园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时,适龄儿童家庭住房在该小区的。其中属于父母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房产的(需出具无房证明),适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的,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认定。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园。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在幼儿园服务区的。第三批: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随迁子女。第四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当同一批次报名幼儿数超过计划数时,由幼儿园制定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办法。

特别提醒:户籍迁入和房产登记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日止。

后台发送【临安区幼儿园】

查看《2021年临安区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桐庐县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分批录取、统筹调剂。按生源排序(A类、B类、C类、D类)确定录取对象。符合A类、B类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若超出该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未被录取的幼儿由县教育局视情况调剂补缺录取。

A类、B类生源录取结束后,C类、D类生源视余额实行补缺录取。

(二)各类生源排序原则。同类生源按报名条件达成先后进行排序。

A类生源按房户一致达成时间的先后排序;B类生源按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C类生源按父(母)的房产登记时间先后排序;D类生源按父(母)在桐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排序。

后台发送【桐庐县幼儿园】

查看《2021年桐庐县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淳安县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房户一致”优先原则:根据千岛湖镇城区适龄幼儿户籍和家庭住房等情况,以法定监护人或幼儿本人房产为准,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录取。

(二)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在房户一致优先录取的基础上,再考虑千岛湖城区有户无房的幼儿。如遇该类幼儿报名数超过缺额数,采取以户籍所在社区为标准就近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录取。

(三)服从统筹调配原则:如遇符合招生条件的报名人数超额的情况,根据前两个录取原则的基础上,幼儿园根据报名实际及家长是否服从调配意愿,在园区间进行调配。

特别提醒:以上条件中,房屋产权持有率均要求51%及以上。

后台发送【淳安县幼儿园】

查看《2021年淳安县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建德市

2021年幼儿园录取原则:

(一)按相关部门核查比对后的信息,根据招生计划按ABCD生源排序录取;幼儿园在同一社区有2个及以上园区的,以园为单元组织录取,参考家长志愿,依据排序原则确定录取园区。

(二)调配办法:

各类别(批次)超计划生源由市教育局统一汇总,并按照A→B→C类生源类别、批次、时间排序,根据排序位次,参照家长志愿在本街道或就近街道尚有招生余额的幼儿园统筹安排入园。

A、B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公办幼儿园余额调配已满或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其他幼儿园就读。C、D类涉及调配的生源如不愿意到被安排的幼儿园就读,新生父母(监护人)可自行选择有余额的幼儿园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重要提醒:户籍、不动产权证、《浙江省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时间须为2021年5月31日前。

后台发送【建德市幼儿园】

查看《2021年建德市幼儿园小班秋季招生安排》

结语

以上就是2021年杭州各区幼儿园录取规则,可以看出,基本都是遵循“住户一致”优先,同时,部分区明确会先安排“三户”再安排“两户”,同类情况下按孩子落户时间先后排序。

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区、建德市对于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取得时间都有明确的规定。

淳安县对于产权持有率也有规定,临安区还明确同一套产权房三年内只安排一户家庭子女入园。

这些情况,对于2022年、2023年入园的家长都非常重要,一定要提前准备好!

最后再次提醒,主城区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将在7月2日之后,由幼儿园公布,请家长关注报名幼儿园相关信息,耐心等待。

余杭、临平区幼儿园招生预计7月中旬开始,需要在浙里办APP报名的,注意查看各街镇、幼儿园招生公告。

另外,据杭州学区宝不完全统计,2020年有出现一表生被调剂的幼儿园约有16所,可以做参考:

如有更多幼儿园招生报名相关问题,可以进入小程序向专业老师进行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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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观山湖区2023年公办幼儿园招生通知

原标题:贵阳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家长和托幼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科学规范设置街道办事处的通知》(观府发〔2020〕4号)等规定,现将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园年龄

小班入园须年满三周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出生的适龄幼儿,严禁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二、招生范围

(一)户籍片区生

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观山湖区户籍适龄幼儿。一是户主为法定监护人;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户主,适龄幼儿及法定监护人祖孙三代在同一户口簿上。以上两种户籍情况的适龄幼儿就读观山湖区公办幼儿园,由区教育局根据户籍地址统一划片。

(二)公共户籍

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迁入我区公共户籍的,需提供法定监护人在贵阳市六城区无房证明,如法定监护人已在贵阳市六城区购置房产,适龄儿童须随监护人将户籍迁回房产所在地,重新进行户籍登记,并凭重新登记的户口到户籍所属片区幼儿园招生报名;监护人未在贵阳市六城区购置房产的,参加公共户籍所属片区幼儿园招生报名。

(三)政策照顾生

1.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学前教育阶段优待有关政策,对家属和子女户籍在观山湖区或部队驻地在观山湖区的现役军人子女进行优待。由区人武部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退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的退役军人子女,一至四级军残且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退役军人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观山湖区的适龄儿童。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残疾人子女: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残疾证、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幼儿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进行办理,2021年7月5日至7月3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4.高层次人才子女:经省、市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持有贵阳市居住证的来筑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户籍或服务单位在观山湖区的优先给予照顾。未向各级人才部门提交入园申请,但有入园需求的人才子女,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高层次人才证件(人才绿卡和单位认定红头文件)、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幼儿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1年7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5.消防救援子女:按照《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和驻边远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达到入园年龄需在2021年秋季学期入读公民办幼儿园的,根据家长意愿,按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由区教育局安排公民办幼儿园接收。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近就便进入公办幼儿园就读。由区消防大队审核确认,并于2021年7月30日前统一将名单交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6.其他依照相关政策应该给予照顾的人员子女,按相关文件执行,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三、招生原则

1.就近入园原则:适龄幼儿入园以街道办为单位进行划片,采取单园划片和多园划片相结合方式试行招生,按就近入园原则,减少上幼儿园的路途时间,保证幼儿睡眠充足。

2.优先原则:现役军人子女、退役军人子女、残疾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消防救援子女优先照顾;观山湖区户籍适龄幼儿户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及户籍对应房产证三者一致的住户子女,优先安排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小区内住房、户籍一致的业主子女入园,若小区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协议中对招生范围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3.公开性原则: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的幼儿园,应采取摇号方式公开招生过程。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一个适龄儿童原则上只在符合登记条件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登记,不重复登记,若出现重复登记的,取消该幼儿所登记园的入园资格。

四、招生程序

(一)制定并发布区级招生计划

幼儿园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园规模,明确年度计划招生人数,于2021年6月7日-6月11日报区教育局核准。

区教育局将区级招生计划于7月5日-7月9日通过“观山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及区级宣传平台进行发布。

注:幼儿园招生计划数只按小班新生入园数公布;新开办幼儿园招生计划数中、大班人数将在招生方案中公布。

(二)制定并发布幼儿园招生方案

各幼儿园按照区教育局的要求制定招生方案,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并于2021年7月12日-7月16日报通过各镇(街道办)、各幼儿园平台,以各镇(街道办)为单位及时在园区门口或网站上公布招生通告。通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班级数、报名时间、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收费标准、咨询电话等。

(三)现场登记

区内公办幼儿园招生均采取统一时间、现场登记的方式,即2021年7月19日到拟就读幼儿园进行现场登记。

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一个适龄儿童原则上只在符合登记条件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登记,不重复登记,若出现重复登记的,取消该幼儿所登记园的入园资格。每个家庭现场登记仅有一名家长即可,无需带适龄儿童。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携带户口本、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及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就读意向的幼儿园登记。

(四)完成招生

1.适龄儿童资格审核须在2021年7月20日-7月22日完成.各幼儿园将适龄儿童报名信息报送至区公安分局进行资格复核,同时进行查重。符合入园条件的,可按以下程序进行;不符合入园条件的,需向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1)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幼儿园,幼儿园于7月23日通知家长办理适龄儿童入园手续。

(2)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人数的幼儿园,幼儿园于7月28日-7月29日公布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和摇号方案,摇号方案包括摇号日程安排、入园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内容,并在公布前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幼儿园于7月30日完成公开摇号流程及适龄儿童入园手续办理工作。

注:各幼儿园要向报名家长告知招生情况,并耐心细致地做好未被招收幼儿家长的解释工作。幼儿园招生工作要求在7月底前全面结束,个别需作调整的,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8月底前完成;新开办幼儿园根据筹备情况,确定各项工作开展时间,提前报区教育局审核备案。

五、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认真制定招生计划方案,区教育局将对各幼儿园招生计划进行统筹协调,确保幼儿园招生平稳、有序。

2.各幼儿园在接受登记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家长接待工作,耐心宣传招生政策,努力为家长登记提供便利条件;幼儿园登记时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面试。

3.各幼儿园招生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物品,严格执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贵阳市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筑发改收费〔2014〕560号)。若收费标准出台新政策的,按新政策标准执行。

4.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区教育局、各幼儿园应按要求公开招生相关信息,努力促进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

5.主动接受各界监督,在招生工作全过程中,幼儿园积极主动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6.为保证招生工作公正有序,同时便于工作统筹管理,以各镇(街道办)为单位,需摇号的幼儿园在统一时间内于本园自行组织摇号。

未尽事宜,详情可电话咨询区教育局教育科:0851-84826506;如有情况反映可咨询区教育局监察室:0851-84119016。

1.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计划表

2.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图

3.观山湖区教育局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

贵阳市观山湖区教育局

2021年7月5日

附件1

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划片招生计划表

注:为进一步优化公办学位资源,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主要对城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划片,城区村(组)居民有拆迁安置协议的,按照拆迁安置协议进行划片,无拆迁安置协议的,按所属街道办就近选择入园;2.今年新开办的6所幼儿园,开园时间按9月推进,但遇不可抗力原因会延迟开园时间,请家长理解与支持。

附件2

观山湖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流程图

附件3

观山湖区教育局和幼儿园招生咨询电话表

编辑:赵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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