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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中学、盐城市一中2023年高中招生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告

2023-07-22 02:10:25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盐城中学、盐城市一中2023年高中招生公告 盐城市盐都区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告

盐城中学、盐城市一中2023年高中招生公告

立志就读江苏省盐城中学的考生,应科学地填报盐城中学和盐城中学“国际课程班”志愿。

学校主页:http://www.yczxsouth.cn

招生热线:

盐城中学

0515-6808964488887644

8888781888887648

国际课程班

0515-88887665

13961945856

13626204540

垂询时间:

6月2日至6月1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6:00

晚上:7:00-9:30

联系人:

潘老师(市直、亭湖区、盐南高新区、经开区):15851055566

吴老师(盐都):15251133986

朱老师(大丰):13626215808

丁老师(东台):13851185678

刘老师(响水):18905108398

蒋老师(滨海):13505108599

徐老师(阜宁):18961995722

姚老师(射阳):13914640686

郑老师(建湖):18961995099

江苏省盐城中学(教育集团)

2022年6月3日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盐城市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代码20011)计划招生1000人,其中面向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招生950人,面向大丰区招生20人,面向各县(市)招生30人;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代码20012)计划招生600人,全部面向盐城市区(不含大丰区)招生。

二、志愿填报

1.市区(市直、盐都区、亭湖区、开发区、盐南高新区)建档考生在第一批次公办热点高中志愿①-④栏中,可同时选择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西环南路6号,代码20011)、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蓝海路28号,代码20012),按意愿顺序填报,实行传统志愿录取,排在前面的志愿优先投档。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务必以第一志愿填报。

2.考生如在志愿①-④栏只填报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志愿,而未填报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也可在“服从调剂志愿栏”填报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如蓝海路校区在志愿①-④计划未录满,考生仍有机会参加调剂录取,为能顺利被蓝海路校区录取,建议优先填第一栏口。

3.大丰区和各县(市)建档考生,可按照大丰区和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考志愿填报说明要求,选择填报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代码20011)。

4.建议立志报考盐城市第一中学的考生优先填报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代码20011)、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代码20012)。

三、录取办法

1.市区建档考生将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传统志愿方式投档录取;大丰区、各县(市)建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录取。

2.通过盐城市第一中学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专业测试的考生,按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规定录取,安排在西环路校区就读。

四、收费标准

每学期收取学费800元。

五、激励措施

1.因材施教、分类推进。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设立2个强基班、4个竞赛班、4个强化班,蓝海路校区设立2个竞赛班、2个强化班。学校统一配置西环路校区和蓝海路校区师资,实行一体化管理,实施分层教学、分类推进策略。

2.奖励先进、培养优生。按规定设置“劲牌阳光班”奖学金等奖项。实行阶段性激励:高一入学奖,高二、高三优秀学生奖。

3.扶贫助学、关爱全体。每年有15%左右的学生可以享受2000元的政府助学金,除此之外还可享有减免学费、爱心基金等贫困补助,保证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失学。

选择一中,走向成功!

在盐城一中,你会遇见最好的自己!

西环路校区(校本部)

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6号

蓝海路校区地址:

盐城市蓝海路28号

招生热线:

尤老师:15862080032

潘老师:15851062966

徐老师:13962000138

陆老师:13851090769

黄老师:13851088048

胡老师:13814383104

盐城市第一中学

2022年6月5日

◆来源:盐城中学、盐城市第一中学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2023年秋季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是一所由华南理工大学主办的全日制幼儿园,创办于1952年,现有3个园区,分别坐落在大学五山校区的东区、西区和北区。幼儿园依托大学良好的教育资源,环境安全优美,设施设备齐全,活动场地宽阔,教职工均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专业知识技能,是一所集儿童化、教育化、专业化于一体的儿童乐园。近年来连续被评为“天河区好园所”,多次获评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保教质量考核“优秀”(最高奖次),多次获评广州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一、幼儿园园区分布

(一)东园,地址:中山东路海丽文体中心向东约100米

(二)西园,地址:大明山路与黄河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50米

(三)北园,地址:北湖南路与长江北路交叉口西南角约50米

二、拟招生计划

小班级:194人

中班级(插班生):10人

大班级(插班生):10人

三、收费标准

1.保教费:745元/月/幼儿

2.餐费(代收):330元/月/幼儿

四、招生范围

华南理工大学在职在编教职工(含新机制、聘用制)子女、博士后子女。

五、招生对象

符合2022年秋季招生范围的3—6周岁适龄幼儿。具体年龄分别为:

小班新生: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中班新生: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大班新生: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

六、招生办法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采取“审定计划、通过招生方案、控制班额、按规申请、资料审核、公示录取名单、注册”的办法进行招生工作。

(一)审定计划。根据广州市、天河区招生政策,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将招生计划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审定招生计划,幼儿园按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二)通过招生方案。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招生方案。

(三)控制班额。按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入园和编班相关要求,招生须按标准班额编班(标准班额为小班25人/班,中班30人/班,大班35人/班,混龄班30人/班)。

(四)按规申请。符合招生范围的新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幼儿园报名平台上报名。

(五)资料审核。幼儿园与大学相关部门对新生填报资料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录取。

(六)符合录取条件名单公示。

(七)新生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注册的,则按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七、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及录取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2年5月14—22日

2.报名平台网址:http://116.57.72.60:8080/NsService/user/login.do

具体操作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系统家属端使用指引》(附件1)。

3.线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所有材料、证件均需原件扫描或拍照上传):

(1)华南理工大学在职证明(可线上申请,链接:http://www2.scut.edu.cn/hr/p4475c4285/list.htm,写明用途:子女幼儿园入学报名);

(2)2022年4月、5月工资单(工资单上需有人事编号,可从财务处网站导出工资单打印);

(3)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4)博士后子女申请学位,还需提供与人事处签订的博士后进站合同。

(二)线上资料验证及复核

1.时间:2022年5月23—27日

2.方式

(1)幼儿园进行线上报名资料的初审;

(2)通过大学相关部门对报名幼儿在大学工作一方的监护人身份进行核实。

(三)现场验证

对报名幼儿监护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等进行原件验证。

1.时间:2022年5月28日(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2.考虑疫情防控,现场验证分批次、分场地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2018年9月1日—2019年1月31日出生的幼儿,在西园验证

2019年2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在北园验证

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在北园验证

3.现场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1)华南理工大学在职证明;

(2)2022年4月、5月工资单(工资单上需有人事编号);

(3)户口本(复印户口本首页、幼儿及其监护人页面);

(4)监护人身份证(父母双方);

(5)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6)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手册;

(7)儿童预防接种证;

(8)博士后进站合同(仅博士后提供);

(9)家长告知书及承诺书(附件2);

以上证件均需备好原件和复印件(第六项和第七项不用提供复印件),审核后复印件资料交幼儿园存档,其他原件现场返还。

(四)录取及注册

1.拟录取名单公示

(1)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2日

(2)公示平台

①华南理工大学工会网站(网址:http://www2.scut.edu.cn/gh/,下同)

②幼儿园公告栏

2.录取名单公示

(1)时间:2022年6月6—10日

(2)公示平台

①华南理工大学工会网站

②幼儿园公告栏

3.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1)时间:2022年6月15日

(2)家长凭身份证到现场验证的园区领取

4.新生注册

(1)拟注册时间:2022年6月18日

(2)注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留意华南理工大学工会网站

八、其他说明

1.现场资料审核及注册等流程,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调整。

2.如报名资料被核实为伪造作假或不实的,将取消该幼儿入读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的资格,伪造作假等人员亦需根据事情影响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九、咨询及监督

1.常规问题详见《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指引》(附件3)。

2.其他未尽事宜,幼儿园将进一步通知说明。

3.报名咨询电话:87110409、87113841(工作日上班时间)

4.招生工作监督电话:87112884(工作日上班时间)

园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校内。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系统家属端使用指引

     2.家长告知书及承诺书

     3.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指引

 

 

                       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

                       2022年5月12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系统家属端使用指引.docx

附件2:家长告知书及承诺书.doc.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2022年秋季招生工作指引.docx

2023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教师招聘公告(51名)

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更高品质、更具内涵的盐都教育,盐城市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1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具备《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教师资格证)。

6.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7.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事业编。

10.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在体检考察前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江苏省2023届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服务未满三年的(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5)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考者通过电脑访问“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yd.zp885.top:9001/,个人注册后即可报名(须牢记登录账号和密码)。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1)报名、资料上传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2日16:00。

(3)陈述申辩

2023年6月19日-6月23日期间9:00-16: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3日18:00。

(5)缴费确认

2023年6月19日9:00-6月24日12:00。

2.网上确认

(1)资格初审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如对资格初审结论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6月23日16:00前向盐都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微信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于笔试结束后第2-3个工作日到盐都区教育局办理减免考务费登记手续,统一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5)报名成功者请关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的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人员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③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④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名,还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上传材料每张图片不超过300KB,所有图片总大小不超过5M。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招聘程序。

(4)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6月25日9:00-12:0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接受任何方式的报名。

(5)选择岗位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工作由盐都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试卷满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使用,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参加笔试。

2.确定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名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跟进),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时间、要求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资格复审。面试前,盐都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从报名网上自行打印一份,报名者本人须签字)、以及资格初审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盐都区教育局现场资格复审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须同时提供委托人(考生)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书写的书面委托书。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意见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盐都区教育局提出陈述申辩。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面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音乐、体育和美术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音乐和美术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60分和40分,体育学科上微型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40分和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计算总成绩。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盐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和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3.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六、公示、选岗及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对递补人员,按有关规定体检、考察合格后,另行公示。

2.选岗。选岗工作按照《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同一岗位选岗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决定选岗顺序(具体另行通知)。

选岗人员限选所报考的招聘岗位,且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选岗应由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参加。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按照自动放弃处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选岗结束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结果将在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和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聘用。选岗结束后,由盐都区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携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到盐都区教育局审核,并将个人档案转递至盐都区教育局档案室。拟聘用人员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以2023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政策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监委监督。

咨询电话:0515-88426227(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15-88426131(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15-88585970(区纪委第二派驻组)

附件:1.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2.盐都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盐城市盐都区人社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盐都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具体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现将2023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者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还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在取得居住证的居住地或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可在盐都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具有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户籍;

2.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居住,持有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有效居住证(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

3.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范围内就读的普通高校、高职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4.服役所在地在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的驻盐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为盐都区或盐南高新区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在盐城市范围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盐城市教育局认定。

应届毕业生要结合认定工作开展期间自己的常住地合理选择认定机构,以便参加现场确认、体检和领取证书。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网报:2023年4月23日至5月6日17时。

第二次网报:2023年6月16日至6月26日17时。

第三次网报:2023年9月28日至10月8日17时。

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2023届毕业生于6月份起可进行网上报名。

盐都区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请在报名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完成网上报名,时间如有调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逾期不能补报。

三、认定基本条件

在盐都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申请人员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我省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核查,并作为对申请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据。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省教育厅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苏教人〔2010〕1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师范生可申请认定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于毕业前的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凭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已直接认定过教师资格的,不能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

四、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应仔细阅读《个人承诺书》并按网报系统提示扫码签字,确保签名清晰、完整,否则不能认定。

五、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一)第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23年5月8日至12日,确认对象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届毕业生。确认地点: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5日至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确认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确认地点:盐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G区9号、10号窗口(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咨询电话:0515-88434709。

(二)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23年7月3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确认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2023年10月16日至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确认对象为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

第二次及第三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局”子页面另行通知另行通知。

网报成功后,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认定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未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六、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

3.在全日制就读高校所在地申请的学生,应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网报系统比对成功的无需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网报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要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网报系统能验证的无需提供。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有关于普通话证书查询、补办等问题,如在江苏参加测试的,请联系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咨询电话:025-83758430。非在苏测试考生,请与原考点联系。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网报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符合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条件,所需提供相关材料按往年政策执行。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应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X35mm,应与本次认定网报系统上传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七、体检

体检地点:盐城市中医院新大楼门诊六楼体检中心(地址:盐城市人民北路53号)。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申请人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逾期未检者,不予认定。体检时,申请人需提交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一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于办理体检表,且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一底板,相片背面标注姓名等信息),并请明确告知体检医院本人认定教师资格种类,特别是怀孕等信息。体检结论由市中医院直接反馈给我局。

八、其他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将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官网“教育局”子页面另行通知。(查询网址: http://yandu.yancheng.gov.cn/col/col3389/index.html)

  附件:

1.2023年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表.doc

2.盐城市中医院体检相关注意事项.doc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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