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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河南省南阳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608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公布了吗

2023-07-22 05:56:47 互联网 未知 幼儿园

2023年河南省南阳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608名) 盐城幼儿园教师招聘2021年公告公布了吗

2023年河南省南阳市市直学校教师招聘公告(608名)

2021年南阳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08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60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年龄应符合各岗位要求(25周岁以下要求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要求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要求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南阳市人社局网站(http://hany.hrss.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nyrsksw.com)和南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yang.gov.cn)为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用网站。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及初审

2021年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00,报考者登录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多报者无效。

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报名前,报考者须仔细阅读并签订报考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因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面试确认之后考试聘用各环节,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考试、聘用的资格。

2、报考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3、网上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17:0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科。报考人员须自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两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

4、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2021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报考人员应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进入面试,需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验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南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白河南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1205房间)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

(二)注意事项

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1:3,达不到1:3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对拟聘用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2021年7月18日18:00前,重新选报其他职位。未重新选报的,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报考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大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等于或小于3: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仅为1:1的,在保证质量、不降格以求的前提下,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参加南阳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即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不能重复加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0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南阳市教育局人事科(南阳市范蠡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423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⑵本人入伍通知书。⑶本人退伍证。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以上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异地出题、异地改卷。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第一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基础知识,教辅岗位笔试内容均为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辅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l: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同一招聘岗位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公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所应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辅岗除外)、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注意:

(1)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2)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入职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否则不予聘用。

(3)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

(4)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证;岗位要求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如果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也应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证。

(5)“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

未按要求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空缺需要进行递补的,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面试异地命题。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教辅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试讲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结构化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在同一面试考官组参加面试。如果同一职位确因人数较多需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成绩为面试成绩。

招聘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如果考生直接参加面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果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

教师岗位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教辅岗位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招聘的人员,在市人社、编制部门备案,实行聘用制,与学校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同步晋升职称、同步办理相应的各类保险(公积金)等,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2、严格纪律。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应试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网站,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

九、其它事项

(一)南阳市人社局网站(hany.hrss.gov.cn)、南阳市人事考试网(www.nyrsksw.com)和南阳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nanyang.gov.cn)为本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前需经原单位同意。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提示:本次公开招聘,市直学校、高新区、示范区、官庄工区笔试时间为同一天,请谨慎选择岗位报考。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377-63180023

市政府机关幼儿园咨询电话:0377-62222336

监督电话:0377-63192359

技术咨询电话:15093048038

附件:2021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教师招聘公告(303名)

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快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步伐,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在编教师3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含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要求师范类专业毕业的岗位,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本科段和研究生段其中之一需为师范类专业。详见《岗位简介表》。

(五)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0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宿建发〔2017〕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9.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或者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即构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10.2022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11.宿城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宿城在线等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受理、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网络报名。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7日16:00。报名网址: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8日16:00。

3.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2960305。

4.缴费确认。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6:00。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照片审核后进行缴费,缴费时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在报名与资格初审中应注意下列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城在线网站上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在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时,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3)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0日14∶00—16∶00。

(6)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即报考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报考人员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6.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通过缴费确认后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2日。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2年1月3日9:00—11:00。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和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见附件2),佩戴口罩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内)非中高风险地区的和健康码信息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有国(境)外、非低风险区旅居史,需提供解除医学观察证明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防控要求将根据省、市、区疫情防控形势及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及时调整。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合格线。考生笔试成绩不低于笔试卷面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另行公布。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本公告、《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3)。

(2)社会人员(含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在职但资格复审前已辞职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3)所有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及满足《岗位简介表》所列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中: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不能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2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师范类学校出具的毕业即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证明。

(4)报考师范类专业岗位的人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习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

(5)符合职称放宽年龄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学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考生提供的各类证书和证明材料,必须确切证明能满足本公告及《岗位简介表》所要求的条件,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区教育局审核。

2.递补规则。经区教育局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区教育局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同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按规定,届时将规定递补截止时间。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区教育局将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资料报区人社局备案。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在领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时间为1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提供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60分钟。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随即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面试结束后,面试合格、进入专业技能测试阶段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此时不进行递补。

(六)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音乐等岗位须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低于专业技能测试总分60%的为合格,否则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公布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备案

考察结束后,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教育局在宿城在线(http://www.sqsc.gov.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区教育局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最多递补两次。聘用备案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并签订《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办理调动和借用,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考生应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公告发布。本公告由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宿城区教育局共同发布。

(二)责任分工。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公告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区人社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三)政策口径。年龄等相关政策口径如下:

1.年龄规定。35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其他事项。除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就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港澳台相关人员报考的,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政策,除本公告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相关内容执行。

咨询电话:宿城区教育局0527-82960305

综合管理部门:宿城区人社局0527-82960398

监督电话:宿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2960226

附件1:2022年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

附件3: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doc

宿迁市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4日

2023年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教师招聘公告(300名)

2021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2021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3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300名,岗位计划如下:

①招聘高中教师30名,以下简称A类计划

②招聘职业中专教师12名,以下简称B类计划

③招聘初中教师76名,以下简称C类计划

④招聘小学教师119名,以下简称D类计划

⑤招聘山界回族乡、虎形山瑶族乡民族乡小学教师各1名,分别限本县户籍的回族和瑶族考生报考,以下简称E类计划

⑥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以下简称F类计划

⑦招聘边远乡镇小学教师45名,限本县户籍,以下简称G类计划

⑧招聘教学点小学教师14名,以下简称H类计划。

2.招聘岗位具体计划数详见《2021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表一、二、三、四、五)。

3.招聘公告可通过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onghui.gov.cn/)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4.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上述网络平台,关注各个环节的通知和结果,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综合素质优良,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隆回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二)资格条件

1.报考A类计划(高中教师)须具备:

①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②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学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B类计划(职业中专教师)须具备:

①职业中专文化课岗位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专业课岗位不限。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学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职业中专文化课科目岗位须具有高中或中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职业中专专业科目岗位,须具有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文化课岗位教师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专业课岗位教师普通话不限。

⑥专业要求:专业科目岗位,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文化课岗位不限。

3.报考C类计划(初中教师)须具备:

①初中英语岗位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不限。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报考D类计划(小学教师)须具备:

①报考小学语文一、小学语文二、小学数学一、小学数学二岗位的,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他岗位不限。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岗位学科不限报考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育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报考小学语文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报考E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须具备:

①虎形山瑶族乡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县户籍的瑶族考生。报考山界回族乡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县户籍的回族考生。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报考F类计划(特殊教育教师)须具备:

①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

②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特殊教育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⑥专业要求:特殊教育专业。

7.报考G类计划(边远乡镇小学教师)须具备:

①本县户籍。

②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不限,小学英语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小学全科教育资格证的,可以报考小学阶段所有学科岗位。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学科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8.报考H类计划(教学点小学教师)须具备:

①限应届(含2019届、2020届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②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③学历: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⑤普通话证:应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报考C类(初中教师)、D类(小学教师)、H类(教学点小学教师)计划分专业招聘计划数>5时,实施男女招聘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在报考人数充足的情况下,男、女生录取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30%(小数点一律余进,下同)在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按实际情况执行。落实男女招聘比例相对均衡政策的工作原则是:在确定面试和体检入围人员环节中,首先根据招聘计划并结合有关政策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3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4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报考人数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4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10、报考人员的专业参考《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11.取得外国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12.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隆回县在编教职工、公费师范生、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教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采集报名人员手持身份证照片。由招聘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编制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2021年隆回县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报名登记表》(附表六)

②本人相关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即可:A、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B、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C、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D、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

③报考E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要求提供本人户口簿和民族成份证明(报名时为隆回户籍的回族或瑶族)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报考G类计划(边远乡镇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报名时为隆回户籍)原件和复印件

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

⑥现在我县教学岗位且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人员,

须出具任教学校、中心学校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附表七)

⑦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查询信息。

2.报名地址:隆回县教师进修学校

3.报名时间:2021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4.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所报岗位必须符合该岗位要求,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2)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负。

(3)报考人员的出生时间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原则上不得低于3:1。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A类计划(高中教师)、B类计划(职业中专教师)、C类计划(初中教师)中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其中,D类计划(小学教师)、E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F类计划(特殊教育教师)、G类计划(边远乡镇小学教师)、H类计划(教学点小学教师),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核减招聘计划,其核减的招聘计划平均调剂到D类计划(小学教师)中的小学语文二和小学语文三,当核减的招聘计划为奇数时,剩余一名计划调剂到小学语文二。

(二)笔试

1.笔试科目:H类计划(教学点小学教师)的报考者,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语文、数学各占50分),E类计划(民族乡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语文知识,其他科目考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隆回县教育局档案室。

(三)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名次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参加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评分标准及相关要求由评委制定,采取当场评分、亮分方式。报考音乐、体育和职业中专专业课岗位的面试成绩采取说课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50分(专业技能测试时间由评委决定)的方式合分,其他岗位面试成绩按说课100分的方式计分。

3.面试内容:报考A类计划(高中教师)、B类计划(职业中专教师)的文化课为我县现行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报考B类计划(职业中专教师)的专业课为我县相关专业对口升学考试课程教材报考C类计划(初中教师)为我县现行初中二年级春季教材(初中化学为我县现行初中三年级春季教材)报考D类(小学教师)、G类(边远乡镇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我县现行小学五年级春季相关教材E类(民族乡小学教师)、F类(特殊教育教师)、H类计划(教学点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我县现行小学五年级语文春季教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综合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综合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和年龄大小(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本人承担。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主管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写出考察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隆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隆回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分所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自愿选择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后,按确认岗位办理聘用手续。不愿意选择和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前,本人须作出书面承诺:聘用后必须在所聘学校服务满5年,服务期未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出隆回县工作、考研,或参加县外选调、招聘、公务员等考试。承诺书装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故意隐瞒,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二)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的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隆回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三)此次招聘各个环节所形成的空缺岗位,均不进行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正式聘用人员符合《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管理办法》文件规定者,可享受学费补偿。

(六)考生报名、笔试、面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同时请考生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具体根据国家、省和市最新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受理社会各界在公示时间内的实名举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及招聘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230380

隆回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电话:0739-8187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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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隆回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一)附件下载.docx

隆回县教育局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7日

2023年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教师招聘公告(84名)

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做好全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25号)、《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办发〔2018〕7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部县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84名教师补充到县城中小学,现将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招聘,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对象:2022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硕士研究生(并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并完全符合《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

应聘的2022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和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实际持有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及以上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生源地为四川省外的公费师范生,应提交所在生源省书面同意跨省就业证明(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聘用。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南部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8)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教师岗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8日18:00止。

2.报名资料:(1)《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登记表》(附件3),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有效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含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4)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3.报名邮箱:303135465@qq.com,联系人:陈相宇,联系电话:0817-5521132。所有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审查

1.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资料:

(1)《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登记表》(附件3)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1份。其中,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3张。

(6)高校方已签字盖章的《就业协议》和《三方就业协议》。

由相关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进行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具体地点及时间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所有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面试内容:报考岗位学科的教学(讲课),音乐、体育学科为“讲课+技能测试”,其中讲课为60分、技能测试为40分。

(四)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五、现场签约

现场签约的时间和地点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公告。分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如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签约人员,与县教科体局签定《就业协议书》和《三方就业协议》。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签约人员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考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并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另行公告。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下同。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时保留拟聘用资格,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含公示后)因拟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招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逾期(以县教科体局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学校(岗位)。同一岗位若考试成绩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办法,确定选岗顺序,具体选岗时间及要求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择聘用学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学校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6周年,服务年限不足6周年的,不得流动。聘用的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至少1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十、相关待遇

(一)住房保障待遇。根据《南部县专家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规定,政府为本次城区中学考核招聘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有住房需求的人员提供人才公寓1套并免1年房租。

(二)安家补贴待遇。本次考核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签订六年聘用合同后,政府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安家费分年度支付,原则上六年付清,若服务期未满六年要流出县外须退还已领取的安家费)。

(三)补贴待遇。通过面试且签订六年聘用合同后,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体检交通食宿补助。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录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十二、特别提示

1.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部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4.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4天到达招聘点或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并在面试当天提供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面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南部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cnanbu.gov.cn/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0817-5521132(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17-5588190(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817-5385558(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0817-5530257(南部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学校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3.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登记表

南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部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南部县2021年下半年教育系统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和2022年应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告附件下载.xlsx

 

2023年青海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981名)

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98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报名工作。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4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2时。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0日9时—4月15日23时30分。网上调剂时间:2022年4月16日9时—18时。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6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1年1月20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old.qhedu.cn/gk/tzgg/202101/t20210121_35169.html)、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省特殊教育学校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海北州、黄南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果洛州

1.报考学前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玉树州

1.报考学前教师、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省妇女联合会所属幼儿园、青海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严格遵守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组考单位防疫要求。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15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13。因谎报、瞒报健康信息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考录工作调整或者延迟的,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请广大考生随时予以关注。

十一、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1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1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6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2年4月14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校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学校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校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退役士兵考录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9日至20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9日至20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应当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并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审核页面,未上传证明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因失信行为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作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要参考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省教育厅

2022年4月8日

1.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省直).docx

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西宁市).docx

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东市).docx

4.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西州).docx

5.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南州).docx

6.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海北州).docx

7.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黄南州).docx

8.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果洛州).docx

9.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玉树州).docx

12.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咨询电话.docx

13.2022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考试疫情防控通告.docx

2023年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教师招聘公告(130名)

都昌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解决学校正常运转急需师资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都昌县招聘合同制教师共计130人,其中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30人、小学教师50人、幼儿园教师20人、中职教师10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

3.学历及职业资格条件

(1)初中、高中教师为师范类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音乐、美术教师岗位条件单列。

(2)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符,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条件单列。

(3)幼儿园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幼教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音乐、美术、体育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音乐相关专业、美术相关专业或体育相关专业,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音乐相关专业:①本科040105艺术教育,1302音乐与舞蹈学类,130301表演,130302戏剧学;②研究生1302音乐与舞蹈学,130301戏剧戏曲学,045111学科教学(音乐),135101音乐,135102戏剧,135103戏曲,135106舞蹈。

美术相关专业:①本科1304美术学类,1305设计学类,040105艺术教育,130310动画;②研究生1304美术学,1305设计学,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

体育相关专业:①本科040201体育教育,040202K运动训练,04020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4K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040205运动人体科学,040206T运动康复,040207T休闲体育,040105艺术教育;②研究生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2动人体科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45112学科教学(体育),045201体育教学,045202运动训练,045203竞赛组织,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5)中职学校教师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要求为:

①数控相关专业

本科:080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4机械电子工程,080205工业设计;

研究生: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5201机械工程,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②电子商务相关专业

本科:120801电子商务,0809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研究生: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5211计算机技术。

③装饰设计相关专业

本科:130401美术学,130402绘画,130503环境设计;

研究生:130401美术学,130501设计艺术学。

以上具备相应层次及以上和相应学科(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包括两类人员:①已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能在2022年8月底前取得相应层次和学科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都昌县教育体育局与“先上岗、再考证”的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年龄条件:中小学教师和中职学校教师30周岁以内(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28周岁以内(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户籍条件:考生本人或配偶为都昌户籍。

三、招聘学科和数量

1.高中22名:语文3名(北炎职中1名)、数学3名(北炎职中1名)、英语2名、物理2名、化学2名、生物2名、历史2名、音乐3名、美术3名。

2.初中30名: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3名、物理5名、化学4名、生物4名、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

3.小学50名:语文14名、数学11名、英语7名、音乐6名、体育6名、美术6名。

4.都昌县北炎农业职业中学2名:数控1名、电子商务1名。

5、都昌县中等专业学校6名:数控2名、电子商务2名、装饰设计2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9:00开始至2021年7月30日17:00结束;

2.报名地点: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3.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考生需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等5个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本人到场并照相;

(3)考生应诚信报考,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费50元。

4.准考证发放:面试准考证于考试前一天凭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选岗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二)考试

本次招聘合同制教师只进行面试。

1. 面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

2. 面试地点:都昌县城学校(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考生使用同一面试试题,面试教材为都昌县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相应学段现行使用的教材。

4.面试程序

(1)入场。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在面试当天早上7:00之前到达考点学校相应的候试室报到,超过7:00仍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7:00以后面试大楼保卫人员应禁止考生入场,遇有特殊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考生进入候试室后实行封闭管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须知》,提出要求。考生入场时,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其他文字资料进入候试室,如发现携带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考生进入候试室前可将随身物品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2)考生抽签。考生到达相应的候试室报到后,在候试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同一面试试场有不同招聘岗位的先由考生代表抽签确定岗位顺序,然后再由考生本人抽签确定考生个人的面试序号。考生抽得的序号既是面试顺序号,又是考生的身份标志,考生面试时只能介绍本人的序号,不得介绍姓名。考生姓名与对应的面试序号在抽签结束后密封保存。

(3)备课。考生从候试室进入备课室由工作人员逐个引领,备课时间45分钟。备课教材和纸笔由组考机构提供。

(4)面试。考生备课结束后,由工作人员从备课室引领至面试室。当主考官宣布:“开始面试”时,考生开始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到8分钟时,计时员举牌提醒考生还剩2分钟,面试到10分钟时,计时员举牌提醒考生时间到,考生停止说课。面试结束后,考生留在本考场至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由主考官当众宣布该考生在本面试试场的得分,考官评定的分数不得复议。随后考生离开考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统分。面试实行七位考官当场评分,各考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给考生评定一个面试分数,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考官给出的分数相加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考生的本面试试场分数。统分员收取各考官评分表后,按规定登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监督员复核,主考官签字。待本考场全部面试完毕后,由统分员将原始登分表和面试序号与姓名对应表交考务组。

(6)分数修正。当同一层次同一学科面试试场有两个及以上试场时,为力求考生面试成绩的公正性,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试场考官评分x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试场该职位考生的平均分)。因此,该面试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时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进入试场要戴好口罩并测量体温。考生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所有考生面试在同一天内完成。上午未面试的考生中午不得离开考场,由组考机构免费提供盒饭和矿泉水。

(三)资格复审

各层次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比例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名单,若同一层次同一学科末位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时,考生学历高者(第一学历)优先,学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年龄小者优先,审查档案及相关资料。同一层次同一学科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时,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含70分)的考生进入资格复审,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视为面试不合格,取消入闱复审资格。

(四)体检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违法违纪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合同制教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都昌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都昌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七)选岗

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由考生选择具体任教岗位。选岗时若同一层次同一学科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时,考生学历高者(第一学历)先选,学历(第一学历)仍相同者,年龄小者先选。具体招聘学校及人数待暑期根据学校实际缺额来设置并于正式选岗前公布。选岗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为合同制教师,将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教体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对孕期中的拟聘用人员,暂不予体检和聘用,待产假期满后体检合格,再予以正式聘用。自今年秋季开学至其产假期满时段内,如本人身体条件可以上岗且选岗学校有需求,可自愿申请到岗任教,由所在学校按聘请临时顶岗教师的方式,签订临时协议,明确职责义务和待遇后上岗任教。

五、合同制教师待遇及管理

1.准入管理。实行合同制教师“逢进必考”制度。根据教育系统实际需求由教育体育局提出用人岗位计划,报县政府审批,编办、人社、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核定,由县政府组织面向社会统一招考聘用。

2.合同制教师待遇。正式聘用(含试用期)的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比照同等条件的在编在岗教师标准执行,奖金、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依法依规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职称评聘、晋级和评先等参照国编教师执行。

3.人事管理。合同制教师档案由县教育体育局管理,与在编教师并行管理。合同制教师流动只限在本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其除参加报考本县教师招聘外,三年内不能参加升学或外地外系统入编考试。

六、其他事项

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的监督,如发现违纪和弄虚作假的人和事,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考生违纪的,将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5223932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0792-5231816

   都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都昌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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