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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幼儿园招聘官网2021年职位表公告查询电话

2023-07-22 05:53:14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幼儿园招聘官网2021年职位表公告查询电话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2月17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机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通过考生所学课程以及专业培养目的等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一览表》中对“专业”栏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毕业证书为“教育学”等未明确相应方向专业的,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cqbn.gov.cn/)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3年2月16日9:00至2月21日18: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按操作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时不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只审核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将会同用人单位在后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凡后续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月22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

  2.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成功的,可于2023年2月23日9:00起至2月26日10: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2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发布的相关公告。

2.笔试分值100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着重考察教师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理念等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登录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也将随后通过该网站进行公示。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示表》上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附件5。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参加面试;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两轮。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开展面试;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方式进行,凡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有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作考核(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音乐、体育、美术、书法、信息技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专业实作考核,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讲课。讲课的内容:根据报考学科,按指定年级及教学内容,现场备课、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处理教材、驾驭课堂、教育教学理念等综合素质。专业实作考核的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专业实践进行测试。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10分钟)。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进行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资格审查时张榜公布。逾时未参加者,按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处理。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1.组织笔试的: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结构化面试成绩×25%。

2.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拟签约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现场公布,并在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人员的确定及签订就业协议。

1.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综合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考试考核结束后,拟体检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考点设置、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时间等,如有变化,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补充通知,并以补充通知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的拟签约人员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同时,考察时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bn.gov.cn)公布。签订就业协议且体检合格人员需按《通知》要求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交区教委政工科进行资格复审。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确定。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巴南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须至少在巴南区教育系统服务3年,其中,公费师范生根据规定最低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按照与招聘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报考人员如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及公示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放弃者,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公招岗位。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诚信应聘承诺》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一)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巴南区教委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或部门。 

巴南区教育委员会:023-66232931,023-66227003

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3-66239580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4.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表

5.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重庆市合川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4)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6)、《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7)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认定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起至8月4日止,申请审核认定电话:023-42756176。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专技13级以上,均含专技13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学历学位可与对应的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2年8月1日9:00时至2022年8月5日18:00时期间,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15-30kb)。本次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8月6日18: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考生,于2022年8月10日9:00时至2022年8月11日18:00时登录http://61.186.167.227/hcgz/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请各位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A类岗位面试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B类、C类岗位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附件1、2。

  (一)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2.笔试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各招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内容分别为:

  A类岗位:教育类(教师)岗位《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B类岗位:卫生类(医学)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

  C类岗位: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90分钟。

  4.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A类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3)B类、C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4)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除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应提供资料详见附件8。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合川区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只针对教育类(教师)岗位(A类岗位)开展。

  专业技能测试采取的方式主要分为实操和试讲,实操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功、专业技能等;试讲主要测试考察应聘人员的思维能力、专业素养、教育教学理念、表达能力等。音乐、体育、美术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实操+试讲,其余A类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教育类(教师)岗位(A类岗位)进入综合面试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可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A类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3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B类、C类岗位: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选岗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招聘方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方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二)选岗。

  部分岗位体检合格者须参加选岗(须参加选岗岗位详见附件1)。按照报考招聘岗位以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选岗,确定招聘单位。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资格、执业资格高者优先选岗。确定招聘单位后,开展考察工作。

  (三)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由招聘方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研究是否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可递补的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后明确意见。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合川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c.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须在合川区服务3年以上,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1.本公告由合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42756176(合川区人力社保局)、023-42824178(合川区教委)、023-42750625(合川区卫生健康委)。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42756176。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42756684。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合川区卫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4.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5.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

  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8.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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